《流言流年》第51章


许力就更不用说;他在我的高压之下越来越出落的像个真正的主持人了;哈哈;相信我;他有很不同的内涵跟特质;但愿终于能有一个恰当的方式能让你们感觉到那些内涵跟特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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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后记的后记(10) 
想跟你们分享这些;是因为;《城市日记》还在拼命努力着;努力是为了每一个我们在乎的你~
当然;还有戴军。
我们在不做搭档之后;终于又像以前一样能有多一些的时间享受当朋友的乐趣;昨天;亲爱的男友跟我一起约戴军在后海喝下午茶;他又讲了很多故事逗我们笑;像以前的很多年里一样。
天气和心情都好到不真实~
很想能跟你们一起分享这种幸福感;相信我;上帝会用一种出人意料的手笔;让我们觉得;福音是无声的;是如此美丽;
谢谢你们关心我的书;它的‘预产期’是5月20号;放心吧;所有属于《城市日记》的你;都会先于任何其他人知道它的下落的;为了你们;我也要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畅销书作者啊!!实在这本不行;就还会有下一本;再一本;再下一本……写到你们想吐为止;哈哈
另外一个帖子里有徐睿和许力给我写的序;你们是第一个看到的啊!
开篇的那通废话;是想告诉你;我此时的心情;正是THANKS GOD IT"S U!
我要你们知道;为了我们共同的《城市日记》;我始终都如此在意你们。”
只是你而不是谁
1,一种畅销的可能
我的生活平淡无奇,偶尔遇见各把非常规事件就能亢奋半天。
认识齐震的那天,瞎聊,发现我们居然有着惊人相似的背景(可能也就我这么没什么见识的人才会觉得“惊人”)。如果非心怀不轨的话,也能编出《向左转向右转》的传奇。
因此,这样的基础让我们很快建立不同凡响的信任跟友谊。
某次齐震的好友结婚,我们被要求在婚礼上表演。结果那婚礼的前夜我紧张到失眠,就约了他提前出来练歌。所以类似在别人看来多少显得有点荒唐的行径到了他那儿都见怪不怪。
那天被我们硬拽去ktv的另一个帅哥说:“能在半夜3点一起唱歌的人肯定是不一般的好朋友。”
没错,我们就是不一般的好朋友。
在过去的一年里面,他认真地听我的节目,看我的书,还强迫他的同事朋友也看。他是我周围罕有的个别真的在意我“作品”的人,在意的意思不是简单的赞扬,在意就是在意。
他当然不止对我才在意,凡当他朋友的,都多少遭到过他的在意。
朋友的孩子要考学,他就上蹿下跳地张罗;朋友开了饭馆,他成了那家店常年的食客(按常规付钱的那种),每次还带不同的其他人一起捧场;每次有朋友结婚,他都看起来比新郎还忙活……
当然,过分热心偶尔也会给周围人带来困扰。
比如,在齐震的慈悲心大发之下他从大马路上拣过几回流浪猫,其中有一只还住过我家。有时候真的很想跟他说如果你不确定能照顾它们,就别拣啦。
但我没说,因为知道说了之后一定是引出他的一番道理然后我自己哑口无言。是的,齐震很会讲道理,大道理小道理到了他嘴里都能时而粪土时而莲花,全凭他当刻的心情。
我嘴上说不过他,以他比我高20公分的身高想必动手也同样是以我认输为结果。所以,只能对其实行谦让,结果,齐震让我体验到谦让的乐趣。
想着他看到这儿一定会不屑地笑说“不夸自己会死啊!”
呵呵,不夸自己不会死,但让我不夸他就很难了。再说,早在我动笔写这本书的时候齐先生就夸下海口,说等书出版的时候他要买一千本送朋友。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买一千本书的人也只能是他,因为齐震是我周围少有的个别可能有那么多朋友的人,还一定是真心的朋友,各种各样的都有。
太好了!期待着我的书在某一天因为齐震的誓言兑现而光荣地步入某个书店的“畅销榜”!
2,天使的天边
有一年新年晚会我们高班的一个男生写了一首歌叫《下一个新年你在哪儿》。那是12年前,我刚上大学,满脑子的情怀与志向。
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在叹息着无常,还挺悲戚的,悲戚是因为根本不知道什么“无常”长什么样子。
等到“无常”真在眼前的时候,其实,它的凄厉和无奈,是完全无从预料和抵抗的。
亲爱的李雁在sars之后像个天使一样出现,在那个危机关头给了我劫后的第一个转机,虽然她的离开让我非常愧疚跟难过,但,渐渐,也放心释怀,因为我在猜,想必上帝是真的让她去当了他的天使,因为那正是她留给我们的全部印象。
也正是她的离开让我更坚定了一个将会被看做是终身理想的目标,那就是,我希望我每一点小小的成绩,都能成为一个累积,为未来给“抑郁症”患者提供服务建立基石。
明知是蛇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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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后记的后记(11) 
总要说点跟小说有关的事吧。
之前给几个特别信赖的良师益友看了一稿,大家出于善良,对别的都有所保留,惟独不能忍的统一意见是:“典范”这个人物太美,而且太迷恋名牌。
呵呵,说的没错。
典范的两次正式亮相都是“珠光宝气”,我写的我自然知道。
“解释”是很不高级的事情呵。
这我也知道。
但对于“典范”的长相穿着,还是想不高级地解说一下。
有次一个跟张曼玉工作过的女孩跟我说“maggie常常穿不超过10港币的T恤。”
我啧啧称叹,毫不怀疑她说的这话的真实性,我所指的真实性的意思是“我们敬爱的maggie cheung绝对有资格不当名牌的奴隶。”
只是有点佩服张曼玉,不知道这年头,她都上哪儿去买“不超过10港币的T恤”。
我当然也不是那么死心眼没幽默感的人,可能这是一种比喻,比喻的意思是说:maggie cheung当然可以不是名牌的奴隶。
为什么?还用问吗?因为她美啊!
到今天还有谁怀疑她的美吗?谁谁谁?有本事站出来!
没有吧。她的既有形象在群众心目中已经超过了任何一个奢侈品的影响力。
别说穿“不超过10港币的T恤”,就算她哪天高了兴,干脆用一叠10港币直接贴身上,相信她也照样能风姿绰约,美的毫不含糊。
哪个中国女人没事非要跟张曼玉比,那真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所以,想迷恋名牌的人还是可以继续迷恋,反正不是张曼玉。说不定对名牌的迷恋还能化为工作动力,有什么不好?
对,这就是我要解释的:为什么我在写典范的时候,用了那么多牌子在他身上。
因为,我笨嘛!不知道用什么其他方式,更能衬托他是那样的一个,活的很在意很刻意也不失美好的艺人。
成功的品牌常常有清晰的视觉效果,因而选择那个品牌的人就会具有一定的、与该品牌近似的个性特色。
比如,真心喜欢登喜路的人可能同时喜欢boss,但不会喜欢kenzo;
喜欢BCBG的人有可能也喜欢agnis b,但不会喜欢宝姿。
就像有的人再有钱都不会买爱玛仕的包,这跟谁贵谁便宜或谁好谁坏无关,装束代表一个人某一个阶段的生活态度,在意外表的人当然也会在意他她选择的那个品牌的既有形象。
(当然也有一些形象过于深奥,令人搞不懂。比如我在prada店里就常常能见到超美和超丑的东西同时存在)
我希望典范每每出现的时候都具有一定视觉效果。所以,对他着装的描写,都不是随便胡诌的。每一件用在他身上的品牌我都非常认真地想过,而且在我脑中也出现了清晰的影象,我很爱我笔下的人,每一个都爱,当然会对他们的亮相格外小心,尤其,他在那里,还是个被众人瞩目的“艺人”。
说到他的美,是的,我喜欢美丽的人。
当然尤其喜欢美丽的男人。
好不容易写一个的时候,当然要写美丽的。
他的样子容貌是有真实原形的,甚至,他说过的话跟做过的事都有可循的“历史”。只是,那是很多不同人的“历史”的拼贴。作为这本书里“虚构”成分最小的人。我是那么地呵护他,因此,就请允许我让他穿的略昂贵长的美丽吧!
何况,世界对男人的要求比对女人简单多了。
如果一个男人,五官四肢俱全且比例正常,只要每天都洗澡、别让自己太胖、小拇指千万别留长指甲(其它的指甲请参照小拇指)、发型方面,只要千万别选择“地方支援中央”,那么,基本上,这个男的也就离美丽不远了。如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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