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之旅(简体)》第28章


于法轮常转;最后解脱的途径是在乎三宝:佛、法、僧。整个神学系统是合乎逻辑的,这和它的心智及灵性力量征服整个远东有关。(请注意:佛教灵魂的轮回转生和庄子的“物化”不同,庄子的概念似乎较为原子,人的一部分在他死后成为一只老鼠的肝或一只蟋蟀的腿,或一种无生物如孩子的弹弓。“
但最特殊的观念是业(Karma),意即孽障或“罪的重担”。一种较为简单而稍欠正确的译法是简单地用“束缚”两字。这种束缚驱逼我们继续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使我们愈陷愈深。“孽”是罪,而“障”则有一种障碍物或一道屏风之意,它妨碍我们看望真理。佛可以十分正确地运用圣经的经句:“你认识真理,真理将释放你。”
我们可以不理会佛的道德教训,世界上从没有一个宗教曾教人欺骗、偷窃、奸淫、不诚实、憎恨或报复的,我们不必为此而担心。我们只须指出轮回教义的结果,是教人对一切动物仁慈,且禁止杀生及吃被屠杀的牲口的肉。中国除了国王的宫廷有动物园外,民间从来没有,唯一有的就是佛庙的鱼类放生池。我常喜欢在杭州著名的放生池观鱼,那里有七八尾长达二三尺的鲤鱼,养在一个不断有山泉流过的池中,有机会来过它们宁静的日子,不至受人类的逼害。在一个佛教徒的眼中,这些大鲤鱼的任何一尾最后都会转生为人类,或者甚至会成佛。
我曾在上文说过,在佛教教训中最奇特的观念是业,或罪。这种罪,如某智者所曾说,绝非新创;它是一切人类所同有。佛对于这种世界性的束缚深为关切,这种驱逼人去追随动物,如叔本华所谓“求生意志”及“求繁殖的意志”的束缚,和贪欲及色欲的束缚。叔本华的求生意志是披上欧洲衣服的佛教,而它著名的悲观主义和佛教怜悯的整个情调有相等的性质。佛对人类生命的评语可并合为四个字:怜悯一切!而叔本华也达到用苦行主义及克服自我来逃避的同样结论。
我以为基督教原罪的观念太神秘了。第一,亚当的罪当然在意义上只是象征的;因为我们生于这个肉体,生而具有同样的软弱、同样的冲动,以及从祖宗遗传下来的有害的本能。它在与生俱来的意义上是原始的,没有动物或人类生而不具有饥饿、求偶、恐惧、仇敌等等本能的,它是在丛林生活中求生存所不可少的本能。但没有把这种“原罪”造成神秘实质的必要,好像每一个人都生而烙上罪印而命定要堕入地狱。也没有必要诽谤上帝,把他说成是因为一个罪人一次的行为,而罚他千代子孙的暴君。即使假定这种犯罪的倾向是“遗传的”,是“原有的”,但在他没有干犯法律的行为以前,我们不能因为他有这种倾向而罚一个罪人。基督徒常缺乏智慧来了解那一点,他们使原罪成为一个神话,包在一个“拯救”的“包裹”里面,给来买的人拿走。人将只因为有遗传的倾向而受罚。这是为什么我曾说:“我是这般对宗教有深厚的与趣,以至宗教常触怒我。”最使我愤怒的莫如一个新生的婴儿,带着天真的圆眼,被一个全爱基督教的上帝送到地狱去的信仰。这种信仰违反母亲的每一种天性,违反一切人类的正当行为,而甚至上帝也不能违背一般人类正当行为的规律,上帝不是虐待狂。
但遗传的罪的事实,就是为了在丛林中谋生存的遗传的本能,仍然存在。这种本能(你称之为罪也可以),只有当它们终于违犯法律、正当行为及公共秩序的时候,才成为罪。一只狗可能在曼哈坦岛街道上做出讨厌的事,因为牠是活在道中,不知不觉地遵从自然的本能。一个孩子却必须教以不要这样做。对于一切大罪也是一样。罪恶是在每个人的心中,你想做某件愉快而和本能标准看齐的事就是罪;但它常被外在的社会法律或内在的道德律所制止。因此佛洛伊德打开了被抑制的升华及愿望完成的梦的世界。
我相信佛洛伊德帮助我们对原罪有较多的了解。在现在思想的世界中,只有四个或五个有独创思想的心。包括科学家在内,有佛、康德、佛洛伊德、叔本华及斯宾诺莎。我们所有其余的心,都只复述别人所曾想过的,虽然有许多人已用某些自己的思想来作他们的新发现。“有独创思想的心”,我是指那些为人类的思想开辟未知的园地,那些思想飞翔到其它的人们以前所未到过的地方的思想者。康德用寻根究底的德国方式,探测所谓人类知识真正性质的界限。佛进一步探测及发现一种逃出康德一切纯粹理性之外的方法。当然,他看见一种庄严的灵感的美,尽量接近上帝自己思想的知识的美。叔本华发现一切动物及人类生命的基础,在乎求生存、求繁殖的意志,实际上起自集体的种族本能多过个人本能——这种本能必然逼使在最后的分析中,释明鸟类的迁徙,鲑鱼回到原地产卵,尖牙、角、鳍、爪的生长,及一千种生物学的事实。按照叔本华的说法,“一只公牛不是因为牠有角而抵触,而是因为牠想抵触而有角。”这就是我所谓的深度。斯宾诺莎像庄子一样,发现一切事物的合一,且只看见那个无限的实体(比较道),对于它,那些有限的存在不过是样式或缺憾(比较德)。但斯宾诺莎的“对上帝的知识的爱”是只为人文主义者及知识分子而设。我敢说如果其它宗教不是在手边,民间的想象力将会使这种“知识的爱”变形;而且用圣者及幽灵包围它来使那个泛神世界有生气,使它易于崇拜。
要点是:佛、叔本华,及佛洛伊德,虽然开辟了想及人类生命思想的新前线,但都面临罪恶及欲望的事实。而这三位也都发现在人中有某些东西来节制罪恶及欲望,这暗指在一切时间中都有一种奋斗在进行,而人不必在本能的暴力面前屈膝。佛洛伊德在精神分析难解的连祷中被逼假定了一个“本我”(id,本能活动力的泉源——超我的道德监察者)。佛及叔本华都提倡欲望的抑制及苦行主义;这种观念我不大喜欢,因为那是假定欲望的本身是罪恶的,这显然不真实而且无法使近代人的良心信服。斯宾诺莎发现人除了那些基本的本能之外,还有为善的高贵本能来完成他自已。其它的人——康德、孟子、王阳明——追溯“良知”是像罪的本身一样是上帝所赐,即说它也是遗传的及“原有的”。为什么没有神学家发现一个“原良心”而让加尔文和他的“完全堕落”走开?如果他们不能这样,并非因为耶稣说得不够清楚及坦白,“天国是在你心中”。如果天国是在你心中,堕落又怎会是“完全”?这点真理要渗透神学家的心是多么难!(我必须说长老会是比加尔文伟大。我信耶稣,但反对加尔文。)
我认为佛洛伊德是一个最奇怪的造物。他有土拨鼠的本能,能向黑暗隐藏的地方钻,搜出东西隐藏的地方,把一大堆污泥拨到地上。在千万人之中也找不到一个佛洛伊德。这些有独创思想的人的作品,读来很有趣,因为他们的思想是新鲜的,直到凋萎及变坏的时候,也未经人手一再接触,不当的接触。且佛洛伊德发现一个内在的我,所呈现的影像和佛的没有多大差别。一个有多么讨厌的蛋在其中的巢!叔本华的未确知的、阴森的、原始的种族驱逼及种族督促,也同样是实在的。但至少我们已经从这些近代学者学到对于罪有较佳的了解。我们明白为什么希伯来作者及其它的人要谈及魔鬼的势力,且把它们化为撒旦。佛洛伊德也谈及超乎理性控制本能的强暴而主动的力量。如果你喜欢,可把这些本能说成魔鬼,但人没有必要用言词来催眠自己。
这是我对一切宗教而特别是佛教所想说及的。如果宗教是意味着超脱凡世的,我反对它。如果宗教是意味着我们必须从这个现世,知觉的生活中走出,且有多快就多快地“逃避”开它,像一只老鼠放弃快要下沈的船一样,我是和它对立的。我以为一个人必须有中国人的共有意识,勇敢地接受现世的生活,且像禅宗的信徒一样和它和平共处。而我强烈地觉得宗教(任何宗教)一天固执着一个来世,趋向于否定现世,且从上帝所赐给我们的这个这般丰富有知觉的生命中逃避,我们将因此种做法而妨碍宗教(任何宗教)与近代青年的意识接触。我们将是上帝真正不知感恩的儿女,甚至不值得禅宗的信徒称我们为堂兄弟。
如果我必须在逃避此世的灵性主义,包括以肉身为耻辱,和一个死硬的、异教的唯物主义之间作选?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