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上帝一起流浪》第9章


考布切夫就那样一直朝前走着,走着,直到消失。
那是1935年初冬的事。考布切夫年仅三十四岁。
第17节:猎人罗伯茨(1)
猎人罗伯茨
在犹太流亡者社区里的流亡者当中,有一个“专职”的猎户,叫罗伯茨。他是个犹太混血儿,故乡在加拿大的渥太华。罗伯茨住在涅克拉索夫大街的最尽头还要往前走二里远的路呢,俨然是犹太流亡者社区里的一个寂寞前哨。如果从那儿再往前走,就走出犹太流亡者社区了。 
靠着猎户罗伯茨宅院的西边一侧,是一片近乎于沼泽的荒地,几乎望不到边儿。
那一带野草茂盛得令人难以置信。各种野草都有一人多高,利箭一样密密麻麻地挺立着。人走进去,拨动一簇一簇的草茎,会发出海涛一样的清脆而潮湿的撞击声——所谓“草气袭人”、“草声袭人”,绝非妄言。 
沼泽地带的野鸭子很多,难以计数,这里是它们天然的乐园。纵观四野,这里给人的是原始社会的印象。
这儿几乎成了罗伯茨私人的猎场了。
他每天都要到这里走一走。
罗伯茨有一条白色的、相貌凶恶的下司犬。它整天形影不离地跟着他,像弹钢琴那样,在松软的土地上跑。罗伯茨打下的野鸭子,那条下司犬会像箭一样蹿出去,在浓密的草丛中、水沼里,把中弹的、还直扑楞翅膀的野鸭子叼回来。罗伯茨立刻扭断这只野鸭的脖子,再把它别在自己的腰带上,继续寻找新的猎物。 
罗伯茨和他的下司犬,是这一带草滩上的霸主。
在这儿,猎户罗伯茨干得非常悠闲。他并不想多打猎物——尽管这是他的日常生活。
罗伯茨极少与犹太流亡者社区的其他流亡者和混血儿来往。但他从来都非常守时地去会堂做礼拜。在会堂里,他温柔得像个害羞的孩子似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罗伯茨瘦高个子,长得很像俄国的大文豪高尔基,留着一副山羊胡子,有一双粗糙的、暴满青筋的大手。看上去,这个加拿大人至少有五十岁,谁知道呢。
罗伯茨的小屋非常简陋,是流亡者社区唯一的一幢木刻楞房子。
这幢房子完全是用直径一尺左右的圆木搭砌起来的。
房子当中有一个简陋的、又透着另一种美另一种风格的大铁炉子。那炉子的模样,像一台欧洲的老式火车头,铁烟囱一直冲出房顶。它不仅是温暖的化身,也是力的展示。
大铁炉子是烧木头的,铁炉子旁边堆放着一截一截的桦木。桦木燃烧起来,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凸显着生活的情趣,也凸显着房主人的个性。
屋子的四壁,挂满了狼、狐狸和熊的毛皮,还有斑斓的蛇皮,以及两杆猎枪。
房子里有件“圣物”,是罗伯茨母亲和父亲的遗照。罗伯茨的父亲是加拿大人,母亲是一个温良的加拿大籍的犹太女人。照片上的她正以永恒的仁慈、永恒的爱,注视过着流亡生涯的儿子。 
靠着屋子的西边,有一张样子很蠢很结实的大木床,上面铺着兽皮。罗伯茨常常仰面躺在那上面,将两只脚搭在床上,双手做枕,望着天花板。
大凡这种时候,窗外常常是大雪飞舞,或者暴雨滂沱,也可能外面正发了狂地刮着大风。
罗伯茨躺在铺着兽皮的木床上,一动不动。他的那只下司犬就趴在床边,机警地休息着。
罗伯茨很想念自己的祖国……
加拿大渥太华的气候,像流亡地流亡者社区一样的寒冷,甚至更冷。要知道,加拿大有三分之一的国土属于寒带苔原气候,两万年前,百分之九十七的国土,均被两千米厚的冰层覆盖着。 
罗伯茨的故乡渥太华从十月份开始就下雪了,比流亡者社区要早一个月,而且一直下到翌年的四月份。然而,加拿大人已经习惯寒带的生活了,他们对待寒冷的态度非常乐观——他们喜欢寒冷,喜欢雪,喜欢冰川。 
加拿大人罗伯茨对打猎的爱好与选择,是可以寻寻“根”的。其实,加拿大的犹太男人都酷爱打猎。在17世纪之前,加拿大是印第安人“乌套乌克”部落生息的地方。印第安人在这片宁静的土地上,过着狩猎捕捞、刀耕火种的原始生活(他们就是加拿大人的祖先之一)。那儿还有一条大河,印第安人称它是“乌套乌河”,后来改为“渥太华河”。有趣的是,渥太华河北边的人讲法语,而河南边的人却讲英语。 
罗伯茨的英语和法语都讲得很好。
河流常被人类比作母亲,也作为国界,亦是两个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界河。
到了冬季,罗伯茨也像渥太华的爱斯基摩人一样,到犹太流亡者社区的那条冰冻的松花江上凿冰捕鱼。罗伯茨有一套自制的专门工具。
流亡在犹太流亡者社区的欧洲人、混血儿和那座会堂里的拉比,没有人知道罗伯茨为什么到这里来过流亡的生活。
是啊,罗伯茨在犹太流亡者社区几乎不大与外人接触。与他朝夕相伴的,就是在床边休息的那条下司犬。
罗伯茨的性格有些孤僻。
孤僻的性格,常常来源于种族、家庭,是上帝所赋予的,没谁有权利可以横加指责。要知道,个性就像不同形状的、不同颜色的花朵一样,那么就让它们在人世上竞相地开放吧。 
第18节:猎人罗伯茨(2) 
到了暮春或者晚秋时节,罗伯茨常常带着他的那条下司犬,去附近的那片林子里过上一两天。
在那儿拴一个吊床,用桦木杆和桦树皮搭一个小窝棚,旁边支一个野炊用的铁架子,吊上野味,烤着吃,喝着酒。
然后,躺到吊床上,一晃一晃地休息。
这是罗伯茨的一个习惯。
偶尔到罗伯茨这里来做客的,有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后来被人杀害了的英国绅士,一个是敖德萨餐馆里的老板娘娜达莎。
英国绅士来这里的次数相对少一些。
在晚秋、在暮春时节到来的时候,他和这个加拿大人搭伴到林子里生活上两三天。
每次去林子里,那个英国绅士都给这个加拿大人带来一些上好的烟叶。
罗伯茨像那个英国绅士一样,也喜欢吸烟斗。
他们在一起打猎、野炊、喝酒。
那个英国绅士的野外生活能力很强,而且处事不惊,经验丰富,枪法也非常准,一看就是一个老手。他的法语讲得也很地道。这一切,很得罗伯茨的赏识。
另一点让这个加拿大人赏识的,就是这个英国绅士从不向他询问任何私人问题。
这个英国绅士用法语对他说:“上帝给我们的生命都是有限的,我们尽可能地过好每一天。”
夜里,两个人一边吸着烟斗,一边款款地聊着。
没有人知道他们在一起都聊了些什么。或许是聊自己的祖国、自己的家乡、自己的青年时代,或许是宗教的、政治的、种族的——还是那句话:谁知道呢。
我们不可能倾听到世上每一个人的谈话,我们只对自己的同类,对命运,对生活,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就行了。
冬天来临了,又到了流亡地被厚厚的大雪所覆盖的季节了。那个英国绅士偶尔也踏着大雪来罗伯茨的木屋看望他。
看来,他们是一对很好的朋友,甚至好到了只有彼此沉默的朋友。
那个英国绅士被人杀害之后,罗伯茨去参加了他的葬礼。在葬礼上,他嗫嚅地说:“先生,一切都像您预料的那样啊……安息吧,老朋友。”
从那之后,那个与英国绅士相好的犹太女人的栅栏院上,经常挂上了一对野鸭子或者野兔子之类的猎物了。
另一个常去罗伯茨的那个小木屋的人,是敖德萨餐馆的女老板娜达莎。
娜达莎到他那里去,是为了收购猎物。这是开餐馆所必需的。
这种活儿,从来是娜达莎亲自去。她从不让那个犹太小伙子代劳。
罗伯茨似乎知道敖德萨餐馆的女老板娜达莎什么时候来。在娜达莎到来之前,他会认真地洗个澡,修修面。
罗伯茨有一个自制的大木桶,那是一个可以烧热水的大浴桶。水烧热了之后,他就跳进去,狂呼乱喊地洗着、搓着,愉快地跟那条围着浴桶团团转又狂吠不已的猎狗交谈着,开怀地大笑着。 
这时候的罗伯茨又像一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啦。
娜达莎的到来,对罗伯茨来说,是一个盛大的节日。
木屋里的一角,堆满了给娜达莎拿走的各种猎物,有山鸡、兔子、飞龙等等,都是上好的货。
除此之外,还有蘑菇、猴头、木耳等等其他一些山野菜。
这种事总会让人犯糊涂的,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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