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女儿》第141章


鹄弦颜飧鲂摹T崂窆螅颐窃偕塘亢⒆拥奈侍狻!?br /> “她绝对不会让孩子离开她的,”莫莉说。
“啊?这要见了她本人才会知道,”她父亲说,“有些女人割舍得了。孩子到这里,用你的说法,将来一切都好。而她是个外国人,很可能希望回到她自己的人民和亲朋中间去。凡事要从正反两面多考虑。”
“这是你的口头禅,爸爸。不过这一次你会发现我说得对。我是根据她那些信判断的。但我认为我估计得对。”
“这是你的口头禅,女儿。时间将会证明谁对。这么说那孩子是男孩?吉布森太太叫我特别要问清楚。她对辛西娅抛弃罗杰一时想不通。不过,说实话,这对两个人都好。当然他要在很久以后才能认识到这一点。他们两个不合适。可怜的罗杰!昨天辛西垭给他写的那封信会叫他受不了,谁知道他接到信后会成什么佯。没办法!一个人总得经历风雨雨。我很高兴这个小孩成了继承人。我不希望他们家的财产叫爱尔兰的哈姆利家族继承上。奥斯本有一次对我说,这家是第二继承人。莫莉,现现在就给远方那位可怜的法国小女子写信过去,使她有个准备。看在奥斯本份上,我们得费脑筋想一想,怎样做不使她过于震惊。”
莫莉这封信写得实在不易。写着撕着,写了两三遍还不够满意。最后一遍,她觉得再写也好不到哪里去,写完之后看也不看便发走了。第二天过得平易了些。对奥斯本的死谈论得少了,也不那么沉重了。但是,当第二封信发走之后,莫莉开始为这个可怜的女人感到撕心似的痛苦。她身处异国他乡,又失去了丈夫;丈夫死在了远方,临终时、下葬时,她都无缘最后深情地看上一眼,好把他亲爱的容貌铭刻在心。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埃梅占据了莫莉的思想,这一天她对老乡绅多次谈沦她。每逢她讲到他的这个小孙子,不管她的猜测多么不沾边,他总是乐于听。但是一谈到这位法国女人(他这样叫她),他总是眨眨眼,回避过去。他叫她“法国女人”并非出于恶意,但在他的心日中,她就是那样的法国女人——黑眼睛,话说个不停,喜怒不加掩饰,甚至可能脸上搽有胭脂。他愿意把她看作自己儿子的遗孀尊敬她,甚至尽量不去想自己认定是她勾引了他儿子的看法。他愿意该给她多少津贴就给她多少,但是他希望并且也相信他可以永远不见她。他的律师、吉布森、以及其他人应该形成一个阵线,来保卫他不遇到这种危险。
在这段时间里,一个灰色眼珠的年轻小女子正风尘仆仆前来——不是来找老乡绅,而是来找他死去的儿子。他是她的丈夫,她认为他还活着。她知道她这样做不符合他明确表示过的愿望。不过他从没有向她提起过他对自己健康的担心。她本人朝气蓬勃,从来没考虑过死亡会夺走她如此爱着的人。他病了——病得很重,这是那位没听说过的姑娘在信上说的!不过埃梅护理过自己的父母,知道病是怎么回事。法国医生夸她手巧,技术好,是个好护士。即使她是个其笨无比的女人,难道他不是她的丈夫——她的一切?难道她不是应该守在他床头的妻子?因此,埃梅甚至还没有对自己进行这么多的说理动员,便着手准备起来。她一边整理小提箱,一边咽着泪水,不叫它流出眼眶,滴落到替得整整齐齐的衣物上。在她一旁的地上,坐着她快到两岁的孩子。对这个孩子,她总是笑着,话总是说得甜蜜蜜的。她的女仆爱她而且信任她;这女人已到了深谙人情世故的年纪,埃梅把丈夫生病的消息告诉了她。她了解这个家庭的历史,知道埃梅是他尚未得到家里承认的妻子。但她支持女主人迅速作出的决定,不管丈夫在哪里,马上到他身边去。受过这样那样的教育的人才会行事谨慎,埃梅则没人管,没有各种告诫扫她的兴。那女仆只是苦苦哀求把孩子给她留下。“孩子跟我惯了,”她说道,“再说你带他路上会把你累坏的,他父亲也可能病太重见不成他。”埃梅听后答道:“孩子跟你惯了,但跟着我更习惯。做女人的带孩子永远不会累。”(这活不完全对,但讲得有一定的道理,主仆二人都深信如此。)“如果我的先生还能喜欢什么的话,他肯定会喜欢听自已的小孩子牙牙学语。”于是埃梅在最近的一个时字路口登上去伦敦的夜班马车,玛莎站在车旁既作为保护人又作为朋友为她送别。她把长得又犬又壮的孩子递给埃梅,孩子刚才一见到拉车的马便高兴得乱叫。伦敦有家内衣店是个法国女人开的,埃梅在伦敦当保姆时认识了她。夜里埃梅便没有去旅馆,而是来到她家,度过伯明翰早班马车出发前的几个钟头。没有多余的床,她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也就是说在沙发上守夜。不过,鲍林太太及时给这位母亲送来了一大杯咖啡,给孩子一大杯“soupe blanche”①。没多久,母子二人又出发了,再次进人广阔的世界,他们唯一想的,唯一寻觅的,就是在人类界中对母子二人来说至关重要的“他”。奥斯本过去常告诉她他在什么地方下车,下车后再步行回家。埃梅记得那个地名的发音,虽然这怪里怪气的名字她一直拼不好,但她对护车卫兵说这个地名时缓缓地说得相当清楚,她用结结巴巴的英语问他何时可到达那个地方。下午四点才能到。啊!在这么长一段时间里会发生什么事情啊!一旦和他在一起她就不再担心。她深信她能帮他恢复过来。可是在他还未得到她的细心照顾之前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啊?她虽然在有些方面很幼稚。很天真,但在很多方面却是个很能干的人。她在费弗沙姆下车后,选定了她该走的路。她找了一个人替她推行李,领她到哈姆利庄园去。
① 法文,意为“白面粥”。
“哈姆利庄园!”客栈老板说,“唉!那里正乱着呢。”
“我知道,我知道,”她说道,匆匆忙忙跟在推行李的独轮车后边出发了。她怀里沉甸甸地抱着睡着了的孩子,上气不接下气地拼命跟上独轮车。她全身的脉搏在激烈地跳动,她几乎无暇转脸往一旁看看。庄园上的房屋已经望得见了,窗户全用帘子遮着,她是个外国人,并不了解这是什么意思。她踉踉跄跄地匆匆朝前赶。
“走后门还是走前门,太太?”客栈来给她推行李的人问。
“哪里最近走哪里,”她说。前门最近。莫莉和老乡绅坐在遮着窗帘的客厅里,莫莉把埃梅写给她丈夫的信翻译给老乡绅听,他听得津津有味。莫莉的声音本身对他就是个安慰,低低的,听起来非常甜。她念第二遍的时候,要是在某个地方换了个字,念得和第一遍不一样,他就像个孩子那样叫她停下来。今天下午房子里面非常静一——几天来都是这么静。房子里的每一个仆人,不管是否必要,走起路来都踮着脚,说起话来大气不敢喘,关起门来也尽可能地轻。树上的白脖鸦开始讨论它们春天的计划,这算是离此最近的有生之物发出的声音或骚动。在这片寂静当中,突然前门的门铃响了又响,响彻了整幢房子,拉门铃的人显然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手在重重地拉。莫莉停止念信。她和老乡绅惊愕地互相看着。也许人都想到罗杰突然回来了(没有这种可能),但是谁也没有说出来。他们听到罗宾逊赶去应答这不习惯的拉铃声。他们倾听,但再也没听到什么。再没有什么声音叫他们听。老仆人开开门后,一个怀抱孩子的女人站在那里。她气喘吁吁地说出了她已准备好的英语句子。
“我可以见奥斯本·哈姆利先生吗?他病了,这我知道。不过我是他的妻子。”
罗宾逊早就意识到有秘密,仆人们也猜疑已久,最终主人也知道了。他猜到秘密涉及一个年轻女人。但当她站在他面前好像她丈夫还活着似的要见他时,罗宾逊却六神无主了。他不能把真情告诉她,只能让门开着,对她说:“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回来。”说完朝客厅走去,知道莫莉在那里。他慌慌张张地走到她跟前,低声对她说了几句话,她听了之后脸都吓白了。
“你们在说什么?在说什么?”老乡绅问道,激动得发抖,不要瞒我。我受不了。罗杰一一”
他们俩都怕他晕倒。他已经站起身,来到莫莉跟前。再不对他说会招致严重后果。
“奥斯本·哈姆利太太来了,”莫莉说,“我写信对她说她丈夫病重,她就来了。”
“她好像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罗宾逊说。
“我不能见她——我不能见她,”老乡绅躲向一个角落说道,“你去见她吧,莫莉,好吗?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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