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船去中国》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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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买办王(13)
她看到克利斯朵夫拿了文件,将他裹在牛仔裤里硕长的腿伸直了,穿了耐克球鞋的大脚轻轻一钩,身下的椅子便轻盈地向电脑台滑去。简妮想,他是不会体会到自己面临的这种复杂局面的,他的血太单一了。
察觉到简妮的目光,克利斯朵夫冷冷地看了她一眼。他不喜欢她,就象不喜欢劳拉一样。劳拉常常表达出对大陆人的嫉恨,让他想起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宿怨。劳拉到了共产党的地盘上,仗着是总经理秘书,一味地挑三拣四,象《红楼梦》里面的小老婆们,他气不过。简妮明明是前几年才出国的上海人,却做出一副美国人的样子,轻易不多讲一句中文,要是说中文,也只说上海话,一副洋奴样子,更让他厌恶。他自己学英文出身,自认为并不老土,也不古板,甚至在私心里,他也是个喜欢西方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人,当时他也是尼娜说的那些因为广告而投靠这家公司的大学生之一,他也希望自己能在一个国际化的地方开始自己的人生,他也是那些肯用自己几个月的工资买一双全进口的新式耐克球鞋的青年,可他就是见不得劳拉和简妮那种狭洋自重的样子。也许,与劳拉相比,他更讨厌简妮,她身上还有上海女孩的那种离心离德的劲,“IWasChinese。”那是什么屁话。
王建卫听说有一个上海女孩来顶替劳拉时,还打算统战一下,在美国人那里安一个眼线。一听到她和劳拉象说暗号似的说英文,克利斯朵夫就知道没戏。他打电话告诉王建卫说:“走了一个蒋介石,来了一个李鸿章。”
克利斯朵夫没想到,中国人民都已经站起来几十年了,还有简妮这种人。他想起自己很小的时候,看过一个动画片,里面有句话,实在很合适简妮:“阶级敌人就象屋檐下的洋葱,根焦叶烂心不死。”
他其实也很想工作一两年以后,去美国深造,但他想,自己有一天在美国学有所成,当钱学森,当詹天佑,哪怕当容闳,也决不当她王简妮,在会议桌上,他就看出来,她以当买办为荣,她的是非观与美国人一致,她也觉得香水和花露水之争,是市场之争,而不是民族之争。克利斯朵夫不觉得自己是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洗了脑的人,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有尊严的中国人。而简妮则是没有中国人尊严的人。比起真正的美国人来,他更讨厌简妮这样的假洋鬼子。那厌恶里带着鄙视,那是一种类似嫉妒的恨意。但克利斯朵夫绝不承认那是嫉妒,他怎么可能嫉妒她,他鄙视她。为她的立场悻悻然。
他决定,下次要找个机会,将鲁迅的小说集借给简妮看。
在他冷冷的眼色里,简妮提醒自己,要尽量防止劳拉的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她突然想,格林教授的书里,对王筱亭只身来往在义和团出没的地方,建立内地的经销点和仓库那个时期,只有短短的一句:“他成功地沿着河道,建立了经销鸦片,收集茶叶,桐油和蚕丝的货栈,甚至自己的钱庄,保证能够按时向洋行交回货款。”简妮想,这绝不是容易的事。也许如今只能找到,他是怎样的成功,却找不到他经历了怎样的困难。
住在上海让简妮痛苦。她对四周有不可思议的抗拒。她是带着理想来到上海的,她以为经过美国大学,她已被训练成一个新人,一个接受过国际市场学训练的,野心勃勃的美国青年,来上海掘她的第一桶金。但上海却象流满了黑色石油的阿拉伯海滩,将她紧紧粘住,举步维艰。在海湾战争的时候,被倾泻到海水里的石油曾经污染了许多海滩。不得不停在海滩上的海鸟,一落地,就被粘住,很快就奄奄一息。电视新闻里,那些变成黑色的海鸟在遍布油污的海边满跚而行,徒劳地在黏着的黑油里拔自己的爪子,扑打已经不能用了的翅膀。简妮一直记得那令人绝望的情形,那时她正被不断地拒签,身心具焚,她觉得,自己就是那些黑色的海鸟中的一只。
但如今她回到上海,心里却再次涌出了阿拉伯海鸟的感觉。她不想被公司里任何人提醒自己是个中国人,Tim,或者是毕卡迪先生,还有洋铁皮的标语牌和克利斯朵夫,他们大家象印地安螃蟹一样,在她将要逃脱的时候,合力将她拉回到原来那个可怕的位置上,并死死地压着她,让她不得不接受。她永远都记得,Tim在听说她说“IwasaChinese”时,脸突然往下一挂的样子,还有公司里的中国同事耸着鼻子冷眼看她的样子,她风闻他们叫她“买办王”,用毕卡迪先生带着印度口音的语气,用英文的结构,将她的姓放在后面,嘲讽和憎恶地。
她也不想被家里的任何人提醒自己是个上海人,成长的过程中处处充满美国消毒药水的气味,背景里充满了象海滩上的石油那样又黑又重又粘稠的苦难。她控制不住地恨家里人,恨爸爸妈妈的脸和声音,恨爷爷,恨那间小客厅里的陈设。上海就是她的泻满石油的海滩,到处都是痛苦。那天她已经走到人民公园门口了,透过修剪得象墙一样的冬青树,她又看到那里的林荫道,还有路边的绿色木条长椅,简妮以为自己会感慨,但她心里涌出的,却是强烈的抗拒。她不想回想起自己在寒冷的空气中站在英语角与人搭讪的情形,还有那一次次被拒签后一片死寂的心。这个上海,到处散落着细小的绳索,一不小心,就拉出一段让简妮痛苦的往事,或者事实,瓦解她从美国带回来的美梦。
第十章:买办王(14)
感到自己在美国建立起来的认同在被上海瓦解,简妮心里非常恐惧。她没想到,范妮在美国遇到的事,她回到中国来时遇到了。她们是那么不同,但她们却横竖就是当不成一个朝气蓬勃,欣欣向荣,自由自在的美国人。简妮每天的每个时刻都不高兴,她虽然坚持从家里搬到公司为她租的公寓里,但爸爸妈妈几乎每天都给她打电话,在她的答录机里留言,每天晚上回家,答录机上的小红灯都令她咬牙切齿地闪着。在上班的路上,她讨厌被人碰到身体,讨厌看到26路公交车,到了公司,她走进办公室之前,心蹦蹦地跳,害怕遇到迎头一棒。她常常想起第一次进办公室,看到劳拉的情形,她从自己现在用的灰色写字桌后慢慢站起来,她怕自己将要变成劳拉第二。和美国同事在一起时,她常常不高兴,要是有人向她学一句上海话,或者问起,为什么上海的男人穿睡衣在街上走。和中国同事在一起时,她也常常不高兴,因为她不得不说上海话,和他们一样的语言。和中国同事与美国同事一起时,她为中国人的不修边幅更不高兴,他们没有每天洗头,他们喝汤时发出响声,他们站着的时候不挺拔,他们坐下的时候拧着腰身,他们嘴里有香烟气味,女同事的袜子不合身,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心里为他们那么羞耻,那种不忍目睹的羞耻简直远远超过了憎恨。有一次,简妮陪Tim请日本人在希尔顿吃川菜,席间,也有日本人喝汤霍霍地响,但简妮觉得,自己和那声音一点也没关系。
在上海,简妮觉得自己就象生活在地狱里。
简妮决定自救。
她不敢,也不能在办公室里做什么,所以,她从家里开刀。
劳拉走后,简妮就搬到劳拉在龙柏的小公寓里,离开了那条灰色的弄堂,和父母。她借口说,合资公司要求她住到前任秘书的公寓里去,外事部门不愿意美方雇员住在上海人中间。这是个光彩的理由,爸爸当时说:“中国人将你当成美国人管了,你小心秘密警察。”但他的神情,很有点得意。听说简妮住在龙柏的外国人公寓里,爸爸妈妈很有点孩子成龙成凤的骄傲。他们不知道,那里只是在上海的外国公司低阶雇员的公寓,高级雇员都住在虹桥和波特曼右边的外国人公寓里。简妮的房子,不过是一间卧室加一个小客厅,小客厅里只有一张沙发,一个茶几,还有一只空的玻璃花瓶,卧室里也不过一个大衣柜,一张床,一张桌子而已。与家里的房间相比,这里充满三星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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