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3·锦年》第11章


宁遥没有对王子杨解释什么,只说自己买不到蜡烛所以也懒得去她家。王子杨还是有些怨色,直说那也不打个电话来,我还因为你在路上出什么事了呢,宁遥你这人总这样,不想的时候就不出一语地跑,摊子扔在那里,打个招呼都不会。
宁遥抬眼看着王子杨有些阴沉的脸,开口说:“嗯,对不起。”
“下次别这样了啊!”
“嗯……对不起。”手伸进校服口袋里,握住那只打火机,“以后不会了。”
[五]和王子杨是从小学五年级起的朋友。那时宁遥刚刚跟随父母回到上海,小学生对新同学没有高中生那般的冷淡,都积极地拿着课本上传授的友谊去巴巴地实践。于是很快同桌的王子杨就成了宁遥最熟络的朋友。学校周围最受欢迎的零食摊都是王子杨推荐的,班里唧唧喳喳的男生都是王子杨介绍的。没多久她就成了宁遥家里的常客。父亲母亲都挺喜欢她。
妈妈说的最多关于王子杨的一句话是“到底是标准的上海小女生。”
什么叫标准的上海小女生。
王子杨。
王子杨这里成了个形容词那样地被使用。当宁遥尚且对于“标准的”“上海的”无法清晰定义时,整个儿渗透进她认知的,就是王子杨的一切。小时候在孩子手中最流行的塑料皮铅笔盒,就是王子杨,就是上海;一双挺刮的红漆皮搭扣鞋,就是王子杨,就是上海;母亲是任何时候都皮肤白皙的中年妇女,就是王子杨,就是上海……
等长大了后,想起那些直白而幼稚的判断式,却很难轻易笑出来。因为直到今天,宁遥一日日地目睹着王子杨成长到十八岁时,心里依然存在着同样的判断式。
家境良好的,房间里有欧式桃木床,就是上海,就是王子杨;挑拣一切机会逃避穿校服,在老师允许的范围内露出肩膀的,就是上海,就是王子杨;说话中含有非常真实的撒娇成分,习惯性将自己依向别人的,就是上海,就是王子杨;不由自主地将自己放在行使命令的位置,却又没有命令口吻的,就是上海,就是王子杨……
宁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记住的全是令自己讨厌的地方。
所有人都说她们是最要好的朋友。
连宁遥自己都觉得最要好的朋友也就是这样了。她和王子杨每天都一起骑车去上课,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回家,春游秋游的时候也坐在一起,永远是形影不离的样子。宁遥过生日,王子杨买了大束的百合花朵,在众目的注视下交到她手中。在高一学生中,这样的行为令周围在场的人几乎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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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宁遥自己知道,她不喜欢任何一种花朵。
喜欢百合的,是王子杨。
花插在家里几天后就谢成褐黄色,宁遥没有动,是妈妈把它们打扫走的。宁遥看着收垃圾的人把它们埋没在塑料大筒里不知会运去什么地方。但可以肯定的是,以后会腐烂,会变成有机物,会逐一分解。
分解。最要好的朋友,和非常讨厌的人。
这个世界上的确有着怎样无视也无法忽略的距离。是一条河流,单独地流淌在她的心上。没有人知道的河流,自然谁也跨不过去。硫磺气体在上面盘旋,沸腾的泡沫蒸发成气体。最后循着血液在全身周回,每个毛孔都散发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是厌恶。
是像丝线一样纠缠不清而精致的恶毒。
直到宁遥发现了学校陈旧的体育仓库背面,那堵朝着角落的墙。
没有熟悉的人的名字,有些字迹已经看不清楚。应该是没几个人知道的地方。而即便是有人知道,被圈解在涂鸦中的话,除了当事者双方,谁也只能窥见真正意义的一点皮毛。
记载着当年“林舒平最爱汪函”的墙。
记载着当年“体育课不考八百米”的墙。
然后是记载了,不知道谁宣布,“我们不是好朋友”的墙。在同样类型的几句书写中,是最纤细而漂亮的笔迹。
宁遥在课后突然被人从身后抱住。不用回头就知道。
“好像有新的电影。”王子杨问,“陪我去看吧。”
“没兴趣。你知道我不喜欢看电影。”
“就当是为上次的事赔礼道歉好了,陪我嘛。”
宁遥扭过头盯住她,赔什么礼?为什么我得听你的来赔礼?
“怎么?”女生察觉了她神色的变化。
“我不喜欢。”
“真是……”女生像被什么转移了注意力,随后宁遥感觉腰边里忽然有奇怪的触感,反应过来的时候,王子杨已经从她的校服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绿色的塑料壳打火机。
“啊——”宁遥出了声。
“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啊?”王子杨的粉红色指甲划过塑料壳上的白色印字,“……飞乐、KTV……”
“给我。”不知不觉地面色冷了下来。
“吓?你去KTV了?我怎么不知道?”王子杨没有察觉,反而像是发现了女伴的什么隐私似变得越加兴奋,“你一个人去的?几时去的?不过怎么会拿打火机呢?”
“王子杨——你给我。”宁遥伸手要夺。
“啊!”像是钻研透了宁遥有些着急的神情,王子杨大叫起来,“是不是男生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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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秘密是因为会被人发现才具有了价值。”
宁遥第一次写下王子杨的名字时,铅笔确实在半空犹豫地一滞。因为她考虑到自己的涂鸦也许会被人看见,被王子杨,被认识自己和王子杨的其他人,发现,或揭穿。令一切变得不可预料。
然而她听说了,秘密正是因为可能被人发现才具有了它本身的价值。
略略发抖的。除了是害怕,还有激动。
交融着对被曝光的害怕,以及未曝光时的紧张。想要无关者知道的激动,却更想让有关者知道的激动。矛盾的针线飞快而混乱,在无法目测的时候已经织成一整个莫测的茧,包裹着被无奈和发泄所筑就的心脏,使之永远不会在压抑下沉没消失。就这样持续漂浮。
“最讨厌王子杨”。“最不要脸的就是王子杨”。
心里某个触角在天光下蔓延出墨绿色的线头。
为什么朋友是最讨厌的人。
其实在王子杨之外,宁遥也有朋友。邻居家年长半岁的尹依然算一个,在王子杨不出现的时候,依然是陪自己玩得最长时间的一个。虽然到了一年前,像是突然开窍那般领悟到“代沟”这类东西,而身为姐姐的她却不是照顾小孩的料,两人的关系就变得又轻又薄。还有同班的曾萄,因为她生得胖,很有些仰慕手长脚长的宁遥的意思,可在宁遥看来似乎是因为王子杨贴得自己太紧,使别人羞涩尴尬无法介入,两人之间也变得越来越礼貌。
宁遥还是很想要一个与王子杨截然相反的“朋友”。可以令自己依靠的角色。天知道她在娇纵的王子杨身边变得有多沉默,以至于毫无反应地承受来自女孩的各种需求。若不是天生一张苍白的脸,也许就会从此变成中性角色。
无论哪个女生,都不希望被同类当作异性看待。
奇妙的是,反过来却也成立。就像王子杨乐于将宁遥当成“半个爱人”那样撒娇一样,宁遥也希望着自己能有一个可以依赖的女生的肩膀。必然的高傲和冷冽,却没有城市里的坏习气,性格冲动又能扼住分寸,最后被大鸣大放的华丽裹身。
令自己以心甘情愿的仰望角度,去依赖的人。
然而每天和王子杨一起骑车回家时,随着红灯停下在成排的婚纱边。它们被洗得整个儿翻转,露出里面白色的铅丝,简单得像一条被褥,而那些闪闪发光的外罩,被两只衣夹夹在铁丝绳上,如果没有这个环境,或许谁都以为是一块过时的桌布。
每当这个时候,泛滥在宁遥心里的失望就涨满了最后一点空间。没有留下半点地方。于是她一语不发地蹬车将之甩在身后。
年华是无效信(9)
路的四周却是不变的陈旧风景。
把自行车塞进几乎已经饱和的一层楼道里,自己只得侧着身子踮过脚才能穿越。到了家门口刚要掏钥匙,发现对门口坐着一个人。宁遥蹭地跳转身。
女孩目睹了宁遥整个儿的举动,扬起眉毛笑了起来。
声音柔和又美丽。
宁遥注意的却是她挑眉的动作,不知道在哪里看过般的熟悉,最后想明白了。是自己模拟在心里的最喜爱的表情之一。
对方却轻松做到。
随后女孩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中等身材,两条腿却是笔直而修长地让人吃惊。宁遥把眼珠在眼眶里费力地移了一番后才转向她的脸。
脸没有那样惊艳。但,是因为上着妆的关系么,在她开口时,两条眉毛与眼睛间的变化却突如其然地令宁遥思维跳空一格。
心甘情愿去仰视。
“喂?”
“啊?”
“知道她几时回来么?”女孩指指自己身后的门。
“哦?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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