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那些事》第16章


民国五〇年代,南北二路数不清的年轻人涌进台北寻找发展的机会,美满几乎把那些短期投宿的「庄脚囝仔」当作自己的小孩看待,不但帮他们介绍工作,甚至还当起媒人撮合姻缘。美满说这辈子经过「美满作媒,保证美满」的夫妻超过两百对,然而,她私下最想撮合的一对,最后却以遗憾收场,她说的是富源和富美。美满和汉亭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办户口登记,阿哲回来之后,美满当然还是他的「配偶」,汉亭只好自立门户,而富美则是他门户下的「养女」,和汉亭同姓,因此汉亭有时候会借故哀叹,自己和富美都是「户口外」的「外人」。既不同姓又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尽管富美从小就叫富源哥哥,但美满却始终认为,这两个以后应该可以自然而然地「送作堆」。「自己养大的女儿成了媳妇,还有比这个更圆满、更让我放心的姻缘吗?」美满说:「谁知道,他们两个还挺认真地以兄妹对待……,天意啦!」富美其实很小就知道自己的来历,但她始终不觉得自己和富源有什么不同,有时候,甚至还会怀疑哥哥才是「户口外」的人,因为上学之后,她的成绩永远排在前头,而富源则老是吊车尾,所以被宠的是她,经常被骂的反而是哥哥;富源勉强念完高职,就跟着两个爸爸学做生意,在外吹风淋雨,而她却一路无忧地念完大学,还出国留学。多年之后,她曾经跟富源承认说,其实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很着迷他那种跟好学生完全不同的、率性而且海派的庄脚性格,但是「……怎么说,你总是我哥哥,是不是?」富源说当她讲起这一段的时候,自己也差点失控。
「我怎会不喜欢她呢?只是那时候……她实在太优秀了,优秀到让自己自卑,所以宁愿当她的哥哥就好,至少,可以因为‘富美是我妹妹呢!’而有一点小小的骄傲!」不过,这一段他可没告诉富美,毕竟「……过去的事了,而那时候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能改变什么?跟她说……,倒不如留在心里就好。」富源说的「那时候」是一九七〇年代中期,富美在美国东岸的大学拿到博士学位,出国还不是那么自由的年代,有商务护照的富源,奉母亲和两个爸爸之命去参加她的毕业典礼。富美的博士论文听说和台湾白色恐怖的那段历史有关,她跟富源说:「研究这个,是因为想找到那个生我的妹妹吧?结果……没找到她,却反而找到更多跟她一样命运的妈妈。」富源旅馆在一九八〇年代中期结束营业,改建为住宅大楼,大楼的名字叫「美满人生」。二〇〇六年,富源帮美满办了一场盛大的八十寿筵,富美也带了美国丈夫和三个小孩专程回来,那时候,阿哲和汉亭都已于几年前往生。
美满在观音山建了一个塔位,把他们两个放在一起,说以后自己也要住进去,「三个人从没睡在一起过,那种滋味……那两个死人绝对也想试试看!」美满很有把握地这么说。
PART5 这些人,那些事
思念——
小学二年级的孩子好像很喜欢邻座那个长头发的女孩,常常提起她,每次一讲到她的种种琐事时,你都可以看到他眼睛发亮、嘴角带着微笑的样子。
他的爸妈都不忍说破,因为他们知道不经意的玩笑都可能给这年纪的孩子带来巨大的羞辱,甚至因此阻断了他人生中第一次对异性那麽单纯而洁净的思慕。
双方家长在校庆孩子们表演的场合里见了面,女孩的妈妈说女儿也常常提起男孩的名字,而他们也一样有默契,从不说破。
女孩气管不好,常感冒咳嗽,老师有一天在联络簿上写:「邻座的女生感冒了,只要她一咳嗽,XX就皱着眉头盯着她看。问他是不是咳嗽的声音让他觉得烦?没想到XX却说:『不是,她咳得好辛苦,我好想替她咳!』」
老师最後写道:「我觉得好丢脸,竟然用大人的观点污蔑了一个孩子那麽善良的心意。」
爸妈喜欢听他讲那女孩子的点点滴滴,因为从他的描述里彷佛看到了孩子们那麽自在、无邪的互动。
「我知道为什麽她写的字那麽小,我写的这麽大,因为她的手好小,小到我可以把它们包起来!」
爸妈於是想着孩子们细嫩双手紧紧握在一起的样子,以及他们当时的笑容。
「她的耳朵有长毛耶,亮晶晶的,好好玩!」
爸妈知道,那是下午的阳光照进教室,照在女孩的身上,女孩耳轮上的汗毛逆着光线於是清晰可见。
孩子简单的描述,其实是无比深情的凝视。
三年级上学期的某一天,女孩的妈妈打电话来,说他们要移民加拿大。
「我不知道孩子们会不会有遗憾……。」女孩的妈妈说:「如果有,我会觉得好罪恶……。」
没想到孩子的反应倒出乎他们预料。
有一天下课後,孩子连书包也没放就直接冲进书房,搬下世界旅游的画册就坐在地板上翻阅起来。
爸爸问他说:「你在找什麽?」孩子头也不抬地说:「我在找加拿大的多伦多有什麽,因为XX他们要搬家去那里。」
书没翻几页,孩子忽然大笑起来,然後抓起电话打,一边拨号还一边忍不住地笑;爸爸听见他跟电话那一端的女孩说:「你知道多伦多附近有什麽吗?哈哈,有瀑布耶……,书上的字念起来好好玩……,说『你家那块破布是世界最大的破布』,哈哈哈……不是啦……是说尼加拉瓜瀑布是世界最大的瀑布啦……哈哈……。」
孩子要是有遗憾、有不舍,爸妈心理有准备,他们知道惟一能做的事叫「陪伴」。
後来女孩走了,孩子的日子寻常过,和那女孩惟一的连结,好像只有他书桌上那张女孩的妈妈手写的英文地址。
寒假前一个冬阳温润的黄昏,放学的孩子从巴士下来时,神情和姿态都有点奇怪,满脸通红,眼睛发亮,右手的食指和拇指间好像捏着什麽无形的东西,快步跑向等候的爸爸。
「爸爸,她的头发耶!」孩子一走近便把右手朝爸爸的脸靠近,说:「你看,是XX的头发耶!」
这时爸爸才清楚地看到孩子的指间捏着的是两三条长长的发丝。
「我们大扫除,椅子都要翻上来……,我看到木头缝里有头发……,一定是XX以前夹到的,你说是不是?」
「你……要留下来做纪念吗?」
孩子用力地摇着头,但爸爸看到他的眼睛忽然冒出不知忍了多久的眼泪,他用力地抱着爸爸的腰,把脸贴在爸爸的胸口上,忘情地嚎啕大哭起来,而手指却依然紧捏着那几条映着夕阳的光、在微风里轻轻飘动的发丝。
真实感——
阿婆一辈子住在渔村,三十五岁那年先生就翻船死了,七个小孩最大的才十七岁,她说她是以「我负责养小的,大的孩子自己养自己」的方式把所有小孩拉拔大。
四男三女七个小孩后来都很成材,也许从小习惯彼此相互扶持,所以兄弟姊妹之间的情感始终浓郁。
他们唯一遗憾的是,阿婆一直坚持住在渔村的老房子里,怎么说都不愿意搬到城市和孩子们一起住。她的说法是:「一年十二个月,七个小孩不好分,哪里多住哪里少住,他们都会说我大小心……,而且一个人住,我自由,他们也自由。」
她说得固然有道理,但孩子们毕竟放不下心,所以在她七十岁那年帮她找了一个外籍看护,并且把老房子翻修了一下,甚至还设计了无障碍空间,为她往后万一行动不方便的时候预作准备。
七十大寿那天,阿婆甚至还拿到一个这辈子从没拿过的大红包,三百五十万元的支票一张——七个孩子各出五十万元。阿婆当然拒绝,不过,老大代表所有兄弟姊妹发言,说这笔钱是要给她当「奖学金」用的,说内孙外孙都在念书,要阿婆每年分两次依照他们的成绩单给奖金,这样孙子们就会更努力读书;如果有人要出国留学的话,阿婆也可以拿这笔钱出来「帮他们买飞机票」。
这理由阿婆觉得可以接受,所以就收了。第二天老大特地带阿婆去银行开户,听说她还跟银行经理说:「这是我孙子们读书要用的,你要替我照顾好。」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阿婆没让看护跟,自己一个人进了银行,说要把钱全部领出来。银行员的第一个反应是:是诈骗集团找到阿婆了!所以很迁回地问阿婆要领钱的理由,问了老半天,最后连经理都出面了,阿婆还是什么都不说,一直强调是她自己要领的,没有人指使她,最后还有点生气地说诈骗集团的事情她知道,电视天天播。
「你们不要以为全台湾的老人家都那么好骗!」
经理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老大,要他问阿婆提款的理由。刚开始阿婆还是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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