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史论事品人李国文说唐》第2章


贞观中,金城坊有人家为胡所劫者,久捕贼不获。时杨纂为雍州长史,判勘京城坊市诸胡,尽禁推问。司法参军尹伊异判之曰:“贼出万端,诈伪非一,亦有胡着汉帽,汉着胡帽,亦须汉里兼求,不得胡中直觅,请追禁西市胡,馀请不问。”纂初不同其判,遽命,沉吟少选,乃判曰:“纂输一筹,馀依判。”
唐朝的天空(3)
依此推论,当时长安城内居住的胡人,要比现在北京城里的老外多许多。因此,胡人在唐代诗人的笔墨中,便经常出现。如李白诗:“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少年行》),如岑参诗:“君不闻胡笳声最悲,紫髯绿眼胡人吹”(《送颜真卿使赴河陇》),如李贺诗:“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如元稹诗:“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 (《法曲》)……这证明当时的长安城里,胡人之无处不在。
据陈寅恪《读莺莺传》考证,胡人的行踪,更渐渐由西而东,直至中原。他认为那位漂亮的崔相国之女,其实是诗人元稹有意模糊的一个文学形象。实际上,她是来自中亚粟特(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儿罕北古布丹)的“曹”国女子,移民到长安洛阳之间的永济蒲州。他们以中亚的葡萄品种,酿成“河东之乾和葡萄酒”,那是当时的一个名牌。既美且艳的莺莺,其实是一个当垆沽酒的“酒家胡”,用今天的话说,一位三陪小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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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元稹笔下“最爱软欺杏园客,也曾辜负酒家胡”来判断,张君瑞不过是诗人自己的化身罢了。如果曹九九(陈寅恪设想出的这位小姐芳名)不是胡女,真是相府千金,也就不至于被 “始乱终弃”了。
总而言之,唐朝的天空下,是张开臂膀,拥抱整个世界的盛世光景。
对于李唐的西向政策,对于边外胡人的大量吸纳,唐初有过一次讨论。唐吴兢所著的《贞观政要》一书,在《安边第三十六》中,记载了各个论点的交锋。中书令温彦博主张:“天子之于万物也,天覆地载,有归我者则必养之。”秘书监魏徵认为:“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后,滋息过倍,居我肘腋,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凉州都督李大亮更上疏:“近日突厥倾国入朝,既不俘之于江淮以变其俗,乃置于内地,去京不远,虽则宽仁之义,亦非久安之计也。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理多靡费。以中国之租赋,供积恶之凶虏,其众益多,非中国之利也。”
讨论的结果,只有四个字:“太宗不纳。”
于是,用温彦博议:“自幽州至灵州,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以处之,其人居长安者近且万家。”
如果依统治者维护其政权的需求,一个由僧侣统治的国家,被统治者的最佳状态,是庙宇里的泥塑木雕;一个由法老统治的国家,那就应该是陵墓里的木乃伊;一个由太监统治的国家,其公民应该全部都是性无能者,至少也是阳萎患者;一个由警察统治的国家,其被统治者最好都是“从现在起,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要呈堂作供”的嫌疑犯。这样,“普天之下”、“率土之滨”,就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
然而,厚德载物的李世民,却是一个懂得“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的明主,他相信,“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贞观政要·政体第二》)。因此,他以大海不择细流的精神,汉人也好,胡人也好,中土也好,西域也好,都是大唐的臣民,不分畛域,不计人种,不在乎化内化外,不区分远近亲疏,都在他的胸怀之中。因此,他不害怕别人的声音,更不忌惮与他不同的声音,他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如果不是唯一,也是少有的能听得进反对声音的君主之一。
于是,我开始理解汤因比为什么要选择唐代为他的再生之地,鲁迅为什么要寻找唐朝天空作为他长篇小说的背景了。这两位大师看重的,在中国,甚至世界历史上,也就是李唐王朝,曾经达到如此器度闳大而不谨小慎微,包容万物而不狭隘排斥,胸怀开放而不闭塞拒绝,胆豪气壮而不畏缩懦怯的精神高度,这是其他历朝历代所不及的。
太宗自即位之始,霜旱为灾,米谷踊贵,突厥侵扰,州县骚然。帝志在忧人,锐精为政,崇尚节俭,大布恩德。是时,自京师及河东、河南、陇右,饥馑尤甚,一匹绢才得一斗米。百姓虽东西逐食,未尝嗟怨,莫不自安。至贞观三年,关中丰熟,咸自归乡,竟无一人逃散。其得人心如此。(《贞观政要·政体第二》)
到了贞观四年(630),“天下大稔,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那一年,李靖破突厥,唐王朝“东极于海,西至焉耆,南尽林邑,北抵大漠,皆为州县,凡东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一万九百一十八里”(《资治通鉴·唐纪九》)。所谓“唐朝的天空”,从广义上讲,以长安为中心,向东,江湖河海,向西,丝绸之路,既无边界,也无极限,因为这是一个高度开放,略无羁束的精神天空。你能想象得多么遥远,它就是那样的毫无止境;你能想象得多么辽阔,它就是那样的无边无沿。
唐朝的天空(4)
就在这一年,李靖凯旋回朝。据《新唐书》:“夷狄为中国患,尚矣。……唐兴,蛮夷更盛衰,尝与中国亢衡者有四:突厥、吐蕃、回鹘、云南是也。”曾经不可一世,曾经逼得李渊俯首称臣的颉利可汗,由于李靖出奇兵,终于将其擒获。现在,这个最能带头作乱,最狡猾,也最卑鄙,最反复无常,也最能装孙子的,为唐之患久矣的颉利可汗,束手就擒,俯首降服,李世民等于祛除了一块心病。于是,在长安城的南门城楼上,搞了一次盛大的顺天门受降仪式。这位突厥族首领终于不得不承认李世民为天可汗。
时为太上皇的李渊,很大程度上也是拍自己儿子的马屁,连忙出面,在兴庆宫张罗了一个小型派对,赶这个热闹。“上皇闻擒颉利,叹曰:‘汉高祖困白登,不能报;今我子能灭突厥,吾托付得人,复何忧哉!’上皇召上与贵臣十馀人及诸王、妃、主置酒凌烟阁”。那时不兴开香槟庆祝,也不搞焰火晚会助兴,但李靖缴获的战利品中,肯定少不了产自中亚的葡萄酒。那时胡俗甚盛,街坊多酒肆,遍地皆醉人,宫廷也不例外,大家喝得醉意盎然的时候,晚会上出现了一个史官不经意写出来的细节,但仅这一点点精彩,却表现出来只有在唐朝的天空下才会有的精神状态:
酒酣,上皇自弹琵琶,上起舞,公卿迭起为寿,逮夜而罢。(《资治通鉴·唐纪九》)
宫廷舞会,在西方世界,是习以为常的。在东方,尤其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里,九五之尊的天子,庄严肃穆还来不及,哪有一国之主“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道理?因此,凌烟阁里的这场舞会,正是钱穆在《国史大纲》中所说“其君臣上下,共同望治,齐一努力之精神,实为中国史籍古今所鲜见”的最好写照。你也不能不服气在唐朝的天空下,这种在别的朝代少有的百无禁忌的强烈自信。
200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匈牙利犹太裔小说家凯尔泰斯的《大屠杀作为一种文化》中,曾经引用乔治·桑塔亚纳(Geoge Santayana)的名言:“一个有活力的社会必须保有它的智慧,以及对其自身及自身条件的自我意识,并且能够不断地予以更新。”老实说,很难想象,我们中国的皇帝,从宋以后,直至清末,这一千年间,由赵匡胤数到爱新觉罗·溥仪为止,可曾有过一位,在大庭广众,即兴起舞?而且,还要跳一种高难动作的少数民族舞。因为李渊手里的琵琶,是胡人的乐器,那么李世民跳的舞蹈,也可能就是当时流行的“胡旋舞”。这一通狂舞,绝对是那个时期大唐帝国活力的最高体现。
按《新唐书·礼乐志》,这种“舞者立毯上,旋转如风”的“胡旋舞”,节奏极火爆,情绪极热烈,动作极狂野,音乐极粗犷,是从西域流传到中土的舞蹈。白居易有一首诗《胡旋女》描写了一位女舞者的表演:“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可以想象李世民伸展双臂,在舞场上或旋或转,老爷子反弹琵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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