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史论事品人李国文说唐》第6章


在吃法上“食之以匕不以箸”,也是对尝百草的神农精神,予以革命和否定。
“食之以匕不以箸”,看似小事一桩,但对唐人来讲,这个突破,意义重大。
世界上从来没有恒定不变的东西,民族特性也非铁板一块,饮食习惯并不是永远不可改变的,所以,对付这只羊羔,除了一把锋利的刀,一副坚固的牙,一个强壮的胃,还需要那种绝非汉人所有,而是胡人天生的饮食心理,方能左手割肉,右手持杯,享咀嚼之趣;方能食膻啖臊,大快朵颐,得饕餮之乐。酒足饭饱之后,再加之一壶浓酽滚烫的好茶,沁入心田,那就齐了。
放下筷子,拿起刀子,在唐代,便是不以为奇的事情了。
肃宗为太子,尝侍膳。尚食置熟俎,有羊臂臑。上顾太子,使太子割。肃宗既割,余污漫刃,以饼洁之,上熟视,不怿;肃宗徐举饼啖之,上大悦,谓太子曰:“福当如此爱惜。”(王谠《唐语林》卷一)
因为不同饮食文明表现着不同民族特性,这种食用工具的区区变动,也会起到不可小视的微调作用。一般来说,动筷,礼让谦恭;持刀,很难斯文。汉人用筷挟菜,温文尔雅,殷勤周到,多繁文缛礼之士;胡人持刀食肉,血气方刚,多剽悍强横、骑劫掳掠之徒。所以,大唐盛世,与其说唐人胃口朝胡人饮食靠拢,还不如说西域文明也在影响着中原文化,交流通常是相互的,开放从来是彼此受益的。
作为中原文化和西域文化的交汇点,唐代的长安,便是当时整个社会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心,也是从广义上来理解大唐盛世有一副极其良好胃口的集中体现。
如果,我们从诗人李白笔下的“胡姬”, 在其诗篇中的出现频率,也可估计,或者想象,这座都城,是以怎么样的姿态,向全世界敞开怀抱了。
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李白《前有一樽酒行二首》之二)
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且就胡姬饮。(李白《白鼻》)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李白《少年行》之二)
何处可为别,长安青绮门。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之一)
从这些诗句所提供的意境,若能在冥思暇想中,神游一千多年前的古长安,那将是怎样一种体验啊!不过,我还是郑重劝一句,若是你读过白行简的《李娃传》,建议你先不要到唐代的红灯区平康里去,那儿是李娃和她的姐妹们活动的领地,你的荷包里若没有足够的银两,那将是你无法承担的高消费。而是要到西市、金街一带,那里的食肆,酒店,歌楼,舞榭,倡馆,茶寮,戏场,杂市,才是更红火、更热闹的去处,才绝对是一个值得你逗留的风流所在,否则,李白跑那里去做什么?
唐朝的胃口(3)
你会发现那些打扮得粉妆玉琢、花枝招展的胡姬,玉脸生春,眉目传情,向你灿然一笑,令你心旌荡漾,向你挥摆纤手,令你举步踟蹰。那摆动的绦带,曳地的长裙,袒露的襟领,洁白的肌肤,在扑面而来的香风里,弥漫着这些异域女子的香艳气息,该是怎样引发这个城市的勃然生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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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唐朝的胃口,这就是长安的浪漫。
那时候,政治上不分畛域,张开怀抱;经济上不分族别,竞争谋生;宗教上不分信仰,相互包容;族别上不分胡汉,悉为臣民。胡人几乎融进了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汉着胡帽,胡着汉冠”,甚至在服饰上,也在模糊着中外文化疏隔的界限。
我很钦佩唐朝的这种广义上的好胃口,它意味着一份自信,一份豪壮,一份担承,一份敢把天下纳入我胸怀的大气。那些精神萎琐者,你就是打死他,他连这样想一想的勇气,也不会有的。自南宋至清末,中国之一蹶不振,吃亏就在胃口,都像林黛玉那样,只能挟一筷子螃蟹肉吃,小命都难保,焉谈爱?焉谈情?焉谈雄心壮志?焉谈民族复兴?也许积弱的中国,尤其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实在压抑得太久太狠,大唐盛世,遂成这个民族永远被憧憬的梦。
盛唐统治的大版图,大气魄,大形势,大开放,其实是一个漫长的民族融合过程的结果。经过公元420年至589年南北朝的拉锯战,到公元618年唐朝实现统一。既是人之所为,也是势之所趋。唐代的统治者,敢作敢为,大气豁达,可能与血液中的胡人基因有关,正如国学大师钱穆所考证的:
近人有主李唐为蕃姓者,其事信否无确据。然唐高祖李渊母独孤氏,太宗母窦氏,外祖母宇文氏,高宗母长孙氏,玄宗母窦氏,皆胡族也。则李唐世系之深染胡化,不容争论。唐人对种族观念,亦颇不重视。即据《宰相世系表》九十八族三百六十九人中,其为异族者有十一姓二十三人,时人遂有“华戎阀阅”之语。崔慎猷至谓:“近日中书,尽是蕃人。”又唐初已多用蕃将,甚至禁军亦杂用蕃卒。(《国史大纲》)
正是这种混杂的人种优势,正是这种胃口的胡化倾向,唐代的文治武功达到中国历史上的高峰。这加速了边外属国的归附,推动了胡人内迁的涌入,也造就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的黄金时代。随着民风民俗的广泛传播,衣食住行的深入渗透,以麦面为主的中原人,在择食主张上多近胡人。
毕罗者,番中毕氏、罗氏好食此味。(李济翁《资暇集》)
今衣冠家名食,有萧家馄饨,漉去汤肥,可以瀹茶;庚家粽子,白莹如玉;韩钧能作樱桃毕罗,其色不变;有能造冷胡突鲙,鲤鱼臆,连蒸诈草,草皮索饼;将军曲良翰,能为驼峰炙。(段成式《酉阳杂俎》)
中土人本来擅长于制作面食,曾几何时,也时兴胡风起来。贺知章初到长安,投师访友,出明珠为贽见之礼,主人了不在意,嘱童持去鬻胡饼数十枚,众人共食之。可见这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岂能低估。由此可以看到长安城里的原住民,不得不按照地道的西域风习,来调整自己的胃口。
因为着眼于摄取更多的动物蛋白,膳食结构发生变化,使得国人的体质、气质、精神、心态,也在嬗变之中。肉食增多,势必带来某些人种学上的演化。唐朝男人的豪放自信,唐朝女人的妩媚可爱,也有这种食物结构成分发生了变化的结果。
这个结论,很可能使有识者嗤之以鼻,但一杯牛奶,改变一个民族,却是发生在20世纪日本的事情,那是有目共睹的。
在《资暇集》中,有一则《熊白啖》的故事,你便懂得唐人的好胃口了:
贞元初,穆宁为和州刺史,其子故宛陵尚书,及给事已下尚未分官,列侍宁前。时穆氏家法切峻。宁命诸子直馔,稍不如意则杖之。诸子将至直日,必探求珍异,罗于鼎俎之前,竞新其味,计无不为。然而未尝免笞叱之过者。一日给事直馔,鼎前有熊白及鹿脩,忽曰:“白肥而脩瘠相滋,其宜乎?”遂同试,曰:“甚异常品。”即以白裹脩改之而进,宁果再饱。宛陵与诸季望给事盛形羡色,曰:“非唯免笞,兼当受赏。”给事颇亦自得。宁饭讫,戒使令曰:“谁直?可与杖俱来。”于是罚如常数。给事将拜杖,遽命前曰:“有此味,奚进之晚耶?”于是闻者笑而传之。
唐朝的胃口(4)
熊白,即熊的脊肉,极嫩极肥;鹿脩,即风干的鹿肉,极干极韧。两者性质不同,炒蒸以后,却效果奇佳,鲜美异常。据说,现在到西安吃仿唐菜,还可以点到这道名品。试想这么一位老爷子,每顿食肉,食不好,还要敲儿子的屁股,固然可讽之曰“肉食者鄙”,就知道那张嘴,而无远谋深虑,但不也感觉到他那粗鲁豪悍的可爱乎?
什么时代,什么胃口,胃口是决定出汉子还是出侏儒的关键。这也是清人顾亭林在《日知录》里早就感慨万分的话题,他说:
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此又樵《记》所谓州县皆驿,而人情苟且十百于前代矣。
顾炎武所说的一朝一朝的式微,令我不禁想起晚清大学士徐桐,这位给老佛爷策动义和团扶清灭洋,提供理论依据,掌握宣传舆论的教父。庚子事变期间,尽管风烛残年,不得不每日进宫,以备慈禧垂询。可他,家住崇文门外,坐在轿里,往北抬,花市有洋人的教堂,他不能路过;往西抬,东交民巷有使团的洋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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