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非正常生活》第34章


后又和以前一样来往,只是没有那么平凡了,我也是办杂志忙得不可开交。
现在想起闲着的日子非常留恋,想朋友,想这种随着性情走的日子,但愿将来还会有,我会更加珍惜。
廖文说洪晃(一)
为洪晃的自传凑数洪晃打电话说要出自传,一听直咋舌:才40岁就出自传,虽说与当下的自我包装拍卖时尚很合拍,但颇有些佯装大尾巴狼的味道,与洪晃平日里张口闭口“你大爷”的风格大相径庭,再说,才40岁就卖自传,老了还能卖什么?接下来听说是要为她的自传凑数,随便写,不拆封,骂也行,十分诚恳,一如她每每有求于人的口气,心中不禁暗笑:原来骨子里依然是狡猾加泼皮,这恰是我喜欢洪晃的基本点,自然应诺。又想:洪晃周围的朋友大约有一些人要不得安宁了。
初次见洪晃,大约是很多年以前,大约是一个与老外有关的场所,有人很程式化地介绍,我们很程式化地点头,几乎连话也没说过。洪晃的模样倒是很有印象:狡黠的小眼,刻薄的片嘴,偏偏配上有点儿性感甚至有点儿朴素的圆鼻子,很幽默。还有,洪晃的身材好,匀称,是男人女人都喜欢的那种。
真正认识洪晃,是几年前的一个春节,大年三十,难得的我一个人,难得的清静。一个好心加热心的朋友李冀偏偏怕我寂寞,硬要拉去洪晃家吃晚饭,还特别说是去她妈妈家。与洪晃几乎形同陌路,本来就发怵,又听说她妈妈是个朱门美人,“朱门”、“美人”都是从小就怕的,更是心生恐惧。李冀说,她妈妈只有洪晃这么一个女儿,逢年过节洪晃一定要陪她妈妈,可又舍不下朋友,于是就把朋友约去她妈妈家一起热闹,再说,吃过年饭,她妈妈一睡觉就是我们的天下了。听是“孝女”,我的心已软,最后一句“你和洪晃肯定合得来”的热话一出口,便彻底动摇了。按图索骥找到史家胡同51号院,果然是朱门,保存完好的老四合院,现在已经不多见了。随着开门人穿行院中,庭院深深,雕梁画栋,红灯高悬,疑是一脚踏进了半个世纪前的故人家。走到最后一进院子的堂屋前,又随着开门人跨到屋里,豁然开阔,温暖融融,灯火通明,仿佛被人一下子推到了戏台上,来不及适应,隐约觉得有几个人靠在沙发里,发木时刻,一声“廖文呀,好久不见啦”的幕后叫板,洪晃不知从哪一下子冒出来,完全像是救场。“看见我妈了吗”,洪晃往对面一指,我定睛一看:沙发里依偎着的美人妈妈,淡淡的,软软的,远远的,果然是美人,风韵犹存。回过神来和美人妈妈见过礼,这也才看清了,周围沙发里是一些穿戴整齐、彬彬有礼的中青年男人,身子微欠着,嘴角微翘着,正和美人妈妈聊天,很松散很舒服的样子。天哪,好好的一出“众星捧月”,被我呆头呆脑一脚错登台,被洪晃大声大气一通乱救场,彻底给搅黄了。
晚宴的餐厅里一样的灯火通明,美人妈妈优优雅雅坐在上首,男男女女的来人在桌子两边长长地排下去,洪晃在另一端打横,像个句号。冷眼看去,长长的两排中间,很有一些不安分的人,但此时都是很有教养样子,只有一个身份不明的中年男人,穿戴名贵,弄了根雪茄三级片似的舔来舔去,宫廷小丑一类。老栗在家时,年三十也会有许多人来我们家吃饭,总是些不富裕回不去家的外地艺术家,几十个人,衣冠不整,吃相不雅,很壮观地吃掉上千只饺子,很多年,年年如此。洪晃家这种排列有序,穿着时髦,举止文明,不是为了吃饭的晚餐排场,对我而言过于华丽,很快就倦了。后来我知道,洪晃导演的这类晚宴,一年之中总要在美人妈妈家上演几次,既愉悦了美人妈妈尽了孝心,又笼络了各类朋友浓了情谊,洪晃自己还可以过把端盘子送菜的干瘾,很是划算。几乎是在我感觉倦了的同时,美人妈妈也倦了,起身告辞说要去休息。偷眼看看,美人妈妈精神正好,并非真的倦了,只不过是给那些不安分的年轻人解禁罢了。果然,美人妈妈一走,灯光骤暗,长长的两排就现了原形,千姿百态起来,这种场景是我从小就在《西游记》里读熟和喜欢的,抓瓶酒找个旮旯坐下来放松地看着,惬意如躺在被窝里读志怪小说,一时如鱼得水。那场戏难得的好看,一步步卸掉面具的“体面”人,一点点发散出心底的气味,很真实也很抽象。失去了时间和空间的实在感,我只觉得灯光越来越暗,酒意越来越浓,人影越来越少,最后的几个意犹未尽,又说好改天换个地方重聚。酒精使我的脑子弥满了雾气,失去了正常的判断,不知道为什么在最后,也成了嫡系,反正几天以后,“最后的几个”又聚在一个什么山庄了。
是九华山庄,北边郊区,一个新兴的消费娱乐场所,我很陌生。难得一切被人伺候着,不用动脑子,傻乎乎地跟着就行。(这也是后来我多次和洪晃一起玩的大好处,她会把一切都替你安排好,至今如此。)以我的标准,山庄的消费贵得没有道理,不禁为扬言请客的洪晃肉疼,其他的几个都是洪晃的熟人,笑说不用担心,这点钱对洪晃不算什么。我想了想,有美人妈妈又有钱,不属穷客,于是收起了同情心,恬不知耻地加入了宰洪晃的行列。那一夜,“最后的几个”一起走马脱缰,滑丝松扣,大醉不休,惟一不醉的是没喝酒的小雪,清醒地见证了一切,使我们大醉方醒时抵赖不得:洪晃不知死活地在冰箱上手舞足蹈,小平惊天动地地摔散了一个床头柜,郭芳坐在地上举着高跟鞋傻笑不止,李冀对空中伸着手大唱“抱呀抱,抱呀抱”,最可笑的是我,一遍遍搂着洪晃,一遍遍地说“洪姐,你的鸟语比鸟人说得好……”而疯狂的程度只有第二天醒来才知道,我只要一抬胳膊就是搂人的姿势,一开口说话就是“洪姐”。洪晃其实和我同年只大一个月,这“姐”叫得实在有点冤,可这次集体大醉,是我有生以来最彻底的一次放松,叫“洪姐”权作怀念。
那之后的一段时间,洪晃好像很闲在(要不然就是醉上了瘾),几乎每个星期都约人在她琉璃厂的家小聚,除了“最后的几个”,有时又有个别对我而言的新人,随便的、好玩的。酒是必不可少的,下酒菜除了一种洪晃从法国带来的被命名为“表妹的屁股”的熏肠,就是洪晃的滑稽模仿,李冀满嘴跑舌头的热话,还有我酒酣后看手相的胡言乱语。李冀的拿手戏是把世界名人说得和自己的脚趾头豆儿一样熟,我的灵感是半醉着说洪晃是网状思维,小平是空白,李冀是意淫,酒醒时就全忘了。最精彩的还是洪晃的滑稽模仿,都是周围的人,平常的事,无论你认识不认识,在场不在场,只要被洪晃摇头晃脑、挤眉弄眼地一模仿,都会大笑不止之后印象深刻。幸亏洪晃没有心肠演小品,否则那些小品演员根本没戏。那简直是天才,我无论如何描述不好,还是等有机会看原版吧。
现在有点记不清了,我那时为什么那么闲在,那么无聊,后来他们搬去了北边郊区一个叫上苑的村子,我这个“大灯泡”居然又跟着点到了那里。房子是自己盖的,很大,我最喜欢的是那个开放的厨房,翠绿色的餐桌正对着操作台。总是洪晃在操作台乒哩乒乓地做,我坐在餐桌旁稀里哗啦地吃喝,嘴里乱七八糟闲聊着。好玩的是,洪晃是吃洋饭长大的,而我是看中国古书中毒的,知识结构完全不同,相互新鲜很容易。洪晃觉得随便给我点吃喝就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典故,很划算,我觉得随便掉点儿书袋就可以换吃换喝换轻松,很值得,总而言之都觉得赚大了。我想,洪晃的许多熟人,那时都看见过我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在她的家里肆无忌惮地大吃大喝,胡说八道,家里人似的,而洪晃几乎是愉快而纵容地为我提供放松的可能。朋友多的时候,洪晃的滑稽模仿又成了娱乐的泉眼,有一次演绎她老爸年轻时的风流逸事,所有的人都笑瘫在沙发里。后来,我也是在上苑的这个家见到过他老爸,胖乎乎,笑眯眯,以不变应万变的样子,这种态度对于女人完全是一张撞上就无法逃掉的网。洪晃指着我对老爸说“这是咱们家二闺女”的时候,我已经喝掉了许多罐黑啤酒,醉意正在全身弥漫,看老爸像看洪晃的滑稽模仿:蜘蛛老爸这辈子就这样漫不经心地网到过许多女人吧。
廖文说洪晃(二)
通常我也会在上苑住上一夜,第二天和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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