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之寻》第11章


婕要离开了,老陈没有挽留住,他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过了不久,老陈说,婕结婚了。我的心痛了一下,很浅,与爱无关。原来婕是老陈的远房亲戚介绍来的,她死活要嫁的那个人穷得叮当响,她父母本指望这个女儿攀上金龟婿。没料到婕以死相逼地嫁了个穷光蛋。这一来,闹得不可开交了。
老陈叹了口气。这年头,养女儿也成了资本。我问那男人有多穷?老陈摇头。
“能有多穷,也不至于连饭都吃不上吧?听说是个学生,无父无母的。”
“大学生?”我心一跳。
“谁知道,大学生又怎样?她父母宁可她嫁个有钱的车夫,也不愿是个穷学生。依我说,婕也真傻,这年月,以为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别说现在受穷,就是一朝跃了龙门,只怕也耗了光阴,再说人心不估,谁知道将来能不能过一辈子,贫贱夫妻百事哀……”
我没听清下面的话,想起婕没有红晕的脸,单薄的身体,心里竟又一阵绞痛。
我对米米说了此事。她在灯下刷着指甲油,好半天她才说:“要不,托老陈送份贺礼。”她的提议说到我心坎里了,她洞悉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像猫。
“过两天我要去香港。”
“有飞香港的航班?”
“不,是公司组织的旅游。”
“哦!那是该好好玩一趟!”
“是啊!早就想去了,看看那边到底有多迷人?时装、美食,一样都不能少。”
“要钱吗?”
米米坐直了身体,语气冰冷。
“免了,把那份一起给婕吧。”
我有时真弄不懂米米心里想什么,也不想研究,对米米,我提供力所能尽的物质,这也是她委身于我的目的,但这次她的慷慨,尤其是对情敌,显得不太寻常。也许,她不在乎什么情敌,只要我能支付得起她所需要的,就是多上百十个情敌,她也不在乎。
老陈不喜欢米米。他说自己看人很准,因为他的眼光是在商场上磨砺出来的。他讨厌米米眉眼里的精明,也许生意人都希望遇上傻子,任自己摆布。他用这种角度来看米米,尤其米米是女人。老陈总说,米米骨子里有种桀骜不驯,不是一般男人能左右的,这种女人留在身边无益于炸弹,随时都会让自己粉身碎骨。老陈甚至不相信米米会出身书香门第,他说她整个就是从乱世中煅造出来的,不是未琢的玉,是包装了的石头。不过后来,老陈尝到了米米的甜头,因为她的拿手好菜。常言道,吃人嘴软。于是老陈改了口,要是能俘虏米米,倒不失为一个好老婆。
老婆?这个名称头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蜘蛛之寻(八)
九月是菊花盛开的季节。山里漫山遍野都开着嫩黄的小雏菊,沁人肺腑的清香。菊花采来晒干,泡在水里,水便漾起了菊香。那时候,我每天都要喝上一杯菊花亲手泡的香茶,一直喝到雏菊调谢。
菊花喜欢花,我砍下山里的竹子,给她做花瓶,她就把那些黄黄的小雏菊插在盛水的竹筒里。花期竟也很长,在窗台迎着风摇曳生姿。我在窗下读书时,菊花就小心翼翼地给花儿换水,遇上我抬头,她便转过脸抿起嘴羞涩地笑。
现在想来仿佛是件极其浪漫的事情,而在当时,年少的我却是满腹忧虑。母亲的辛苦劳作,只是为了支付我高昂的学费,她天不亮起来挑七担水灌满水缸,用向隔壁木匠讨来的刨花屑点火,将头晚上劈的柴塞进灶炉里,炉上长长的铁钩挂着硕大的炊壶,然后开始喂猪喂鸡,将鸡蛋小心地包在父亲的棉袄里,等攒到30个就徒步到二十公里以外的城里去卖,而换回来的钱就用油布包好压在床底活动了的砖头下。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她的生活单纯得除了供我上学外,没有任何目的。我就是那个罪人,我的前途让母亲成为劳作的奴隶,我痛恨自己,我把这种痛恨发泄在读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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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记得菊花是什么时候从一个流鼻涕的小丫头出落成如花似玉的大姑娘的?她在我家的谷场上打谷子时,我才留意到她,母亲说菊花经常帮她分担农事,我当时很愚蠢地问:
“她不用读书吗?”
母亲和菊花眼中都是一片迷惑的茫然。自那以后,菊花经常出现在我家,再一次关注到她是她的父亲,那个鲁莽的汉子老姜头,在我家门口不分青红皂白地打菊花。母亲上前阻拦,被老姜头推开,他口沫横飞地指着母亲:
“要再让我看见你们家书呆子和菊花在一起,我就不客气。”
菊花的母亲跑来扯丈夫,一个劲地向我母亲赔罪。菊花像木头一样任拳头落在肩上,我冲出房,母亲拉住我,但我不经大脑的话还是脱口而出:
“谁找过你家菊花了,是她自己往我家跑……”
母亲狠狠地掐了我一下,我回过神,一直呆若木鸡的菊花在我说这句话后泪流满面地跑了。我知道说错了,那天众人悻悻地离去。母亲一直没和我说话,直到半夜,她才站在门框前低声问:
“稻子,你读书咋读得没有良心呢?”
也许在母亲的心里,读书真的是件神圣的事情。她不清楚书里自有黄金屋自有颜如玉,只是执着地相信读书的人和其它的人不一样,这个不一样究竟是什么?母亲也不明白。也许就良心而言,读书人应该表现得更强烈更清晰一些。
黄昏时,正是炊烟四起。出于歉疚的我在村口的榕树下等着向菊花道歉。菊花背着猪草回来时,我从大树后绕出来吓了她一跳,她的脸顿时涨得通红,手都不知放哪好。
第一次,我看到情窦初开的少女无法遮掩的羞涩,她的脸红得像路边新鲜的草莓。心如鹿碰的我情不自禁拉住了她的手,把它们拽到胸前,任她拼命挣扎也不放手,直到一切安静下来,只听到柳叶飘落的声音。
也许这就是爱情,突如其来,没有理由,像一场莫名其妙的山雨。
菊花又像以前那样帮母亲干活,她很能干,一个人能用铁锹铲起约十多斤的谷子。那时我并不以为然,而现在想想便一阵心痛。米米的手纤细得仿佛端不起一锅牛肉汤。同样的女孩,却又如此巨大的反差。
老陈说。米米到了。
我撑起身子,米米已像一阵旋风卷了进来。“铛铛铛-铛。”她摆了个POSE,“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我重新躺回沙发。
“头发呀!”她气恼地叫起来。
她的头发泛着红葡萄酒般的光泽,蓬松卷曲的长发随意绾在脑后。黑色高领紧身毛衣,外披件白色风衣,鞋尖得像威尼斯小船。她的妆容更大胆了,眼线描得像埃及艳后,还冲我抛来媚眼。
我皱眉道:“太夸张了吧?什么天气穿成这样?”
她捂着脸尖叫了一声,倒在沙发上。
“拜托你有点品味,阿道。香港现在是什么天气,你知不知道?”
老陈在一旁笑起来。
“别理他,米米,安道没去过香港,他不知道。”
我笑了,米米泄气的脸又明媚起来。她脱下高跟鞋,跳到沙发上,兴奋地说:“这次我算是把香港游了一大圈了,你看我买的这件衣服漂不漂亮?”
“下来,这是老陈的沙发。你站上去像什么样子?”
“漂不漂亮?”她声音高亢起来。
“漂亮!十元钱的衣服你都能穿出品味来。”
她光着脚跳下来,生气道:“十元钱,你以为这衣服多少钱?这是很高档的名牌。你以为是在油麻地选的便宜货?这件风衣是在尖沙咀买的。那里有很多名家设计的服饰,不过很贵。我在女人街买了些平常穿的衣服,”她自顾自地欣赏,“你知道吗?香港真是个好地方,吃穿玩真的让人够尽兴。”
我盯着她,数天不见,米米更艳丽了,还多了些雍容的贵气。我留意到她脖子上一串圆润的珍珠项链,珍珠粉色,晶莹璀璨,比起我从前见过的都要大要圆。米米摸着珍珠,爱不释手。
“知道吗?这就是以前上贡给宫廷的珍品南珠,很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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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的?你对自己怎么大方起来了?”我脸色微变。
米米有一秒的惊慌,很快转过头语气报怨:“我不买,你买?连个戒指都不舍得买给我。这次公司组织去香港旅游,我也赔上所有的积蓄了。”
她有点赌气地将衣服抛在我身上,转身去洗手间。屋子因为米米的到来,弥漫着一股淡淡柑橘的水果香味,老陈的鼻子在空气里耸动,他问:“谁吃了橙子?”
“那是GUERLAI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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