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前期》第36章


改完,否则生儿子没有那个什么眼!” 
我生平最讨厌改文章,但这回实在难以忍受补一张巨大的蜘蛛网,于是重新构思了一个故事,它讲述了电脑游戏中的两个来客,被一种幼稚的幻想所蒙蔽,并妄想通过我来消灭同班同学。按照教科书上面所说,这部小说应该算是童话,或者科幻小说的,但在这部小说里既没有王子公主,神魔鬼怪,也没有钻进“时光穿梭机”打外星人,我更愿意把它归类为半现实小说(这个词不是我发明的),所以买这本书等于“买一送一”。了解了小孩不经过删改的真实生活,奉送一个新鲜的,可以在里面加水灌肉的好故事。 
这是我的转型之作。它标志着我进化成了更高级的生物——从一个经常以骂人来幽默的臭狗头,进化成了一个会讲故事,会抖包袱的臭狗头啦! 
考虑到大多数读者不想了解作者怎样对着电脑发呆,所以我决定用剩下字数来向各位文学男女青年,道出我的经验之谈: 
首先、故事的主线一定要简单。我本人就是一名受害者。我先前那个废弃的傻故事就吃亏在这里,那时候我正疯看《名侦探柯南》,并从中受到启示:故事越复杂越好,要把笨读者弄迷糊,让聪明的读者体会到做侦探的快感,我成天想的是:这个人物看上去很美,其实是最坏的;这个情节不能把真相说透,要若隐若现,说一点藏一点;这个东西看上去是被这个人拿了,其实是被那个人偷了。没想到最后,我在读者迷糊之前,自己就先晕倒了。 
其次:在写小说之前,一定要把故事梁子想好,这一点我最有说头。在写这部小说之前,我心里一点故事梁子都没有,只管闷头往前写那些我所熟悉的生活,一篇一个故事,几万字写完,被说成“连缀的散文”之后,我给自己的小说定下了目标:一个有大段细节描写的,真正的好莱坞式的小说。我把头皮抓了一天,终于想出来一个故事,再把事先写好的小故事,一个一个地塞进故事梁子里,还要在这些小故事里,设置“陷阱”“包袱”。为此,我不知道删了多少“用不上”的文章。这就是字数一直徘徊在9万8那里,上不去也下不来的原因。我发誓,以后再也不这样写小说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我,对这部小说,大大地满意。它出版了以后,谁要是再骂我是“只会搞笑的文化童工”,我可要把这本小说扔到他脸上,说:“有本事你也写一本一样好的来!要是写不出来,就罚抄十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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