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萤火虫》第18章


其实自己是优秀的好学生。
我们在一家小店里坐下,点了咖喱饭、番茄汁、海苔饭卷和烫青菜用普通的小碟子装好摆在大排档式的快餐桌上。泡泡的饮食风格很特别,她每顿只吃一丁点,但每天要吃很多顿,我吃一口看她一眼,她不怎么吃一直笑,当我把我的那份咖喱饭收拾得一干二净她迅速地和我换了盘子,于是摆在我面前的又是一盘完整无缺的咖喱饭。她用手托腮说哈,我看见光秃秃的盘子就觉得自己吃得饱饱的。我推说那不行你不吃饭对胃不好,她横眉作生气状,我愉快地再吃了第二份。泡泡对烫青菜很感兴趣,我把海苔饭卷放在盘子里,用筷子像调戏一只小老鼠一样玩弄它然后一口把它吃掉,那样子或许很滑稽因为泡泡很开心地笑并用手摸摸我的头像爱抚宠物一样说乖听话。
整个下午我们呆在一起,我们在平和堂看体育用品看婴儿车看各种雨伞看小石头串成的手链看葱葱郁郁的盆景,我们在四楼的家具城设想未来的家居设计,我们认真地挑选抱枕和毛巾,讨论日本的宠物娃娃,还在顶楼的陶吧玩了一个小时泥巴,互相弄得满脸是泥。
晚饭是在桂林人吃的,泡泡说她妈妈是桂林人,那里有她家乡的味道,音乐很吵我们不说话只吃饭喝汤然后注视对方。
最后我们决定走回去,我们勇敢地对即将起动的巴士视而不见手拉手走上湘江大桥。牵手不算什么不能因此说明两人的关系不明值得推敲,有时候自己也想不明白手就已经伸了过去,而对方没有拒绝于是就牵在一起。天已经暗起来,我猜拉酷酷一定会针对我今天的消声匿迹盘根问底,泡泡也在想对策来回答狗狗她们的提问。
〃今天过得好快,和你在一起时间总是会缩短,不过我很乐意,你总是让我的心灵变得干净而安宁。〃我摇头晃脑地说。
〃康,你真是好心人,我以为男孩子都不会喜欢花大把时间陪女孩子逛街的。〃
〃以后,我都愿意这样陪你的。〃我一字一顿地说。
〃但是康,我值得你这样做?〃
〃我觉得值得,你知道的,我还是那么的喜欢你,就算只是不说话看着你我都会那么的喜欢你。〃
晚上天黑黑,我和泡泡在宽阔的街上牵手散步,我觉得生活真是美好。我承认自己有时候没有主见,拉酷酷对我说着说着的时候我会觉得泡泡像幻影而不敢接近,和泡泡在一起的时候我又会觉得拉酷酷错了,泡泡是我的维他命是我呼吸时清香的氧气,是我离不开的温暖逃不开的圈套。
回了寝室才想起来今天是罗勇的生日,他买了啤酒和鸭脖子在庆祝,并没有盘问我,我忙把书包里的手纸拿出一叠说是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于是也分到一只鸭脖子瞎凑热闹起来。
(Www。。)免费TXT小说下载
我拨了电话给七月。
〃喂,请问找谁?〃电话那边是轻轻的声音。
〃七月吗?我是康。〃
〃康?我找了你好久,你干吗去了?〃她的声音拖得很长好像嗑睡不断。
〃七月,我可以确定我在干什么,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康你再复述一遍。〃
〃我想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我认识吗?〃
〃是的,是泡泡,美丽的泡泡,我想请你别说我什么,是的你很关心我我也很喜欢你,可你应该知道我也会长大,你总是把我当成你的附庸物品当成一个只能按你的设计来打发时间的儿童可我不是,你把我的所作所为理解成小孩子的习性,把我的感情理解成玩笑和儿戏,我想告诉你我能独立思想独立解决问题,你对我非常非常好可我们之间没爱情,我说这些只是想证明我并不是心情不好而是我确实喜欢上了一个人,我觉得自己已经爱上她了,我很认真的,我爱泡泡,我想我肯定会爱她很久很久,我知道她不是一个会令大家满意的人选,拉酷酷说她不是一个适合康的女孩,但是我不在乎被伤害我不怕哭泣,我说我说我要和她在一起。〃
〃康,你让我吃惊,哦不对劲我怎么哭了,很奇怪我居然哭了。〃
〃请原谅我今天说了这么多话,你是我的姐姐对吗?〃
〃是的康,尽管我很伤心,我只想在有限的时间里慢慢对你好可是你喜欢上了别人。〃
〃挂电话去睡觉好吗?〃
〃哦,康,泡泡真是个幸福的女孩,虽然你是那么的不顾一切,可是我还是希望你能认真一点,不要太小孩子气,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
我挂了电话,熄灯了,真不知道在我这里竟会出现这样的感情对白,我把毛巾搭在肩上拿着漱口杯和牙刷去了水房。我们住的是六楼,通常因为熄灯后用水人数多水压不够而没水,所以只有去五楼四楼洗漱。这个观念根深蒂固所以每个人都直接去了五楼,可我在六楼水房打开水龙头,哗哗哗比任何一天的水都猛。这下没人跟我争水龙头了,我用手捧了水浇在脸上动作很吃力,手臂酸酸的,突然很想哭,我摸着左手那根豹纹皮绳想起在地摊上买它时那位老奶奶说的话:送给你最喜欢的人吧,你会把她的心拴一生一世,多好。我把头伸到水龙头下,把水开到最大,使劲冲,把我的头冲个透湿,好像要把所有的记忆全部洗得干干净净。水流得很急,像时间的长河,生命的轨迹,通往爱情的道路。
u幽书萌 UuTxT.com 全汶自坂越镀
正文 九、稻草上的火鸡(上) 字数:2741
中午和拉酷酷去西城超市买东西,我喜欢在心情不好也不差时去购买一堆有用或都没有的东西,比方说面巾纸、奶粉、方便面、灰格子内裤、有拉链的透明文件袋等等。我们到了二楼时篮子里的东西已经满了,接着我看见穿着白色套装的七月挽着一个男人慢慢走,那个男人衬衣领带皮鞋打理得整洁到位像一名十足的办公室主任。我扯扯拉酷酷一闪,等他们下了楼,他问怎么了,我吐吐舌头做了个没事的表情。
那感觉怪怪的,就像小时候看见商店里的变形金钢,小兜里只有几毛钱买不起,看见别人买走了又心疼。爱情这东西在现代大学生眼中应该跟穿衣服没什么区别,基本上都保持双向选择的原则,你得找到适合你的身材气质的衣服才穿得出效果。但选衣服的经验和个人品味都需要你肯花时间和money泡在衣店里,试穿得多了自然有对得上号的,可惜的是市面上衣服品牌太多款式颜色太多,况且你除了穿出门的职业装还得备齐便装和睡衣之类。亲爱的七月已做了几次不成功不满意的打扮,今天又换了套杰西的套装,倒是我这个以姐弟名义作掩护的小朋友,作为一枚祖母绿的胸针一直都没过时所以无论她穿哪套衣服这枚胸针都不会换下。
据说,在此之前七月正儿八经谈的恋爱起码有三次。第一次还是在她读高二梳着娃娃头穿有蝴蝶结和小口袋长裙子和黄色凉鞋的时候,那时的男友长得让人不敢正视,脸上的五官像战乱时的沙位热窝东倒西歪,头发梳成光溜溜的三七开牙齿比脸还黄还有口臭,除此之外,他喜欢在七月面前夸夸其谈自己的才学和高品味时刻暗示他对七月的爱是多么不可多得,其实他自己总是穿一件印有真心英雄字样的闪光T恤和宽大又硬邦邦的的牛仔裤,他给七月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七月甩了他后患了严重的男友恐惧症,在两年内不敢交男友只敢在我这个未成年人身上猜测并鼓励自己相信爱情重新培养对异性的兴趣;第二次是在外企工作了十多年的北方人,是七月大一打工挣钱时认识的,两个迅速堕入爱河爱得死去活来,可是在他们拉勾上吊把酒问青天并私定终身的下一个月,他回了北方娶妻生子还写信来暗示七月做他的地下情人,七月看天三秒马上忧伤落泪;第三次是和湖大经济系的一个学生,长沙的,是个油嘴滑舌的不良青年,这次的告吹很简单,他德高望重的母亲见了七月便下指示:头发得染回来,烟也得戒掉,裙子怎么这么短,你看你看脚趾上涂什么指甲油嘛。
我想七月对我的迷恋一定开始于那个时候,她幻想着自己能控制全局的爱情出现。回去的路上我垂着头总想在路旁停着的轿车上划一笔,总想大喊一声,总想钻进被窝做一个飞往北京和纽约的好梦。拉酷酷看出了点什么便猛跟我讲笑话:公碗和母碗本来关系很好夫妻生活很和谐,有一天公碗被主人拿去吃饭,回到碗柜后大发雷霆,它指着母碗旁新添的酒杯问这是你和谁的孽种。说完后自己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象征性地笑了两声,这种局面是很尴尬的,有如一群朋友背好零食水壶踩单车出去玩,其中一个说我知道在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