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娃母亲走过的历史》第7章


妇能在术后活下来却并不清楚。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个瑞士阉猪人贾克布·纳福尔的,他妻子于公元1500年难产。他请来当地13位产婆和两位医生,但他们都没能帮上忙。绝望中,他亲自为妻子进行了剖腹产手术,结果母婴都存活下来了。后来妻子又为他生了几个孩子。
也许还有更早几个世纪的未被记载的成功例子,但它们肯定数量很少且时间相隔甚远。做这种手术必须切过产妇腹部和连接主肌肉和脂肪间的部分,然后把刀片抬起平切,这样就可切开子宫壁。剖腹产术通常只是在已经死去的产妇身上施行。这种手术的重创对于未经麻醉的产妇来说无疑超出其承受范围,即便她能挺过手术,也很可能死于传染病或大出血。
将新生婴儿包在襁褓里
婴儿如果出生在富有的家庭,他将有接生婆用事先已在产房的火堆上加热过的温水沐浴,富贵人家有时会用牛奶或红酒替代温水。特罗图拉建议用热水洗新生儿的喉部,以确保孩子将来能正常说话。蜂蜜有时也被用来擦抹喉部来确保孩子有个好胃口。
洗过澡后,婴儿就由亚麻袋子裹起来,这样是为了使他的四肢长得直挺。然后将婴儿放置在屋子小角落的婴儿床里。
人们认为应该让新生儿重新经受子宫中的状态以使其得到一种安全感,最好应保持如同子宫一样的黑暗。这正如《旧约·诗篇》第121篇所说:“白天的太阳将不会毁灭你们,夜晚的月亮也如此。”当妇女们做礼拜时,人们将会读圣经,这是一种净化产妇的仪式。按照建议产妇应当待在生产时的黑屋子里静养及康复,助产士会喂她喝水及鸡汤以加快康复,同时助产士会给产妇的伤口敷药膏以减少流血及减轻炎症带来的不适感。
有这么多女性亲友围绕身旁,产妇在分娩之后得以放心休息,她可以把全部精力放在新生的婴儿身上,而家务琐事会由其他人代劳。婴儿焦躁不安时,人们能够使用按摩及洗浴之类的各种办法,母亲也会经常把婴儿抱在怀里轻摇,唱舒缓的摇篮曲。“摇妇”是专门被雇来从事这一工作的妇女,因为工作时间很长,所以她们通常轮班。
对于襁褓中的婴儿来说,被人摇晃是一种痛苦的享受,因为这样他们根本就没法动一下。许多婴儿被紧紧包裹在像蚕茧似的襁褓里,感觉到极度的不适。身体酸痛,发痒,排泄物干燥以后沾在身上,不能扭动及伸展身体,甚至吸吮自己的拇指,这样一来抚慰婴儿的摇晃简直是一种应向上帝乞求宽恕的罪行。有时摇篮被悬挂在两个柱子之间以方便摇动。稍后出现的摇篮样式是一种放置在摇板上的摇篮,它在婴儿的头部一侧有遮置,这样可以保护婴儿避免受到风吹日晒。
孩子一生下来就要被立刻包裹上,让它在摇篮里安睡,同时,你必须安排一个护士来摇动摇篮以哄他入睡。
——沃尔特·彼力沃兹,公元13世纪
公元13世纪后期产妇的净化仪式
生育之后的妇女被视为灵魂更为不洁净,结果在她们最需要支持的时候教会对她们进行了排斥。中世纪的教会遵循希伯来法的要求,禁止妇女在生下儿子33天及生下女儿66天进入任何教堂。此后产妇必须参加一项宗教仪式后才可以参加礼拜式活动。
公元11世纪的祈祷有一段专为这种净化仪式准备的祷词,而这种习俗存在的时间可能更久远。例如在古代以色列,产妇必须带着祭品去神殿以救赎她的罪过。《新约》反复强调“净化”的重要性,记录了圣母玛丽亚带着她刚生下来的儿子到教堂参加“净化”仪式。基督教早期的神学家希波吕特斯,曾写到刚生育的女性应当和新信徒坐在一起(指未受浸洗礼的人们)。尽管妇女生产之后不再纯洁的观点广泛流行,但并不是所有的宗教领导者都提倡这一点,据比德的《英格兰民族教会的历史》一书所记载,坎特伯雷的奥古斯汀,英国南部基督教派的建立者,曾写信给格雷戈里教皇询问生产后的妇女多少天后可以进入教堂,格雷戈里教皇建议即使妇女在产后一小时进入教堂她也没有什么罪过,而禁止她进入教堂则是将她因夏娃而受上帝的惩戒视为一种犯罪行为。尽管如此,他的建议并没有得到遵从。许多的牧师认为把等同于邪恶诱惑的女性拒绝在教堂之外是一件安全的事。
中世纪时,妇女们相信生育是解脱原罪的最好方法,在《圣处女》一书中(这是公元13世纪一本有关处女的书籍),作者描述了生育子女时的艰难:“红润的脸庞渐渐消瘦,变得像草一样绿,你的眼睛变得灰暗,底部变得灰白;头晕的同时你的脑袋会剧烈地疼痛。”
从古罗马时代以来对于女性身体的运行机理的研究很少取得进展。伽林通过对动物的解剖总结了很多的医学信息。但是他对人体解剖学的描述受他自身观念的影响,他认为神圣的造物主为身体的每一个器官都设立了各自的功能。因为这种观点迎合了基督教及###教,他的观念延续了几个世纪一直到中世纪。
中世纪生育的危险一直很高,产妇及婴儿极有可能死亡。除了少量的草药治疗法以外,人们在医学领域极少有所努力。因为人们认为生命只是天国之间的短暂间歇,受难只是救赎的一种方法,尽管人们极为关注婴儿,认为孩子一出生就应该受到洗礼,但却不很关注母亲。助产士们被告知如果面临在母亲和孩子之间选择其一时,她们应当选择孩子。如果一个妇女死于分娩或者怀孕期间,她会被埋葬在一个并不神圣的地方,唯恐她会玷污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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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
母亲保护她的婴儿的最重要方法之一是母乳喂养,这样才能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然而,有关女性身体的诸多禁忌使母乳喂养因而显得令人反感而难以实施。
一些母亲宣称不愿意哺育婴儿,因为这不光破坏了她们的形象,而且还阻碍了她们和丈夫之间的亲热,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精液会使母乳变酸。通常婴儿需要哺乳到两三岁大,显然很多夫妻没有耐心等待这么长的时间。
除了用奶瓶喂养,另一种更为安全的做法是为孩子请一个乳母代为哺乳,而这在欧洲的贵族和商人阶层是尤为普遍的做法。也许这正解释了为什么有钱人要比底层的妇女养育更多的子女。毕竟哺乳抑制了生育力。一些送出去请人代为哺乳的孩子长到两三岁才被送回父母身边。
在公元15世纪的欧洲,随着印刷技术的推广,儿科读物已经有很大的读者群了。那些亲自哺育孩子的母亲们听取读者们的建议,知道了该怎样和何时喂养婴儿更好。
给孩子起名
孩子出生后的头一件大事就是安排接受施洗,通常是在出生后的一周内。父母们被告知时间上不应迟于婴儿出生那周的周日或下一个圣日。之所以如此急自然是因为刚出生婴儿有很高的死亡率。中世纪的神学家认为存在一种地狱,未施洗的婴儿死亡后会去往那里。结果父母们都很害怕未施洗前会失去孩子,他们愿意在天国为自己的孩子留有一席之地。这样即便在人世他们要忍受失去爱子的痛苦,将来到了天国一家人也会永恒地团聚。要是一个孩子没受洗就死去了,他只能被葬在教堂墓地偏远的北角,而那里通常是用来埋葬自杀者的。
施洗之礼结束了孩子初来人世的混沌,在驱避魔鬼的同时接受了耶稣基督的教诲,这不仅仅被看做是灵魂得到庇佑,同时也保护孩子不受那些可能引起死亡的邪魔的侵害。没有有效的医疗条件,父母们只能力所能及地保护孩子平安健康。
不是只有取了名字才能施洗,但是为了给孩子在教堂备案继而在“命书”上有所记录,给孩子起名就很重要了。中世纪的西方国家大约只有20种基督徒的名字可以用,其中约翰和玛丽最为普遍。在基督教形成的早期很多人都改掉他们看上去显得异教的名字,用新的基督徒的名字来进行施洗,所以名字在当时即指基督徒的名字。
事实表明,中世纪的欧洲常有死婴、弃婴出现,但这并不表明那时的人们不愿担起父母之责,而更多是被窘迫的生活现实所迫。基督教的影响使刚出生的婴儿比先前得到了更多的重视,母子之间相亲相爱的关系尤为突出。但是中世纪的孩子长到七岁就被认为成年了,直到公元19世纪,童年才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生阶段被人们认可。
生育之苦
很长时间以来,受教育和传授知识给后人是男人的特权,女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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