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错》第14章


毛的手臂与那支发亮的小号占据了相片的大部分。没有其他繁琐的装饰了。朴晓德放轻脚步,长长地吁出口气,靠近吧台,打了个响指,“来一支深水炸弹。” 
酒保换了个满面络腮胡子的男人,头发蓬乱,脸上的笑容近乎狰狞,冲朴晓德点点头,模样活像一个原始部落里来的巫师,各种颜色诡异的酒在他的手指间暴出一长串火花,令人眼花缭乱。 
“第一次来?”男人的声音有些粗鲁。 
朴晓德摇摇头,接过“深水炸弹”,目光却为旁边一个手中正拿着一瓶金东尼酒的女孩所吸引。酒已喝掉大半瓶,女脸正胀红着脸在吹一个汽球,汽球是粉红色的,越来越大,眼看就要炸开。朴晓德挪了下身子。这酒朴晓德在未认识梅娜时喝过,喝下去不要三分钟,五脏六腑就似要翻滚起来,等酒力发作,人差不多就成了一只在沸水中的虾米,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现在流行喝这酒了?”朴晓德吹了声口哨。 
“千金易得,一醉难求。”男人嘿嘿笑了声,又忙活开。 
人们或许都是这女孩子手中的汽球,迟早会有炸开的那一刻。朴晓德闷闷不乐地呷了口“深水炸弹”,幽蓝的火焰在胸腑间漾开,咝咝地响。人其实真是活在一张平面上,并被时间任意蹂躏,画成奇形怪状。人所能做的,也就是试图通出某种途径,去找出一些意义,来拉开其纵横,但这只是幻觉,厚度并不存在。任何生命都没有真正的厚度可言。所谓空间只是让时间在某一点、某一刹那露出容颜的显影水,它是时间的一部分。 
朴晓德胡思乱想着。那女孩忽然走过来,端详着他,嘶声叫了句,“睡醒,你是我的睡醒么?”朴晓德吓一跳,没敢吱声,女孩香滑的身体滑入怀中,但还没等他从这飞来艳福中回过神,女孩已杏眼圆睁,打个酒嗝,反手一巴掌,叭,“你不是睡醒,你是王八蛋!”女孩推开朴晓德,干呕着。那络腮胡子皱眉从吧台内转出,老鹰抓小鸡似的,一把拎起她,“小姐,卫生间在那边。小玉,你来一下,带她去。”一个猫一样的女人蹑步走近吧台,嘻嘻地笑,牵起女孩的手,往里走去。朴晓德捂着火辣辣的脸,妈的,做女人就是好,想往男人脸上甩巴掌时,只需假模假样灌上几口酒,男人还不能还手,否则就是没风度,真是郁闷无比。那络腮胡子却笑,“哥们,不好意思,这杯酒算我请你。” 
“这哪是喝酒?是自虐。”朴晓德嘟囔着。 
“人若没有一点儿自虐的精神,上哪去寻找快感?”络腮男人的嘴咧得更大,门牙缺了一个,这让他粗旷的脸显得有些搞笑。 
“是啊,也就只能欺负自己,自己变着法子来折磨自己了。”朴晓德耸耸肩膀。那个睡醒是什么人?名字古怪得紧。一个人若刚刚睡醒,眼角定糊满眼屎。朴晓德的目光落在一个正推门进来的女人身上,吃了一惊。这女人像从一副浮世绘中走出,除了没穿和服,整张脸与日本那种传统艺伎一模一样,妆抹得极浓,一袭黑裙,勾头,迈着碎步,往酒吧角落里的那架钢琴走去,打开,叮叮淙淙弹起来。 
“咦?”朴晓德有些好奇,“这妞挺狂野的嘛。” 
络腮男人从瓶瓶罐罐中抬起头,“熟客。周末准来。你算赶了巧。” 
“这曲子听起来不赖嘛。”朴晓德笑道。 
“水边的阿狄丽雅。” 
琴声淌来,像女人葱玉般的手指在眉心处轻轻一点,指尖还沾有一粒月华。朴晓德激凌下,坐直身,眼前似有个曼妙女人正赤足站在海潮边,撩去身上的层层轻纱。看不见她的容颜,只知道那是世上从未曾有过的美好。他屏住气息,两眼瞪大。蓦然间,那海潮已竦然而立,呜咽着,似有了无穷无尽的哀伤。这哀伤是如此神秘,又让人目眩神迷,微微泛着黑光,在浑圆如镜的月下,伸出它那笔直的手,指向那心灵深处。紧裹在心灵外面的血痂与硬壳在此刹那,便若阳光中的积雪,开始一丝丝融化。绸缎般丝滑的音乐覆盖在屋子里的每一个细节之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琴声悠悠散尽。朴晓德缓缓睁开眼,那女人已经不见踪迹。 
“请来的?”朴晓德没头没脑问了声。 
络腮胡子这才似从梦中惊醒,“怪女人。弹完就走。有人打赌一千块钱请她喝杯酒,她却从未赏过谁的脸。” 
“每次都一个人来,一个人走?” 
“是的。” 
“下周六还会来?” 
“周六一定。其他时间偶尔也会来。看运气了。每次来的服饰都不一样,可以领导时尚潮流了。”络缌胡子说着话,差点打翻手边的酒瓶,骂了声,“妈的。” 
朴晓德也情不自禁地跟着骂了声,“妈的。” 
身体微微地发起烫,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腔子里跳出来。朴晓德想了想,拨通吴小南的手机,“小南,我在‘继续洒吧’,过来耍耍?” 
“朴哥,下午真对不起。我没看清是你。” 
“这都怨我那朋友。酒桌上认识的狐朋狗友。我赶着去接梅娜,路上遇到他,想搭一下车,没想这小子没一点人性,叫他停还不肯停。”朴晓德解释着,“你女朋友没事吧?在哪间医院?我明天去看看。” 
“没事,朴哥。”吴小南的声音低沉下去,“白鹤的朱永财被人用刀捅死了。小语就在案发现场。就在我追你们的时候发生的。” 
“朱永财死了?” 
“小语也差点被那个凶手杀死了。”电话那头吴小南的牙齿似在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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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逮着了吗?” 
“没有。警察问过小语大半天。小语说她当时吓傻了,什么也记不得。” 
“那就好,那就好。就算记得也要当自己记不得。”朴晓德搁下没喝完的酒,“小南,我现在就去看看你的女朋友。这事实在糟糕。你怎么不陪在她身边?” 
“她妈来了。” 
“哦。”朴晓德咽下已经溜到嘴边的话。女朋友出事了,这小子居然还有心思呆家里头,真是年轻无畏。朱永财死了?谁干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死得好,死得妙,死得呱呱叫。朴晓德脸上有了丝笑容,回过头,“再给我来一支金东尼。”朴晓德弯腰捡起地上那只粉红色的汽球,奋力吹起来。 
16 
几颗寒星在天空中踉踉跄跄,耍着醉拳。天空是弯曲的,粘稠的夜色粘满这个椭圆,像一只巨大的眼,意味深长地打量着三间九界,并不时发出冷冷的笑。风灌入朴晓德脖里,吹进去,又再吹入五脏六腑,拨弄他心底那团郁闷。这郁闷已被酒精浇过,生出牙齿,弯而且尖,撕裂开身体里的每个细胞。眼前点燃一盏盏黑乎乎的火焰。朴晓德跌跌撞撞从地下人行通道走去。穿过通道,拐过时代商场,再走过交行那幢高楼,这就是回家的路。 
风越来越大,像几十棵被伐下的大树,无数根须、枝桠在长街上来回拖动。它要绊倒谁?脸上阵阵生疼。朴晓德一脚高,一脚低,弯腰行走在平坦的水泥路上。酒意不断上涌,仿佛要携带灵魂窜出肉体这躯壳。头顶百合穴处似裂开道口子。一切都是这样沉甸甸,并且有着犬牙交错的痛楚。灰色的礁石布满每一个忽明忽暗的地方。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还不肯熄灭的霓虹折射出的光影,像巴掌狠狠扇在脸上,提醒那些哭着喊着要自取其辱的人们。朴晓德蹲下身,搀住路边的垃圾筒干呕,嘴里溢满苦水,眼睛里闪动着泪光。朱永财死了?王八蛋终于死了。朴晓德喃喃自语,他躺在地上的影子被光线切割成首尾两截。他一屁股坐下,那些原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事情沿着石阶钻入尾椎骨,蓦然间化作柄大锤,当胸重重一击。 
他的初恋是被朱永财葬送的。他爱了整整四年的她,自毕业后去了白鹤集团后,就迅速爬上朱永财的床。而他仅仅只碰过她的手,吻过她的唇,还不曾触摸过她的胸脯,因为她说,女孩子的胸脯比钻石还珍贵。 
“甜儿,你好狠啊。”朴晓德用手捶头,望着箕踞在夜色深处那只看不见形体的猛兽,狼嚎。他最美好的时间全都一点不剩地给了她。她拿走了他的许多,却只给他留下现在这些比玻璃碎碴还要冰凉尖锐的记忆。为什么会这样?又为什么不可以这样? 
“钱是真的,情意是假的。整个世界,甚至于人,都是由微粒构成的。情意可以拿到天平上称么?阳光还有重量呢。你说你爱我,你就得拿出行动来。行动就是买宝马住洋房。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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