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错》第30章


“没有鬼,菩萨在呢。” 
“没有鬼,又哪来的菩萨?妈,你听,这走廊外静悄悄的,还有这窗外飕飕沙沙的声音,鬼是不是就是这样走路?” 
“孩子,你别自己吓自己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可我看见了。我不敢说。” 
“你看见什么?”兰菊险些就打翻手中的汤碗,吃了一惊,眼前发黑,“孩子,你万万别说胡话,乱嚼舌根。”小语面如死灰,手又冷又硬,迟缓地说道,“妈,我看见了那凶手。看得清清楚楚。很年轻,脸上有刀疤,还带着条狗,狗好凶,我脖子上的伤就是它咬的。妈,我怕。我没敢说,我怕凶手再来找我。妈,你说朱小姐做了鬼会不会来找我?你说话啊。妈,你怎么不说话了?” 
兰菊就仿佛被人刚从万仞悬崖上给丢到这儿来。尽管在朱玲与女儿对话时,她已觉得女儿有点不大对劲话没吐实,心里还抱着个期望,以为女儿是吓坏了,没想女儿竟真的看见了凶手。凶手。杀人的凶手。浑身血淋淋的凶手似乎正要从窗外的灌木丛中往窗台上爬。兰菊惊骇地跳起,扑到窗边,砰一下,关窗,锁死插销,牙齿打战,眼里满是惊恐,“你说胡话,你一定是说胡话。医生,不,不能叫医生。小语,你什么都没看见。你是我的女儿,你什么都没看见。你说,快说啊。”兰菊转身抱住小语,忽然举手就是一记耳光,“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女儿,你还让我下辈子如何活?” 
兰菊抑着嗓子呜呜地哭出声。 
“妈,你别怕。”小语眼瞅妈妈慌了神,心里的惊恐一下子溜走大半,嘴里说着话,心神却镇定了些,手往妈妈的背上轻轻拍去,“妈,对不起,我刚才实在憋得难受。妈,我什么也没有看见。真的。什么都没有看见。我是说胡话。你别吓着了。” 
“你没骗我?”兰菊泫然欲道,“你说,那朱小姐是不是也是凶手杀的?”兰菊似乎想到什么,腾一下,站起身,手忙脚乱地就开始收拾东西,“小语,我们走,赶快离开这。” 
“为什么?” 
“凶手说不定此刻已摸到医院里来了。我们走。来,你爬妈妈背上。” 
“不,凶手当时没杀我。他应该不会再来找我。” 
“你小孩子懂什么?快点。”兰菊急得直跺脚,在屋子里团团转,转到床边,脚被床腿一绊,跌倒了,额头的青筋已暴得足有小指粗,“小语,听妈的话,我们这就回去,回家,拿点东西,坐车回老家,避过这阵风头。” 
“妈,你糊涂了吧?这一走,岂不是心里有鬼,此地无银三百两,警察肯定要找上咱们的。”小语蹙起眉头,“对,我想起来了,那凶手的眉毛是三截的,像三把断了的小刀。” 
“都这时辰说这事干嘛?走,警察找来,也总比在这等死强。”兰菊爬起身,伸手去拉小语,小语啪一下甩开,“我不走。” 
“你要妈给你跪下?” 
“妈,你不懂。就像这黑夜,跑到哪,都是躲不掉的。只有等,耐心等,慢慢地等,等它自己过去。然后,天或许就亮了。”小语轻轻地说,全身汗毛随身子一次微微战栗倒竖起来,手捏成拳,眼睛瞟向窗外。巨大的黑暗平展眼前,暗影里隐伏着的无数只弓起脊背张着血盆大口的兽正露出狞笑,似乎只等她开门出去,便即一拥而上。小语裹紧被子,用力握住妈妈粗大的手,“妈,你给我讲讲爸爸,好吗?过去你总不肯说,现在我大了,我已经长大了。真的,我刚才忽然就明白了。其实我根本不必怕。朱小姐也怨不得我。我并不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是自己不想活。妈,你说,这世上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东西?” 
小语腮边挂下一滴泪。她又想起吴小南。她还没有法子不想起他。 
兰菊摇摇头。黑夜里的风可以透过玻璃吹到人的骨髓里。她的心就像风里的一片叶子,上下翻滚,突然,落在地面,被人大脚踩碎。兰菊拭去脸上泪水,眼睛红肿,“小语,那都是过去的事,还提它作甚?你爸是个好人。你只要记住这点,也做个好人,他在九泉之下就会瞑目。” 
“好人?好人不长命。坏人万万年。妈,爸是被人打死的,对不?他想仗义持言做个英雄,结果反而被人当成一只狗熊,打死了,活活打死了,就像街头死了的一条赖皮狗,扔下我们母女俩不再管了。”小语失去控制,从小便一直憋在肚子里的话终于倒出来,脖颈梗得发硬,眼睛冒出怒火,“男人是狗,是猪,是老鼠,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是……” 
“狗是人类的朋友,猪是人类的食品,老鼠是人类的敌人,豺狼是人类的镜子。这几种动物分属科目,不可混淆而论。小姑娘,你说是吗?”门开了,进来个男人,眉宇间略有伤痛之意,举手投足犹自英气逼人。 
“你是谁?”兰菊跳起,拦在女儿面前,厉声喝道,随手抄起桌上的汤羹,横在胸口,宛如一条誓要保护自己孩子的母兽,鼻孔哼出白气。 
“我是朱玲的朋友,我叫何仁。”男人淡淡说道,随手掩上门,“朱玲叫我帮她一个忙。死者之托,不能不做。希望你的女儿不要骗我。” 
“滚出去。不然,我叫警察了。”兰菊扯高声调。 
“我爸是市政法书记,就管警察的。我也刚从警察手里出来,胳膊都疼着呢。”何仁不无自嘲地摇摇头,“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你女儿一根毫毛。我只是想听到她真实的话。头顶三尺有神明,小姑娘,你说是吗?”何仁在床沿上坐下,眼神怔怔地看着小语,她是杀了朱玲的凶手吗? 
人人皆是凶手。猴子从树下跳下,学会直立行走,只是为了更好的猎获食物。白天,然后黑夜,它们互相追赶,相互捕杀,所以这世上就有了黎明与黄昏,有了漫空鲜红的血。何仁从云顶酒店704房下来,觑见李蓓正从的士上跳下,没上前招呼,让她也尝尝那个漂亮的过肩摔,就算是自己提早送给她的愚人节礼物。往后门出,先去了万紫千红歌厅。那个肥嘟嘟的猪头老板一问三不知,头摇得足有九个篮球大,直到他亮出身份打起父亲的招牌,猪头老板才肯把头摇得只有三个篮球大,心里不禁暗叹,看来从一颗猪头脑袋里,确实是挖不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还得去找朱玲临死前提到的那小姑娘,就又赶来医院,正巧就听到小语的最后一番话。 
“举头三尺有神明。”小语喃喃说着。 
何仁没吭声,安静地坐,心里又把这七个字重复了一次。朱玲啊朱玲,你是害怕头上的神明么?神明这种玩意儿,从来,便只是一剂致幻剂,噢,说是致幻觉还不够,它还是一剂春药,怕它作啥?被生活强奸了,大可以闭上眼,撇开双腿,就当自己的爱人压在上头,好好享受呗。想那么多意义干啥?人活着,本身就是意义,吃喝嫖赌是意义,坑蒙拐骗是意义。意义无所不在,在瓦片,在粪溺,在与这个还不知世事辛苦的小姑娘的对话里。在这个冰凉的世界,横的是空间,竖的是时间。它们因为“无”限而永恒而虚“无”。“无”,栖居于永恒左右的两个“无”字,不仅建构了一切,同时也摧毁了一切的意义。一个人若非要追寻意义,那纯粹是与人与己过意不去,这不,把自己也扯卵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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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仁眨眨睫毛,屋里的灯光有些刺眼。 
34 
流云倒卷,携来风声百丈,吹破苍天,漏下无数火星,散落人间,化作灯光,竟有着难言的悲怆。高楼比肩而去,似凝固的海浪,黝黑,没有声响。秦愿与朴晓德坐在天台之上,默然无语。高处不胜寒,更无星光伴人眠。只是揪然,心中滴血,骨头碎成一堆粉末。“回去吧。嫂子还在医院里。”朴晓德静静说着。秦愿点头,起身,与朴晓德一前一后下楼,在路口分了手,径自往医院走来,行到天桥边,又听见那卖唱少年唱起“男人更需要关怀”的歌声,低头,匆匆加快脚步。路,不断曲折,逶逦向前,潮湿泞滑,鞋底越走越重,这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 
一个人能往哪里去? 
花从街边的屋顶上倾斜下来,草在每一个可能倾斜的角度安之若素,明暗因此参差不齐。有人在屋子里坐,剥着手指甲,月光正从他头上的屋顶一寸一寸地跃过。滑腻的镜子在他身后。他所能看见的会是什么?虚幻被不断重置,并曲折,让人不敢相信,一只老虎从镜里奔出,浑身沾满金黄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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