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生活史ⅳ》第50章


的年轻人,他是一个工厂老板以及新教徒的儿子,因此是配偶的可能人选。马德莱娜的大姐已婚,她安排了妹妹的第一次会面,随后出资并倾全力来确保他们婚姻的实现。两个月后,马德莱娜正式订婚,又一个月后,她结婚了。
一个想求婚的年轻人可以让一个朋友来向女方的父母表达自己的心愿。如果提议被接受了,他的父母就会正式向女方的父母提议订立婚约,那时,求婚者就正式成为了未婚夫。在他进行第一次拜访时双方会选定一个日期举办订婚宴会。
双方的家人都会被邀请来参加订婚宴会,宴会在未来的新娘的家中举行。晚宴上,小伙子要送一枚订婚戒指给他的未婚妻。也同样允许女方送礼物给男方——一个男士戒指,或是一个装有她肖像的礼盒或是她的一束头发,但她把礼物送给心上人的时间是在一个星期后,在他的父母举办的另一次晚宴之前。
在第一次拜访前,求婚者要送一束白色的花给他的未婚妻。如果他很富有,他将在婚礼之前的每一天都送花给她。他甚至可以送花给未来的岳母大人。到世纪末时,礼仪上已允许送彩色的花了,而不仅仅是限于白色。有些男士会遵循东方的习俗,选择那种逐渐变得越来越红直到婚礼前夜变成紫色的花束,以象征其炽烈的爱情。礼仪手册中将这种新时尚归入了品位最差的一类。
年轻的求婚者每天都会去追求他的未婚妻,而姑娘则始终由她的母亲或另一位家庭成员陪护着。按礼仪,年轻的女士要矜持一些。在母亲不知道的情况下她既不能写信也不能收信。她绝不可过于热烈地表露自己的情感,以免对方疑虑自己的品行。从理论上说,未来的新郎新娘要利用订婚期来加深彼此的了解。订婚期的持续时间在三个星期到几个月之间,两个月是通用的标准。
生命中的大事(3)
在订婚期期间,两个家庭会开列出各项条件以及嫁妆的数额,并定下一个日子签署婚姻契约。在那一天,将结连理的双方在亲近的亲属和朋友的陪同下出现在公证人面前,或是在某种情况下公证人去未婚新娘的家中。不管是哪种情况,仪式都是一样的。当公证人宣读婚姻契约时,未婚夫妻双方假装漠不关心,因为如果对金钱的数目表现出过分的关心会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毕竟,完全吸纳对方的爱意才是最重要的。宣读完毕后,男方起身签字,然后将笔交给他未来的妻子,随后,双方的父母和受邀的嘉宾在婚约上签字。如果家族需要,也可邀请名流要人来签署婚约为证。
在巴黎和其他大城市,在签署婚约的当晚举办招待舞会已成惯例,而不是在婚礼的当晚;但1900年时,婚礼当天已不再举办任何舞会。未婚新娘先与未婚夫跳舞,然后与证婚人跳舞,随后是其他人。
婚姻契约是中产阶级的习俗。丈夫是双方共有财产的唯一管理者。中产阶级的婚姻契约或提供财产的契约性分割依据(共有财产的法律只适用于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而双方的债务是分开的), 或提供财产的法律分割依据,即允许妻子管理自己嫁妆的一半,而另一半要移交给她的丈夫。
嫁妆陈列在新娘的卧室中,篮子在起居室中。在最豪华的婚礼中,新娘的礼物要占据极大的空间。1904年,格雷夫伯爵和伯爵夫人把他们的独生女儿嫁给了吉什公爵。婚礼庆典后,宾客们去了新娘祖母的住处,新娘收到的1250件礼物被陈列在“篮子”的周围。
各种典型的“篮子”均出自不同的巴黎家具制造商,“篮子”中的内容从手套到女士睡衣和披肩应有尽有。有时“礼物花篮”中的各式珠宝奢华之极,远超出普通人的想象。
民间的和宗教的婚礼庆祝仪式可以在同一天举行,但通常民间的庆祝仪式会在宗教仪式举行前的一两天进行,尤其是在巴黎,宗教庆典更可能延后举行。只有四位证人和男女双方最亲近的亲属才会被邀请参加在市政厅举行的民间庆典仪式。新郎要派一驾马车把自己的两位证人接来,再派另一驾马车去接新娘的两位证人;新郎本人则与自己的父母去新娘的家中把她接往市政厅。市长或他的助手宣读根据《民法典》第六章制定的婚姻证书,证书中详细说明了夫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他会问新郎和新娘是否愿意与对方结为夫妇。然后新娘在婚姻证书上签字,随后她要把笔递给自己的丈夫,丈夫会说这样的话来对她表示感谢:“谢谢,夫人。”
在市政厅举行民间的婚礼不需付费,但传统上会向这位市长所辖的区或镇的穷人提供一些资助。随后婚宴开始,当晚在新娘父母家度过。在世纪末时,以一种非常文雅的方式来举行民间的婚礼成为时尚;市政厅以鲜花和绿色植物加以装点,还雇来管弦乐队和流行歌手。这种时尚最初只是在纯粹的民间婚礼上流行,尤其是离婚后的再婚和在天主教徒与犹太教徒之间举行的婚礼,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举行盛大的教堂婚礼是根本不可能的。
宗教婚礼仪式服务的类型有所区分,在价格上,对天主教徒是从10到2000法郎不等,对犹太教徒则是从15到2000法郎不等,如果花费4000法郎则会有一个“格外特别”的服务。对新教徒来说,婚礼服务一直是免费的,并有权使用主圣坛或是一个小礼拜堂,以及奢华程度不等的鲜花、照明和音乐服务。如果价格合适,还可以雇到歌剧中和音乐学校里的歌手和音乐家。社会名流的婚礼涉及的范围更是广泛,以至于邀请函中还要包含教堂的入场门票,以免涌入大量的人群毁坏教堂中的设施。从理论上讲,进行教堂婚礼的花费由新郎承担,而午宴、晚宴和接待的费用由新娘的父母支付,但在实际操作中,费用经常是由两家分担的。斯塔克尔家族的私人档案就有这方面的记载,他们是鲁昂的一家棉花制造商,花费的数目惊人:1899年一个斯塔克尔家族成员的婚礼耗费了5641法郎——邀请了3200人。
生命中的大事(4)
牧师会连续三个周日在教堂中宣读结婚预告,除非付费并获得了教会的特许。为了能在基督降临节、四旬节和其他的特别时段内结婚,必须获得教会特许;正常情况下在星期五是不举行婚礼的。为获得教会特许而支付的钱会分发给教区内的穷人。
婚礼可能是私人典礼中最公开化的。其间的各个细节都是程序化了的:队伍的构成与次序、为新娘进行服务的人员的数量和挑选、新郎新娘的装束(分别是黑色和白色)、应允时的姿态。新娘由其父陪伴走向圣坛,并将新娘交给她的丈夫。但在说出神圣的“我愿意”之前,新娘必须要转过头去看一下她的母亲,好像是在征询她的同意一样。直到19世纪末,只有新娘才戴婚戒,至于新郎的戒指,是从国外传入法国的习俗,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变得流行,但并非是不可或缺的。
在外省,婚礼通常是一个冗长的庆祝过程。1832年8月29日,乔治?桑在给埃米尔?勒奥尼的信中写到了她们的朋友迪韦尔尼的婚礼情况:“我离开了教堂以逃避这个婚礼,因为婚礼已不间断地持续了三天三夜。”还有另外一个风俗,即便在巴黎失宠后仍然存留于其他地方,那就是婚礼中的单身汉要想办法带着新娘的吊袜带逃走。
当一个诗人嫁给一位东方学者,其婚典很可能是非同寻常、不拘礼仪的。1900年6月5日,吕西?德劳…马德拉斯与《一千零一夜》的翻译作家在圣罗克教堂结婚。新娘穿着一身日常穿的旧衣服,戴着硬草帽。为了接送见证人和家庭成员来参加庆典,夫妇俩租用了全巴黎仅有的四辆出租汽车。人们聚集在大街上观看。新娘、新郎和宾客们拥进附近的一家餐馆吃午餐;两人没有度蜜月。
如此的反传统实属罕见。人们通常的观点是,没有什么比教堂婚礼更庄严了。但在1879年到1885年这一段时期内,反教权主义者们使民间婚礼的数字大为上升,许多妇女拒绝进教堂举行婚礼,这大大惹恼了西蒙,“我们男人无法理解。教堂就是为女人而准备的。进入她的教堂,白纱遮面,在她心爱的人的臂弯中,听着风琴奏响的音乐,置身于薰香和她的所有亲朋中,面含微笑心潮澎湃,这正是她童年梦想的实现,是她今生此后永远珍存的记忆。她什么都没有失去,鲜花或是蜡烛,或是唱诗班男孩们甜美的歌声,或是牧师富于韵律的诵读,或是戴在她颤抖的手指上的戒指或是披于头上的圣衣,或是神圣的祝福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