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日的大学生活》第34章


是烟没有戒掉,槟榔却上了瘾。
有人说,如果你身边有人戒烟了,千万不要再和他来往;因为,连烟都能戒的人,什么狠心的事都做得出来。于是,我向张芬汇报戒烟成果的时候总结:我是一个有情有义心软恋旧的好人。
张芬对此的表态是:“煤球,你最好是在抽烟的时候睡着,把我俩一起烧死。我不想你以后得肺癌先我而去,留我一个人孤孤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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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亡灵之邀,我决定带张芬去农大玩两天。亡灵在电话里骚包地说:“草莓红了,是该摘了,不能不爱了。”
到了农大才体味到春天的感觉,花香满(校)园,暖风扑面,和煦的春光透过新绿的枝桠懒洋洋地流泻在我们身上。张芬高兴得像个孩子,倒退着走在前面,调皮地朝我挤眉弄眼:“像不像公主?”
“像笑星!”
“讨厌!”一记粉拳突击我胸口穴位,堪堪闪身避过,张芬改袭下盘,右脚踏上了我左脚:“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哈哈哈、、、”长笑过后,她竖起单掌欲痛下杀手。
“厕所友!”亡灵来得正是时候,我连忙抽出脚拉着张芬介绍他们认识。
“厕所友?嘿嘿!”张芬冲我坏笑。
“走,摘草莓去!”亡灵晃了晃手提的袋子,“东西都准备好了。”袋子里装着六七瓶矿泉水。
“三个人喝得了那么多吗?浪费!”
亡灵神秘地说:“不是用来喝的,进了草莓棚有用!”
自己进棚摘草莓,出来后过秤结帐,每斤价格比市场上还要贵一元多,这听起来很没道理,“聪明”的农大学生们于是想出了一招“替天行道”的毒计——进棚后边摘边吃。
“这是偷盗!”
“这样才能捞回成本!”亡灵打开矿泉水洗草莓,“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就是就是!”张芬将一颗草莓塞进我嘴里,眼神在草莓苗里搜索着,忙得不亦乐乎。
三人饱饱地吃了一顿,象征性地摘了两斤草莓出棚。过秤的时候,亡灵打了一个饱嗝,老板越过杆秤扫了我们仨一眼,满脸狐疑,这让我羞愧难当,恨不得将吃下的草莓全吐还给他。不过幸亏没吐,吐了也是罪证。
出了农田,张芬满足地匝着嘴:“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草莓,难怪鲁迅当年要偷人家的豆子吃,呵呵!”
晚上,亡灵带我们去浏阳河畔吃农大鼎鼎大名的“叫花鸡”,打电话请了一位叫“露露”的同班同学出来共进晚“鸡”,我还以为露露是亡灵的女朋友,结果却是一个比他还壮实的小平头,一脸青春痘让他的五官在视力不是很好的我眼中,好像打了“马赛克”似的,不甚确凿,眉梢一颗豆大的暗红“风流痣”倒是清晰可见。
“你好!一开始我还以为你是女生呢,呵呵!”我伸出右手,以示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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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友!”亡灵慌张的声音,埋怨地瞪我一眼,轻声告诉我,“她就是女生!”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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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坨干泥团,敲开后一阵浓香扑鼻而来,荷叶裹着整只鸡躺在泥团里,冒着热气——这就是“叫花鸡”。
“叫花鸡”味道很好,可饭桌的气氛却很沉闷:亡灵从露露出现的那刻开始就突然变得极不自然,表情羞羞答答,动作扭扭捏捏,像极了刚过门的小媳妇,给露露盛汤的时候双手都是颤抖的。
“你是不是觉得我长得像男生?”露露终于向我兴师问罪,神情倨傲。
亡灵抢答:“不像、、、你一点都不像。我同学视力不好、、、”
拍马屁的最高境界是狂拍而不响、猛拍而无形,亡灵的拍马屁太像拍马屁,结果只换回露露一双白眼。我看不过眼,故意将视线投向几十米开外的围墙:“芬芬,你看那边墙上,有两只蚂蚁打架呢!”张芬连忙在桌下踢了我一脚,歉意地朝露露微笑。
“诶,你这衣服什么牌子的,挺好看呀!”露露将矛头对准张芬。
“不知道、、、随便买的。”张芬怯怯的声音。明显看到露露嘴角泛起一抹嘲弄的笑,挪了挪身子,让人注意到她胸前某知名运动品牌的标志。
“今天这鸡怎么做成这样,换一个吧!”露露吃了几口,朝亡灵皱起眉头。
“这、、、能换吗?”亡灵瞅了瞅桌上七零八落的叫花鸡。
“不能换就再叫一个呗!”露露不屑地丢下筷子,眼睛环视一圈,定在亡灵脸上,“怎么,没带钱?没带钱我请好了!”
“带了带了、、、”亡灵求救似地看着我,我点点头。
跟亡灵躺在他们宿舍床上,我开始后悔:不应该让张芬跟露露过夜,她会难受的。
“你觉得露露怎么样?”亡灵挺诚恳地问我。
我这人不刻薄,很少讨厌一个人,可我对露露确实没有半分“好”的感觉,不是因为她的长相,而是她的性格,不可一世睚呲必报。有人说“美女如酒、丑女如茶”,世人喝茶的时候比喝酒的时候多,所以丑女比美女畅销,这可以理解,可露露这样的性格居然也有人喜欢,实在不好理解,偏偏垂涎露露“丑色”的人是好友亡灵,这让我很难受:“你到底喜欢她哪点?”
“我说了我喜欢她吗?”亡灵还想狡辩。
“那你不喜欢她?”
亡灵沉默了。
这年头,有剩男无剩女,什么货色的女生身旁都会围绕着一大群如饥似渴的男生,蠢蠢欲动,农大又是出了名的丑女窝,这让农大男生的审美观普遍不高,“入恐龙之校,久而不觉其丑”,像露露这样有性格的平头女在亡灵眼中也许是“绝色”,连她翻白眼都会被看做“美目盼兮”,作为朋友,我想我在同情加理解的基础上,更应该给予支持:“亡灵,你要真喜欢她,我可以帮你、、、”
“怎么帮?我没有把握在一招之内摆平她,所以选择不轻举妄动。”
“你要一招制敌?那很简单,最直截了当的方法就是迷奸,先把生米煮成熟饭,饭是怎么也变不回米的。”说这话的时候我有种被老狗英灵附体的感觉,“可如果她本身就是一锅隔夜饭,那就、、、”
“呵呵,你越来越畜生了!”亡灵翻了个身,“厕所友,好像有蚊子!”亡灵打开灯,劈里啪啦地耍了一套拳脚,上床拉好蚊帐。
一向失眠的我闻着亡灵被子上淡淡的脚臭味居然睡得格外踏实,第二天起床浑身发痒,方才发现被蚊子叮了一身包。他们宿舍的蚊子真是勤劳,夏天不到就活跃起来,隔着蚊帐都能叮到人。我想:在“湖大的才子,师大的妹子”后面,应该加上一句——“农大的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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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大回来当晚,张芬开始闹肚子。
“你想想,肯定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她拧眉想了想,紧张地说:“不会是草莓吧?”
“呵呵!不义之食,难怪吃了肚子疼!”我笑道,“瞧你在草莓棚的谗样!”
“可你也吃了呀,吃得比我还多!”
(。。)
我故意逗她:“所以我才会被蚊子叮得满身疱!”
“啊!”张芬立马花容失色,连肚子都忘了疼,半张着嘴发呆。
可能是被杨岳红的奶奶传染了,张芬这段时间变得特迷信,相信神呀鬼呀命运呀之类玄幻的东西,鼓捣了一大堆算命的八卦杂志,一有空就拉着我瞎算,花样繁多:开始是生辰八字,然后是星座,再然后是手相,几天后又要我随便在她手上写一个字,我被她折腾得有些不耐烦,信手写了个“傻”字骂她,她如获至宝,喜滋滋地翻开杂志一本正经地测起字来。
“相书上说,我俩挺合的,会白头偕老,嘻嘻!”张芬往我手臂上擦药,擦完后小心地吹了几口,“咬这么重,疼吗?”
“再疼也比肚子疼好,我是吃一颗草莓咬一个疱,哪像你、、、”
“还说,咬死你!”她甩掉棉签,咧开嘴作出“凶神恶煞”的样子扑了上来,“格格”笑声与对楼二胡的“咿呀”相映成辉、、、《大般涅盘经》里说“女人大魔王,能食一切人”,沉湎在张芬的温柔乡,我感觉自己曾经昂扬的斗志正一点点离我而去,慢慢地向居家男人转型,一段时间后,我居然学着张芬的样子用电饭煲做起汤来,在一次做汤的时候,看着系在腰上的花围裙,我骇然大惊:我他妈的怎么这么像中央电视台那个教人炒菜的家伙?那个婆婆妈妈女声女气的家庭主男!
“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才是新时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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