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二十讲》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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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问,也不理会,
如果你的心里有的是罪责;
第三讲 论性爱(12)
我知道我爱你,
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
——托马斯·莫尔托马斯·莫尔(17791852),爱尔兰诗人,拜伦的朋友。,《爱尔兰歌谣》
因为他归根到底不是在追求自己的利益,他考虑的只是将要进入生存的第三者的利益,虽然在他错觉的意识里,他以为寻求的是自己的利益。不过,正是因为没有追求自己的利益,所以,它才成为了伟大的标志——这无论在哪里都是这样。它甚至使激烈的爱欲也带上了某种伟大、崇高的色彩,并使这种爱欲成为诗歌理所当然的题材。最后,性爱甚至与对性爱对象至为强烈的憎恨情绪相安无事、和平共处;因此,柏拉图把性爱比作狼对羊的爱。所以,当一个狂热的恋人无论作出何种努力和请求都得不到一个让人好受的回应时,这种情形就出现了:
我爱她,但我又恨她。
——莎士比亚《辛白林》第三幕,第五场
由性爱激起的对恋人的憎恨有时候会达到这样的程度,他甚至动手把她谋杀了,然后自杀。每年通常都有好几个这一类的例子,它们常见之于英文和法文报纸。歌德的诗句是相当正确的:
爱情遭到了拒绝!地狱腾起了烈焰!
愿我知道更糟糕的东西,好让我咒骂千遍万遍。
——歌德,《浮士德》,2805
当热恋中的情人把对方的冷淡和对方从自己的痛苦中获得虚荣心的快感形容为残忍时,他可的确一点也没有夸张。这是因为他现正处于一种冲动之中——它类似于昆虫的本能;这种冲动迫使他无条件地追随自己的目标,不顾理智的分析、根据,把其他一切都置之度外。他无法摆脱这一冲动的控制。不止一个彼特拉克带着未曾满足的爱欲——那就像拴在脚上啷当作响的铁镣——从此艰难吃力、壮志难酬地走完一生,在孤独的林子里叹息;但同时又兼备诗才的则只有彼特拉克而已。所以,歌德的优美诗句适用于他:
在痛苦中沉寂无语时,
给我神灵的本领,好让我诉说痛苦。
——《塔索》,第五幕,5
事实上,种属的守护神与每个人自己的守护神通常势同水火,前者是后者的追捕者和敌人,总是随时准备着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丝毫不带怜悯地破坏个人的幸福;有时候,甚至整个国家的福祉也会因为种属守护神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成为其牺牲品。莎士比亚在《亨利四世》第三部分第三幕第二场和第三场给了我们这方面的例子。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种属——我们的本质植根于此——和个体相比,对我们拥有更优先的权利,因此,种属的事务优先进行。古人正是有感于此,才把种属守护神拟人化为丘比特的形象:虽然丘比特长着一副小孩的外貌,他却是一个敌意、残忍、声名狼藉的神祇;一个任性、专横的魔鬼。但不管怎么样,他是掌管神祇和人类的主人:
你,厄洛斯爱神,是控制着神、人的暴君。
——尤利庇德斯尤利庇德斯(前480前407),希腊悲剧作家。,《安德洛梅达》
可怕的利箭、盲目、翅膀就是丘比特的标志和象征。翅膀表明了反复无常;而反复无常一般只是伴随着失望一道出现,后者则是获得满足以后的结果。
也就是说,因为情欲建立在一种错觉之上——这种错觉把只是对于种属才具有价值的东西误以为对于个体具有价值——所以,在种属达到目的以后,这一幻象就消失无踪了。原先占据了个体的种属精灵现在放过了这一个体。被种属精灵放弃以后,个体重又回复到原来的狭窄和匮乏中去;他惊讶地看到:在自己作出了如此高尚、英勇和不懈的努力争取以后,他所获得的快乐除了性欲得到了满足以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他发现自己并不像原先期待的那样比以前幸福了许多;他发现自己被种属意欲蒙骗了。因此,一般来说,一个得到了快乐的第修斯就会抛弃他的阿里阿娜。假如彼特拉克的情欲得到了满足,那从那一刻起,他的歌唱就会停止,就像下完了蛋的鸟儿一样。
第三讲 论性爱(13)
在此顺便提一下,尽管我的这些性爱的形而上学会招致深陷在这一情欲中的人的反感,但如果理性的思考大概能够产生点滴效果的话,那么,我所揭示的基本真理就会比任何其他的理性思考都更有效地帮助人们制服这种情欲。但是,那古老的喜剧作家所说的话始终是真实的,“谁要是缺乏理性或者节制,那他就不可能受到理性的引导”(泰伦斯语)。
出自爱情的婚姻,其缔结是为着种属,而不是个体的利益。虽然当事人误以为在谋求自己的幸福,但他们真正的目的却不为他们所了解,因为这目的只是生产一个只有经由他们才可以生产的个体。男女双方为着这一目的而走到了一起。这样,他们应该彼此尽可能地和谐共处。但是,虽然这两个人由于本能的错觉——它是狂热爱情的本质——而走到了一起,这两人在其他方面的差异通常却是很大的。当错觉消失以后——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情——其他方面的差异就会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据此,出自爱情的婚姻一般来说都会导致不幸福的结局,因为这样的婚姻就是为了将来的后代而付出了现在的代价。“为爱而结婚的人将不得不生活在痛苦之中。”——一句西班牙谚语如是说。而出于舒适生活考虑而缔结的婚姻——这经常是听从父母的选择——则是相反的情形。在这里,人们主要的考虑——不管它们是什么——起码是现实的,不会自动地消失。这种婚姻着眼于现在一代人的幸福,而这当然就会给后代带来不利;并且,是否真能确保前者仍是未知之数。在婚姻问题上只看在金钱的价上,而非考虑满足自己喜好的男人,更多的是活在个体,而非种属之中。这种做法直接与真理相悖,因此,它看上去就是违反自然的,并且引来人们某种的鄙夷。如果一个女孩,不听其父母的建议,拒绝了一个有钱、年纪又不老的男人的求婚,把所有舒适生活的考虑搁置一边,做出了符合自己本能喜爱的选择,那她的做法就是为了种属而牺牲了自己个体的安乐。不过,正因为这样,我们才不由自主地给予她某种赞许:因为她挑选了更为重要的事情,并且以大自然(更准确地说是种属)的意识行事;而她的父母则本着个体自我的思想给她出谋划策。根据以上所述,我们似乎看到了这样一种情况:在缔结婚姻时,要么我们的个体,要么种属的利益,这两者之一肯定会受到损害。通常就是这样的情形,因为优厚的物质条件和狂热的爱情结合一道是至为罕有的好运。大多数人的身体、道德,或者智力都相当差劲和可怜——其原因或许部分就在于人们在选择自己的婚姻伴侣时通常不是出于纯粹的喜好,而是考虑各种外在的因素和听任偶然的情形。但如果人们在考虑舒适生活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考虑自己个人的喜爱,那就等于是和种属的精灵达成了妥协。众所周知,幸福的婚姻是稀有的,这正好是因为婚姻的本质就在于它主要着眼于将来的一代,而不是现在这一代人。不过,请让我加上这一句,作为对那些具温柔气质和充满爱意的人的某种安慰:有时候,与狂热的性爱结合在一起的是一种出自完全不同源头的感情,也就是说,是一种建立在性情相投基础上的真正的友谊,但这种友谊经常只在真正的性爱因获得满足而熄灭以后才会出现。这种友谊通常是这样产生的:两个个体的身体、道德和智力方面的素质互相对应,形成互补——由此产生了着眼于将来孩子的性爱;这些素质在这两个个体的关系中,使各自的脾性气质和思想优点相映成趣,同样发挥了互补的作用,并由此构成了气味相投、和谐的基础。
在此讨论的关于性爱的形而上学与我的总体的形而上学可谓丝丝入扣,而前者能够帮助我们认识后者的地方则可以总结为下面几点。
我已经清楚表明:人们为了满足性欲而小心翼翼地选择异性伴侣——这里包括性爱的无数强烈等级,最高一级则为狂热的激情——完全是因为人们严肃、认真地关注其后代的个人特性。这种异常奇特的关注证实了我在《作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已经阐明的真理:第一,人的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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