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情篇》第34章


起身走出庙堂,在庙祝的桌子上悄悄扯了两截红线,看到有人过来,连忙把红线藏在手心里,心虚地拉着他一起离开。
晚饭过后,把他搂着回到房间去,从抽屉把那两截红线拿出来,理了理,把他的手拉过来,将一截红线拴在他的手腕上,然后把另外一截递给他,让他拴到我的手腕上来,他一张脸红得像是熟透了的桃子一样。
我们双手紧握,彼此互相靠着。
红线绕指,莫失莫忘。
我对他说:“平思,今天我们在月下老人那里已经叩拜过了,现在又拴上了红线,你这辈子都是我的了,跑不掉了,我们这样就……算是私定终生了,你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后悔。”
农历八月三五月明夜。
中秋这天,尚书终于一尝所愿,迎娶温清回他的府邸。
想起他曾经说的“谁不想给自己喜欢的人一个名分”、“如果一辈子她都不愿意,那就这样一辈子,我也等。”那还是去年的正月里。
今天的尚书形体俊美犹及子都格外的好看,竟比给他做伴郎的江南小生古文还要美上几分,温清更是仪静柔美芳泽无加。
想着尚书从追求温清开始,6年的时间,痴心汉娇俏女终于修得了他们的正果,也难怪尚书会抱着温清情难自禁的哭得那么悲切。
婚礼结束后,古文和其他伴郎一起吵着要去闹洞房,我和我哥倒是无所谓,跟着一起去看看热闹也好,谁知尚书实在太累,想闹洞房的那些人便也没了兴致,大家纷纷而散。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一轮明月,满天星辰。
我和我哥漫步回家,夜空的月辉洒满大地,洒在他的身上,把他映得金光闪闪。此景太醉人,此人太迷人,我把他拉到一角,从院墙里长出来的银杏树树高叶茂遮住了不少的光,也不管街上有没有其他人就忍不住亲了过去。
以为他会拒绝,谁想得到平时脸皮薄得轻易害羞的人也会不管身在何处,人在何方,就用行动直接回应我。
回到家里,我把那两截红线又拿了出来,一条拴在他的手腕上,一条给他拴到我的手腕上来。
我抱着他的腰,蹭着他的脸颊,说:“我想给自己喜欢的人一个名分,今天人圆月满,是个好日子,我们趁着这个好日子也拜堂成亲做‘夫妻’好不好?”
他脸颊绯红一片,柔声答道:“好。”
伸手去推开窗,月已中高挂在九天之上。
明月为媒红线为证,对月拜了两拜,再手拉着手对拜一拜,三拜礼成,我们正式结为“夫妻”。
我把他拥入怀中。
他在我怀里抬起双眼来轻声问:“安倾,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我有意思的?尚书说大家都知道,就我还迷糊着,竟不知道你有心了这么久。”
我笑着打趣他:“到现在了才问。”
他面若桃花含羞带笑,又问:“究竟是什么时候?”
我宠着他温声回道:“恁时相见早留心,何况到如今。”
举头看看夜空中的明月,又回头来瞧瞧靠在我怀里那个早已羞得不行的他,低声跟他承诺:“平思,此生我许你一生安稳,予你一世倾心。”
他回:“好,我们在一起一辈子。”
得他一句,护他一生。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自此以后,你是我的相思,我是你的相思,好不好?”
“好。”
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
拥吻到床上,情、欲早已上了头,可却不敢有半分无礼,我们都心知肚明,不是不想不是不愿,而是不敢。去年夏天的那个夜晚,那一声怒吼,是一个忘不掉割不去的疙瘩,是一生的罪孽,它就像一根没身没尾看不见的针头藏在心里一样,一旦触碰到了就会把人扎疼扎到流血。
亲吻良久,情爱迷离。
我起身把窗关上,又重新躺回他的身边,搂着他的腰握着他的手,我们的“新婚夜”什么都不做,也不敢做。就这样抱着哄着说些好玩有趣的话逗他,逗累就可以睡着了,睡着了就不会去想那些风花雪月,也不会去想洞房花烛应该要怎样对帐成双。
没有高堂含笑在上,亦没有亲朋前来祝贺,就我们两个,对月叩拜,红线牵缘,悄悄的做起了“夫妻”。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
这年他29岁,我19岁。
婚后第二年春天,尚书逐渐把家业继续又还给他的父亲掌管,因为他要陪着他的尚书夫人去医院做产检,他们小两口很争气,一下子让温清怀上了双胞胎,尚书成天跑来叫我哥教他煲汤,说是学会了回去煲给温清喝,好给他们母子三人补身子。可无论他怎么学,那手艺还是差得连我都喝不下去,不过他倒是仍乐呵呵的坚持不懈。
我哥说:“难得他一份心。”
言归正传我们也为他高兴,尚书和我们在一起厮混的时候,感觉他比我还孩子气,一点都不成熟,转眼却竟是要当爹的人了。
婚后一年,温清为他尚家添了两个女儿,我们买好礼物去医院看望,那婴儿车里的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奶娃生得漂亮得很,我忍不住想伸手去抱,可尚书感觉像是我要抢他的“小情人”一样,死活不肯。
他说:“你这莽撞的性子,别把我的宝贝儿给吓着了。”却转手把他的其中一个“小情人”抱给了我哥,我在他背后咬牙切齿,酸溜溜的说他:“哟,刚还不给我抱,竟是打起了别的主意,想来抢我的人去给你做女婿不成?”
尚书白我一眼,反驳说:“什么乱七八糟的,你竟吃不起这丁点儿的醋么?我是想让我这两个宝贝女儿多有几个爹,全认了你们三个做干爹,将来她们走出去,看谁还敢小瞧了欺负她们,四个老爹多威风多霸气。”
温清也愿意将女儿认给我们做干女儿,我们盛情难却,便应承了下来,封了不大不小的红包给两个女儿。
尚书央着我哥给两个闺女取名字,我哥回绝道:“孩子的名字当由父母来取,我哪能喧宾夺主?”
尚书不依不饶,“名字可以不取,但必须得取两个小字,以后喊起来亲昵一些。”
古文在一边也帮腔,说:“平思,就取个小字而已,不碍事的。”
我哥把手肘撑在椅子的靠把上,手掌拖着头,偏头沉思想了想,才说:“记得史浩的《太清舞》里有一句‘玲珑环佩拥霓裳,却自有箫韶随步。’,那取‘玲珑’和‘环佩’两个作小字,怎么样?”
温清甚是喜欢,说:“上学的时候,我也念过这篇《太清舞》,就取这两个小字,体态轻盈,逶逦大方,我喜欢。”
素日里他说的诗词典故十有八九我都是知道的,就算不如他记得那么清楚,但是也大有印象,倒是这篇《太清舞》陌生得很,我笑着说:“枉我上了两年的古典文学专业,竟不知道还有这么一篇文章。”当着众人的面,弯下腰去搂住他的脖子,眉眼飞起,假装嫉妒说:“你肚子里到底还有多少名篇典故?竟还藏着这么多墨水也不给我蘸蘸,若是不知情的人在场,都还以为你才是学古文学的那一个。”
他谦虚说:“自古以来名篇书籍和诗词歌赋多得浩如烟海,我看过的不过是其中一缕半缕,哪有你说的这么厉害。”
“总之你的学识我是及不上了。”
尚书凑过来,笑着拉开我,说道:“你别气馁呀,俗话说术业有专攻,你以后努力饱览群书,还怕落后了平思吗?”
古文也凑热闹,“就是,孙洙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你就多看多背吧。”
两个女儿的满月宴,我们自是要出席,可是席间我哥竟几次都托口离开,说是肚子不舒服去去就来,三五几回,我也不放心,趁他这次起身又出去,便也跟在他身后,本想喊住他,想问他要不要紧,哪晓得他竟是在走廊尽头接起了电话,声音小得我根本听不见他说了什么,他脸色也不太好,匆匆几句便挂了。
回到桌席上,我不问他,他也没说,他就这样瞒着我一些事情,一切神色如常,可不好的预感在我心里越来越强。
说自己肚子不舒服的人,回席后竟不知道拒绝尚书和同桌其他人的敬酒,两杯三杯喝下去,脸颊也慢慢起了红晕来,他平日里胜于克己,几乎滴酒不沾,可到底是什么事情惹得他这么想一醉方休?
看他站起来接别人敬过来的酒,身体都轻飘飘的站不大稳,我起身扶住他,跟古文打了声招呼,便带他出去找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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