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面包树》第11章


“你又不是有三只眼睛两个嘴巴,喜欢你有什么奇怪?你喜欢她吗?”
“我?我没想过。”
“现在想呀!”
“她太怪了。”
“怎么怪?”
“从头到脚都怪,颜色、造型、口味都怪。”
我噗哧一笑:“你好像在讨论一道食物。”
“职业病!”他咧嘴笑了。
“她唱歌那么动听,可以天天为你唱情歌。”我说。
他点点头:“说的也是。”
有谁可以拒绝葛米儿呢?她那么可爱,那么主动,歌唱得那么好。我以为我不会妒忌她了,可是,女人是能够亲密得挤在一个试身室里试内衣,却仍然互相妒忌的动物。
20
这一刻,我、郁郁和蒂姝在卡拉OK的房间里等着。
“的到底来不来的?他已经迟到一个钟头零十五分钟了。”蒂姝问郁郁。
“他从来没准时过,所以我约他来这里,起码可以一边唱歌一边等。以前跟他一起的时候,每次约会也要等他一、两个钟,已经习惯了。”
“可是,现在是他想跟你复合呢!这样也能够迟到?”我说。
“他就是这样,每次迟到都有理由,我不知道我从前是怎么忍受的。也许那时太喜欢他了。一个人坐在餐厅等他两个钟,也不会埋怨。”郁郁说。
我和蒂姝是来陪郁郁跟她的旧情人见面的,就是那个说过和她一起开甜品店的男人。郁郁不想一个人赴约,她不想回到他身边,但是,她缠不过他。
那个男人终于来了。他穿一件白色毛衣,把毛衣套在牛仔裤里。我最看不过眼男人把厚毛衣塞进牛仔裤里的穿法,太没品味,太碍眼了,我真想伸手去把他的毛衣拉出来。他个子并不高,有一双单眼皮。
他坐下来,跟郁郁说:“我正想出门的时候,忽然拉肚子。”
郁郁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藉口。
“她们是我的朋友。”郁郁给他介绍,然后跟我们说:“他叫--”
“叫单眼皮好了,反正不需要记住。”蒂姝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捏他的肩和手臂。
他缩了缩,问蒂姝:“你干什么?”
蒂姝转头跟我们说:“我每天摸那么多男人?只要摸一摸,便知道他的斤两。”
“你会秤骨的吗?那么,他有多重?”郁郁问。
蒂姝没好气的说:“不是秤重,而是秤他这个人。”她又捏一捏他的手臂,说:“他的骨头轻,是虚胖,这种男人很短命的。”
单眼皮气得七孔生烟,问郁郁:
“你是在哪里认识这些的人?”
“她们是我的好朋友。”郁郁说。
“你为什么老是盯着他的裤头?”蒂姝凑过来问我。
“我只想把他的毛衣拉出来。”我悄声说。
“我跟她分手了。”单眼皮告诉郁郁。
“是吗?”郁郁淡然地说。
“可不可以请她们坐到另一边。”单眼皮问郁郁。
郁郁没有回答。
“我们去别的地方。”他拉着郁郁的手。
“我不去。”郁郁挣扎着。
“我有话跟你说。”
“我不想听。”
我拉开郁郁的手,说:“这是她最后一次见你。”
蒂姝说:“她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明白吗?”
郁郁说:“算了吧,好吗?我们再走在一起,已经不是那回事了。”
单眼皮生气地说:“你是不是信了邪教?这两个女人是不是邪教派来的?一个随便摸人,一个老是盯着我的裤头。”
“你才是邪教!”蒂姝说:“所有坏男人都是邪教,信你的便要下地狱。”
“你闭嘴!”他叱喝蒂姝。
“你敢骂我?”蒂姝随手拿起身边的皮包打他的头,蒂qi書網…奇书姝可不是好惹的。
“你为什么打人?”他护着头。
“你这种人,只会在自己的葬礼上才不会迟到!”蒂姝说。
他站起来,悻然地跟郁郁说:“郁郁,你是不是有问题?”
郁郁望着他,说:“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
单眼皮怒气冲冲地走了。
蒂姝对郁郁说:“假如他再来骚扰你,你告诉我!我有很多朋友,只要我说一句话,他一个小时之内便会被人挂在香港任何一根电线杆上面暴晒。”
“那么,请你叫你的朋友记着把他的毛衣从牛仔裤里拉出来,太恶心了!”我说。
21
“那时我为什么会爱上他呢?”郁郁叹一口气说:“刚才我仔细看清楚他,发觉他完全配不晚上。”
“人的品味是会进步的。”我说。
“对啊!我见到我的旧情人,也不明白以前为什么会喜欢他。这些记录如果可以抹去便好了,像奥运会的跳高比赛,只算最高分的一次。”蒂姝说。
“他刚才好像给你打得很痛呢!”我说。
“气力不够的话,怎可以做我这一行呢!”蒂姝说。
“假如我到按摩院上班,一天已经支持不住了。”我说。
“要我坐在书店一整天,那才可怕呢!,我这么大个人,看过的书不够十本。”蒂姝说。
每一次,我和郁郁、蒂姝聚头,也会兴高采烈地讨论彼此之间的差异,然后庆幸自己并不是过着对方的生活。我们因为人生的差异而成为朋友,同时学会去欣赏别人自己拥有的。
“我们来唱歌吧!”郁郁说。
22
隔壁传来一把歌声,一个女人在唱《花开的方向》。
当我懂得珍惜,你已经远离
我不感空虚
因为空虚的土壤上将填满忏悔,如果忏悔
还会萌芽茁长
且开出花来
那么,花开的方向
一定是你离去的方向
“我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到都会哭。”郁郁说。
“听说写这首歌的作词人两年前潜水时发生意外,真可惜,这么年轻,又有才华。”蒂姝说。
关于我的过去,我并没有全然坦白。有些创痛,是无法向新相识的朋友提起的。
23
跟郁郁和蒂姝分手之后,我想起我有一本想看的书留在书店里。也许,我可以回去拿书,看看杜卫平下班了没有。
来到“渡渡厨房”,我推开门,看到葛米儿坐在里面,正在跟杜卫平聊天,她果然天天也来。
“你为什么会来的?”葛米儿问我。
“我回去书店拿点东西。”我说。
“你吃了饭没有?”杜卫平问我。
“刚才在卡拉OK里吃过了。”我说。
“你去了卡拉OK吗?”杜卫平问。
“嗯,是陪朋友。”
“原来我们两个都喜欢汤汉斯和美琪赖恩主演的《缘份的天空》,那部电影很感人啊!”葛米儿兴奋地告诉我。
电影里,将要结婚的女主角爱上了带着儿子的鳏夫。男主角多年来也活在丧妻的伤痛之中,一次,他在电台节目里倾诉对亡妻的怀念,女主角无意中听到了,那一刻,她爱上了他,甚至退了婚约,千里迢迢去寻找他。
“是的,很感人。”我说。
葛米儿伸出一条腿给我看,她的裤脚是湿湿的。
“你看!”她说,“今天出来的时候,贝多芬又咬着我,不肯让我走。给它巧克力,它也没兴趣。”然后,她转过头问杜卫平:“我有跟你说过我的狗吗?它名叫贝多芬。”
“它是失聪的吗?”杜卫平问。
葛米儿咯咯地笑了,幽默地说:
“不,但它会作曲。”
我忽然提不起劲加入他们。
“我回去了。”我说。
“你不跟我们一起吗?”葛米儿问。
“不了。”我瞧瞧杜卫平,说:“我天天也见到他,我走了。”
杜卫平腼腆地笑笑。
“那么,再见了。”葛米儿跟我使了个眼色,好像感谢我让她跟杜卫平单独共处。
我却有点失落的感觉。
24
我孤伶伶地朝书店走去,远远见到一个男人在书店外面踱来踱去,我走近点看,发现那个人原来是大虫。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回来,神情好像比我还要诧异。
“我在附近经过。”他结结巴巴地说,然后问我:“你为什么会回来?”
“我忘记带东西。你要上来吗?”
“不用了。”
“那好吧!”
我走上书店,到阳台拿我的书,看见大虫仍然站在下面,满怀心事。
“你真的不上来吗?”我问。
他仰着头,好想跟我说些什么,终于说:“我走了!”
然后,他一溜烟的跑了。我正想进去,他又一溜烟的跑回来。
“程韵,你明天有空吗?”他抬起头,气喘咻咻的问。
“嗯,有的。”我说。
“那我明天找你。”
“有什么事吗?”
“嗯,还是明天再说吧。”
我把阳台的门拉上,在店里打点了一下才离开。当我蹲下来锁门的时候,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我以为大虫还没有走,回过头去,原来是杜卫平。
“葛米儿呢?”
“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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