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文集》第23章


相同的力量作用于耳朵可使我们听到一种声音,作用于身体其它某些部位会使我们感到痛。这也可被下面的事实所证明:无论何时只要迫使眼睛看一下太阳或其它某些明亮的光,即使随后闭上眼睛,也会在一个短时间内保留其印象,在光消逝的过程中好像仍能看到各种颜色的变化。至少这会说明一个事实:视觉神经纤维被某种力量置于运动状态,通常一旦发生后就不能立刻停止。但是当眼睛闭上后保持在眼睛内神经的运动不足以代表引起它的明亮的光,它只能呈现不太鲜明的颜色,这些颜色在消退过程中不断变化。这正如我已经提出的那样,表明颜色的性质只在于运动的多样性。最后这还可被透明物体中各种颜色的频繁出现所证实。
确实,除了对光的接收方式的多样性外没有别的原因,如云中彩虹的出现就是一个例子。还有一个更清楚的例子,这就是在削磨成许多面的玻璃中能看到类似彩虹的现象。但是我们必须仔细考虑的是,什么决定了所见到的光的数量,即什么决定了每一个视觉神经纤维运动的力量。由于我们看到物体上的光的数量与其物体本身所含光的数量总是不相等的,它与物体的远近和瞳孔的大小成一定比例地变化。这种变化也与物体上各点发来的光线在眼睛后面所占据的面积成比例……除非这些部分在颜色方面有某些不同,否则我们不能区分开所看物体的各个部分。对颜色的辨别依赖于两个因素:一个是物体所有各部分发来的光线聚集于眼睛后面尽可能多的不同的点上,而且别处的光线不能射到这同一些点上;另一个因素是映像在眼睛后面占据的区域内有大量的视觉神经纤维。例如,假定一个物体由一万个能发出光线、并以一万种不同的方式到达眼睛后面某一区域的粒子所组成,其结果可能会同时产生一万种可见的颜色。然而如果我们假定眼睛后面那一区域内只有一千个视觉神经纤维,那么这一万个粒子将只能使心灵区分最多一千种颜色。因此,物体每十个粒子一起作用于一个视觉神经纤维,并各自以一种独有的方式移动它。这些独有的方式组成了物体作用的所有方式,因此每个纤维所占据的区域被认为好像只是一个点,这就是为什么一块农田具有无数不同的颜色,从远处看却全是白色的或蓝色的。
一般地,所有物体从远处看不如在近处更清晰;某个物体在眼睛后面所占据的区域越大,就会看得更清楚。以后我们还必须对这一情况进行特别的关注。谈到位置。即物体上每一部分与我们身体相比较的定位,我们用眼睛比用手能更精确地感觉它。对于它的认识,我们不依赖于任何想象,也不依赖于来自物体的任何行为,而是只依赖于神经发源地大脑中各个微小部分的位置。当布满神经的肢体位置变化时,大脑中微小部分位置的变化却总是很微弱。因此是自然赋予我们心灵这种能力,使我们不仅能够知道物体上各部分所占据的地方,而且还能使我们从这些地方转移注意力,到我们想象到的直线上,这些直线从物体上各部分开始延伸至无穷。以相同的方式,我们已经谈得很多的盲人,将手A转向E(图略)然后再将手转向E,分布在后一只手上的神经引起了大脑的某些变化,通过这种变化,其心灵不仅会知道A或的位置,而且还能知道处于直线AE或E上的所有位置。用这种方式,但无论如何他并不知道或不会想到其双手占据的地方,其心灵却能将注意力转向目标B和,并确定它们占据的地方。
相似地,当我们的眼睛或头转向某一方向时,我们的心灵被大脑中的变化所告知,这些变化是由分布在运动肌肉中的神经所引起的……虽然物体在眼睛内形成的图像是上下倒置的,但仍能够在其真实位置上被看到。对此大家不应该觉得奇怪,这正如盲人通过左手能感觉到(其右边的)物体B,连同一时间能用右手感觉到(其左边的)物体。当盲人用两只手摸到了一个物体时,他并不会将其判断成两个物体。同样,当我们的双眼注视同一个地方时,物体在每个眼里都形成了一个图像,但我们却只是看到了一个物体。与对位置的理解不甚相同,对于距离的理解,不依赖于物体发出的映像。相反,判断距离首先依靠眼睛的形状。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看近处的物体时眼睛的形状与看远处的物体时相比,肯定有些细微的不同。当我们根据物体的远近调整眼睛的形状时,我们以某种自然赋予的方式改变了大脑中的某一部分,以使我们的心灵感觉到距离。通常这一情况发生时,我们并没有仔细考虑。例如当我们用手紧抓住某一物体时,我们会按照物体的大小和形状去调整手,并通过手感觉到它,在这一过程中却不必去思考这些运动。
其次,我们判断距离是通过双眼的相互关系。盲人抓着两根拐杖AE和E(假定他并不知道拐杖的长度)。只知道两手A和间的距离和角AE和AE的大小,似乎是通过一种自然的几何学,他能从这一认识中就说出点E在哪里。相似地,当我们的双眼A和B转向点时(这里省略了一个图),线AB的长度,两个角AB和BA的大小能使我们知道点在哪里。我们可以只用一只眼睛,通过改变其位置而做与此相同的事。此时如果我们使眼向方向转动,首先停在A点,随后立刻转向B点,这就足以使我们产生包括线A及两个角AB和BA的想象,使我们能够想象点的远近。这是通过一种心理活动所完成的。虽然只是一种简单的想象,但也包含着外科医生的推理。他们在测量不能直接测量的地方时,常使用两个不同的有利点。此外感觉距离,我们还有另一种方法,即通过看到物体形状的清晰或模糊程度并结合光的强弱。如果我们凝视(图略),来自物体10和12的光不会正好聚焦于我们眼后的R和T,而这些物体在点V和Y时却会如此。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物体离我们是比更远还是更近些。来自物体10的光射到我们的眼中会比x附近物体的光要强一些,我们由此判断物体10更近些;来自物体12的光要比来自Y附近物体的光要弱一些,由此我们判断物体口更远些。最后,我们可能已经从另一方面获得了关于物体的大小、位置、形状和颜色的清晰度的映像,或者只知道来自这一物体光的强度。仅这些便可以使我们在实际上并没有看到物体的情况下想象其距离远近。例如,当我们远远地观察一个物体时,判断其距离远近对于那些经常在近处看到的比那些不了解其大小的要更准确些。如果我们正在看一座被阳光照着的山峰,虽然山峰比其阴影中的一片树林还要远,但却正是树林使我们判断山峰更近些。当我们看海上的两艘船,那艘大的离我们更近些,在大小上它们看起来会相等,但是我们可以利用它们在形状上、颜色上、发射出来的光的不同判断哪一个更远些。
至于我们判断物体的大小和形状的方式,不必再去赘述,因为它们已全部包括在我们判断距离和位置的方式中,即我们判断物体大小是通过我们具有的物体远近的知识和看法,与物体在眼后形成的映像的大小相比较……而非仅仅通过这些映像的大小。很明显,离我们近的物体所形成的映像,是离我们十倍远的物体所形成映像的一百倍大,然而我们并没有看到物体有一百倍大,相反看起来物体几乎一样大,至少其距离没有欺骗我们。同样很明显的是,我们根据对于物体上各部分位置的认识和看法判断物体的形状,而不是根据眼睛中的图像,因为在我们看到圆形和方形时,眼中的图像却经常只是椭圆形和菱形。
为了使大家确定不疑地相信我所解释的视觉形成原理,我将再让大家考虑一下为什么有时视觉会欺骗我们。首先要明白是心灵在看,而不是眼睛在看。心灵不是直接地看,而只是通过大脑看,这就是为什么精神病人和那些睡着的人时常看到或认为他们看到在眼前根本不存在的物体。这只是某种雾气搅乱了他们的大脑,使其中的某些部分产生了正常的视觉,好像这些物体就在眼前一样。其次,因为来自外部的映像是经由神经传输至“共同”感觉的,如果这些神经的位置由于某些非正常原因而发生变化,那么这会使我们看到的物体不在其应该所在的地方……再者,因为我们经常断定,激发我们视觉的映像来自于我们为了感觉而不得不朝着看的地方,所以当它们恰好来自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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