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第18章


叶松:“你这是有心事?哎喝了多少?算了你有分寸得很,就连喝醉也醉得分寸,更何况你还没醉。”叶松拍了拍他肩膀,把唠叨的特色发挥得淋漓尽致后,自己点一根烟,“说吧,我今天让你树洞一下。”
陆征帆不跟他啰嗦:“你如果喜欢一个人,可是知道自己会给那个人带去危险,你还会喜欢吗?”
叶松弹落烟灰,奇怪地问:“为什么不?”
“你会带给他危险。”
“那就把危险清空了不就好了?”
“这种危险不是你说清就能清的……”陆征帆闷了一口酒,一下子仿佛沧桑了有十岁。
叶松太明白他指的危险是什么了,他转过去看陆征帆,摆出促膝长谈的架势:“我劝你一句,能脱手尽快脱手,就你目前的……工作。老头子弃了很多棋子,最近他在转移叶家人,还有许多你想不到的产业,都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秘密转移。他这些年一直在幕后,你在前面活动,等他一撤,毫无疑问的,你必首当其冲。你觉得值吗?你这些年捞过什么?房子就一栋,车子就一辆,我早就让你攒着,就当给陆谦攒的。等你找到他,你一无所有,还背着一身的各种债,你觉得好吗?”
“唐僧,谢谢你的好意。”
“你又来了,谢谢我的好意,然而你依然我行我素,对吧?那行,我们就说眼下的,你这是铁树开花,喜欢上哪家姑娘了?哪家姑娘这么倒霉被你一个穷光蛋看上了?”
陆征帆丢给他一记眼刀,懒得跟他掰嘴皮子,直接说:“不是姑娘,是男的。”
叶松今天受到的震惊大于前面的人生经历总和,他拍了拍大腿,只憋出两个字:“男的?!”
“能正常点么,你不是男女通吃的吗?怎么跟没见过世面的人似的鬼叫鬼叫的。”
于是“没见过世面”的人盯着陆征帆看了几眼,问:“对方是你,我还怎么正常——快跟我说说,谁家小伙子这么倒霉催的,叫你这个一脑门官司男看上了?”
“你别老倒霉倒霉地形容我看上的人成吗?最起码我不滥不渣我特别忠诚!——是我司机,你知道他吧?”
“那个小帆啊?他看过去还那么小你忍心下手啊老男人!”
“叶松你要是还不正常说话我们关系要破裂了。”
叶松正色:“我说呢你以前助理的老婆都生完孩子了,你也没喊他回去上班,还给了他更好的工作,原来是舍不得新人呐!”他看陆征帆要发作,赶紧把话题拉回来,“那小帆还不知道咯?”
“别小帆小帆的,他跟你同龄!快23了!你就是纵欲过度晨昏颠倒,看过去比他老。”陆征帆报了仇,特别爽,然后才回答:“他不知道,也许。”
叶松暗想,我不跟你计较你说我老,是的,就今晚!他问:“你要追人家呀?”
“刚才我的话都白说了?”
“我不会有你那些顾虑。”叶松开始发挥他“普度众生”的慈悲为怀,“一辈子就这么短,更何况我们在这样的生活背景中,哪天一不小心就"咔嚓",戴手铐了蹲狱了,还不如把握眼下快快活活地过日子。就算一辈子无风无浪地过,那也得路见心动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往家扛啊,你说对不对?出手慢了那是别人的,再抢过来多费劲。”
“而且啊,我十几岁时也担心,我这样尴尬的身份还去祸害人家男孩子女孩子,唉。后来想,你情我愿,好聚好散,起码在一起时开开心心的,这样多好,互相是对方回忆里的美好。我就是一无是处,但给人留下了好的回忆和经历,也是功德一件吧?”
“歪理!那你怎么就没一个长久的?还美好回忆了,敢情您以后是活在记忆里的人了?”
叶松叹气:“我倒是想长久,都是对方说分手,说什么跟我在一起感觉不到我的爱,只有疼爱,这算什么嘛,疼爱不是爱了?”
“那你疼爱你的哈宝吧,是那种爱吗?”陆征帆问。
哈宝是叶松养的萨摩耶,这汪星人过的日子比陆征帆舒坦太多。
叶松脑子卡壳,闭嘴了。他没安静几秒又开口:“说你的事怎么扯到我?今晚跟你说的正事你也考虑考虑,别把自己搭进去了。”
陆征帆若有所思地点头。
叶松说的他不是没想过。当年叶老明明白白告诉过他,他这个“养子”将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会得到的资源,陆征帆是无条件答应与服从。不然呢?那时候他如果拒绝能全须全尾离开叶老的宅子?
最有可能的下场是他的存在会被抹杀掉。他不是没做过把人抹杀掉的事,他太清楚叶老的行事风格了,要么服从要么永远没办法开口说话。
可是叶老待他的感觉对比其他棋子,还算是如沐春风了,因为陆征帆能力卓然,因为陆征帆的软肋太好拿捏,而且时效够久。不比其他人,得了足够的好处就能把软肋当脊骨抵抗。
最后是以卵击石,得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陆征帆要找弟弟陆谦,陆谦一直没有线索,只要陆谦没找到,陆征帆就会很听话,办事稳妥。
而且陆征帆除了陆谦,没有其他牵绊。打蛇打七寸,但陆征帆的弱点没几个人知道了。
叶老也有他的算盘,他这老奸巨猾的人,怎么能让最得力的养子在计划成功前找到弟弟呢?所以说,叶老手里不是没有关于陆谦的线索的,只是他拿到的不比陆征帆多多少,他知道陆谦离开买了他的那户人家后,去了哪里,被谁收养了。
最新线索是,陆谦在哪座城市出现了。叶老还在让人调查中……
陆征帆和叶松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么多年的苦苦寻找,不是他们资源不够,诚意不够,是运气不好,叶老的人总是先一步抹掉陆谦出现的痕迹。
叶老怎么能心冷心硬至此?他不是不知道陆征帆几十年如一日寻找陆谦的苦心,他不是不知道陆征帆在得知他的资源可以借给他寻找弟弟那一刻有多开心,他怎么能?
可是他能,因为他心里有着比亲情更重要的物质。
混混沌沌睡了一夜,千帆醒过来,感觉整个城市从秋天直接跨入冬季了。窗户下的树被昨夜一阵风剥去了最后几片叶子,孤苦伶仃地只剩下光秃秃树枝,朝天空摆出张牙舞爪的讨要的姿势。阴云密布,似乎酝酿着下一场冷空气,千帆打了个喷嚏,此时还穿着短袖短裤的他在窗前瑟瑟发抖。
抚平了一阵寒毛,手臂又迅速爬起一片。突然胃一阵痉挛,这下好了,老毛病造访了。只要天气骤冷,他的胃病就如约而至,这么多年没有一次缺席。千帆抱着肚子慢慢挪到衣柜前去翻冬衣。
三分钟换好衣服,两分钟收拾了个人卫生,他按着腹部站在窗前适应外面的冷空气,这时候发现眼皮底下有一辆熟悉的车子开进来。
那是陆征帆的车,他哪里能不知道。
陆征帆下车,抬头就发现了他。
第19章 第十九章
两个人隔着数十米的距离,隔着被北风肆虐的时间,对视的那十几秒仿佛被冻住了,经年经年,那十几秒仿佛长得像过了许多年。古人有诗:“经年疏隔。小立风前,恍然初见,情如相识”,想起来有点应了此情此景。
陆征帆来的路上如果是风雨交加,那么他说他是风尘仆仆栉风沐雨给千帆送围巾还多少有点神经质的味道。千帆摸不准他来干什么,心里七八个水桶一起打翻了,手不是手脚不是脚地到楼梯口去迎接他的梦中情人。
只见陆征帆一边胳膊夹着文件包,一边胳膊上搭着千帆的围巾,手里还提着早餐。
所以,他起了个早,真就为了送围巾?
“我想跟你一起吃早饭。”无利不起早的陆征帆提了提手里的早餐袋子,说话时呼出的白气把表情包围了,千帆没看见他认真的眼神。
所以,他起了个早,只是为了跟我一起吃早饭?没毛病吧?千帆内心狂吐槽。两人都是高高帅帅的模样,站在楼梯口大眼瞪小眼的实在惹眼,千帆接过他的袋子,才后知后觉补一句:“帆哥早。”
要说昨晚,千帆没睡多好。他是“寤寐思服,辗转反侧”,偏偏脑袋里不知道应该先想哪一个问题。他的自学已经进入第二个阶段,打算去考个什么检验水平了,但不知道第二阶段他该学习哪一个?是跟陆征帆目前的工作有关还是自己的兴趣?
他心里更喜欢做生意,他忘不了给他带来第一桶金又不幸夭折的烧烤生意,这一惦记,惦记了许多年。
求之不得所以才念念不忘啊。千帆总想着重操旧业,但他要做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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