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你》第11章


的仍然继续保持友好关系,两人总有和好的一天。
就在那年的暑假,余贝儿升上高三,游子商顺利考上公立大学,整装上台北。在他离开眷村的当天,余贝儿其实曾偷偷到车站送他,只是她站得很远,游子商看不见,只看见同学们兴奋的笑脸,因为他是全校考得最好的人,大家都以他为荣。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这虽是一句老话,却也真实地记录了他们的青春岁月。多年以後,游子商自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做事。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业务员,负责招揽客户。几个月後,他晋升到课长,再晋升到经理,并在无意之间,发现到自己其实很有策划的能力,便开始玩起行销,从此一炮而红。
凭藉著对流行敏锐的嗅觉和绝佳的企划能力,游子商不仅在广告界闯出名号,同时决定自立门户,另组“涅槃广告公司”,好好捞他一笔。
上天是厚爱他的。
一路走来,他不但没有跌倒,而且走得比谁都顺利,堕落的程度相对地也比谁都快。
有时候当他泡在PUB,跟一堆穿著清凉的漂亮美眉耳鬓厮磨,大玩调情游戏时,他的灵魂会出窍,飘在空中俯瞰自己已经堕落到什么程度。然後他会耸肩,告诉自己这是理所当然,他已经苦太久了,理当放纵。
是的,他放纵、堕落、市侩,凡是时下都会男子的特点他都有,这没什么了不起,也不认为有什么错。
“霍尔,今天我们好好享受一下,你说好不好?”
偶尔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嗲声嗲气地暗示上床,他也照单全收,和她们翻云覆雨一番。
渐渐地,他感到厌倦,却又离不开这种便利的生活,如此日复一日,他终於想到回家。
家,这个既熟悉也陌生的字眼,刹那间有如闪电,击中他空虚的心房。其实在离家的这几年间,他也曾回去过,只是每次都待不到几小时便赶著回台北。每次他的藉口都是公事忙,无法待太久;但事情的真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逃避,逃避贫穷的过去,和肩上沈重的压力。
该回家了。
在一次狂欢派对结束後,他突然发觉自己再也受不了纸醉金迷的生活,跳上车就往高速公路开。
他是如此急切地想回家。家乡随处可闻的果香,像是最上等的香槟勾引著他这个思乡的游子,引领他前去品尝。他从天黑开到天亮,开了整整五个钟头才到达他的家乡——那飘满各式果香的纯朴眷村。
由於他实在太累了,一回到家倒头就睡,等他睡醒,已是日上竿头,他妈妈已经做好午饭。
“难得你也会想到回家,这些都是你爱吃的菜,你多吃点,吃饱了再走。”游妈妈老早习惯他来匆匆去匆匆的行径,非但没有责备他,还怕他饿著。
游子商挟了块鸡肉放进碗里,不好意思地低头扒饭。
“辛苦你了,妈。”他说。“这次我要多留几天。”
他突来的决定让他母亲十分惊讶,也十分高兴,却没再多说。
游子商安静地扒饭,沈重的气氛让他觉得应该说点什么,便随口乱扯。“好久不见余伯伯和余伯母了,他们最近好吗?身体都还健康吧?”
这原本是句体贴的问候语,不料却引起他母亲一阵长叹,他只得追问她为什么叹气。
“还不是为了贝儿。”他母亲说。
“贝儿?她怎么了?”听见这个久违的名字,他不由得放下筷子,关心她的近况。
“闹革命。”他母亲把尾音拖得老长,十分不以为然。“她说要转行做前卫艺术,成天和她父母吵,吵得我们这些左右邻居的屋顶都掀了,还是没有吵出结论。”
“她在搞艺术?”游子商没想到昔日的野蛮人,竟会从事这么纤细的工作,不禁愕然。
“你不知道吗?”他母亲惊讶地瞄他一眼。“从你走後,她就在干这一行。几年下来也算小有名气,尤其是陶艺方面,还有些市场行情,算是做得不错。”
“我不知道。”得知这个消息,他有些茫然。“我以为她会去当跆拳道教练,或是拳击手……”
“傻孩子。”他母亲取笑他。“贝儿或许粗鲁了点,但资质不错。我就看过她为你捏的塑像,虽然是游戏之作,但样子十分传神。可惜她怎么样都不肯给我留作纪念,我猜她是想亲手交给你……她有交给你吧?”
游子商摇头,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
“啊?那我不就无意中泄漏出秘密了。”游妈妈连忙遮嘴。“你千万不要让贝儿知道我有告诉你这件事,不然她会生气。”
游子商点头,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跟她说过话,要向谁告密?
接下来的时间里面,他母亲忙著数落余贝儿有多不懂事,放著好好的陶艺不做,跑去跟人家搞什么前卫艺术,害她母亲成天找她哭诉,她都快不知怎么安慰她了。
游子商表面点头,耳朵其实一句话也没听进去,脑子里绕著同样一件事情打转。
她曾帮他塑像?什么时候?她为什么没告诉他这件事,是不是还在恨他?
一大堆问号,像群秃鹰在他脑中盘旋,却怎么也飞不出困惑的天地,只得任由它们不断翱翔。
回家的月子,他多半都是在这类思索中度过。他本想藉著这难得的机会好好放松一下,没想到反倒搞得一个头两个大,成天在想她为什么不将塑像送他,因而心神不宁。
贝儿。
这两个字就像风味绝佳的私酿,在他心底发酵。平时不见它的威力,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体会它的香醇。
不可讳言,他很少想起她。
也许是藉口,在这些几近战斗的日子里,他几乎没空去回想有关於她的点点滴滴,只允许模糊的影子飘过。
烂人。
他想起她胀红著脸,握紧拳朝他大骂的激动模样,当时他迷惑,至今仍想不通到底怎么回事,她为什么骂他?
唉!
他倚著房间窗台边,仰天长叹,无意间发现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是贝儿。
“贝儿!”一旦锁定目标之後,他即毫不犹豫地跳出窗台,追上正行经他家院子的她。
余贝儿缓缓转身,大大的眼睛依旧不改轻藐的睥睨,小小的嘴巴仍然挂著嘲弄的笑容,不客气地说声:“你回来了?”
是的,他回来了,而且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如此,他们怎么会一吵就是好几年不说话?但却又不知该如何问起,只得点头。
“我看你这几年来混得很好嘛,外表很称头。”余贝儿依旧不改本性,出口便要伤人。
“不像你这么邋遢。”游子商直觉地反应,一出口便知道自己错了,干嘛这么冲动?
“我搞艺术。”她的下巴拾得老高,仿佛她有多了不起。
“我也搞艺术,但却不会把自己穿得像个野人。”再一次地,他想打自己的嘴巴,老是克制不住情绪。
“你那不叫艺术,是垃圾,不要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他的情绪不佳,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口气一样火爆。
“广告也是艺术的一环。”他咬牙切齿。“别以为你把自己的外表弄得像外国(奇*书*网。整*理*提*供)那些街头艺术家,就代表你高人一等,那是个笑话。”
午后的微风吹拂过广阔的院子,吹动他们头顶上的树叶,也吹动他们身上的衣衫。
他们僵在原地,手握拳头隔空较劲。一个是身穿亚曼尼真丝衬衫,脚踩上万块皮鞋的都市贵公子;一个是披挂五十块钱T恤,牛仔裤洗到泛白的乡下贫穷少女,都用著同样炽热的眼神,意欲杀死对方。
余贝儿首先开炮。
“如果你那些没格调、没水准兼乱七八糟的广告也能叫艺术的话,那全天下的艺术家都死光了,也想不出比你那些广告更没水准的东西。”
“至少它们有看头。”他亦不客气的反击。“你口口声声说正统的艺术有多伟大,结果却赚不了一分钱,只能摆著当存货。”甚至废料。
“存货又怎么样?总比你只懂得把女性的衣服脱光,在上面洒满玫瑰花瓣,大声说某某日报有多好看骗吃骗喝来得强!”
“那是一种行销手法,笨蛋。那份日报本来就是专为女性设计的八卦报纸,用玫瑰花来隐喻最适合不过!”
“哈,这是什么鬼话?大黄菊花也是花,你怎么不把它一片一片拆下来,还比较节省。”分量较多。
“很好的建议。下次如果有墓园找我代售墓地,我一定把你这个idea记起来,热情运用。”用到它著火为止。
“那最好。”她嗤之以鼻。“不过千万记得别跟人说是我的主意,我不想跟你这么没水准的人扯上边。”降低她的格调。
“我什么时候没水准了?”他气得眯起眼。
“无时无刻。”她抬高下巴冷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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