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大侠》第10章


午夜时分,曲笛被浓浓的烟雾惊醒,眼见窗外火光冲天。
火,无边无际的火,烧得轰轰烈烈、似要连天都一起焚毁的火……他如遭电劈,童年惨境似走马灯般迅速流转过心头。到处都是人们临死前的惨嚎,但阎罗王最是残忍,命令一下,谁能不魂赴酆都?
只有那被留下的人……那被留下的人得独自品尝噬心蚀骨的滋味。
不!那种痛他尝够了,这回他万万不再做那被留下的人!
「师父、师姊!」曲笛尖声厉吼,如狼扑虎跃般冲出房间。
为什么会这样?他明明已经做好妥善的防备,是何方神圣,竟能突破层层机关闯进白云庄放火?
「师父、师姊,你们在哪里?」他心中的宝贝啊!他身边仅剩的两个可以称得上亲人的人,他费尽心思想要保护的对象,难道老天定要他再承受一次失去至亲的剧痛?
苍天待他何其不公,但是……银牙狠咬,他绝不屈服。
第一次惨剧发生的时候,他年纪小,没有力量阻挡,现在他已经不一样,拥有与昔年不同的能力了。
这一次他一定要保护好他的家人,谁敢阻碍,神来杀神、魔来屠魔!
「师父、师姊……」漫天的火光遮住了他的视线,将他的心熨烫得像烙铁那么炽热,都快冒出烟来了。
「曲笛,带你师姊走!」终于有人回应曲笛的呼唤了,是丁还;满面漆黑、白发散乱、一身布衣鲜血淋淋,他手里抱着似脱力而动弹不得的丁叮。
曲笛迅若鬼魅的身影一闪,来到丁还面前,伸手连点他胸膛数处大穴,为他暂时止血。「老头子,是谁干的?小爷一个一个把他们剁成碎肉喂野狗!」
叭地一声,这是丁还第一次打曲笛;只怕也是今生最后一次。
丁还笑得凄凉,那是英雄末路的景象。
「你不是他们的对手,带叮儿走,帮师父好好照顾她,同时毁掉密室里的吸血大法,妖物残害人心,绝不容再现人间。」他把丁叮交到曲笛手中。
「你自己老命都快保不住了,还管这天下、这人间要怎么样?」曲笛嘶吼,感觉喉头甜腥腥的,一口热血就要喷出来似的。
「大义之所趋,虽九死其犹未悔。」丁还至死无悔。
曲笛却无法不恨。「笨蛋!天下人有你女儿亲吗?有你这样只顾苍生,不顾亲生女儿的爹吗?狗屁大义,人死了,什么都没有,大义能当饭吃吗?」
「混帐,你圣贤书都读哪里去了?枉费我与叮儿多年教导,仍化解不了你心中的戾气。」
「小爷管它什么圣贤书,告诉我,是谁胆敢冒犯我白云庄,小爷要活剐了他!」
「你你你……」丁还浑身颤抖着,情绪的激动引发内伤加剧,一口热血喷出来。
「老头子……」曲笛嘴里骂丁还,心里其实比谁都关心他,否则,何必花那么多功夫与他浪费唇舌。
「丁还,交出吸血大法,饶你不死。」眼看着两人的争论尚未得出结论,数十道黑影如流星电闪扑跃过来。
「王八蛋,你们都给小爷去死!」曲笛抖手投出一粒黑球,划过夜空,竟无火自燃,霎时爆裂开来,喷出无数毒液、细针。
毒液沾肤立即见血,吮肉蚀骨,反应稍慢者,一刻钟内便成血水一堆。
细针绵软,却遇缝即钻,直入人心窝,教人尝遍百苦,方得一死。
来袭者见曲笛手段歹毒,不约而同煞住脚步。
曲笛要的正是这种结果,他天纵英才,这般奇巧暗器他研究了半年,也仅得一丸,吓唬人可以,但要尽歼敌人却是万万不可能。
曲笛得此良机,一手抱着丁叮、一手拖着丁还朝密室方向奔去。
此密室可谓耗尽曲笛心血,以青石砖、配合天然寒玉砌成,内外再浇以铁汁,保证水火难侵、刀砍不伤。
众黑衣人立刻反应过来曲笛是在虚张声势,纷纷急起直追,剑气如长虹划过天际,直奔曲笛三人而去。
丁还眼见剑气无情,立时挣脱曲笛的掌握,运起剑指抵挡。「你们先走!」
曲笛衡量丁还武艺高强,应可抵挡片刻,他不如先送昏迷的丁叮到密室,再回来助丁还脱身。
「老头,你保重。」说完,他又朝那些黑衣人怒吼。「你们这些狗娘养的,别以为蒙着面小爷就不知你们的底细,知道吸血大法由丁老头保管的有几人?有此功力与丁老头对抗的又有多少?你们现在就走,小爷保证不跟你们追究,否则,你们就指望老天爷劈死小爷吧!一旦让小爷逃出生天,必让你们毁帮灭派,永世不得超生。」
此刻的他披头散发、脸孔狰狞,直若厉鬼,竟让那些在江湖中打滚已久的老油条们心头一颤。这小子年纪轻轻,却阴狠恶毒至此,今夜非将他赶尽杀绝不可,否则后患无穷。
数十名黑衣人分成两波,一半向丁还追讨吸血大法,一半将目标转向曲笛。
但曲笛别的武功或许不行,轻功却是一等一,他为人最重性命不过,这逃跑的功夫自然是用尽心力在学。
一时间,十来名黑衣人都追他不及。
丁还更是大发神威。「休伤我徒儿!」
他双掌环扫,如太极样,似缓实急,往外一推,强劲掌风连白云庄的屋顶都掀起来了,更遑论那些黑衣人。
曲笛顺利将丁叮送往密室,他启动机关,密室门缓缓开启……「小子纳命来!」双柄柳叶刀带着寒风凄雪的冷意,直扑过来。
本已昏迷的丁叮被寒气冻醒,见着曲笛就要伤在恶徒手下,想也不想就扭身硬挺着接下刀。
「师姊!」怀中突然一空,曲笛大惊。
「走!」丁叮大叫,将曲笛踢进密室。
「不——」曲笛凄嚎。不该是这样的,不该啊!为什么这些人满心就只顾着他,也不多想想他们自己,他不要任何人为他牺牲,他不要永远都做那个被留下来的人啊!
丁叮挥手封住机关,密室门合上的刹那,她回眸见着曲笛惊慌失措的眼神,就像那三岁小儿一般。
她想起第一次在白云庄见到他,黑抹抹、一副营养不良的瘦小样;谁知洗干净了,却是个粉团儿捏就的可爱娃娃。
他穿着她童年的衣裳,却不显女气,小小年纪已有冲天之志。
初学天星步,他日日跌得鼻青脸肿,偏偏性子又倔,不肯低头向人讨教,她也只得佯装不知,费尽心思教他识字、读书。
他聪慧无比,经史子集看个两、三遍即可倒背如流,让她这做师姊的不知有多骄傲。
他打小就爱对她搂搂抱抱,一开始她还以为是他这个做师弟的爱撒娇,可随着时日增长,她渐懂男女情事,才知他原是对她一见钟情。
她不了解爱情,只知道跟着这师弟一起玩、一起练功、一起读书……那日子比起自己一个人时,不知快乐上多少倍。
她是真心恋着那些与他相处的日子,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今夜大火方起,她也是想都不想就直往他住的院落奔去,想保护他、想叫他赶快逃命。
偏偏那些黑衣人挡着她,她拚命砍杀,遥望他住的房间悄无声息,真担心他睡得太死,被大火烧着了。
她从来心慈手软,手下没沾过半点血腥,但今夜为了冲出重围去救他,她利剑斩下了两条人命。
但她毫不后悔、更无愧疚,她知道她无论如何一定要救他。
她的师弟啊!同食共居了四年余,日日夜夜的相处,亲亲爱爱更胜姊弟手足;她原以为这般滋味是喜欢,可如今……想到两人这一分开也许就是生离死别,再无重聚之日,她心头突然痛得有如火焚,两行清泪流了下来。
喜欢是这般强烈的情感吗?她不知道,恐怕也没机会知道了。
「师弟,只怕师姊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记得,要好好吃饭,别偏食,练功要勤、天冷了得添衣……」叨叨念念的都是一些生活中的繁杂琐事,但她却是怎么也说不够。
密室门终于完全合起,丁叮痛哭失声,想到今生可能再见不到曲笛,她心头滴血。
不够啊!她还没叮咛完呢!她还想再看他一眼,她还想多听他说几句话,她还想……但是所有的愿望都是空想,为了保护他,她狠心毁去密室的开启机关。
那密室里收藏玲珑门典籍,加上干粮、清水无数,曲笛在里头过个三年五载都不成问题。
况且她有信心,以曲笛之才,要修复开启机关不过是两、三日的事,费不了太多功夫的。至于外头这些蠢材,哼,凭他们想要闯过这些机关,先留下半条命吧!
生死关头间,丁叮也悟透了,一味的良善不是好事。狗被逼急了都会跳墙,何况是人?
她不再手软,引诱黑衣人绕到密室后头,掠进凉亭内,启动庄内所有机关,反正这些来抢吸血大法的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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