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大侠》第12章


这会儿,再没人敢上台挑战了。
所谓比武较量,多半点到为止,谁像曲笛,一出手就是最歹毒的招式,与他交战者,全都是直着上来、被抬着下去。
台上就见他灰黑色的长发飘飞,衬着那俊美面容,带出丝丝寒气,让春暖花开的三月天平空添了几点冷意。
他站在血红色的青石擂台上,双目环视台下诸人,淡淡的笑容恰如方化未化的春冰。「请问诸位,可还有人愿意上台给小弟一点指教?」
那些人看他身上的蓝色布衣洗得泛白,干净得纤尘不染,相反地,他的脚下却染了层层鲜血。那模样说多恐怖就有多恐怖,当下,余留下来看热闹的数百民众尖叫而逃。
不过片刻,擂台方圆十尺,只留下几只被踩掉的鞋子,却是半个人影也不见了。
这时,一个老管家欢快走上擂台,向曲笛长长一揖到底。「恭喜姑爷、贺喜姑爷,请进王府,老爷和小姐正候着您呢!」
曲笛登时呆了。
王敏,号称苏州第一美女。十指纤纤,面如桃花,肌肤似玉,不笑的时候,清灵雅致似临江水仙,一旦勾起唇角,星眸含醉,却又此牡丹娇艳三分。
她可以说是曲笛十八年的人生中看过最美丽的女人,就连他心底念念难忘的丁叮,比起王敏也逊了三分。
当曲笛被老管家引进王府,见过王家老爷子,再见到王敏,他才知道原来今天这场比武不是一般的武功较量,选的是王家的女婿,挑的是将来要继承王家产业的二把手。
曲笛年幼时就曾听闻这王府是苏州第一名门,王家的长女入宫封贵妃,兄长封国舅,父亲因不愿为宫,封称号为逍遥侯。
但他从未听说王家还有第二个女儿啊!
别问他怎么对王家如此熟悉,那还真是巧呢!昔年火烧破庙的恶霸,正是王家的好儿子、当今的国舅爷,王纷。
当年王纷对他可是恨不能食其肉、啃其骨的,而命运居然这样捉弄,让王府意欲招他做女婿。
曲笛看看那低垂螓首,嘴含羞怯笑容,眼底却冰霜一片的王敏,再瞄一眼笑得像尊弥勒佛的王老爷。
外地人也许会被王老爷这副慈祥面容所骗,奈何曲笛却是苏州土生土长的,早知这姓王的一家子是如何蛮横恶霸,任王老爷百般示好,他是半点也不领情。
他淡淡地笑着。「只怕小可要辜负老爷的美意了。小可上台之前,只知赢了擂台可得黄金千两,却不知得与贵府千金联姻。小可本为金银而来,这亲嘛,很抱歉,恕小可无法接受。」
闻言,王老爷也不恼,仍是笑得和蔼。「莫非曲公子嫌弃小女难登大雅之堂?」
曲笛摇头。「贵千金貌美无双。」奈何王敏不是他心目中的「她」啊!
「那曲公子因何不愿联姻?可知你一旦入赘王府,莫说金钱、美人双得,那权力、富贵更是逼人而来,曲公子真不动心?」
曲笛相信,以王府在官场上的势力,一旦他成为王府的女婿,随便弄个七品宫儿当当,那是不成问题的。
若他不想为宫,去经商,王府偌大产业,也够他发展出一片滔天势力。
再加上王敏这样容颜如花的女子,是男人,谁不心动?
但是——
他脑海中转起了在白云庄里的点点滴滴。
「师弟,你要每天洗澡啊!怎么可以说洗澡伤元气?不洗澡才会生臭气呢!」
「师弟,小孩子不可以喝酒的,喝酒伤身体。」
「师弟,不要偏食,会长不大的。」
「师弟,天冷了,记得多添件衣服。」
丁叮,他好想她!多希望两人在白云庄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直到两人头发白白、脸皮皱奇書qisuu網皱的,还是可以手牵手,一起在那树林里散步。
可如今一切皆成泡影,都是那些该死的黑衣人,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他一定饶不了他们。
情不自禁地,他眼眶溢出热气,只得暗自运功抑住波涛翻腾的心绪。
他努力维持轻淡的浅笑。「王老爷,无论小可对你的提议有多动心,也是有心无力啊!小可习练的是一门阴寒功法,这功法嘛……嘿嘿嘿,是不能亲近女色的。」他宁可把自己说成太监,也不愿亵渎了心目中的女神。
砰地,王老爷大掌拍桌,终于翻脸。「你不能近女色,还来打我王府的招亲擂台,这是故意与我王府过不去吗?」
「王老爷莫怒,小可今日方进苏州,不知贵府今日摆的是招亲擂台。所谓不知者不罪,况且,嘿嘿嘿……王老爷,以小可的武艺,你不认为我正是贵府摆出擂台欲拔擢的人才?」
王老爷眼珠子转了两转,挥挥手,先让王敏离开,复令下人清场,独留下空旷的大厅和曲笛四目相对。
「你是何人,来我王府意欲为何?」
「王老爷,这一切真的只是巧合,小可名唤曲笛,久历江湖,途经苏州盘缠用尽,这才去打擂台。至于为何提出小可比谁都合适你的说法……嘿,江湖走久了,谁没有几分识人的眼力,恕小可直言,王老爷面白无须、鼻翼丰润、人中绵长,分明是大富大贵之相。至于那位王姑娘,美则美矣,却是薄福贱命,她的出身不离歌伎、舞伎之流,断然不可能与王老爷有任何血缘关系。可王老爷却要为她招婿,又开出优厚过人的条件,因此小可妄自猜测,你要的只是一名武艺高强的人上,至于是否要娶王姑娘,那就另当别论了。」
王老爷低头沉思片刻。「你真的不能亲近女色?」
「您老自可派人验身。」武功练到极处,缩阳也不是问题,曲笛才不怕人查。
「你年纪轻轻,却有如此高深的功力,为何会落魄江湖?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
「王老爷,嘿嘿嘿,我们都是追求实际利益的人,就不讲那么多场面话了。这江湖嘛……要在这里赚大钱,说简单也很简单,说难也颇难。最根本要求的就两样东西,金钱和人脉。有了金钱,人脉自来,这手底下有了人,要寻找赚钱的良机还会难吗?你看小可的外貌,认为小可今年几岁?不不不,你也不必猜了,我直接告诉你,小可今年十八。你也别奇怪我怎么练十八年的功,足可顶别人六十年的努力;小可的师父是宫里退下来的老太监,自然传给小可的就是武林中排行前三名的魔功之一,葵花宝典。」
王老爹差点昏倒,这世上真有人肯自残身躯去练那葵花宝典?哪怕葵花宝典素有「葵花在手、天下我有」的传言,但要一个大男人自宫去练这等武学,也是丢尽祖宗十八代的脸吧?
「王老爷一定很疑惑小可怎肯练这等魔功吧?」曲笛深谙鼓动人的方式,一条舌头就像那最毒的青竹丝一样,笔直咬在王老爷心上,让他既痛,又舍不得放掉这样一件好武器。
「小可是个弃儿,您老认为一般的武林大派会收我这样的人吗?正派中人最讲究的就是门户之见了。如小可这般的出身,能投身的只有那些绿林黑道、魔宫邪派。而武林中有三大最易速成的魔功,其中吸血大法得靠吸食精壮青年的精血加深功力,阴阳神功则是吸化他人的内力为己用。练这两种魔功者,算是损人来利己,害的人多了,自然不会有好下场,全都被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围而歼之了。独葵花宝典,习练得法,十年内可登一流高手之列,又因残的是自身,哪怕为天下人所不齿,只要我不犯忌讳,谁能奈我何?至于旁人笑,也只是笑在心里,面对我,他们敢笑吗?实力才是真正重要的,而且我又没有把柄落入那群日日口呼道德的人士手中,他们想灭我都没借口。如此算来,我还是大占便宜呢!」
王老爷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听到曲笛的想法,暗喜自己捡到宝了,真是知心人啊!他送女入宫,外人笑他卖女,可他也从一介商贾晋升为皇亲国戚,这笔买卖能不划算吗?
这一刻,他已认定了曲笛。
「你不娶敏敏更好,那丫头可花了我千两白银才到手,我也不想便宜了别人。至于你……你很合我的胃口。这样吧!以我的势力,给你弄个小小七品官做也不是问题,不过我更希望你留在我身边,好好辅助我,让我在有生之年,为王家的富贵立下千秋万代的基矗」他会想找帮手,就是因为很多事情周旋不来,偏偏儿子又不争气,才思索着收个义女,再招个义女婿以为臂膀。
「当然,我可以给你相对的报酬,你想要什么?金银珠宝?更高深的武学?还是入宫做内侍?不管是哪一样,我允诺将来都能满足你。其实我更建议你入宫,以你的资质,大内总管的职位肯定跑不掉,这可是个见官大三级的好位置啊!」
「入宫嘛,我暂时没那打算,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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