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于十七岁》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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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刚来巴黎的时候,是我给了他一切。也是我毁了他,这么多年,我在这里,一直是为了过往赎罪。’是啊,那个走过了幽暗的童年岁月,带着爱与希冀来到巴黎的美好少年,那个有着惊人文学天赋敏感脆弱的十七岁少年,就这样毁在他手上。他伤害他,是因为爱。他毁掉他,是为了能和他永远在一起。他太美好了,美的像神,他的美已不属于三界人间了,带着一种罪恶的诱惑与吸引,吸引着他伤害他,毁掉他。
‘那是一个破旧厂房的幽暗宴会,那些他曾经敬仰着的,信奉着的人,亲手染指罪恶,亲手毁掉了他。’这又有多美呢。其实他的罪恶,又何止冷眼旁观而已呢。他在那场纯洁被玷污的残酷仪式上,感受到了一种绝望的快感。那时奄奄一息的爱人多美好啊。
其实他的罪恶又哪止视而不见而已呢,这一切都可以说是他纵容的,是他亲手策划的。为了能让伏尔甘从天堂堕落,和自己在一起。欧文斯又是怎样天真的认为是自己给伏尔甘下了毒的呢,从始至终,能让伏尔甘心甘情愿喝下□□的其实就只有自己一人,因为爱着,所以肆意挥霍,所以肆无忌惮。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伏尔甘的美不是他的罪,他的单纯才是,在经历了荒芜的人世,却仍旧对爱怀有希冀,这才是他的罪。
夏洛特能感受到夏缪沙如潮水一般的恨意与嫉妒,他多想把这些肮脏的情绪抹去,这些情绪不该出现在他弟弟的身上。他还只是个孩子,他还年轻,他还没有好好感受过生命。
‘你不用这样嫉妒我。我又何曾拥有过他呢。他是完全自由的,他的灵魂属于他自己,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他的爱与恨,从来都是他自己,没人能左右他的选择,没有。’夏洛特的语气一开始是毫无波动的平淡,最后却是接近绝望的疯狂嘶吼。
夏缪沙说不出话来,但是他能感受到哥哥历久弥新愈发深沉的爱恨。他第一次感受到如此深沉的绝望,他感到自己永远无法剥夺哥哥对伏尔甘的爱,那种近乎痴恋的变态爱情。那种疯狂的,脱离生命正轨绝望爱恨,注定会将一切都毁掉。
夏缪沙在哥哥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爱至尽头一无所有的绝望。他第一次这样清楚的看见自己的未来与命运。只是他还年轻,他还有青春。除了青春他一无所有,他毫无选择,他只能爱下去。即使爱烧成灰烬,爱绝无仅有。
‘再见到他的时候,替我向他说一声对不起。’夏洛特的眼泪已经干涸,他极度的悲伤,却再无法为那个人流出一滴泪,他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向尽头。他的弟弟将代替他,走到伏尔甘的面前,这大概也算是一种圆满吧,他再无遗憾。
他感受到恨意,说不清是恨还是嫉妒,无比深沉,无比绝望。他不可能不恨他,他也不可能永远恨他,毕竟写在他身上的是自己的未来。他怎能不恨,为什么他是弟弟,为什么他没有比哥哥更早见到伏尔甘,这样他就能守护他一生。只是他连恨的权利都没有,那个人毕竟是他的哥哥,最敬爱的哥哥。
夏缪沙没有说话,他看着夕阳,无比辉煌,无比灿烂,却也接近尾声,释放着自己最后的光芒。这亘古燃烧的夕阳和永恒流淌的海水,给予他的感受却是新的,他迫不及待的想去拥抱这个属于他的美好世界。
只是,他的手上已经沾满了鲜血,他没有权利再拥抱太阳和大海。大海也无法洗去他满手的污秽,太阳也无法燃烧他的罪恶。他还没有死去,他即将要失去。地狱里,已经预留了他的位置,他终究会回到那里。
爱的□□已刺入血脉,再无救赎。
那具尸体,他埋在了家乡的麦地,埋在了属于他的那片麦地。这是属于伏尔甘的恨,他的恨都是可爱的,值得怜悯与珍藏。那具尸体,会在泥土里溃烂,从新化作泥土,滋养新的生命,他的所有罪恶都被纯洁的麦地洗净了。
他的罪恶又何止于此。属于他的命运早就已经开始。只是从前的一切都被他选择性遗忘了,他也曾握着刀,刺进滚烫的肉体,剥夺着罪恶生长的温床。
善早在恶消弭,而恶会在更大的恶中湮灭。
他爱着的人早已深陷地狱,他就必须放弃生命,堕入地狱,才能和他在一起。为了他,他付出一切也愿意。他爱的这样自私,这样偏执。其实每个人的爱都是这样自私,这般偏执。从不问爱人想要什么,只是给予自己想象中完美的爱。
夏缪沙是这样,夏洛特亦然。只是伏尔甘拥有着完全自由的灵魂,他虽绝望,但他无所畏惧,他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巨石从山顶滚落,世人被苦刑和挫败所伤。只是伏尔甘是不同的,他无力反抗,但他头脑清醒,他知道自己的目的何在,他的命运受他左右。只是一切他曾经信以为真的东西,在遇见夏缪沙的那刻起就模糊了。就像夏洛特遇见了他时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西西弗斯的神话 手无缚鸡之力心有反抗精神歌颂生命,歌颂人。
第20章 归来
夏缪沙带着哥哥的证明,取回了存在巴黎的钱。他忘不了经理吃惊的眼神。他以为他们都死了,不止是他们,整个巴黎社交界都以为他们早就死了。
他是这个家族唯一的个儿子,他将继承这个古老家族数不胜数的财产,名誉和地位。一时间,他成了街头巷尾流言议论的对象,成了名媛小姐的白马王子。
今晚就在这里,将会举行一场缭乱的舞会,欢迎重回巴黎的新贵。他请来了很多人,劳伦斯夫人,艾米丽小姐,欧文斯先生,巴黎的那群贵族和作家,以及他自己的。。。。。。伏尔甘
分离三日,他的思念已经泛滥成灾,如潮水一般将他淹没。他感觉自己已经到了极限,他已快失去呼吸。他想着爱人的样子,金黄色长发,湛蓝色眼眸,嶙峋消瘦的轮廓,涌动着鲜红的血液。他的善良,他的残忍,都令他着迷。
他看见了爱人,他站在舞会中央,端着酒杯独自彷徨,而爱人离他很远。可他还是一眼就看见了他。
那种惊艳就和初见时一样。爱人今天真美。爱人的美丽,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爱人的眼眸里揉碎了海的温柔与月的薄凉。爱人阳光一般的金黄色长发照彻永恒不息的黑夜,如圣火点燃无端爱恨。
只是他从爱人的眼眸里读出了冷漠与疏离。爱人的眼里不再有爱,只有遥不可及的冰冷距离。那不是爱,也不是恨。无关爱恨,只是比爱恨更加深沉。
夏缪沙惊异的看着黑暗中挽着伏尔甘手臂的女人。那女人无比高贵,穿着华丽的衣裙,化着淡妆,嘴唇挑衅一般的冷冷向上勾起。伏尔甘转头看着他微笑,那微笑好像能融化一切。他同样温柔,只是那温柔不再针对自己。
那温柔再不会对他,从今往后,留给他的就只有用恨铸成的冰冷绝望。他不管,他爱的快要发疯,他想筑起一座坚固的高塔,再围起墙,把爱人囚禁,让爱人永远属于自己。

只是还有一件事是他不知道的,也无法从爱人的眼眸里读出的。
就在几天前,警察去了伏尔甘的家。警察收到了比尔家人的报案。他们顺藤摸瓜的追查,查处了那个金发苍瞳的□□,也就从旁人口中得到了关于他的讯息。
当他们第一次见到这个惊为天人的尤物时,警官们都呆住了。他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有着金黄色头发和蔚蓝眼眸的青年与这起凶杀案绝无关系。
当他笑起来时,他们就更坚信自己的想法了。这个看不出年纪的青年,就像是神坛前最受宠爱的天使。他笑的那样单纯,就像湖水一般纯洁无垢,仿佛能照见人世的倒影,让人自惭形秽。当听他们谈起凶杀时,他的眼神不是心虚的闪躲,而是第一次见识到真实的恶时的惊恐与茫然无措。他就像个受到惊吓的小鹿。
他的表演很成功。只是这一切都依托于他本身,他的美,已经超越的性别,超越的种族。成了万物之始一般的存在。他激起了那群五大三粗警官们的保护欲。他们不再追问。
只是还是有人闻到了空气中飘散的淡淡的腐臭味。他们循着这气味来到了青年家的后花园,他们看见了那颗开的妖异的蔷薇。只是伏尔甘一点也不畏惧,即使被找到了,他依旧有其他理由去搪塞。
他们征得了他的同意挖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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