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景In Plain Sight》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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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天晚上和团队聚餐的时候,纳什才意识到格伦是同志。他不太信什么“基达”,但他也承认同志之间的确存在一种不言而喻的感知力,它不仅仅来自眼神的接触,或者是在递盐瓶时手指之间的轻擦。但不管是什么,它就是很准。在苹果派和咖啡端上来之前,纳什就知道格伦是同志了,而格伦也对他很有兴趣。
遗憾的是,当晚的每个人都是一幅兴致盎然的样子——虽然不是对同一件事情。FBI探员到来的新鲜劲儿使得一群警官无比亢奋,大家吵吵闹闹了一个晚上,直到餐馆关门。
“晚安。”纳什苦笑着打了个招呼,在餐馆外的过道上和格伦握了握手。
在月光下,格伦的笑容带着些遗憾,比纳什满脸的苦笑好不到哪去。“晚安。”接着,他有些冲动地问道:“明天我能你请你吃早餐吗?”
纳什咧开嘴笑了:“可以啊,明天我们得几点到办公室?”
“八点。”
“七点来接我。”
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第二天早上他们一起吃了鸡蛋和培根,但在这之前,纳什就知道那天晚上他们一定会睡在一起的。
当然了,实质上的睡眠并没有很久。
但仅靠一个星期,你又能了解一个人到什么程度呢?如果说在执法机关的工作教会了纳什什么,那就是一个人不可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在这个星球上,人类是最难以捉摸的动物。
也是最危险的。
第三章
“每个人都喜欢格伦,”玛丽琳·贝内特说。
蒙彼利埃警局的受害者代言人是一位六十岁左右的老太太,她身材丰腴,面容亲切慈祥,银灰色的头发被精心地盘成一个发髻。只要谈到格伦,她的眼眶总会有些泛红。
纳什同情地笑了笑:“这件事肯定是司法机构有史以来最独特的一个案子了。”
“唉,你看看。”玛丽琳用纸巾擦了擦鼻子,“我不是指那些罪犯,但即使是那时候,外面虽然都在传格伦虽然强硬了点,也是个会秉公办事的警官——他现在也是……也有很好的名声,不像……”她欲言又止。
“不像普雷文警官?”
她有点生硬地说:“伦是个好人,也是个正直的警官。”
“普雷文和格伦之间发生了什么?格伦是普雷文的上司,对吧?”
“什么都没有发生!”她的眼睛在方框眼镜后瞪得老大,“你到底想说什么?”
“普雷文正接受调查,格伦肯定找他这个下属谈过话。”
“是这样没错,但……是否要继续调查全凭科利尔警长说了算。而且,不管你怎么说,这个案子州警局已经接手了。”
啊哈!电视里的侦探往往会在此刻灵感突现。格伦找下属谈话虽还不能当作动机,但毫无疑问证明了这两个同僚之间存在冲突且关系紧张。这种局面极有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变得非常糟糕。没有人比纳什更了解这种事了。以此为切入点进行进一步调查是可行的。
纳什没有再继续追问,他换了一个方向:“格伦曾在2011年当了两个月的代理警察局长。这是为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前任警长塔尔伯特死得非常突然,所以格伦受市政务委员会的指派代行警长职责,直到新任警长上任。”
“格伦不想要这个职位吗?”
她的目光黯淡下去,“不,我相信他是想做的。”
“那他为什么没有继续做下去?”
玛丽琳心不在焉地摆弄着桌子上心形玻璃雕塑,“市政务委员会觉得他太年轻了,不能胜任这个职位。我记得他那时候才刚三十岁左右。”
那时候的格伦是三十二岁,年轻,但又不是太年轻。也许市政务委员会不考虑他还有其他的缘故,纳什至少能想到一个。
“格伦是怎么看待失去升职机会这件事的?”
“唉,这个其实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没错,就是那样。但是纳什很从容地说道:“对,当然不是了。但我猜他肯定会有点想法吧?”
“他从没和别人提起过这件事。”
“那他跟科利尔警长相处得怎么样?”
“挺好的,我觉得格伦喜欢科利尔警长,科利尔警长也很器重格伦。”
或许是这样,或许不是。格伦是同性恋,在郊县的执法机关工作的。纳什可以肯定,他很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
纳什又换了个话题,“我知道格伦没结婚,所以有什么人对他而言很特别吗?”
玛丽琳盯着他看了一会,然后摇了摇头。
“没有?一个都没有吗?”
她有些生硬地说:“起码我不知道。”
她不是不知道,正好相反,她显然知道些什么,有意思。
蒙彼利埃警局和贝尔莱克的治安官署已经采取了一切适宜的应急措施来追踪格伦最后出现的地点。机场监控的影片证实格伦确实是开着自己的汽车离开了。
纳什一次又一次地看着机场的监控:黑白色粗糙的画面中,格伦照常和机场安保人员挥手道别。眼前屏幕里这个大步走远的背影,并没有透露出任何特别的紧张情绪或压力。
纳什却没办法安心。过去的每一小时都让他越来越绝望,他有过太多这样的经历了,他清楚这种之后可能会发生什么。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格伦的下落对她他来说很重要,真的很重要。他试着让自己客观地看待这件事,就像格伦的失踪只不过是另一个案子一样——没错,就是这么回事。他之所以这么关注这件事,不过是因为他们互相认识,而且是关系还不错的……熟人。但是——拜托,他这是在和谁开玩笑呢?事实上,格伦的失踪让他感觉自己仿佛被掏空了,那种未知与恐惧……没有任何一起失踪人员的调查能让他变得像现在这个样子。这感觉真是糟糕透了,是种真正的折磨。
他肯定还能做些什么。
但是,他能做什么呢?
蒙彼利埃警局已经检查了格伦的房子和车库,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格伦在送纳什去机场之后回过家。
蒙彼利埃警局和治安官署在波卡特罗和蒙彼利埃两地往返调查了很多次,也没有迹象表明在这九十分钟的车程中发生过车祸。格伦不在任何医院里,也不在监狱或停尸房里。他的父母没有他的消息,他在蒙大拿州的兄弟也没有。
纳什在回到蒙彼利埃的第一天是自己开的车。他把车速放得很慢,仔细地检查每一条山路上有没有刹车印、油污油渍、断掉的保险杠或是任何跟意外事故有关的线索。
格伦当时驾驶的是他自己的私人汽车,所以没有配备GPS系统。打他的电话也只会直接转到语音信箱,很明显他的手机已经没电了。
“搜救队那边有进展了吗?”纳什问科利尔。现在是他到爱达荷的第二天,此时距离格伦失踪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了。“要不让配备了红外探测的直升机去那附近检查一下?”
“去哪儿搜?”科利尔怒气冲冲地问。纳什光看着他都能感觉到他的厌烦。“韦斯特探员,你有好好地看过这附近吗?我们这周边都是山和森林,我们不可能把直升机派到一望无际的野外然后说‘开始找吧!’麻烦你理解一下,我们必须先确定一个搜索范围。”
“我们已经没有什么选择了。”
“如果格伦在这,他肯定会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需要明智地使用手头的资源。”
他会吗?纳什对格伦所知甚少。但是确实,格伦不像是一个会在紧急情况中犯傻的人,纳什也不是这种人,但是他以前从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同格伦告别的那天,他们最后一次拥抱对方。从那天到现在,纳什似乎已经过了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
我应该抱着他不松手的。
真是疯狂的想法,但如果当时的他能再多抱格伦一会儿就好了……因为有的时候,很多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发生在一瞬间。人可能会在几秒钟之内跨越生死。因为一只小鹿可能会突然跳到马路上,一个司机可能会把车开到逆行道上,晃眼的阳光会让你的眼睛暂时失明,这些意外发生的时间都不过只有几秒钟。
或者还有更糟糕的事。
邪恶的事情。
纳什稳了稳声音:“调查他银行记录的授权呢?你们拿到了吗?”
“中午就能拿到了,我们找到了一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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