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俪人》第24章


投契到成为董家的内定儿媳?
她想问,又不敢问。
“你送我母亲的红色衣料,虽然以现代的眼光来看,有点俗气,但她却感慨到哭了一整晚。还特别叮嘱我,一定要亲自上门,代她谢谢你。”
啥?喜棠差点得弯身去拣自己掉落的下巴。“只是一块料子而已……不过,它的确是挺细致的上等货。”送长辈的礼物,不能马虎。
“重点不在质料,而在于红色。”她的内敛中隐露落寞。“我母亲她……虽然是元配,地位却连个妾都不如。自古只有正室配穿红裙,她除了这唯一的一丁点尊严,其它什么都没有。所以,你送她那块红色料子,让她很安慰。至少还有人记得她的存在,甚至记得她该有的地位、她被人忽略的生日。”
喜棠不知该看哪里,只好玩手指。
原来曼侬的母亲也是可怜人。她不想同情曼侬和她的家人,可是内心却充满感伤的共鸣。这样太危险,她会愈来愈没办法讨厌曼侬。那她岂不完了……
“不光是我母亲,我也很佩服你的细心。”
“我没有很细心,只是因为我额娘她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穿红裙,所以我才会……想送令堂这份礼。”
啊,笨蛋!她干嘛跟曼侬吐这些心事?
“你额娘不是元配?”
“她是侧福晋。大福晋早就过世十几年了,我额娘也当家操持十几年,却一直没有被扶正。从我阿玛和太爷的态度来看,我额娘再称职再贤慧,他们也不打算给她正名,她永远不配穿红裙。”
这使得喜棠不得不拿自己的婚姻做交易:一定要夫婿送一套红衣裙给丈母娘,认定额娘的正室身分。这也是她在婚前对世钦开出的唯一交易条件,但……若不是世钦一板一眼地忠于承诺,她差点一时因对他的迷恋而放弃原本坚持的条件。
奇怪,为什么她会因爱情而脑袋错乱到那种地步?为了丈夫而搁下亲娘?她是狼心还是狗肺啊,而且一点挣扎也没有……
“不管怎么说,我都欠你这份情,因此今天特地送个东西过来给你。”曼侬悠柔低语,执起一块报纸大小的板子,剥开包裹在外的牛皮纸。“这是世钦哥在巴黎的最后作品,他当时热恋的情人肖像。”
喜棠冻结在沙发上。
该来的躲不过,她迟早得面对世钦的那段荒唐。但她不想看、不愿看、不要看!打死她都不屑看!
可是她的双眼却瞠得老大,几乎暴凸,黏上画板。
除卸掩覆的画板,载满美丽的色彩。金的黄的橙的粉的,还有不可思议的白,隐隐约约地融进所有色彩,又似独立出来。
那些全是寻常颜色,集结在画布上竟变得超乎寻常,令人赞叹。他彷佛将世上最美好的一切全献给这一方天地,用尽所有的才华去讴歌他挚爱的佳丽。
她不知道世钦是天才或白痴。用尽这么美的色彩,却看不出他在搞什么名堂……
“这个……是他的情人肖像?”
“很美吧。”曼侬心醉地凝睇画面。“百看不厌。”
“那……那个情人在哪里?”
“巴黎。”
“不是,我是说,这个画里面……哪一个是人类?”
曼侬错愕地瞪往喜棠,好像她突然变脸成猪八戒,妖怪现形。
喜棠勉强勾起嘴角,尴尬得很,可她实在很急着知道……
曼侬回神暗咳,收敛失礼的神态,望着画面耐心诠释。
“世钦哥在留英期间的空档,跑去法国找我小哥丹玉玩。本来只是旅游而已,他却一头栽入了西洋绘画。我只能说,他的天分实在出乎我们想象,甚至令专攻洋画多年的小哥深感挫折。”
“喔。”那到底哪一坨颜料是他的情人?眼睛鼻子嘴巴在哪里?
“他……在概念上倾向抽象主义,笔法上却充满印象派风韵。这或许得归功于他出色的书法底子和对色彩卓越的敏感度……”
“人呢?”怎么看来看去,都看不见人?
“就是这个。”
戴着白丝手套的纤指,圈画着一块雪亮区域,喜棠立刻黏上去。看半天,不懂。拿远一点,眯着眼,不懂。把头侧过来看,不懂。侧过去看,不懂。索性把画板整个颠倒过来,还是不懂。
“他的情人到底长成什么样?”
曼侬无奈地吐了好长一口气。“像你一样。”
她这是在讽刺吗?“世钦在欧洲的生活很荒唐吗?”
“以一般人的眼光来说,或许吧。”她已无力继续对话。“好了。这幅画既然送到你手里,我也该走……”
“怎么个荒唐法?他有多少个情人?”她急急追问。
曼侬不知该如何应付如此庸俗的逼供,倦怠得只能直话直说。“他几乎跟每一位模特儿都有肉体关系,整天作画、饮酒、做爱、作画,像个画疯。他每画几幅就换一个模特儿,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个。”
那个贱骨头!“后来呢?”
“后来他和世方哥都被召回上海,董妈妈还下跪哭着求世钦哥浪子回头,别再碰画笔。省得像我小哥那样,被父亲撵出去。”
所有关于世钦的生活碎片,终于渐渐结成一个画面。
压抑而封闭的东方,到了西方就成了狂野的解放。但他终究还是得回到东方,这是他的根,他的血脉,他的归属,他的责任。他只剩灵魂可以放浪——
一个醉后才得逍遥的狂人。
“原来世钦有两张脸。”一个醒,一个醉。一个规矩、一个叛逆。也许她早见识到他中规中矩底下潜藏的叛逆,只是因为不了解这层背景,才老是独自伤脑筋。
“再怎么才气纵横的天才,也不见得有一层抱负的环境。世钦哥就是一个被传统包袱扼杀的奇人,而我小哥则是勇于挣脱包袱却又不知前途如何的凡人。”
“他没有才华吗?”
“艺术这东西,很难讲。你生前没才华,可能死后被人奉为旷世奇才。又可能你生前被称作旷世奇才,死后不多久,根本没人记得你的存在。”
好深奥的绕口令。曼侬讲来舌头毫不打结,她却听得一脑子纠结。
“你喜欢世钦吗?张小姐。”
曼侬直视她良久,眼神迷离,却又坚定。
“我喜欢的世钦哥已经死了。”
喜棠呆愕。
“不过,有人却企图使他起死回生,恢复留洋时那个狂放洒脱的浪子。”
“谁?”
“我哥丹颐。”
他这么想替妹妹挽回世钦?他对他妹妹的情感,也未免太过浓烈。“他不是世钦的好朋友吗?”
“他是,但他绝对不是你的好朋友。”
好家伙,原来是张丹颐一直在扯她后腿,努力撮合世钦和他妹妹。她真笨,竟拿仇人当友人。
“我哥也是个麻烦人物。”白丝手套认命地垂挂着秀丽的蝴蝶缎带,雍容华贵,却无力反抗虚浮的命运。“我不太清楚他到底在想什么。可我隐隐约约知道,他……打算对世钦哥不利。”
“你替世钦担心吗?”对不起,请原谅她的小心眼。
“当然,但我更担心我哥。”纠缠交结的白丝纤指,衬得娇颜格外嫣红。“他从以前就捉摸不定,很教人担心。而且他很会记恨,却不会给任何人发现。虽然如此,他还是我……很重要的哥哥。”
喔……喜棠在心里暧昧地长长吟哦着,满眼小奸小恶,一肚子坏水。
“你要准备出门了吧。”车子都已候在门口。“那我也不多耽搁,告辞……”
“曼侬,要不要跟我一起走?”她漾开有生以来最狡猾、最可爱的友善笑容,仿佛她俩是多年老友。“我带你去见识我的前卫。”
曼侬立即被挑起兴致,又不好唐突表示。
喜棠多善体人意呀,直接向她解答,“我们去跟爱情的革命烈士们喝咖啡吧。”
第十章
租界区内咖啡馆,华洋杂处,充满不同的语言。来喝咖啡的东方人,完全不似西方人的幽闲。盛重的打扮,盛重的妆点,盛重的举止,像做学问一般地严谨、专注、且傲慢。
临窗的位子固然有好风景观赏,但自己也同样成了风景给人观赏。
喜棠一行人低调行事,自然往深处落坐。
她以为,来者就只有喜柔姐姐和那不知好歹的死大学生,怎知会冒出另一个怪异的存在——
“你不是派对上的那个……”
“我姓顺。”中年男子依旧笑容温雅,唇上浓密的小胡子修得颇富书卷气。
“喜棠,你认——顺叔叔?”姐姐喜柔诧异。
“请问这位是……”他有礼地朝曼侬颔首。
“我朋友,张曼侬。”有个外人在,谅他们也不敢把事情搞得太难堪。
曼侬自知是来看热闹的,除了微笑,一个字也不说。
“姐姐找我有急事?”
“这话……说来丢脸。但我和时嗣私奔时没想到的问题,现在一个个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