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劫》第60章


我控制不住自己,丑陋的回忆令我一面狂乱的摇着头,一面不停的挣扎,“放开我——”
那双手始终没有松开,直到我落到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别怕,别怕。”有人一叠声的叮咛。我慢慢的变得安静下来,然后呕吐过后那种难闻的味道开始变得让人不能忍受。脚下有冰凉的感觉传来,我低头看时,才发现落在地上的是一瓶依云矿泉水。在车灯的照射下,瓶子里水汩汩的流着,我蹲下身子,将它捡起来,人说覆水难收,果然是真的,我用那半瓶水嗽了口,然后洗脸洗手。
杜渐转身从车里拿出一条毛巾递过来,我伸手接了,擦掉脸上的水渍。
“你的衣服一定也弄脏了。”我说。
“不要紧。”他伸出一只手想来扶我,我摆手示意不用,他不勉强,象第一次那样,帮我开了车门,看着我上车以后,再次关上车门。
我半躺在座位上,昏昏沉沉的只盼着快点到家,然后永远也不要再见到这个人了。
他将车窗摇开,将西服脱下来,盖在我的身上,我没有反对,再多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时间,何必呢?
按照我的指点,杜渐终于将我运抵棉花岛的小屋。猫儿们都睡了,只有傻狗小旺坐在院子里尽心尽力的等我,只剩下三只脚的小旺曾经受过人类的残害,对生人十分的警惕和畏惧,难得是对初见的杜渐全无戒备,轻轻的在他的裤角上嗅了两下,便当成了自己人看待。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杜渐看着房间里的单人床问道。
“这是一个王国,还有很多别的生命陪着我。”回到熟悉的家里,我的精神已经好了很多。
“谁来负责你的安全?”他表现出一付不感受兴趣的样子,看来这注定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
“一把负责任的老猎枪,还有邻居和小旺。”
“天啊——”他说出一声不知道是赞美还是不屑的话,“我现在明白,刚刚你为什么那么恐惧。”
“不要再说,我已经这样生活了三年。”我厉声阻止他,“要喝咖啡还是马上走?”
“我会和宁林森谈一谈这件事。”
“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告诉我你的手机号码,回到家里以后给我电话,通知你平安返回。”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和一个人分手以后,要求对方回家以后给我电话报平安,我开始在包里翻找我的手机。
两分钟以后,我意识到一件事,——手机不见了。

第 58 章
我停下来,对着茶几上的一盆铁丝蕨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安静的绿色植物用一种无所谓的姿态面对我,于是我告诉自己,至少我遇到了一个还算敬业的小偷,他记得替我拉上了包包的拉链。
“回家以后,打这个号码,82737965告诉我你平安。”我说。
杜渐拿出手机,开始拨号,“你的手机丢了?”
“对,被第三只手借走了。”我故做轻松,手机是罗浩阳买给我的,现在丢了,在我们取消婚礼三周年纪念日这一天。
有没有人象我这样,把一个倒霉日做为纪念日?电话的铃声响起来,不管它,是杜渐打的。
我脱下戴了一个晚上的骨镯,狠狠的丢在单人床上,希望可以当场摔碎它,不然等一下当我疲倦的爬到床上时,它将是离我最近的一个东西。
电话的铃声持续的响着,杜渐已经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不用接吗?”他边说边往门口走去。
我瞄了一眼躺在墙角的猫型电话机,“我先送你出去。”傻狗小旺看到杜渐移动脚步,发出一声不快的低鸣,“小旺,快去睡吧。”我拍拍它的头。
“把门锁好,”杜渐伸手阻止我。
“那么,再见。”我抬起头,我们的视线在空中相遇,“记得打电话。”
“好的。”他简单的说,转身走出了小屋。
墙角里,电话的铃声契而不舍的响着,可以想见电话线的那一端一定有一个执着的家伙。我拿起听筒放在耳边,本来想说你好,可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便从听筒里冲出来,“猴子,你干嘛一直关机,打家里的电话也不接?”
开口之前,我的心里转了千百个念头,最后我说,“罗浩阳,以后别再叫我猴子。”
“我一直这样叫的,以后也不想改变。”电话那一端的声音听起来不是很愉快,我可以想象出罗浩阳的样子,如果我站在他身边,他会一把捉住我,用行动来惩罚我。可是他现在什么都做不了,除了把那句话说得咬牙切齿。
“呵呵呵,”想到这一层,我开心的怪笑起来,“如果你那样叫我,我不会再和你说话。我说的是真的。”
“今晚,你去哪儿啦?”这个自大狂,是时候了,我决定让他知道这根本不关他的事。当然,前提是我得问清楚他下一步要做什么。
“明天你做什么?登顶,还是下撤?”
“下撤。今晚,你去哪儿啦?”
“和一个装西装的男人在一起,他请我吃冰其淋。”
沉默,不是罗浩阳的风格,可是他居然陷入沉默。
“你听在吗?”我当然能分辨出掉线状态是什么样的,不过偶尔也会做出错误的判断,为了让他说话,于是补充道,“他长得很帅。”
“你不喜欢穿西装的男人。”他霸道的指出。
“现在喜欢了,而且发现这一型的男人很不错,让我感觉很……安定,就象宁林森。”
罗浩阳开始大笑,我认命的咬住了舌头,问题出在最后一句话,他知道我永远不会喜欢宁林森那一型的男人。
我挫败的想扔下电话,“那么我都告诉你好了,我遇到了杜小松,宁林森结婚的时候,我是伴娘,他是伴郎,我突然发现,我很喜欢他现在的样子,所以我决定追他。先做他的女朋友,然后……”我伸出一只手,开始捏自己的脸蛋。
门外传来敲门声,小旺跳起来,大声的叫着。
“是谁?”我把话筒移开。
“杜渐。”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去而复返,只能大声说,“先进来吧。”
“罗浩阳,等一下,我再打给你。”
“猴子,”千里之外传来罗浩阳的声音里带着恼火,他的语气近乎咆哮,“三个月之内,我回到你的身边,现在让他尽快离开。”
“再见。”我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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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胎爆了。”杜渐站在门口,手里握着车钥匙。
“没有备用胎吗?”我抱着一线希望问他,或者只需要我提供适当的工具,他便可以解决问题。
“我自己弄不了。”他看着我摇头,“你能给我找一条毯子吗,今晚我留在车里。”
哦,哦,哦,看来霉运还没有结束。我抓住头发想了半分钟,“你睡隔壁的花房吧,不会很舒服,但是那里有一张床,总比睡在车里好一点儿。”
他沉吟了一下,最后接受了我的建议,“也好,虽然和一大群花住在一起不是一个好主意。”我发现他是一个能迅速面对事实的人,抱怨这个词也许二十年前就从他的字典里删除了。他是一个讲究穿着的人,当我把他的衣服弄脏的时候,他的眉宇间没露出一点让我难堪的神情。他肯定也不喜欢让车胎在这种时候爆掉,可是既然它爆掉了,他也没有因此恼火和沮丧。
好吧,我佩服这种喜怒不形于色的家伙,可是我得举手声明我不喜欢和这种人相处。
我对生命的感觉主要来自色彩,味道,形状,情绪,那些深藏不露的东西会让我困惑。
“你在思考吗?”一个遥远的声音穿越迷雾,抵达我的耳畔。
“哦,我们通常不提倡在卧室里放置花草,偶尔放一两盆也可以,不过必须挑选合适的品种。”
“很有学问。”
“是我在卖弄。”我推开左手边的房门,杜渐跟着我走进去,这个屋子原来住着司机小伍,他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大男孩儿,喜欢玩摩托车,喜欢骑着改装过的摩托车在午夜的街道上咆哮、飞驰。
在他过二十一岁生日那晚,因为喝酒过量,他的摩托车翻倒在我的院门前,我将他捡回家。幸运的是那次他只受了一点皮外伤,后来,他就留在了香浓。
“西姐,你是一个捡破烂专业户。”这小子忘恩负义的这样评价我,半年前,当他想爬到我的床上时,我将他逐出了小屋。不过,他仍然赖在香浓不打算离开,“猫歌和小汪都可以留在你身边,凭什么我得走?”他就是这样不讲理,大学毕业以后,本来可以有一份很好的职场工作给他,他偏偏不去。
每次我骂他不求上进时,总会被他骂回来,“你哪有资格说我,女孩子做财务工作,风吹不到,雨淋不到,不好吗?你又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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