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泡沫》第4章


我浩叹一声,伸伸腰,“占姆士,见到你真好,但我还是决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长达数页的电报,让我男朋友回来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个住云德米尔湖的家伙?”他懊恼地问。
“慢一慢,你仿佛什么都知道呢。”我指着他的鼻子。
“你在湖区卡美尔警局作的供,起码有十个警员听见。”他笑说。
我颓然,拍一拍大腿,“啊是。”还以为抓到他小辫子呢。
我有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来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跟他说。
他坐在会议桌子一角,摊摊手问:“我不能约你去吃饭吗?今夜你没空?”
“我不喜与洋人上街。”我拒绝说。
“思想开放点,”看不出他也顶幽默的,“是八十年代了。”
我拉开门,又转头说:“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风耳——”
他在我身后怪叫,“招风耳,她现在又讽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见南施。
她拉住我,“听说你坚决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刚知道,消息传得真快。”
“死相。”她说:“老板赔了奥哈拉六个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没有听说咱们董事中有一个占姆士史篾夫的人?”
她闭上眼睛,象电脑在计数寻找资料,然后睁开眼睛说:“没有。”
“你有没有看见那个大鼻子招风耳?他就是史篾夫。史篾夫,象个假名字。”我咕哝。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还理那么多干什么?我替你查了告诉你。”
我推她一下,“你听见我不做了,仿佛很高兴呵。”
她坦白地说:“自然,少一个劲敌,你跑得那'奇書網整理提供'么快,谁晓得你什么时候追上来?”
我也笑了。
“回家干什么?”
“等史提芬的电话,看武侠小说。”我走了。
我仍觉得寂寞,买了一个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橱窗处看风景,花团锦簇的布料,缝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适合新娘子穿,我终于要结婚了,改天出来光顾这一家店子。在路上踌躇半晌,还是回到公寓。女佣已经来过,公寓十分洁净,我站在露台嚼口香糖,天气非常温暖潮湿。
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呢?史提芬是否会立刻赶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吗?我只觉得无聊。结婚事女人的最终避难所,不错,但至少两人之间还得有爱情——我可爱史提芬?
电话铃响了,我过去听,心头难免有点紧张。
英国长途电话。
“史提芬?”我问。
“不,我不是史提芬,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来的电报,我怕是急事,拆开来看过了,史提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个月才回来,我会设法联络他。”
我顿时啼笑皆非,“撒哈拉!”他为什么不去地狱!
“喂喂?”
“我明白了,”我只好说:“麻烦你尽快联络他。”
那边说,“是。”挂断了。
求婚信都让不相干的人看过了,真倒霉。
下个月才回来,好小子,下个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伊竟够胆错过,我气苦,伊以为伊是令狐冲,我还等他一辈子呢,谁要当这个任盈盈。
我跌左在沙发里,几乎没有放声痛哭,我还以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会赶到香港,出现在我公寓里,让我靠在他的肩膀诉苦呢。
该死的男人,需要他们的时候,一个不在身旁。
撒哈拉!愿沙漠毒蝎送他上天堂。
我丧气得不得了,一点斗志都没有,上惯了班的人,一旦闲在家,苦不堪言。
贱骨头。
也许可以替仙人掌们转个盆,但它们会不会因此暴毙呢?我犹疑着,如此潮湿天气已经对它们无益。
拿了铁铲出来,门铃响了三下。
我连忙去开门,即使是抄电表的人也好,可以说几句话。
打开门——“占姆士!”我欢呼,“你呀。”
占姆士意外,朝身后看看,奇道:“你态度大不同呀。怎么对我亲密起来?”他手中还拿着花束呢。
我赶快开门,“我闷死了。”
他笑着进门来。
“请坐,哪一阵风把你吹来?”
“我诚心来约你。”他奉上鲜花。
那是一大束白玫瑰与满天星,漂亮得叫我侧目。
“呵,占姆士,你是个好人,”我说:“我没收花已有多年了。”
“多年来你不肯做女人,哪个男人敢送花给男人呢?”
“你真幽默。”我白他一眼。
他双手收在背后,打量我的公寓,“地方很不错,布置得很清雅。”
“谢谢你。”我给他做茶。
“你一个人住?”他问我。
我朝他眨眨眼,“星期一至五是一个人,周末两个人,有时开性派对。”
“哦,上帝。”他笑道。
“好了,占姆士,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我把双脚搁在茶几上。
“我不知道,”他滑头的说:“你又不让我接近你,我如何忠告你呢?”
我用手撑着头,“你先说,你是谁?”
“我是占姆士史篾夫。”
“这我知道。”我换一个姿势坐。
“我在剑桥念大学。”
“什么程度?”我咻咻嘴。
“学士。”
“蹩脚。什么科目?”我一点面子都不给。
“历史。”他尴尬得要命。
“嘿!”我装个闷样,“那么大块头的男人,什么不好读,去读历史,你的时间用在什么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吗?”
他反问:“你说话怎么唇枪舌剑的?”
我抿住嘴笑。
“难为人家还说‘中国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点象娃娃呢?”
他说中了我的烦恼,是,众人眼里,我是一个最最精明、永不出错的女人,视男人如芥草,一开话盒子机关枪就把他们扫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欲,社会一方面嚷着要女人独立能干,一方面又要求我们痴憨如娃娃,这真是……。
我露出顾忌彷徨的神色来。也许真该嫁史提芬,只有他有接纳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占姆士探身前来问:“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装个鬼脸。
“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与我说清楚,我来帮你。”
“我并没有具体的烦恼。”
“那么我们出去走走。”他建议说。
“你以前到过香港?”
“一次。”他说。
“有什么印象?”我问。
他犹有余怖,“吃过蛇肉。”
我微笑,“你看过功夫电影没有?”
“电视上看过。”他说。
我诧异,“你也算是个有钱的公子爷,干吗晚上坐电视机前面?”
“哪里约会去?”他说:“你又不肯跟我走。”
“没有女朋友?”
“最近订婚了。”他说:“情况比较好一点。”
“啊,恭喜恭喜,”我说:“那为什么你尚有这副无聊相,这头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会儿,“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么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家人安排的,”他说:“我老子说: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来,占姆士,我破例与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占姆士站起来就预备走,我说:“下次任凭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才准走,第一次当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怜的洋小子。
我驾车与他到郊外,在倒后镜看到一辆黑色的宾利钉着我们良久,便问他:“认得后面这辆车子吗?”
他看一看,“是我的车与司机。”
“怎么……”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礼你?”
他斜斜看我一眼,不作声。
“我仍觉得你面熟,”我说:“现在很少年轻人仍坚持穿西装了,你不觉得拘谨?头发那么短,象纪律人员……”
他忽然扼住我的脖子,我尖叫了起来。
“你这小妞,别以为你救过我一次就可以尽情糟蹋我,我受够了呀。”
我大叫:“兄弟,你镇静点,我在驾车啊。”车子大走之字路。
后边的宾利吓得连忙响号。
“混球!”我骂他。
“从来没有人敢骂我混球。”他气。
“你家里人把你宠坏了,可怜,”我看他一眼,“你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他用手撑着头,“大企业。”
“你是承继人?”我问。
“是。”并不起劲。
我把车停在近沙滩的山坡,“看。”
他一看之下马上赞叹,低声地说:“啊,这真太美了。”他打开了车门要下去走走。
我不忍扫他的兴,陪着他。
他说:“我可还没见过这么美的沙滩。”
“这叫浅水湾,”我告诉他,“当年在这里打过仗的,Rep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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