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泡沫》第5章


我不忍扫他的兴,陪着他。
他说:“我可还没见过这么美的沙滩。”
“这叫浅水湾,”我告诉他,“当年在这里打过仗的,Repules舰就在这里被击沉。”
我靠着车窗,“这是我最心爱的沙滩,走遍全世界,没有一处更美丽,早晨下雨的时候,在那边的酒店长露台吃早晨,坐一两个小时,常令我觉得,活着还是好的,我向每一个人推荐此处。”
他并没有转过头来,却问我道:“特别是男朋友?”
我笑答:“是,特别是男朋友。”
他栗色的短发被风吹起,背影看上去相当寂寞。
“从来不曾有人带我到这种地方来过。”他惋惜的说。
“每个人都可以来。”
“那种大红花的树叫什么?”
“影树。”
“这是我理想中的东方情调:艳红的花,深绿草地,晴空万里,捕鱼的女郎有蜜黄色的皮肤与你这样的面孔。”他仍没有转过头来,声音里却充满了渴望。
我不出声。
海水滔滔的卷上沙滩,远远传来人们寂寥的嘻笑声。
“但我来过香港,失望的是人们英语说得太好太做作,市容过份繁荣整齐匆忙……”
我既好气又好笑,“向往洋人们心中落后的中国……你太离谱了。”
“你难得不向往以前的日子?”他转过头来,眼珠是灰蓝色的,“宁静动人。”
“想是想的,但我不是一个很浪漫的人。”我说。
他叹口气。
“你这次住什么酒店?”我问。
“朋友家。”
我吸进一口气,空气润湿而美丽。
他家的司机自宾利走出来,与他轻轻率了几句话,他点点头。
“有事吗,占姆士?”
他说:“有一个宴会,要回去准备一下。”
“别客气,那你先走好了。”我说。
“我不想去这种宴会。”他懊恼地说:“我情愿与你闲谈,我觉得你是唯一会对我说真话的人。”
“别孩子气,”我微笑,“来,一起走吧。”
他上了司机的车子,我自己开车,我们在叉路上分手,我恶作剧地给他几个飞吻。
回到公寓,煮了即食面吃,南施来看我。
今天真累的筋疲力倦,我简直乏力招呼她,任她在一旁发表意见,我只捧着碗吃面看电视。
电视新闻报告:“王子今次途径香港作非正式访问,将居留数天,随即返国……”
南施随即扭熄了电视,“真无聊,有什么好看?”
我白她一眼,干涉我自由。
“我跟你说话,你听不听?”
我三扒两拨,吃完了面。“我累了。”
“叫你好好的做人。”她说。
我打个呵欠,“你查到那个招风耳是什么人没有?”
“明天再说,”南施放弃。
“多谢你关心我。”
“宝琳。”
“什么?”我眼睛都睁不开。
“你少与那个大鼻子上街,这些洋人没安着好心。”
“哼,”我冷笑,“你放心,外国人想在握身上拣便宜,没这么容易!”
“我是怕史提芬知道。”她说。
史提芬,我忽然想起超现实主义名家鲁梭的画,棕色的色调,一个女人躺睡在沙漠中,身边一条狗也在睡。史提芬会不会睡在沙漠中,抑或在摩洛哥看肚皮舞?这傻蛋,他什么都做得出。他没想到的是,虽然他等了我九年,此刻我却在等他。
“他会明白的。”我说。
“别当他太大方。”南施警告说道。
“知道了。”
南施说:“睡前听一首‘热情的沙漠’吧。”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佣人却打电话来说:“马小姐,明天我家有点事,我不来了,后天替你补回钟数。”
屎!我心想。我最畏惧的时刻终于来临,没有什么比佣人请假更能震撼现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说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蒙头昏迷在床上。
门铃大作的时候,我睁开眼睛一看,九点半,一心以为女佣回心转意,大乐,连忙跳起来,连拖鞋也补给穿,就赶去开门。
一拉开门。
“你呀,招风耳。”我失望。
“你以为是谁?魅力王子?”他笑问。
“这么早!”我擦眼。
“嘿,你没化妆,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这种恭维,我受不了,”我问:“你来干吗?天天来,要不要替你在这里放一张办公桌?”
他递上花,我接过,打个呵欠,“人家会以为你追求我。”
他看着我,“你穿布睡衣别饶风味,有点象娃娃了。”
“你会不会做咖啡?厨房有工具,请动手,还有,佣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给洗一洗。”我又打一个呵欠。
“喂!”他嚷。
“嚷什么嚷的?”我凶霸霸的说:“到朋友家,不帮忙,行吗?”
“那你有做些什么?”他不服气。
“我?我要洗头洗澡,一会儿熨衣服——干吗?”我没那么好气。
“嘿!”他走进厨房。
我开了热水莲蓬头大淋一番,啊,活着还是好的,多么舒服。
我换好衣服到厨房去探访占姆士,只见他满头大汗,卷起袖子在那里操作,咖啡香喷喷地在炉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错呵,奴隶,加把劲。”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问。
“咦,换了运动装?正好熨衣服是最佳运动,没做过家务是不是??你真好福气。”我拍拍他肩膀。
他摇摇头,拿我没折。
当我熨衣服的时候,他坐在一边凉风扇。“嘘。”他边喝咖啡边说:“真辛苦。”
我笑,“流过汗的咖啡特别香。”
“所言不谬。”
我大笑。
“你是多么自由。”他忽然说。
“并不见得,”我说:“我有我的束缚,我是名利的奴隶。”
他不响。
“你也相当自由呀,”我说:“未婚妻并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带花来探访我低三下四的东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鱼的蛋家女人。”
他很困惑,“都说东方女人有传统的温柔美德。”
“失传了,抱歉。”
“那也不必屡屡羞辱我。”
“我说的都是事实,你还向往咱们在唐人街开洗衣店的日子?随地吐痰,提防小手,当经过跳板时应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家本领,不使将出来会不舒服。”我答。
占姆士白我一眼。虽然这个人洗几只杯子可以搞得满头大汗,但是他很高贵威仪,大方活泼,我很喜欢他。
“占姆士老友,”我温和的说:“你做人放松点,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实是我最佳质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弃状,“不理你那么多了。伴游女郎,今天我们上哪里?”
“他妈的,竟对我无礼!”我骂,“好,今天我们去看舞狮子,完了在太白海鲜舫吃饭,再到湾仔请酒吧喝酒,满意了没有?说你是混球,简直没有错。”我狠狠踢他一脚。
他呵呵笑,笑得那个样儿!
该死的招风耳。
“好,你自作孽,你别想我再陪你出去,闷死你。”我挂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贴在他脸边,嘴角带着微笑。
我悻悻的说:“如此对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轻吻我的手心。
我觉得不安,心中一动,连忙淘气地说:“光吻手就叫我饶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脚背。”
“啊,你这个俏皮女郎。”他说。
“占姆士,你还要在这里留多久?”我问他。
“我是为你而来的。”他说。
“我想我们会成为好朋友。”我说:“你不枉此行。”
“没有恋爱的机会?”他也很滑头。
“爱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说:“你少胡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晓得爱情是什么回事。”
他放开我的手说:“不晓得也罢了,还不是照样结婚生子,毫不相干。”
“咦,”我第一次为他所说的话感动,“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个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还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种生活。”我说:“可以想象得到,祖先大概搞点生意做,工业复兴时期封过爵,时下虽然经济衰退了,百足之虫,虽死不僵,死撑着场面,家里婢仆如云,‘是先生,是先生’地称呼你,大概还是独子吧,因此很惟我独尊,自小被培养着,如温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气温如何……是不是?”
“错了。”他说:“你并不了解内情。”
我说下去:“这样看来,我男朋友本领比你强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个教席,维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赞史提芬几句,但想来想去,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从何说起,我叹口气。“他是个好人。”
“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占姆士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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