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泡沫》第12章


“报上说他们会派你去继任总督,你会开心点吧。”
“我只知道,与你在一起,我开心。”
我只好勉强的笑,我与他在一起,何尝不开心。
他挽起裤管,大腿上有动手术后的疤痕,“那次我输了三品脱的血,如果没有你救我,爱德华就可以即位做承继人。”
“你的大弟?”
“是,他是那个有罗拔列福面孔的弟弟。”他苦笑。
“占姆士,回国吧,你所畏惧的婚姻生活,不久便会习惯。”
“谁说我怕结婚?”
“不用心理医生也知道你怕的是什么。”我笑。
“宝琳,与我一道回去。”
“不可能。”
“不要这么决绝。”
“老占,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
他冷笑,“但愿你嫁只烂虾蟆。”
“我会吻它,它就变回一个王子。”我温和的说着。
他转过身去,连背影都是骄傲寂寞的。
“占姆士,回去吧。”
他疲倦的说:“不必催我,我这就走。”
“我会时常佩着你送我的胸针,占姆士,它太美太美。”我低头看领子上的胸针。“有什么需要,我定与你联络,咱们是老友。”
“我向你保证,你的事业会一帆风顺。”
“谢谢。”我的声音忽然沙哑。
“我去见见母亲。”
我自窗口看下去,“你的车子与保镖全在楼下等。”
占姆士的双手反剪在背后,“再见。”
“在你去之前,我们还能再见吧?”
“后天下午三点,”他说:“我来接你。”
“好的。”
他转身向大门走去,我替他开门。
“很高兴认识你。”我忽然说得那么陌生。
“吾有同感。”他忽然矜持起来,向我微微一弯腰,离去了。
我关上门,到露台去看他上车,他抬头向我望了一望,我举起手向他摇一摇,他的随从与保镖跟着他上车。
过半晌,我举着的手才放下来。
第一件事便是约南施出来。
她说她不知有多牵记我,“事情怎么了?”
“他后天回国。”我简单扼要的说。
“感谢主。”
我没有提及玛丽皇后,这件事有点象天方夜谭,不提也罢,至今想起犹自忐忑不安。
“出来吃杯茶,”我说:“我想选一件礼物给他留念。”
见了面,叫了饮品,南施打量我,我也打量她。
她仿佛胖了一点,气色很好,但是女人最忌人家说她胖,于是我只说:“你越来越有风采了。”说完自觉非常欠缺诚意。
她说:“你呢,几时再出来做事?”
“休息了个来月,益发泄了真气,不想再劳劳碌碌,为了什么呢,总共才活那么几十年,行行役役,一饮一食,莫非是前定?”
“做栏外人了?”她笑。
我苦笑。
“你与占姆士的一段情——”
“别乱说,我们是清白的,”我挤挤眼。
南施轰然笑出来。
我白她一眼,“你为何不去吃鸡包翅?”
她笑着摇头,“史提芬呢,他还不来接你?”
我用手撑着头,“大姐,真是有缘分这件事的,他等我九年,可是等到真有机会,我与他竟失去了联络,你说多荒谬。”
“可怜的史提芬,他也该知道马宝琳这女人的心念一天转七十次,机会瞬即立逝,他赶到香港时怕要步梁山伯之后尘——”大姐吊起喉咙做唱白:“我来迟了。”
我叹口气,“这倒未必,我已决定嫁他。”
“世事多变幻,我看来看去,宝琳,你不象那么好命的人: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有福气顶着丈夫的姓氏无名无闻在家养宝宝的。”
“何必说这样的话百上加斤。”我不悦。
大姐含笑喝着咖啡。
我问:“中环那些男生都还那个样子?”
大姐差点噎住,她笑道:“唷,新闻越来越鲜,林青霞订婚以后,月入一万以上的王老五觉得非常寂寞,打起邓丽君的主意来了,此刻中环起码有三五千名叠着小肚皮、做点小生意、头顶微秃、开部平治的才俊们,到处挽人介绍小邓呢。”
我很想狂笑,但不知道怎地,只觉凄清,于是牵了牵嘴角。
大姐说:“都麻木了,寂寞如沙漠。”
这样子比较下来,史提芬也不愧是个好丈夫,我黯然。
大姐振一振精神,“怎么,还打算在家享福,当心骨头酥了。”
我不出声。
大姐责问道:“宝琳,你脸上老挂住那个苍凉的微笑干什么?”
我一愕,“我几时有笑?”
“还说没有?一坐下来就是那个表情,双目空洞,嘴角牵动,象是四大皆空,万念俱灰的样子,干什么……?”
“史提芬不见得在沙漠搭个帐篷就过一辈子,他总会回来的,何必心灰意冷?有空闲就为自己办办嫁妆,打扮的漂漂亮亮等准夫婿来迎娶。”大姐说。
我只觉得深深的悲哀,丝毫找不出具体的因由。
南施轻轻的问:“你爱上了占姆士?”
我不耐烦的说:“没有可能的事。”我总是否认。
“如果不想嫁史提芬,押后也是可以的——”
“大姐,我们出去逛逛百货公司,我想买一件礼物。”
“心中有什么特选?”她问。
“别致一点的东西。”我说。
那一日,浪费了南施的宝贵时间,唯一的收获不过选到了一件合心意的礼物送占姆士。
第5章
回到公寓,倒了威士忌,边喝边看电视新闻——
不再有占姆士的新闻。
我那老友明天就该打道回府了。我摊开报纸,翻到聘人版,五花八门的职位空缺,式式俱备,种类繁多,不怕没事做。骨子里都一样:穿戴整齐了卷着舌头去说洋话,不是不肯受委曲,不是不听话,不是不肯敷衍人,不是没有真才实学,不是不愿吹捧拍来陪着他们混,不是不肯苦干,却还得看大爷眼睛鼻子做人,爷们喜欢你,你的真本领才有了着落,否则就冷板上坐十年八载……
捱到大学毕业,也并没有获得世界之匙,我苦笑了,愿白领们都来同声一哭。
我取过一只枕头,压住了脸,培养睡觉的情绪。
电话铃呜呜地响,我去接听。
“宝琳?”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是。”我有气无力,“哪一位?”
“我呀。”
“你是谁?”
“天,我是史提芬,宝琳,你连你未婚夫的声音都不认得了?”他好兴奋。
我跳起来,“霍”地坐直,“史提芬?”忽然听到他的声音,却犹如陌生人一般。
“骂我吧,骂吧,宝琳,我明天立刻去买飞机票回来接你。”他雀跃万分。“在撒哈拉我看到了最美丽的蜃楼,人家都说会给我带来好运,果然,一回家便读到了你的电报。”
一个月前的电报。
我问:“你现在在家里?”
“宝琳,真抱歉,我离开了那么久——”
“你去摩洛哥干什么?”
“一份地理杂志邀我去拍点照片……这是题外话,宝琳,廿四小时之后我们可以见面了。”
“你记得我家地址吗?”我提醒他。
“当然记得,”史提芬说:“不来,我会对你好,你是不会后悔的。”
但是我却只觉得他的人很遥远很遥远,声音亦很遥远很遥远,他并没有给我一丝一毫的安全感或是归属感。
“等我来!”他说:“宝琳,我爱你,你知道我是一直爱你的,再见。”
我缓缓放下听筒。
我可以想象得到的孩子气的面孔,胀的通红的脖子,一夜睡不好,订了飞机票赶来看我……但是我不爱他,此刻我需要结婚,但是我不爱他。
结婚与恋爱是两回事,这我知道,但自小到大,我有信心,我本人可以把这两宗大事联系在一起,如今忽然发觉自己沦落到这种地步,要为结婚而结婚了,忽然悲从中来,震惊得不敢落泪。
我一个人坐着,窗外的暮色渐渐罩笼,我也没有开灯,天竟黑了。
我如住在五里雾中,不知身在何处。
那夜我躺在床上至鼻酸眼涩,方才入睡。
夜里做梦,人没有老,样子没变,只是自己厚厚的一头白发,梦中慌忙的想:怎么办呢,要不要染?一事无成,头发竟白了……
门铃大响,我悚然而惊醒。
一睁眼只觉得双目刺痛,红日艳艳,不管我的头发是否雪白,我心是否创痛,太阳照样的升起来了。
我去开门,门外站着占姆士。
在白天,我做人是很有一套的,连忙将慌乱镇压下来,挂上一个叫欢容的面具,跟他说:“占姆士,这么早,不是说下午三点吗?我都没洗脸,一开口,口气都熏死人。”
他静静看我一眼,进屋子坐下。
占姆士又换上他深色的西装,理过头发,一双黑皮鞋擦得光可鉴人的。
我笑道:“听说你们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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