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你》第6章


做这些事情的速度与心情关系到一整天的精神问题,绝对不可以急。」
「有道理,然后呢?」
「然后就是最困难的一段了。你必须忍受老师同学在你走进教室的时候所投射过来
的异样眼光,最后你就会自然的视而不见了。基本上这些眼光有很多含意,有不
以为意没关系的,有不可思议很神奇的,有莫名其妙挺奇怪的,有极为厌恶想扁
人的,也有看见偶像要签名的那一种,不过这个比较少,不需要期待太高。我本
人从上国中以来到现在研究迟到的精髓已经三年,倒是只有一次被投以看见偶像
的眼光。」
「哪一次?」,我问。
「就这一次,你们所有人看着我要我教你们怎幺迟到这一次。」
包括我,还有所有听他阐扬迟到精义的人,不是赏他一拳,就是踹他一脚。
那之后,肉脚的迟到习惯依然没有改过来,我想他应该非常引以为傲吧。
有一天,第一节下课,周石和因为上课跟女同学传纸条,而且内容太过恶心,所以被
班导师叫到办公室罚站。
他们的纸条内容是:
女:「好无聊,我们来吟诗作对吧。」
周:「喔,好啊。」
女:「那我出题。」
周:「来吧。」
女:「与君相约喜鹊桥,」
周:「却见乌鸦死黑鸟。」
女:「……君无吟诗之诚意,」
周:「相约闺房会更好。」
本来我也想,吟诗作对的纸条,应该罪不至罚站才对,但看了内容才知道,他被罚站
也难怪啦。如果我是老师,我当然会罚他站,这诗真是太不正经了。
就在周石和被罚站没多久,老师带着肉脚走进办公室,且面色凝重,看起来很火大,
肉脚则依然气度翩然,一脸自若的模样。
「说!」,老师拉高了嗓子,「今天迟到又是因为什幺理由?」
「我……」,肉脚有些退惧。
「讲啊!昨天是脚痛,前天是眼睛痛,大前天是肚子痛,今天又是哪里痛啊?」
「没有,今天没有痛。」
「没有痛?这是什幺文法啊?算了……既然没有痛,为什幺今天还是迟到啊?」
「因为……」
「因为什幺?」
「因为……我……」
「你怎样啊!」,老师拍了一拍桌,显然耐性已经用光了。「再不说我就要打电话给你父母了。」
肉脚看了老师一眼,然后说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理由……
「我……我……我迷路!」
… 待续
* 不只是在现场的周石和笑到翻过去,连老师都笑到不知所措。*
* 不愧是迟到的魔王啊,肉脚。*
第8节:不让他继续妖言惑众
鬼才会相信「迷路」这个理由,都已经国中三年级了,每天走同一条路,就算要说闭着眼睛骑车都会知道下个坑洞在哪里也不过份,他竟然用迷路的理由搪塞,这真是天才与勇者的作为。
一旁罚站的周石和当场笑到不支倒地,他回到教室时把这件事告诉我们,我们又是一阵狂笑,然后异口同声的说:
「如果我是老师,我一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其实肉脚这幺常迟到,自始至终也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睡觉。他没办法说服自己准时
起床。他说,他常在闹钟响的时候问自己:「君欲起床乎?」,刚问完就又不省人事了。
肉脚的事迹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说三天三夜可能都说不完。
还记得当时我们有个理化老师,他的名字里有个「辉」字,又因为他脚的行动不方便,所以我们替他取了个外号,叫做跛辉。他倒也挺喜欢这个外号,可能是听起来有那幺几分豪气。
跛辉上课的时候还算认真教导,但每节上课,他一定会提到NBA,他非常喜欢看NBA,并且非常喜欢跟学生讨论。他非常期待能有学生跟他一样对比赛和球星如数家珍,但当时国三的学生,能有多少时间看NBA的比赛?就算你品学兼优,顾学无虑好了,你也无法像老师一样每一场比赛,或是每一篇报导都耳熟能详吧。跛辉后来似乎知道这一点,所以他退而求其次,只要他在说NBA的时候,不准有人打瞌睡即可。偏偏,「打瞌睡」一直是肉脚的“专长”。什幺?你问我打瞌睡是他的专长,那迟到是他的什幺?这你就太伤我的心了,我对他叙述了这幺多,难道你看不出来,迟到是他的「天职」吗?
一天,理化课,跛辉带来了前一节小考的考卷,并且开始讨论试题。这种一天到晚讨论题目的日子相信大家都曾经有过,仔细的回想便会发现,讨论当时教室里必定哀声遍遍,此起彼落,看着答错的题数,并且开始计算待会儿会被老师打几下。
跛辉先叫几个成绩优异的同学念出某些选择题的答案,然后他再做详细的解释。肉脚照惯例开始打瞌睡,而且一觉深眠,难以复醒。这时跛辉开始发表他对麦克乔丹的高见,以及派崔克尤英的看法。你不认识这两个人没关系,但你不可以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很快的,跛辉发现了肉脚正在和周公下棋,他先以静制动,在肉脚附近盘旋,像只荒原里饥渴欲寻猎物的秃鹰,肉脚周围的同学发现,想先叫醒他,没想到跛辉早了一步。
「李绍民……」,他喊了第一声,肉脚没有反应。
「李绍民……!」,第二声,肉脚还是不为所动。
「李绍民!!」
第三声终于叫醒了肉脚,他慌慌乱乱的站了起来,看了看自己的考卷,又看了看别人的考卷。
「A啦!A啦!老师,这一题答案是A……!」
这时老师只是笑了一笑,「啊我又没有叫你站起来……」。
全班顿时哄堂大笑,肉脚慢慢坐了下来,脸红的跟柿子没什幺两样。
最后要说的是简大便,他是个奇人,我只能这幺形容他。
他喜欢水,很喜欢,非常喜欢。还是我应该说,他喜欢亲近水,很喜欢,非常喜欢。
本来大家都还不知道他对水有这幺无法自拔的喜爱,后来大家跟他一起出去玩了几次,慢慢的发现他不知道该怎幺形容的习惯。只要目的地是有水的,他一定要下去游泡一番。有一次,我们许多人到了四重溪游玩,那天早上天气还算不错,阳光和煦,不大不小,不知道怎幺地到了下午,天空突然阴黑了起来。那时候我们正在溪旁的小径行走,大家看了看天色,不免有些担心。
「喂,我们再走下去不是办法,如果等等下大雨了很麻烦。」邱志融回头对着江泓儒说。
话才说完,细细的雨丝就飘下来了。
「啊铐,真的下了,你这张嘴真是灵赦啊。现在怎幺办?回头吗?」,江泓儒说。
「先回头吧,找个地方先闭闭雨,不然如果里面没有地方躲雨,我们真的会变成落汤鸡。」
周石和说完,大家便开始往回走。
请想想,说这几句话的时间,应该不需要多久,顶多十几二十秒吧。但当我们一回头,简大便已经脱光衣服,飘流在溪面上了。是的,你没看错,就是脱光衣服,一丝不挂。「快啊,快来啊,这水好清澈,凉透我心啊。」他说。
我们所有人当场下巴全都垂在地上。他的速度之快,匪夷所思。
我们问他为什幺这幺敢?如果当时有其它的游客在,那岂不是很难看?
但他只是摇摇头,并没有回答。
不过,又一次,在旗津的海边,夜里,晚空星星万点,明月光兮,我们在沙滩上夜烤,谈天说笑,四周游客寥寥,但情侣成双结对。没多久,不远处传来一阵惊叫,我们朝着声音的来处看去,在稀微的灯光下看见一条赤裸的身影,双手K腰,面对着大海。
「我的天……」,我惊呼……
「是简大便……」,邱志融也惊呼……
没多久,沙滩上一片死寂,游客几乎全数离开,情侣更是一对不剩。我们本来想赶快灭了烤肉的火,迅速离开,然后报警来把他抓走。但看在同学三年的情份上作罢。简大便说,赤身裸体面对水,是对水的尊敬。我们虽然觉得那是一派胡言,但为了不让他继续妖言惑众,只好唯唯诺是。国中毕业之后,大家就四散了。有些人念了外地的五专,有些人因为家庭因素离开了高雄,有些人继续高中生活,目标国立大学,有些人则选择了高职,为了一技之长。
是吧,是吧,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有聚就有散,散后有缘就会再聚。
在我们大学时听同学说简大便在中兴大学物理系,并且取得交换学生的资格,准备要去美国了。但他奇人有奇事的特性,我想是永远都不会改了。
「下个月,简大便就到美国去了。」
一次电话的联络,肉脚这幺告诉我。
「真的?为什幺?」,我惊讶的问着。
「交换学生。」
「原来如此,真是优秀。」
「不过,你知道简大便在中兴的社团是什幺吗?」
「什幺?」
「中国武术社……」,他忍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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