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记》第7章


案情并未结束。解放后,在清查北洋政府档案时,发现了黄远生于1913年7月上大总统的一份条陈,略谓:“宜由警厅组织特种机关,专司检阅报纸,从法律干涉,并择要编辑为侦探材料。一面组织新闻通讯机关,整齐一切论调、纪事等语。”这很让历史学者吃惊,研究者也只好承认这是黄远生被袁世凯利用的明证。
表面上看,这个条陈是在主张舆论专制,其实呈文的关键在于“从法律干涉”五个字——黄远生一向主张中国应当实行“法治”,他说,法治之国,绝不容许个人的势力存在,新闻当然也必须受法律的规范,黄远生曾经愤愤地对好友林志钧说:“新闻记者须尊重彼此之人格,叙述一事,要能恰如其分,调查研究,须有种种素养,同时号称记者的这些人,哪一个够得上这个资格!”他说,在这个时代从事新闻,真是“一大作孽事”。
也因为“从法律干涉”这五个字,这份条陈根本未被袁世凯采用,可以直接用收买和暗杀的,何必用法律?
黄远生希望新闻能够规范,他也正死在“新闻不规范”上:杀他的华侨正是信了当地报纸的谣言,才拼死要翦除黄远生这个“袁党分子”。在民初的舆论环境里,要求“新闻法治”,可不是痴人说梦吗?
张恨水进京
报人世家张恨水进京之前,已经当过《芜湖日报》的主编。他当这么一份地方报纸的主编,自己觉得学问历练还不大够,希望一面做事,一面读书。于是,这个安徽小青年来到北京,成了一位“北漂”。
那时的北漂,比现在强的地方,是有各地的会馆收容他们。张恨水在芜湖会馆落下脚后,就托同乡朋友介绍,想到一家报馆做事。已经是老北漂的朋友给他讲:现在北京规模最大设备最完善的报馆是顺天时报社,但那是日本人办的,去不得,去,他们也不收。最好呢,先进一家小报馆,将来再想办法进大报社。张恨水同意了。
他第一次去一家报馆见工,被狠狠地吓了一跳。出得门来,他悄悄地问介绍的朋友:“我们要在外省办一张日报,也要弄个营业部,一个杂务房,一个编辑部,一间排字间,一个机器房,一间会客厅,再弄几间房,报馆里人住的。怎么这里只有三间房,也能开一家报馆?”
朋友哈哈大笑,笑他不懂行。北京所谓办报,大多数根本不是营业的,最多印个几百份,还有印几十份的。最厉害的,只印两份,一份贴在报馆门上当幌子,一份上交给出钱办报的人,就完了。这样,一份报只要两个人,满可以撑得起来。
“那,谁去跑新闻?”张恨水还是想不通。
他们根本不跑,晚上进了编辑部,把通信社的稿子一发,就完了。甚至有人直接把别的报纸的版面拿过来重排好,换个报头,反正只要瞒过出钱的大爷就成。
朋友还说,通信社北京城里有十好几家,可是日本人办的,英国人办的,要他们的稿子,都得出大价钱,小报纸根本要不起,只要那些不要钱的通信社发的稿子。
那些通信社怎么维持呢?张恨水又不懂了。
“自然有人津贴他们。”朋友神秘地一笑。“干几天你就明白了。”
张恨水后来进的报纸叫《益世报》,是天主教的资本,母报在天津,在北京又开了个子报。这在北方,就算大报了,光编辑部就有三间房子。张恨水进去,先是当校对,接着,就做了三四版的新闻编辑,算是正式进入了北京报界。
那是1919年,“五四”的前夜。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编辑,后来的小说名家,在古老的京城里,面对丑恶的现实,还做着“为民喉舌”和“直言谠论”的梦。
看看什么是黑幕
大学时读诸家现代文学史,提到“黑幕小说”都不屑一顾,不介绍,光骂。我就不明白,这东西到底为什么这么招人恨?后来看到一些似乎可以算作“黑幕小说”的,如毕倚虹的《人间地狱》,的确是以真人实事为基础点染而成,认得出来的有苏曼殊、姬觉弥、包天笑等,觉得也没什么呀,是不是文学史家们太言过其实?
今年在一个网站上买到张秋虫的《新山海经》,列入“鸳鸯蝴蝶派礼拜六小说”。说到张秋虫,也算礼拜六派一大家,所谓“苏派以包天笑、周瘦鹃称雄,扬派以李涵秋、张秋虫为魁”。书买回来,有人抢去先看,看完扔回,还撇嘴道:“简直就是本黄色小说嘛!”我翻了翻,心下突然明白了,问她:“全书的大关目,是北京的红角柳蕙芬,和坤伶十月春相好,被十月春的旧相好季次青拿手枪打上门来,一个小报主编白五替他去挡,被打死了。柳蕙芬只好避走上海。你知道他在说谁?”她不知道。我就翻书给她看,这条叫“野狐张三之死”:
时有某大吏之子,与名坤伶某交甚密,花费金钱甚多。而某坤伶又欲委身梅郎,大吏子不能忍,拟以手枪对付……”某天梅兰芳到银行家冯耿光处,大吏子跟踪而至,正好大陆日报社社长张野狐也在,自告奋勇做调解人。张与大吏子乘车去寻那个坤伶不得,又回冯宅。冯耿光此时已电告宪兵司令部,说有强盗持枪抢劫。兵至,即向屋内开枪,将大吏子和张野狐一同打死。然后将大吏子的头悬在正阳门外示众,指为强盗。他父亲明知是自己儿子,也不敢去认。
记这件事的,是管翼贤(长白老人)的《北京报纸小史》。管是当时北京报界的名人,他对张野狐的死,认为是“报人不自检点,常与下等人为伍,张氏之死,诚不足惜”。但是他是史笔,所以比较客观。
到了张秋虫笔下,那就不同了。他的故事情节,倒是几乎与事实一模一样。可是他先大力渲染柳蕙芬和马二一班人如何荒淫,柳又和庄督办(应指张宗昌)又如何如何,后面又写白五(张野狐)如何帮堂子里姑娘办花报,人财两便,还有季次青(大吏子)怎么多次被女人勾引和抛弃。其间还穿插无数的男女苟且奸情,大多都是当时小报的新闻演化夸张而成。
那年梅兰芳离京来沪,上海的京剧名角,纷纷休假一个月,声势之大,并世无两。以梅兰芳的盛名,这种新闻事件,会引起社会多大的关注,可想而知。这样的小说题材,加上张秋虫的名头,销路如何,可想而知。对当事人的侮辱和伤害,也可想而知。偏偏张秋虫老兄,还要在“后记”里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告白:“如果你跳起来自己承认是书中的某某,那只能怪你有相同的事实,不能怪我著书的,因为这不过是无心巧合,我哪里知道你会做这样的事。”这就太狠了!此书作于1929年,张秋虫不过27岁,他还说自己是“热血少年”哩。
到底是中国人
1930年,中央研究院研究员王云五接任商务印书馆总经理。王云五个性很强,提了两个条件:(一)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他一个人说了算;(二)就职后先赴日本与欧美考察半年,研究科学管理。条件虽然苛刻,董事会也只能答应,毕竟像王云五那样又懂研究、又懂经营的人才太少。
5月,王云五到了美国。当时的留美学生监督梅贻琦(后来做了清华大学校长)在国内就是王的好友,这次自然全程陪同。王云五前往考察的各大企业也有代表随行,一行人浩浩荡荡,蔚为壮观。
一日,来到一个飞机场,这里的飞机专供游客乘坐。1930年,不要说国内坐过飞机的人不多,在美利坚这也是希罕物事。王云五一见飞机,豪兴大发,先问同行的中外人士,有谁坐过飞机?大家一齐摇头,这东西不牢靠得很,军队战机尚且常有坠毁的传闻,谁敢拿性命开玩笑?
王云五大不以为然:飞机有什么?又不是没坐过!王某愿意上天去转一圈,诸君谁愿同往?在场的老美,立即坚决拒绝:MR WONG,我们很佩服您的勇气,抱歉我无法陪同您DO THAT。这话不用翻译,王云五颇有些失望。只有梅贻琦含笑不语。
这一下王云五来劲了,月涵,你可愿陪我一游?梅贻琦点点头。王云五大喜,立即询问登机飞行事项。机场告知二人,本机场不负责游客的安全,起飞前须签署自愿飞行文件,并声明如遇不测,须通知某处之亲友云云。王云五并不犹豫,抓过笔一挥而就,但是他停顿了一下,回头问:“月涵,我是坐过飞机的,我不怕。你呢?”梅贻琦摇摇头,又点点头。“不再考虑一下吗?”梅贻琦摇摇头。于是登机。
升空之时,地面上同行诸人纷纷挥手告别,有人还摸出手巾拭眼泪,有人张开了嘴,飞机轰鸣声太大,听不出是否在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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