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传》第8章


无论是《旺角卡门》的华仔、《天若有情》中的华弟还是后来一系列的江湖“英雄”,都是地道的蛊惑仔。
他的“深情烂仔”的江湖形象,真可谓深入人心。
在拍片高产期阶段,刘德华饰演过不少坏人。
对演坏人,刘德华不是一味地接拍,他有自己的创作底线:坏人必须得死。
他认为,现实生活比电影更重要,在孩子们的心里,他是偶像。
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电影影响到下一代人的身心健康。
这样的接片底线自然会影响到他的艺术成就,出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选择了放弃。
他的“底线”让许多孩子觉得,刘德华做得对。
比如在《暗战》中,戏刚过三分之一“刘德华”就杀人了,果然有小孩问:“为什么刘德华会这样子?
”毫无疑问,刘德华要求自己饰演的坏人必须得死是对的。
因为大人可以分辨刘德华的人和刘德华的角色,孩子却不能。
正因为如此,刘德华塑造的江湖“英雄”总是以目标最终难以实现来显示其理想,通过悲壮的舍弃生命来完成观众对他的角色身份的认可。
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容易造成角色性格表演上的雷同。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80年代中期,一部《英雄本色》在香港十分卖座,一时间,遍地“英雄”下夕烟,连黑道上的人也不愿放过这个把自己打扮成英雄的机会,纷纷涉足影视界投资拍片。
影视界若有谁敢反抗,便以武力命其降服。
如:1992年初,富艺电影公司老板蔡子明在公司门前遭到枪杀;新晋电影公司老板陈朗雄深夜遭截击,受伤住院后又被暗杀丧生。
曾与刘德华合作《魔翡翠》一片的永盛电影公司老板向华胜就曾说:“恶势力入侵电影圈已有一段相当长时间,但这两年情况日趋恶劣,相信除周润发未受影响外,其他‘大牌明星’,例如刘德华已吃尽苦头,其经理人张国忠曾多次被人用枪指着额头‘要人’。”
1992年10月的一个深夜,香港又发生一起歹徒袭击事件,在这次袭击事件中,受到重伤的就是向华胜自己……
由此可见,在当时,身不由己的刘德华接拍一些粗制滥造的影片,也就见怪不怪了。
还有一个说法就是,早些年华仔的生意陷入困境,为了还债他疯狂接片,某些电影高产不高质也是注定了的。
尽管在表演手法上有些雷同,绝大多数观众和影评人,对处于多产期的刘德华扮演的各种江湖形象——或曰烂仔或曰英雄,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4。闯荡“江湖”(3)
“刘德华惯常的烂仔或者英雄造型是属于旺角的,一种草根的,打不死的活力,一种80年代的豪气,仅仅因为这个,他也是难以取代的。
外面的潮流不知改了多少遍,时尚风吹走了又再回来,日本的、英国的、韩国的,只有旺角的永远不变。
那是一种最地道的香港美学,或者更具体一点,旺角美学。
他告诉年轻的我们,英雄该如何有型。”
这是影评人李照兴对刘德华的客观评价。
他认为,无论是深情烂仔还是悲剧英雄,在一定程度上总括了刘德华在香港影坛上最为不可取代的地位:这样的角色往往奸中有正。
不管角色的职业是什么,总之他有情有义,为兄弟赴汤蹈火,为情人烈火战车。
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副会长登徒在接受采访时说:“刘德华在表演上的特色很早就呈现出来了,我一直觉得他有一种‘街坊味’,他在处理草根角色的时候,特别有亲切感。
比如说,他早期拍追女片和古惑仔片的时候,就有一种‘流民太子仔’的感觉,一方面他有流民的姿态,但同时又有太子哥的傲气和胸有成竹。
“当然,现在也有很多演员有这种‘流民’味道,但少了刘德华的明星味。
在这方面,他是独一无二的。”
在香港影评家朗天看来:“事实上,随着本土影业的愈趋兴旺,刘德华本身也愈来愈掌握中产意识和中上层身份。
由《赌神》(1989)到《赌侠》(1990),正式确立了他作为周润发接班人的地位……”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在他拼命拍片,在“江湖”中趟“浑水”的同时,他的演唱事业亦由开始的磕磕绊绊到后来的一路绿灯,迅猛地发展起来,直至跃上天王宝座。
5。“天幕”后面的“天幕”(1)
“我对‘天幕’从未灰心过,也不后悔,起码‘天幕’的每一部电影,都没有骗过观众,每部戏的费用都是花在制作上。”
在前面的章节里已经介绍过,刘德华拍片最多的时候是1989—1992年,那几年,每一年他都要拍十几部电影,似乎在他的生活里,除了电影再没有别的内容。
1991年,刘德华在影坛上大放异彩。
那一年里,平均每个月都有他参演的一部影片在上映,而且票房十分火爆,12部影片的票房总收入达两亿港元,在香港演员中居第一位。
在韩国,由他主演的《天若有情》上映竟长达9个月,韩国观众誉他为“最受欢迎的外国男星”。
这样的成绩,无论是谁都会欣喜若狂,可是,刘德华却高兴不起来。
权衡再三后,他与美国ICM公司签下了经理人合约。
为什么会做出这一决定?
刘德华自有他一番苦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刘德华在心中暗暗叹息。
多年来的努力拼搏,使刘德华尝到了不少甜头:鲜花、掌声、荣誉;但也逐渐地品尝到了身为名人的苦涩:流言蜚语、绯闻中伤、利益侵夺;而最为可怕的,是来自黑社会的纠缠。
黑社会这个词,内地年轻人过去接触得比较少,这些年也渐渐听得多了起来。
在香港,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并不少见,他们势必会利用各种手段,强行渗透到各个领域。
一段时间“江湖英雄”片看好,香港黑社会也想把自己打扮成“江湖英雄”,一时间,演艺圈成了黑社会渗透的“重灾区”。
刘德华这个专演“江湖英雄”的明星自然受灾深重。
在当时,刘德华创下了一年拍片16部的最高纪录,甚至出现过他的3部影片同时竞争票房的现象,被誉为香港演艺界的“铁人”。
然而如此高产,必然影响到影片的质量,刘德华心里又何尝不清楚?
他也想过对粗制滥造的剧本说不,但他不能说。
甚至,他连拒绝出演的权力都没有。
别看在银幕上他是英雄;在银幕下,他的英雄气概并不管用。
起初,刘德华想得很天真:“黑社会也是人,只要是人,一定会讲道理!”
但,即使他有十分充足的拒演理由,在恶势力面前,也没有半点道理可讲。
恶势力利用恐吓、胁迫等手段,威逼刘德华和他身边的人接受一些他不愿介入的影片,如不答应,即遭到更恶毒的报复。
有一次,刘德华试图拒接某公司的一部影片,谁知,就在制片现场,众目睽睽之下,恶势力竟掏枪威逼!
为了制服刘德华,他的朋友也受到牵连。
一次,经理人张国忠为帮刘德华推辞片约,被四支枪指着脑袋,可见恶势力的猖狂程度。
可能有人会问,刘德华为什么不报警?
刘德华又何尝不想报警,可是,“报警又有什么用?
他们保得你一时,保不得你一世”。
往后只会结仇更深。
于是,在不甘心的情况下,刘德华不得不接拍一部又一部他并不喜欢的影片。
当时,类似强迫拍片的事在香港演艺界时有发生,因刘德华在外埠有上佳的卖座保证,再加上他没有与一家有能力与各种势力抗衡的大公司签约,因此,遇到的麻烦就更多。
为了家人、朋友和自身的安全,刘德华不得不一再隐忍。
面对黑社会的恶势力,刘德华想,如果只是一味地忍让,后面的麻烦事还会不断上身。
只有自己另起炉灶,回避与那些人打交道,才能还自己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
于是,刘德华首先加入美国ICM公司,以借助势力强大的大公司为自己当保护伞;1991年,他与几位圈中朋友合股,自任老板,组建了天幕电影公司。
组建天幕公司,避开黑社会的纠缠自然是重要原因之一;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以拍一些自己想拍的电影。
5。“天幕”后面的“天幕”(2)
在记者面前,刘德华曾经透露过自己组建天幕的想法:“我拍电影多年,对电影制作方面的工作有一定认识,也编过剧本,曾写过《江湖接班人》;可是拍出来的影片和我的原意有很大的出入。
而有些题材,电影公司摸不准是否能卖座,不肯贸然投资。
于是我便决定投资搞电影公司,以满足自己拍电影的欲望。”
在香港,刘德华的片酬是当地最高的男明星之一,假如仅仅为了赚钱,多接拍电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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