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传》第22章


他决心跟自己掰手腕。
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刘德华非但没有“封口”,反而对自己更有信心。
他不怕别人的评头论足,他认为只要唱出自己的特色,“口水”就淹不死自己。
再说,无论是谁,刚开始出道肯定青涩,有一些不足在所难免。
试问哪一个行业没有评论?
对演艺界人士的评头论足就更不足为奇了。
直到现在,已经在歌坛上获奖无数、被称为“天王中的天王”的刘德华仍旧有人在批评。
在此不妨摘选一段:“……我能提刘德华吗?
这个不断在解释自己一直很努力在打拼的全能型艺人,这个一直被歌迷评价为唱歌在不断进步的‘天王巨星’,显然远未修炼到这个境界。
虽然在新专辑《Coffee Or Tea》里他写出了《影帝无用》的感叹,但至少从音乐里我们无法听到他有摆脱名利往事、寻求突破的主观意向,在从头到尾完全是上个世纪80年代香港歌坛赖以发展的套路式歌曲,甚至于在《魔鬼在恋爱》的主歌停顿后,你马上会接上《独自去偷欢》的副歌,这同样是一种态度。
究竟唱歌是为什么?
是为了给影帝增色?
是为自我增值?
还是多点Fans追捧?
又或者是在无聊时的消遣?
当然华仔还是真努力的,他在新专辑里和林夕老师各填了5首词。
但高不成低不就的嗓音给许多歌曲的演绎大打了折扣,即使是像黄贯中制作的《马龙白兰度》这样的好音乐,也因为那缺少变化的平板嗓音而错失了突破自我的最佳时机。
有时候我这个局外人都替他着急,突发灵感——要不,窦唯的嗓子歇着也是歇着,干脆先让他借你两天使使。
我敢拍着胸脯说,那时候你上台领奖唱‘无用礼让,随缘唱最理想’时,肯定会有更多人真心拍掌……”
恐怕,这样的乐评文章已经算是比较温和的了。
二十多年来,各种各样的批评已经见怪不怪,刘德华在接受褒奖的同时亦学会了坦然面对。
更何况,有些批评是良药,能够帮助自己在演唱上不断进步呢。
再说,有获奖有批评才好,如果出了唱片没有回应,那就死得快了。
从骨子里就不服输的刘德华,总是能够把自己的心态调试到最佳状态。
这就注定他当年跟自己掰手腕的举动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结果是,他用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了自己。
很多经验告诉我们,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向成功。
当年,刘德华就是以跟自己掰手腕的那股劲,认真查找自己声线上的缺点,细心观察歌坛大腕们的演唱技巧,动脑筋、细琢磨,决心从自己并无特色的嗓音中找出“特色”,形成以情带声、温柔而不失男性感染力的演唱特色。
1。跟自己掰手腕(4)
说实在话这需要勇气。
面对听众的批评,面对权威的否定,刘德华必须要有经得起打击的承受能力。
刘德华以顽强的毅力坚持下来了,毅力使他越挫越勇,“毅力”成就了他的“人生”。
2。崭露头角(1)
“我今天所拥有的歌迷是我一点点慢慢争回来的。”
刘德华的从影之路是与香港电影一起走过来的,同样,刘德华的演唱之路也离不开香港歌坛的大背景。
我们不妨对香港歌坛的发展情况作一个回顾:上世纪60年代,由于外语歌及国语歌的“入侵”,再加上本土创作人员的匮乏,香港歌坛处境衰败。
当时的红歌星均以唱英文歌为主。
到了70年代,许氏兄弟(许冠文、许冠杰)出现了,唱了不少风趣幽默和情意绵绵的经典歌曲,推动了香港流行歌的发展。
由此,许冠杰一鼓作气,接二连三地推出《卖身契》、《天才与白痴》等粤语歌,引起了香港人极大的兴趣。
顾嘉辉、黎小田趁热打铁,借助电视剧这一媒介,使粤语歌曲深深打动了市民的心,同时也唱红了郑少秋、汪明荃、甄妮等人。
到了80年代初,香港粤语歌曲无论在演唱还是在词、曲的创作上,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这期间,歌手队伍不断壮大:许冠杰、林子祥、罗文、关正杰、徐小凤等为代表的前辈歌星已属“老大”;谭咏麟、陈百强、张国荣、钟镇涛等跨入一线;雷安娜、梅艳芳、叶倩文等后辈前景看好。
他们的崛起,新闻传媒功不可没。
几大电子媒介安排了大量流行音乐节目,而且都有每周的流行榜。
如“中文金曲龙虎榜”、“金榜十大”、“劲歌金曲”等;“中文歌曲擂台阵”则及时告知市民唱片的销量,以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同时,一年一度的乐坛颁奖礼使得收视、收听率越来越高,由无线电视台举办的、每年一届的“新秀歌唱大赛”(梅艳芳获首届冠军),更是吸引了市民的眼球。
在这样一种繁荣景象中,优秀歌曲层出不穷。
如许冠杰的《纸船》、《是雨?是泪?》,陈百强的《今宵多珍重》、《涟漪》,谭咏麟的《雨丝·情愁》、《忘不了你》,张国荣的《风继续吹》,林子祥的《这一个夜》,《天籁——星河传说》,徐小凤的《无奈》、《星星河》,雷安娜的《旧梦不须记》,汪明荃的《万水千山总是情》,叶倩文的《漫步人生路》,等等。
紧接着,年轻歌手全面“夺权”。
谭咏麟凭《雾之恋》和《爱的根源》创下惊人销量,20场演唱会场场爆满,成为香港歌坛第一人;张国荣的《MONICA》一举成功,轻而易举地成为歌坛偶像派明星;梅艳芳的《赤色梅艳芳》与《飞跃舞台》相继走红;而除了阿LAM(林子祥)还在歌坛稳如泰山外,其他老将的势力似乎就在走下坡路了。
80年代中期,谭咏麟、张国荣两人在香港歌坛称王称霸,他们两人的唱片销量及所得奖项,令人望尘莫及。
后来,张学友崭露头角,许多老歌手星运日沉,刘德华就是在这样的香港歌坛背景下走上演唱之路的。
1988年,刘德华获得了由台湾唱片界给他颁发的“金龙奖”。
第一次在演唱上得奖,这让从“骂”声中唱起来的刘德华受宠若惊。
回想当时的感受,他至今仍有感慨:“在出席颁奖礼的时候,心情还不大紧张,可是轮到颁发最杰出演员部分,心里便卜卜跳。
这个奖,是大会颁发的最后一个奖,如果没有就肯定成败局的了。”
得到这个奖,让刘德华对自己在唱歌方面的前景有了信心。
人们可能对他当时得的这个奖已经没有什么记忆(因为他后来得奖太多),但对刘德华来说却是记忆深刻。
因为颁奖礼上还出现了一个令他惊喜的小插曲。
那天,为刘德华颁奖的是好莱坞影星波姬小丝。
见当红国际影星为自己颁奖,刘德华心中本来就欣喜万分。
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接奖后,波姬小丝在他的脸颊上热吻了一下,以示祝贺。
这一吻,让刘德华兴奋得一阵眩晕。
2。崭露头角(2)
他没想到自己会获此殊荣,因为,她与在此前获奖的成龙,也就是握手祝贺嘛。
其实,在参加颁奖礼的头天晚上,刘德华因长期连续工作,以致透支健康造成休克。
那么,颁奖礼上的晕眩,是否与此有关呢?
1989年,张学友多路出击,不但出了第一张国语唱片,还凭《旺角卡门》中“乌蝇”一角,获得第八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配角奖。
这之后,他马不停蹄地接拍电影,并推出粤语唱片《太阳星辰》和《沉默的眼睛》,且均受欢迎。
刘德华也不错,他在这一年首次凭《旺角卡门》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提名,唱片《情感的禁区》销量接近“白金”,另外,《知己良朋》、《痴心错付》等歌也都被听众接受,而一改以往风格,以摇滚旋律演唱的《我恨我痴心》亦打进流行榜。
自此,华仔终于在歌坛站住了脚。
然而,华仔并不甘心仅仅是在歌坛站住脚。
他要在站稳脚跟的基础上,一步一个台阶地往上走,一直走到最高端。
因此,他对自己现有的一点点成绩并不满意。
曾经捧红了梅艳芳、张国荣的华星唱片公司,后来又捧红了林忆莲、郭富城,应该说,这家公司的班底还是不错的。
可是,对刘德华来说,“华星”并不是他的幸运之星。
可能是刘德华进军歌坛以来的表现还不算太突出,因此,公司待他也就是以“明星玩票”而已。
刘德华心下有点着急,如不及时调整,自己是不可能在唱歌方面走上星路的。
于是他毅然做出决定:跳槽!
刘德华新签约的公司是“百代”唱片公司。
可能是“百代”公司看中了刘德华俊朗的外表,也可能是发现了刘德华在演唱上的潜质,抑或是预感到只要在这两方面都下足功夫,就能造出一颗闪亮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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