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相思雨》第30章


次日,风停,天气尚好。
老人家还没起床,房门就被一脚踢开,脆弱地在风中颤抖。
被惊醒的老者柔柔眼睛,一脸茫然:“天还没亮呢,找我什么事,这门……”
话还没说完,里衣的衣领被来人一把揪起,就着这个姿势把他拎了起来,阴霾的声音张示着来着的愤怒:“你是什么人,给我下毒,为了什么?”
“毒……什么毒?”老者似乎意识到事件的重大。
“还装无辜吗?我在这里吃你的,用你的,而且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不是你下的毒,那不成是我自己想不开?”
老者眉头一皱,卸下一惯的微笑,抚上慕容北天的手腕当即为他把脉——愈到后愈是眉头紧锁:“怎么……会这样?你去过暨迋尔琅?可是就是一晚的时间,屋外又有风沙,你怎么去的?”
“我没有去啊,一直都在这里……还有,你为什么不让我去那里?”今天早上就感觉不对了,走路好像大病初愈一般的轻浮,一运气才发现丹田里空无一物,式了几次都是如此……就好像被人废了武功一样……
被放下的老者,叹了一口气,娓娓道来:“从这里去暨迋尔琅的路上有一种花,那个花会让人中毒,中毒后的特征就是内力全无……”
看见慕容北天忽而抬起的头,和满眼的讶异,老者笑了一下:“你就是这样对吧?我为你号脉也看出了这个特征。毒是很好解的,而且解了之后就不会再中这个毒,只是首先要确认是不是中了这个毒。你说你没去过暨迋尔琅你怎么中的毒?”
“我是从漠北回中原,经人指点,本是先到暨迋尔琅的,没想到走过了,途经了那片花丛,来到这儿。”
“这就好办了,走吧,去解毒!”老者又是一派轻松的样子,看得慕容北天有些许安心。
“走?去哪儿?”
“去找那个花呀!”
漠北的黄沙,有着自己的生命一般的舞蹈,裸露的肤色褐黄,烈日汹涌,不同于娇生惯养的那些富贵人家的的气质,漠北,更像是武士。
再见那片花丛,依旧是浓郁的芬芳,看着却没有半分好欣赏是心性了。不过这花还真是大胆,也须娇妍美丽的外表下一个武士般的心吧。
“这花的解法有很多,有一个最简单的,那就是直接吃了,毒便可解。”
“好吧,我纵使你说的是真的,那也给我一个好让人相信的理由吧?关于这是什么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花?你到底是什么人?”
“这是什么花,我还真是不知道,我也不是什么人,漠北不缺好汉,我是其中之一。”
“你说你在这儿几十年了,会不知道这是什么花?而且你说你不是什么人,你说谎!”慕容北天从没有那么笃定,但是他从老者眼里看到的隐忍和决绝,以及那些自信与坚守,绝不是平民百姓所能有的,就算自己早上怎么对他,也没见他有丝毫的恐惧,但是自己曾多次有意无意地试探过他,只能说明他不会武功或者是说他已经高出慕容北天太多,隐藏地太好……
有高超的功夫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不会武功还那么自信,肯定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
比起他说的他只是普通的一个漠北好汉,慕容北天觉得他更像一个隐居了的高手。
“我真的不知道,从三百年前,我们家世世代代都在这里了,我的爹娘不知道,爷爷奶奶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三十七章
“好吧,我愿意听听你的故事,只要你肯说,我也愿意相信。”如果他是高手那么便没必要害自己,而且还是用毒,如果他真是平民,那就更加如此了。
漠北五侠,蛮族人。大约是二百年前,他们就住在与中原交接的这个地方。那时中原的皇帝刚刚即位,少年天子自然是年少气盛,恰逢国力强盛便想扩充自己国家的版图,便派兵进犯北方少数民族地区。
事实上,在两边还未正事宣战之前。皇帝已经派了数万大军前往了。但是出于谨慎考虑,大军没有贸然就进入茫茫戈壁,而是藏在境内。将军亲自带了十几个人扮成平民商队探路,顺便根据地形想想战术。
本来一切都十分顺利的,但是在将军等人回来到时候却迷路了,这是很低级的失误,也是很严重的失误!
带着的食物和水都十分有限,纵是征战沙场,早已把生死把玩了几次的他们,也不免心慌。漫无目的走了三天,油尽灯枯,猝然跌倒的身体,被漫漫黄沙笼罩,不用多长时间就会被埋没。与浩瀚的戈壁浑然一体……
但是老天不会玩太快结束的游戏……
他们被救了,被漠北五侠救了,被五个胡人救了。
给了他们一些药还有一张他们自己画的地图,如果不是因为看过,如果不是因为从小就在这些地方跑来跑去;如果不是因为对这片他人眼里的不毛之地有着故乡的眷恋,也许没有人能有这么精准的地图。
还有同这个地图一起的,几张纸,他们写给将军的。关于怎么找到漠北五侠,还有在戈壁这类地方迷路了怎么办,如何找到水源,进入,戈壁要准备什么芸芸。很是贴心,将军新下也是大喜,有了这么准确的地图,在两军交战之时指挥作战就方便多了。
准备了重金答谢,三番劝说漠北五侠却只肯要那些药草的药钱而以。道过谢,就此作别。
不久之后,两军正式交火,因为中原军队早有准备,杀他个措手不及,胡军自是节节败退。有一点是中原人天生的优势,那就是兵书。
从古至今的那些个阴谋诡计,卑鄙手段,战术上的花招,不但没有招人唾弃,反而记入书册使得无数人专研痴迷,尊若圣品。甚至是武将必习的典籍。那些个教人杀人的套路,就这么千百年地流传……
终究是古人是智慧,今人的借鉴。这,是今人的幸抑或是不幸?'网罗电子书:。WRbook。'
数次交战,捷报频频,疆界一再更改。遥远的京城夜是君臣百姓齐天同乐。
一日告捷,将军乘胜追击,不觉间深入敌腹,纵长的人马被支援的敌军从中切断,排好的阵势顿时支离破碎。
敌军的目标显而易见,也许他们也知道擒贼先擒王,从中间截断之后就迅速包围了有将旗的那半边并且是急于脱身的转移,而另一半人马恰恰因为被冲散了,编排好了的组组对对全乱了,也不敢贸然追击……
就这样,胡军卷走了将军及其近身的护卫队,飘散的将军旗帜染上了厚重的血腥,被长矛利剑分割得七零八落却依然费力地飘荡……
王梓皓看着破碎的军旗,怅然若失地摘下帽子,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没错,王梓皓就是这支中原军队的元帅,中原王朝最富盛名,皇上亲自封赐的“旨天大将军”。此战前一天的夜里,军师深夜突然找到自己,惶惶之样让他十分狐疑,细问之下才知,胡军军中来了一个习过中原典籍的人,做他们的军师,所以他怕……
怕此战会有变数。
思来想去还是放心不下,于是便深夜前来了。次日的计划还是没变。声东击西加前后夹击。看着军师换上自己的战袍,王梓皓心里一阵阵地泛起不祥的预感。
果然,还是这样了。
悲切过后,不知是哪来的勇气,王梓皓一个箭步上前,抽下斜插在地上的旗帜,大喊:“旨天大将军再此,中原军里的好男儿!还能站起来的都跟我追!——”
顺手骑上一只失了主的马,翻身跃上。受惊的马儿双脚而立,长嘶一声,却被王梓皓狠狠握紧了缰绳,血水顺着受伤的手滴答而下,一夹马腹,似是被血的气息感染,马儿兴奋地踢踏了几下前蹄,飞奔上前。
万余军将都赫然跟去,一时喊声震天。看来,失去好兄弟的人不止他一个。
致宾,我有没有那个荣幸还能救回你?
黄致宾,本也是武将家族出身,上天却硬是给了他一副文弱是身躯,从小,家里同龄的弟兄们练习枪法弓矛,而他总是最差的那一个,没有人看好他,没有人认为他会有什么大作为。
也正因为这诸多的因素,黄致宾更喜欢看书,研习布阵兵法。他认为的,打仗,不硬蛮干,而要智取。研习之后的收获颇丰,却也只成了人家的笑柄——只会纸上谈兵吗?
不是这样的,为什么没有人明白呢?
直到他遇到他,没有什么家世背景,有志却不在仕途,智取豪夺武状元。两人不过是因为一同入朝为官,仅仅的几句言谈却仿佛天涯遇知音。
因而甘愿不顾众人反对,自降身份,上书请求为王梓皓的军师。两人合璧,不过短短五六年之间历次征战战无不胜,也完全消除了众人对此的误解。
所以,黄致宾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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