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光咖啡馆》第15章


虽然馒头做得很可爱,但更想看做馒头的人啊~
知足吧,都可以看见手了~
诶对哦手,抱住我的!舔舔舔~
呃,这个视角……你们说谁拍的照?
……本来今天高高兴兴,你为什么要说这种事情!
大胆猜测,女朋友?
小胆猜测,男朋友?
NONONO!男朋友女朋友都不接受!
对,只接受玺哥自攻自受~ (配图:左边白衬衫黑西装、新书签售会上戴眼镜的温镜玺,右边身穿粉色睡衣、黑发及肩、揉着迷蒙睡眼的温镜玺。
附议。
附附议。
图解:听说这个偷拍过他的朋友再也没被邀请去过他家~
但还是羡慕啊!能去他家、拍他、吃同一锅饭、摸同一只猫……哪怕只能一次、我也、此生无憾。
此生无憾 1。
???(温式惊惧。jpg
只有我羡慕他家那只出镜率奇高的猫吗?
我也羡慕啊,可以每天躺玺哥怀里撒娇打滚求抱抱,想想就羡慕哭了好吗!
话说那猫好像不是他家的。
对,玺哥有说过是隔壁的。
心疼隔壁猫主子,养了一只不回家的白眼猫啊。
别心疼了,你们猜猫主子会不会是个漂亮的小姐姐?
不不不,不可能,我不信,一定是个大爷!
大爷应该养中华田园猫吧?这个这么洋气还戴个蝴蝶结的英短怎么看都是年轻美女才会养的啊。
不听不听,和尚念经。
憋说了,就是大爷(举刀。jpg
哎呀为什么只有一个专访,表情包不够用啦。
你莫非天真的以为默默窥屏的玺哥还敢再接受新的专访?(温式冷漠。jpg
看到这里,陶符又顺手打开那个他放在收藏夹里、看了无数次的视频专访。
是温镜玺在第三本画册海外发行上了畅销书榜后做的。说的是他大学毕业后没去工作直接租房独居昏天黑地画漫画又卖不掉的那段艰辛过往。
视频中他微微笑着,语气柔柔地说着如何用十元钱度过三天。
视频下的评论一片同情——
好惨……
好穷……用剪刀吃没油的面……
想给他寄油……
为什么不寄筷子?
不过也有人视角独特——
他好像说过爱吃坚果诶。没油也不见得是坏事啊。你们看他皮肤那么好,也许就因为坚果的优质油脂啊~
不不不。我倒觉得是因为他爱吃胡萝卜彩椒西兰花。内什么BBC做过实验证明的巴拉巴拉~
陶符看着评论笑出声,想起近距离接触时表哥那剥壳鸡蛋般的皮肤,赞同地点头。
点着头听见宿舍门被推开的声音,陶符惊慌地切换浏览器页面,回头一看——室友抱着篮球浑身大汗地回来了。
室友大步走到他身后,手撑在他桌上瞧他电脑,好奇笑问:“在看什么呢?”
“知网!”陶符一边用鼠标点开一篇论文,一边把一叠打印资料挪到键盘上,“在写世界经济学的大作业呢!”
“哦,写完借我抄啊!我先去洗澡。”室友说完,转身去旁边自己桌上放下篮球,拿了浴巾去浴室。
“嗯嗯好!”陶符连连点头,看室友进了浴室关上门后,松了口气似的拍拍心口。
*
清晨,温镜玺抵达G市机场。
和平时出门一样,他穿得低调,戴着口罩。
但桃花运也和平时一样,并未因此减少。
热心机场大妈一直跟着他,说洗手间直走右转,又说需要借行李推车吗。
排队等行李时,肩膀忽然被人戳了下,温镜玺回头一看,是个卷发白肤的混血小女孩,被妈妈抱在怀里、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刚戳过他肩膀的小胖手还没来得及缩回去。
年轻妈妈跟他四目相对,连忙道歉:“不好意思。”
小女孩还是看着他,眨了下眼,指着他奶声奶气地叫道:“哥哥!漂亮的哥哥~”
年轻妈妈红了脸,把女儿小手捉回来,再次向他道歉:“真的不好意思。”
温镜玺看着眼睛完全黏在他身上的小女孩,摘下口罩,无可奈何地笑道:“没关系,小姑娘很可爱。”
本来戴着口罩时,别人只看得到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和左眼下的泪痣。
口罩摘掉后,他露出全脸来,而且还在笑,年轻妈妈的眼睛也黏在了他身上~
第12章 温酒煮桃(1)
阴天,天光暗,中午像傍晚。
老城区小巷深处,旧式岭南民居改造的咖啡馆里,亮着一盏暖黄的落地灯,放着一首钢琴伴奏的轻柔歌曲。
高高长长的吧台桌一角摆着个笔记本电脑,歌的PV正在屏幕上播放着。
木雕天花板上悬着一排竹编吊灯,此时正将斑驳柔和的光投洒在吧台内的一个少年身上。
少年叫陶符,经济系大二学生,课业不忙,来兼职打工。
这时,他穿着自己的奶白色羊毛衣,外面套着店里的粉红色制服围裙,从筷筒中取出一只银叉,低头搅拌蓝瓷盘里的白汁意面,待奶油芝士培根全都均匀了,再拿起桌上刚调好不久的百香果蜂蜜茶,端去靠墙的沙发位置坐下。
将午餐在矮木桌上摆好后,他又站起身,回去把吧台上的笔记本电脑也拿了过来,两手拿叉子吃面、拿杯子喝茶,双眼却看着屏幕上那首歌PV的弹幕,表情呆呆的,像在神游万里。
歌是《好好》,是翻唱,歌手连慎。
前一晚,从下午到深夜一直下着雨。
店里只来了一个客人,就是连慎。他年轻,时尚,好看,是在杂志社上班的平面设计师,一度也是网络上很受欢迎的翻唱歌手。
也许阴雨天容易勾起回忆,连慎在店里坐了很久,和他聊了很久。最后走之前,还拿店里的吉他唱了首《一人行者》。现场听他声音,比弹幕满布的视频,还要更好听……
歌循环到第三遍后,陶符吃完了意面,喝完了饮料,端起空盘站起身,正打算去洗碗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木楼梯咯吱咯吱的声响。
一直放松着发呆的陶符一下子提起了心,竖起了耳朵,循着声响回头望去,看见有个人正沿着转角木楼梯一步步地慢慢走下来。
那是个年轻男人,身高腿长,穿着棉质的浅蓝睡衣,清瘦又清爽,看得人耳目清凉。他扶着栏杆缓步走下来,侧头,目光朝下对上陶符呆呆的双眼,微微笑了一下,散漫而懒洋洋的样子,衬着如画眉目,好看得像瞬间照进昏暗室内的一束光。
“啊……都不知道你在!”被这束光照到的陶符心跳都漏了一拍,条件反射般站直了身体,眼神略带慌张。
那是温镜玺,陶符妈妈的哥哥的再婚妻子带来的孩子。
初见他是十三年前,在乡下外婆家过年的时候。
那时他十三岁,被温婉的母亲和五大三粗的继父带到围着火炉烤地瓜的陶符和两个表妹面前介绍,要他们叫他表哥,说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
之后大人们便去打牌,把他留在了火炉边跟表弟表妹们一起玩。但他却并没有加入他们一起蹲在火炉边用火钳扒拉炭火灰中的地瓜,而是拿了本画册坐到一边的竹椅上闲闲翻看。
六岁的小陶符傻愣愣看他,他回以一个浅淡的微笑,便继续低头看画册。那笑是极好看的,却也是冷冷清清不带感情的。
陶符看看他那过分清秀漂亮的长相和干净整洁至极的衣着,再照镜子似的看看敦厚壮实的表妹们身上五颜六色的花袄子和平凡脸孔上的炭火黑灰后,垂下头盯着水泥地发呆,莫名的情绪低落,闻着地瓜香也不觉得诱人想吃了。
早一段时间就听说了舅舅再娶的事,也听说了新舅妈带了个读初中的儿子,儿子长相随他那无业酗酒赌博家暴只一张脸好看的生父。见到他们母子之前,家里人一直在议论,那么差劲的前夫,到底是长得多好看才让新舅妈忍了十多年……真见到了,所有人第一反应都是,呆。
陶符这份呆从当年的六岁持续到了如今的十九岁,还是改不了,几乎变成了本能。本能地一看见表哥就会愣一下,然后紧张。就好像一堆普通石头里的一颗普通石头,忽然见到一块莹润剔透的无暇美玉,怎么能不紧张呢。
陶符到广州读大学,知道表哥也在广州,做自由插画师。虽然偷偷关注了他的微博,却觉得两人不是一个世界的,完全不敢去找他。
没想到却在一个月前接到了他电话。电话里的温镜玺非常亲切地关心了一番他的学业和生活,然后问他有没有时间帮他照看一下刚开的咖啡馆,有报酬。
陶符想都不想就说有时间,忐忑万分地从学校坐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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