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佞幸的重生》第7章


“少爷,我们会在这儿留上几天 ?”青随跪坐在地上,捧着顾长华的脚放在自己膝上,为顾长华穿好鞋。
“青随,其实你不用这么侍候我的,你是我的护卫,负责保护的是我的安全,而不是侍候我的起居。”顾长华对青随的行为并不排斥,其实他在被赵熙拉上床榻开始,不仅排斥男人之间的性事,连男人之间稍微亲密的肢体接触都排斥起来,唯一的例外就是内心认可的青衣和青随了,只是看到青随跪倒在自己面前的卑微,让顾长华有些难受。
“夫人将我给了您,我就是您的奴才。”而奴才伺候主子,是奴才的本分,更是奴才的福分,伺候顾长华就是青随从小到大根植的信念。
青随来到顾长华身边的时候,只有8岁,顾长华只有4岁,那年冬天顾长华掉进了荷花池里,不管是被人推进去的还是他贪玩自己掉进去的,白氏在填平了顾府所有池塘后,找遍了全徐州的人牙子,才选定了自幼跟随镖师父亲习武的青随,自此青随跟在了顾长华身边,在这十五年间,顾长华睡在床上,青随就睡在顾长华脚边的床榻上,小厮和护卫集于一身,直到后来青衣来了,贴身照顾顾长华的还是青随。
无论是顾长华还是青随都习惯了。
只是顾长华已经下决心要改掉这个习惯了,因为他不能让青随当一辈子的奴才,生的孩子还是奴才,这对他和青衣都不公平,青随和青衣也不可能跟他一辈子的。
“青随你喜欢什么样的生活,连我大哥都快成亲了,你比他还要长上几岁,你要是有喜欢的姑娘,我做主让你们成亲。”顾长华觉得自己真是疏忽了,算起来青随已经23了,就因为他一直没有成亲,连累青随也没有成亲,而顾长华没有成亲是由于顾长亭没有成亲,这正是一笔烂帐,至于把顾长亭还青随相提并论,顾长华毫无压力,认真计较起来,青随在顾长华心中的地位,可要比他有着一半血缘的顾长亭,要高太多了。
顾长华话一说完,为顾长华束发的青随顿时手一僵,继而一瞬间又继续先前的动作,利落把顾长华的头发用一个禅木簪子固定住。
青随不急不忙的说:“您都没有成亲呢,等给我们找到主母,我们再成亲也不晚。”
顺着青随的思路想,确实是有些道理,像青随这样的少爷身边的小厮,大部分匹配的对象不是主子身边的侍女,就是主母身边的侍女,当然前期是顾长华这个男主子对那个侍女没有兴趣,而顾长华身边是没有得用的大丫鬟,主母身边的丫鬟就成了第一选择,所以青随的话并没有错。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在青随一定会娶一个同样出生的女婢,顾长华希望青随的对象是自己选择的,而不是主子做主的,像配牲口一样。
想了想,顾长华颇为认真地说道:“你年纪可不小了,平常不管是在府里还是府外走动的时候,注意下适龄的女子,免得到时候你找不着自己的合意的对象,再要哭鼻子。”
最后一句话,有些开玩笑的意味。
没想到青随正色的说,“奴才哭没哭过鼻子,奴才不知道,不过奴才到知道少爷小时候可没少哭鼻子。”
手指被蚊子咬了一口,哭;吃到不爱吃的青椒,哭;睡觉见不到青随,哭;早晨起床,哭,哭得最厉害的时候能把两眼哭的像核桃一样,那时候顾长华白白胖胖的,像刚出锅的白面馒头,同时全身都透着粉色,喜欢穿大红的衣服,衬着肉球一样的顾长华讨人喜欢到了极点。
在青随看来长大的顾长华又长回去了。
青衣带回来两头毛驴,一匹马,一辆马车。
驴当然是给顾长华骑得,至于马车是为了以防万一的,万一下雨了,万一刮风了,万一露宿野外了,至少还有地方可以避雨啊,要是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下一场瓢泼大雨,估计骑着三头毛驴的主仆三人,连哭的地方都找不到,在倒霉一点,要是顾长华得了风寒,无缘与会试,恐怕没等顾泰打死他们,不知劝谏主子的青衣和青随就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有备无患,在他们走了十几天之后天气都阳光宜人以后,青衣的这种行为,成了多此一举。
再一天之后,就成了高瞻远瞩。
因为老天终于下雨了,哗啦啦的雨水击打着车顶,主仆三人在车里端着一杯热茶,耳朵里都是青衣充满得瑟的自我夸赞:“看看,看看,我就说嘛,准备多点总不会错的,要不是我灵机一动,现在我们都成落汤鸡了,少爷您前些日子还说我多此一举,嫌弃屁股后面跟着一辆马车,咕噜咕噜的打扰您的清净了。”
“是是是。”顾长华笑道,“我家青衣是诸葛孔明在世,算无遗策,行了吧。青随,你瞧瞧这一下雨,把他高兴地,就差上天了。”
“还不是您一直我买辆马车毫无用处,我才——”下面的话在青随横过来的一眼下,消音。
“少爷外面好像有人过来了?”说着,青随第一个挑起马车的帘子。
来者是两个身穿蓝色袍子的年轻人,两个人和顾长华一样一人牵着一头驴,只是他们没有顾长华的运气,没有一个未雨绸缪的青衣,此时前后都没有避雨的地方,风又大,伞具根本就挡不了雨,来的两个人已经浑身湿透了。
两人此时拦在车前,意图很是显然,无非就是希望能避雨而已,看两个人的穿着应该是今科的举子。
既然是用可能是未来的同年,顾长华很乐意做个顺水人情,“青随,请两位兄台进来吧。”
两人进了车门带来了几分寒意,也使狭小的车内空间显得拥挤起来的。
顾长华往角落里靠了靠:“两位兄台要是不介意的话,这里有我的几身衣服,我还没有上身,两位可以先换□上的衣服,以免着凉,小弟要是没有看错的话,两位兄台应该是今科举子,要是在大考之前着凉,就得不偿失了。”
其中一位拱手说道:“兄台说的不错,我们确实进京赴考的,因为我们出发的有些晚,会试又日益临近,我们只好日夜兼程。”
说着他苦笑了一下,“这才是落屋偏逢连夜雨,没想到本来时间就够紧的了,这又下了一场雨,直接就把我们堵在野外,要不是你们路过,哎——”
两人接过顾长华递过来的衣服,在座的都是男人,两个人就直接在顾长华面前换上了。
换完了衣服,两个人恢复了精神,“日益大恩不言谢,在下山东山东青州周枫,这位是我的同乡林恒川,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8、林恒川
这是我的同乡林恒川。
顿时顾长华的的耳朵里再也听不进别的声音。
林恒川,山东青州人,父亲乃是一位老秀才,科考多年始终未进一步,只能去私塾里为孩童启蒙,俗话说穷秀才富举人,林家家境贫寒,祖辈上没有出过什么大的人物,出了一个秀才已经是祖辈上冒了青烟,只是没想到就是这位考了一辈子都没有考中举人的老秀才,居然生出了一位大齐光武十八年的状元公。
林恒川,是他们这一届的会元,金銮殿上,御笔钦点,光武十八年的金科状元。
顾长华与他乃是同年,同时位列一甲之内,只是后面的路确实截然不同的,一位清流的后起之秀,一位是史笔如刀无法翻身的佞幸之臣,他们俩的交集并不是很多,顾长华对于林恒川的为人却听到了跟多。
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语出孟子,套用在林恒川身上恰如其分
嫉恶如仇,刚正不阿,清廉自律,为君所佩,为文武所敬,为百姓所爱,官场之上,平步青云,自顾长华死的那一年,才进官场三年的林恒川已经是正四品的右佥都御史,升迁速度可谓骇人听闻。
前无古人史无前例的升迁之下,却无人质疑,当然也是因为林恒川没有什么让人诟病的裙带关系。
以前,顾长华与林恒川只是在朝堂上见过几面,彼此之间并不熟悉,现在林恒川满身狼狈,头发丝合着雨水贴在脸上,以至于顾长华一时之间没有认出来也不奇怪。
现在知道面前的林恒川就是他记忆的林恒川,细瞅之下,果然是一个人。
天下又有几个林恒川呢。
满身狼狈之下,犹显从容之姿,在陌生人的面前,面对面的,毫无忸怩的宽衣解带,目光清亮,面色柔柔,有着一股“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大家之色。
让人不敢置信一个贫寒的农家居然养出了这种人物,比起林恒川的才学,他那从容不迫的气度,才更让人难以置信。
难道是天生的?得天独厚,不外如是。
这顺水人情做的倒是值得,太值得了,对面的人是这么一个人物,顾长华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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