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华衣》第120章


清书本来还在为隐瞒的事情直低头“忏悔”,听见小七柳的话后,便转移的注意力:“不是里人呢,也能拿奖?”
小七柳气呼呼道:“族长叫去的那就应该是——哼,那本来是的奖品呢!”
清书见小七柳生气,讨好道:“不管奖品是什么都送给,好吧?”
小七柳扭过头去:“谁稀罕?”
清书连忙道:“就当是给赔罪的礼物!”
小七柳不做声,手上继续摆弄着新工具,嘴角却是开心的弯起来。
晚上的篝火晚会分外的热闹。
无论,老老少少都打扮的分外漂亮。
小七柳难得穿着身桃红夹杨柳绿的孩式样的袍子,头上两只包子髻,缀同花色的小穗子,张伶俐清秀的小脸看上去灵动可爱,让想起前世神话里的金童形象。清书此行显然没有为跑马会准备什么,但也让小七柳给拴条色彩鲜艳的腰带。两个人坐在起对着围着火堆跳舞的少少指指,笑笑。
清书的奖品是匹上等的骏马,是小七柳肖想很久的,于今归他自然是高兴的很。心情愉悦之下,小七柳也把自己作为第二名的奖品把精制的弯刀给清书,是补偿。
看着两个孩子两小无猜的坐在起,心中不由的想,等到小七柳再大,若能嫁给清书也是不错。忽然想到清书前与的事情,越发的觉得需要抓紧时间办,当然事先要弄清楚眼前两个孩子的心意,乱鸳鸯谱可不好。
雍和坐在对面,身边左右各坐的个少年,逗与自己话。知道雍和的桃花指数向都很高,不管是在西辽大楚还是北越,温和儒雅的样子总是吸引不少子,不过却知道虽然表现的亲切有礼,左右逢源的样子,心中却是指不定怎么叫苦呢!正想着,雍和向边看眼,果然露出个“快要招架不住”的无奈眼神。
阿九虽然直坐在身边与切欣赏歌舞,眼睛却时不时显示主人在走神,明白他有些心不在焉的原因,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安慰他。阿九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想回大楚看望他母皇,而该怎么办?
该回去吗?
心中还在怨恨吗?
若是在怨恨,在怨恨谁?
个时候,音乐变,更加欢快起来,人声也更加喧闹起来。更多都加入舞蹈的圈子。
过会又纷纷散开,名青年子微笑着在众人的注视和笑声中走向阿九,将自己的头巾取下来,递到阿九面前,鼓励的看着他。
阿九被突如其来的事情打个措手不及,下意识看看,然后向青年子露出歉意的笑容:“谢谢,可是已经有心上人。”
在北越的游牧部落中,在跑马会的篝火晚会中青年向异性赠送自己头巾示爱,是项古老的传统。们在部落中生活两年,多少也听过。
众人都露出遗憾的表情,青年子却没有将头巾收回,只是收敛笑容:“是谁?”
阿九轻轻咬唇,没有话。
青年子将目光转向阿九身边的,目光厉:“是吗?”着上上下下打量着,忽然笑道:“那头白头发是怎么回事?莫非是得什么怪病?样的身体能配上阿九吗?趁早退出吧。”
第 202 章
番随口的话,仿佛拳打来,击中最脆弱的,让几乎无处避让。手下意识收紧,感觉自己最贫瘠最苍白的缺陷暴露在日光之下,对此却完全束手无策。
周围下子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头白发上,各种眼光都有,刺眼无比。阿九惶恐的看眼,又怒有气的瞪着那子,示意离开。青年子见不言不语,大约以为是示弱,得意的斜眼睇眼,然后脸热诚的看着阿九。
眯眯眼睛,缓缓起身,向外走去。
身后的阿九却发飙,他冲那青年子怒吼道:“滚!给滚远!别让再看见!”最后几个字声音又高又刺耳,有着让所有人都为之惊竦的愤怒和赤裸裸的恨意。
青年子被阿九的激烈反应吓到,过好会才反应过来,声音难堪无比道:“难道错吗?哪个子不希望自己的妻主强壮有力,样才能将来的日子才会幸福快乐?难道喜欢和个病秧子在起?”
阿九哼声:“要和谁在起是自己的事情!不劳操心!”着便要跟上来。
那青年似乎也被激怒,道:“不许走!倒给清楚,个白头发的到底那里好,非跟着不可!”
阿九又惊又怒道:“放开!”
感觉不对,转身却见那青年子扭住阿九的手,眼露寒意,蛮横道:“倒,到底哪比好,让大家评评,跟着谁会更幸福!”
阿九仰头直视:“哪都比好!和在起的每都是幸福的!”仿佛是在地间的个真理样,那么理直气壮,那么理所当然,星样的眸子映着篝火的红光,仿佛际的带流火,延烧起来,蔓延过整个宇宙,在的视野里降落成片最灿烂鲜艳的飞霞。
只觉得有什么流淌过自己的心口,曾经破碎过的某个地方,的在修补,的被添满,仿佛温暖从十指尖端流过,顺着血管延伸,逐渐溢满整个胸膛。让的冰冻的血液如同雪到春,开始慢慢溶解,化做春水潺潺,惹人情动。
种久违的感觉重新又回到心头,那种让人每根神经到每根头发都酥麻感觉,那种幸福,那种快乐,久违。
曾经那样大无畏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哪怕粉身碎骨,不惜性命;现在却如此的谨小慎微的,连看都害怕再看眼,哪怕感觉幸福已经触手可得,却连伸手去拿的勇气都没有。
可是现在,当阿九番话出口,还是感觉自己血液沸腾起来,整个人忍不住的颤抖起来:巨大的幸福、梦寐以求的幸福就在眼前,如同沙漠里的人看见的水源,如同守财奴看见金山,那种诱惑,那种向往,让人战栗,让人疯狂,让人朝思慕想,让人神魂颠倒,于是就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拥抱,于是就想要去染指,想要得到——可以吗?真的可以吗?能够吗——真的能够吗?给予阿九幸福,也给自己幸福?
上,可以再给次机会吗?再给次可以获得幸福的机会吧,为此将倾所能保护他,守护他,爱护他,不让他受到伤害,不让他再为担忧,不再让他为哭泣,无论祸福,都站在他身边,无论苦乐,都与他分享,终生,矢志不改!!!
终是个受不起诱惑的人。
青年子被阿九无条件的回护的话气的几乎不出话来,瞪的眼睛捏紧前头大声吼道:“胡!”着,便拉着惊慌的阿九要强行带走。
再没犹豫,没有躲避,感觉切仿佛都可以随着的心意而行。当下脚踩九御风影游步,眨眼变在子和阿九身边,不等子脸上露出惊讶的目光,指向的手腕。手不自主的松,阿九便立刻抽回来,扑向身边。接住他,拿起他的手,检查有没有外伤:“疼不疼?”
阿九轻轻摇摇头:“没事,那力气还不能把怎么样!”
青年子本来就没搞清楚那指怎么让莫名其妙松手,再听阿九的奚落,又见到如此亲密随便的握着他的手,顿时又妒又怒:“有没有胆量们来比场!看谁更有资格和阿九在起!!“
周围的便开始起哄。
草原上为争夺所仰慕的异性,比斗是少不的,勇士赢得美人的心是千古不变定律。而敢于挑战和接受挑战的人才会被草原的人所接受。
可惜和阿九都不是草原上出生的人。
拉着阿九向外走,那青年子见避而不战,气急败坏的拦下们,冲着道;“胆小鬼,就胆量,连接受比斗的勇气都没有,趁早从里滚出去,别丢们部落的脸!”
阿九拉着的手,扑哧声笑出来,心情很好样子:“走吧,不是的对手!”
自到部落中,从来没有与任何人比斗过,即使偶尔用下轻功也是在没什么人的地方。所以部落中知道会功夫的人很少。实际上即使是雍和与小七柳都很少用功夫。
青年子见阿九不相信,取出把弯刀,站在面前,轻蔑道:“拿出的武器,们来公开比场!”
对于只没什么威胁力的小狼狗没什么兴趣,看眼还兴致勃勃的众人呢,忽然很不想得们的逞。于是把拉起阿九,几个连跃就飞出人群,落在们的马旁边。
翻身上马,然后把手伸给阿九,阿九笑得很甜蜜,将手递给,被拉上后坐。抖缰绳,马就跑开。故意拉着马转圈,看到篝火边群目瞪口呆的人,心情忽然很好,便再拉着马儿跑开。
跑不知道多远,在个小山坡上停下来。
将阿九抱下马,由着马自己在边啃操。阿九站在身边,牵着的手,半张侧脸在月光下,显的越发朦胧起来。盯着阿九的脸看会,感受他手心的细腻皮肤,越摸越舍不得放手。
阿九也没有见如此嘻皮涎脸的样子,居然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没有把手甩开,只是侧着头不话,黑发垂下来裸露出洁白的耳垂和完美的脸颊弧线,白皙的皮肤在晦暗不明的光线下,散发着不清楚的诱惑,看着不禁有些口干。
小心的按捺下心的狂跳,强装镇定又郑重道:“阿九,嫁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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