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214章


有看到方若绮出去,他摇摇头,说不知道。
我掏出钥匙打开了门,房子里漆黑一片,连她平日喜欢在晚餐时分点上的烛光都没有。
拎着蛋糕的手愈发冰凉。
心里很害怕很害怕,她就这样消失在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不再是自己的,方若绮。
西边的楼梯处传来脚步声,一下一下,心脏也随着那种节奏跳动,突地,一个人影从楼梯的最后几格跳到我面前,在我的脖子围上一条暖融融的围巾,嬉皮笑脸地说:“圣诞快乐。”然后又自作主张地在我的脸上亲了一口。
她真是,越来越大胆了。
也不曾真正记起,自己是她的谁。
拎着蛋糕的手霍然松开,那蛋糕悲惨地砸在地上,大概已经彻底变了形。我紧紧将身前的人抱在怀中,那人没有反抗,只是用疑惑的语气问:“怎么了?”
我摇摇头。
方若绮继续问:“喜欢我送的礼物吗?都是趁你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织的。嘿嘿。”
我沉默着不吭声。
她好像有些生气了,“喂喂我知道卖相不佳但好歹你也看在我一片用心的份上鼓励一下嘛。”
在房子里的一片黑暗中,她不知道的,是我酸得几乎要滴出水的内心。
我抱着她的手紧了又紧,尽管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却以往独自呆在黑暗里任何的担忧。
久久,松开她,借着黑暗沉声询问:“方若绮,你爱上我了吗?”
你为什么要我带你走?
你为什么答应我把你带到北爱尔兰?
你为什么突然吻我?
你为什么要为我庆祝圣诞节?
你为什么要为我织围巾?
你为什么被我抱得时候不推开我的手?
你难道不知道,我会天真得,误以为,你爱上我了吗?
轮到那人默不吭声。
自己在心底发出自嘲的冷笑。
看啊,你是有多喜欢自作多情。
她是失忆了,你就乘人之危,你就异想天开。
你都不是小孩子了,怎么还会有那么傻气的天真?
……
双唇再一次被主动覆上。
这一次,持续了很久。
分开以后,对方点燃了餐桌上温暖的烛光,一桌子精致可口的菜肴在我面前闪烁,她那样理所当然地反问:“我们本来不就是相爱的吗?”
那桌子的菜还再冒着热腾腾的气息。
我脖子上的围巾温暖如煦。
俨然我们是一对,老夫老妻。
第194章 第一百九十一章
我们曾经相爱过吗?——方若绮
我在医院睁开双眼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红发男子的脸。他长得是极致的帅气,看着自己的眼睛里突然迸发出了惊喜。
他跑出病房,一路喊着,凯文!她醒了!她醒了!
我双手撑在身体两侧从病床上坐起,看了看四周,我的大脑里一片空白——究竟是为什么,我会躺在医院里?
我对睁开双眼所见的这一切,都茫然无知。
被叫进来的男子开始对自己的脑袋进行一系列的检查,我没有躲开,单纯地觉得他们并无恶意。我顺着一道目光看见了那个红发男子的眼睛,他眼睛的颜色是很少见的琥珀色,漂亮得像是照进海湾的月光。
他走到我的面前,淡淡地蹙眉,问:“你不记得我了?”
我摇头,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我甚至,想不起自己的名字。
后来病房又来了两个人,我惊奇发现我在他们刚走进来的时候就叫出了他们的昵称,那个身姿挺拔的男人,是我的王大哥。那个清雅美丽的女人,是我的亲生姐姐。
我依然记不起从前和他们发生过什么事,但是下意识却能叫出他们的名字。
王大哥来到我身边,不明所以地叹气,他告诉我,方若绮,是我的名字。
我的姐姐则是泪如雨下,几度张口又收回。
我不知道他们都是怎么了。
王大哥和姐姐并没有逗留多久就离开了,那个红色头发的男人告诉我,他们在台湾还有事要做。
我只是点点头,我对他们的生活和所有的事情,都一无所知。
那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意外地没有在病床前看到那个红发男子的身影。没多久,病房门被护士打开,领进来一个十二三岁左右的小女孩。
她一看到我就哭得眼泪像决堤的大坝,喊着若绮姐姐扑进我的怀里。
欧凯文医生跟我说过,我得了失忆症,忘了很多东西,只记得一小部分的人。也许这个小妹妹,也是被我不幸遗忘的人之一。
看着她一直哭泣的眼睛和听着她莫名喊着“哥哥”的声音,内疚感冲上我的心头,我觉得,我忘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很重要很重要。
究竟是什么。我想不起来。
我尝试努力回忆起以前的事,尝试编造各种幻想当做过去的回忆,可惜都是以失败告终。
每天一睁眼,我越来越讨厌医院的四堵白墙、消毒水横生的病房,目光看出窗外,遥遥地看见缩成一小道细影的自由女神像,突然间,很想站到它的脚下感受一下它的恢弘。
记不起在哪里看过,这象征自由挣脱暴政和约束的雕像。
然而当那座自由女神像清楚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时,看着那高大得几乎要插入云天的雕像,我仰着脖子看它都觉得不足够。
……
“……我会回到这里,寻找我新的梦想。”
“方若绮,你是我梦想的延续。”
……
海风吹过脸上。
湿湿黏黏的一片。
身旁的男人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他问我为什么哭的时候,我才醒觉过来,原来眼泪已经流了一脸。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哭。
就是站在这片土地,看着那尊雕像,吹着这些冷风,眼泪就不由自主地落。
我觉得我不应该一直呆在这里,我应该去一些别的地方。
好像还有些什么,等着我去完成。
于是恳求着身旁我甚至不知道他姓甚名谁的男人带我离开。他询问我是否想去北爱尔兰,然后我的心里反复念起这四个字的地方,觉得面前这个男人的脸,这个男人的气息,如此熟悉。
好像在那一片干净犹如天堂的地方,我和他,那么深刻地拥吻过,那么动情忘我地表达过爱意。
即使我完全不知道他是谁。
却有种感觉,我们曾经相爱过。
欧凯华。
他告诉了我他的名字。
欧凯华。
我们是不是曾经相爱过?
******
我们去了北爱尔兰。
欧凯华的别墅里,有一架漂亮的钢琴。我笃定他一定会弹,很想听他弹奏一曲,但目光落在他的右手的时候,上面深深的两道疤痕割进了自己的内心。
莫名的,心疼。我问他是怎么弄的,他没有回答,只是抽开了手。
我猜测他的职业一定是专业的钢琴老师,否则怎么会拥有这么一双天生就该用来弹琴的手?
庆幸,那两道伤口没有夺取他得天独厚的优势,他坐在钢琴前为自己弹奏,灵动的手指恍若有光华笼罩,那首歌的旋律如此熟悉,熟悉到深入了灵魂。
最后歌曲的结束,欧凯华说,这首歌是你写的。
我心里诧异,怎么可能,我觉得我不懂乐理那种复杂的玩意。但他很快就否认了我的想法,告诉我,我在失忆前是一个歌手。
歌手?
这真是一个陌生的名词。
仿佛我和它没有任何的牵连。
欧凯华也没有再多说,就是把我带到二楼的房间安顿下来,让我早点休息。
我们两人来到北爱尔兰后过着十分平静的生活,我也不排斥,即便我对他并不熟悉。
欧凯华周一至周五早上要到一公里外的小酒馆为驻唱歌手弹钢琴伴奏养家,我每天早早地起来做好早餐等他起床。北爱尔兰的阳光特别透彻,我喜欢早晨的时候让阳光洒满整屋,照得明亮,但欧凯华却是不喜欢,他每次一下楼看见铺满了大堂的阳光,都会一下子别过脸去。
次数多了,我就会算准时间在他起床之前把屋内所有的窗帘拉上,等他去上班后,再打开。
有时候我出门去集市买菜,会遇到旁边别墅住着的那个金发碧眼的帅哥摄影师,他是欧凯华的朋友,很健谈,虽然不认识我,但主动对我打了招呼。
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家里旁边有熟悉的邻居,有着可以做的温暖的事,有着可以期盼等待的人,细水长流般日子,每天起床睁开眼睛,心里就会有种浅浅的满足。
晚饭后欧凯华会带我出去散步,我们偶尔会坐在海边,偶尔会坐在广袤的草原,一坐,就是很久。
我们在外面的交流很少,多半是因为我一看见海就不想说话的原因——或许可以说是,一看见海,整个人就陷入了放空状态。欧凯华也不介意,就是这样一直陪着我坐着。而我也没有感觉这样的相处模式有任何不妥,一段时间下来,我坐得累了,却又不想那么早回到家里,索性就躺在了他的大腿上。
真舒服,像个枕头一样。
正面仰望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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