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第一初恋》第10章


费。老唐每个月给的钱,我自己花倒还能够用,再加个饭桶夏文麒就捉襟见肘了。
最后还是杏子托她的学姐在一个挺火爆的动漫餐厅给我接了个钟点服务生的活儿。
做服务生很辛苦,可是待遇不错,每小时十块钱。唯一不同的是,这里的服务生穿的制服比较奇怪,还要应付客人的拍照要求。老板叫蓝冰,长得中性,打扮起来比男生还像男生,是比柯杏香高几届的学姐,学英文的。
我进店的第一天就领了一套日本女巫服,被客人们拉着拍照,剪刀手,璀璨笑容,笑到最后都有些面瘫。
每天都周而复始,学校,餐厅,而后是家里,三点一线的忙碌,很累,可也闲下来又空虚得要命。这天我给夏文麒生活费,他接了以后,才闲闲地说:“其实管我伙食这件事,你反悔也行啊。”
我呸他一口:“你见我什么时候反悔过?”
“是啊。”夏文麒的死鱼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你啊,就算后悔也会烂在肚子里,逞强。”
“夏半仙!夏面瘫!你别笑了,怪恶心怪变态的。”我觉得身上发毛,比吞了苍蝇还难受,“我走了,脆脆先帮我保管着。”
“你老带着骷髅头乱跑什么?”
“脆脆是我的护身符,一刀切老师说了鉴于我表现良好,把脆脆送给我做纪念品的。”
“你俩都不大正常。”夏文麒接过脆脆,很嫌恶地塞到包里,“我回家了,走路看车,拜拜。”
他从一人高的墙头跳下去,背着夕阳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坐了一会儿,也跳下去,乘车去打工的动漫餐厅。以往我很讨厌夏文麒跟着我的,即使我俩狼狈为奸的关系根深蒂固,我还是讨厌跟夏文麒搅在一块儿,讨厌他的死鱼脸和自以为是。当然夏文麒也讨厌整天生龙活虎精力无限的模样。可现在连头疼我的夏文麒都开始担心我,看来我的状态真的很糟糕。
我想念叶榛,非常的想念,想得快死了。就算我把他的号码从手机里删掉,但是脑子里那串滚瓜烂熟的数字却删不掉。
杏子说二十一天养成习惯,这一个多月都过去了,我还是想念叶榛。想念他孩子气的笑容,还有明亮的双眼,叫我祖宗时的无奈。有什么东西在骨头里生根发芽,已经很难剔除。那就长着吧,看你能枝繁叶茂,还是枯萎凋零,都交给时间。
嗯,时间真是残酷的东西。
转眼就到了四月底,天气开始渐渐热起来,白杨树上长出了长长的毛毛虫,在微热的熏风里呼啦啦地往下掉。
这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跟张眠通电话,我喜欢听他讲在山里逮兔子和野猪,听他讲当地的风土人情,比中央三套的《人与自然》还有趣。只是聊着聊着,他聊得忘形大脑短路,无意间透漏给我一个消息:卓月要结婚了。
我傻傻地抓着话筒,五味杂陈,这也太快了,刚甩了叶榛没三个月,准备嫁妆也来不及啊,竟然要结婚了。我恨恨地磨牙,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恰好次日是周末,我直接杀到叶榛的学校,站在他面前,瞪着眼说:“我都知道了!”
他看起来倒是很高兴的样子:“你知道什么?”
“卓月要结婚了!那个没良心的混蛋女人!”我把牙咬得咯吱咯吱响,“我恨她!”
叶榛伸手弹了一下我的额头,声音低低的:“又犯傻。”趁着我火冒三丈地喘粗气,他扬着迷人的笑脸露着珍珠贝齿,“饿了吧,我请你吃饭。”
“谁稀罕吃食堂啊!”
“只有食堂。”叶榛省钱省得很无耻,“要省钱娶媳妇啊。”
“娶我吧,不用你省钱!”说完我才知道自己又犯错误了,说了不纠缠他,只能吐了吐舌头,“我开玩笑的,我已经快忘记你了,很快就会忘干净的。”
叶榛心情很好的样子,笑得那个如释重负心花怒放。
我在他的学校里玩了整天,晚上回去的地铁上,我收到叶榛的短信:果果,谢谢你愿意原谅我,^_^。
我愣愣地看着,那专属叶榛的调皮的笑脸符号,无奈地笑了。这个傻瓜,他到底在谢我什么呢?明明都是我在纠缠他,可是我的到来却让他那么高兴。在叶榛的世界里,我根深蒂固,我是他喜欢的小朋友,他愿意尽心疼爱的小朋友,却与情人沾不上半毛钱的关系。
几年的感情已经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割舍的。
既然割舍不掉,就让时间来成全吧??稀释淡忘或者积累成伤。
3 '本章字数:202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4…22 14:34:13。0'
…………………………………………………………………………………………………………………………………………
卓月选择在五一结婚,真是土气的日子,在B市六星级的沿江酒店。
迎亲的车队里不乏让人流口水的名车,绕着市内的环路转了一整圈。因为六星级准备的自助餐婚宴里不少好料,我便缠着叶榛带我来混吃混喝。我们在酒店碰面,我从没见叶榛穿得那么正式,合体的休闲西装,胸口别着一朵玫瑰和伴郎的胸牌。
他真是帅得惨无人道,比那个新郎不知道英俊多少倍。
“你什么时候变成伴郎了?”
“伴郎临时有事来不了,于是月儿就拜托我。”叶榛稍稍正了正领带,“怎么样,帅吧?”
那笑容真是得体,我点点头,喉咙被塞住,整个胸腔都被塞住。我拼了命去爱的叶榛,那个女人却这样委屈他遭践他。我低着头跟他进了酒店。顶层是全玻璃景观,很是豪华,新娘与新郎挽着对方的手,在司仪的主持下进行着人生中最幸福庄重的一刻。
这婚礼的司仪真他妈会煽情,什么感谢父母,感谢人生,感谢老天爷,把双方家长都说得眼泪哗哗的。我扭头看坐在旁边的叶榛,微微上扬的唇角,滚着水光的眼睛,微微颤抖的手指泄露了他的情绪。
我心如刀绞,仪式的最后,伴郎和伴娘拿着婚戒上台。我不管任何人的眼光,像保镖一样亦步亦趋地跟着叶榛,听见不少窃窃的笑声。叶榛把戒指递给卓月时,真诚地说:“月姐,姐夫,祝你们永远幸福。”
卓月红着眼:“谢谢你,小榛,你的祝福对我很重要。”
他继续微笑,而后默默走下台,仪式还在继续。那么多人,都在见证他们的幸福。我忍不住了,拉着叶榛出了门,走进楼道里。他一直默默地跟着,没有问我去哪里了,也没有停下脚步,乖得像个小孩子。
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地板上,溅起尘埃。我摘掉他胸前伴郎的配花,揪着他的衣襟,强忍着哭声以至于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我的心已经痛得快要裂开,我挚爱的,我现在已经心疼得快要死掉。
“太过分了!她太过分了!凭什么还想要你的祝福!凭什么!”
“别哭……”叶榛抱住我,用力的,“这样的我,不值得。”
我抱着他,感觉到湿热的呼吸喷在颈子里,还有眼泪。
“如果你爱的是我就好了。”我透过窗子望着天上悠然的云,“我不会叫你伤心。”
叶榛抱得更紧了些,半晌他在我耳边说:“是啊,我也这么想。”
我们都有些累。他恨他不能爱上我,我恨我不能让他爱上我。如果彼此相爱,那么便是永远,而不是永不。
那天叶榛帮新郎挡酒喝醉了,晚上一帮子人跟着去闹洞房,有两个跟叶榛一起长大的发小儿会来事,有人要拉着伴郎一起闹,被他们摁下。我陪着叶榛,我知道他不愿意回家,可我也不知道把他带到哪里。
他今天很脆弱,他需要有个人依靠,只有我。
于是我自作主张在酒店里开了个房间,把帐记到了卓月夫妇的账上,扶着叶榛进门。
在楼道里他还能保持清醒,可是一进房间就冲进卫生间吐得天昏地暗,恨不得把胃都吐出来。他的酒量不太好,我高中时就见识过,他喝得脸红扑扑的,一个笑眯眯的大孩子,对着我猛放电。
今天他需要喝醉,说些醉话,发泄委屈与难过。
厚厚的窗帘隔绝了外面的夕阳,灯光昏黄。等他吐完,我兑了些温水给他。他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安生了,只是皱着眉,像是在梦中都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叶榛呼吸出了气息都充满了酒精的浓度,他咬着牙长睫毛颤成一团,有露水沾湿了黑蝶的翅膀。
我用湿毛巾擦干他额上的汗水,他脸烧得通红,睁开没有焦距的眼,也是不大清醒的样子,迷糊的湿润的眼,那样看着我,带着点诱人犯罪的艳丽。
“叶……叶榛……”我觉得有些危险,“你难受吗?要喝水?”
他眼神都有些狂乱了,蛰伏在身体里的野兽开始苏醒。
我跌坐在床边,完蛋了,唐果你完蛋了,叶榛不对劲了,快逃命吧!会被撕裂!会被杀掉!我往后退:“叶榛,你冷静点,我去要点醋!”还没开始跑,就被叶榛扯住胳膊带到床上。他虽然看起来瘦,可军校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