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第一初恋》第37章


“记得啊,那个会用一百多种语言说我爱你的家伙呗。当初你不知道哪只眼睛瞎了,还跟他好了那么久,幸亏你最后踹了他,那人啊,明显的人品和心理都有问题。因为自卑而产生的自负是最可怜的。”我嘴里吧啦吧啦吧啦,“你怎么又提起他了?”我嘴欠,又笑嘻嘻地调侃她一句,“你可别跟我说你肚子里这个姓赵啊。”
杏子手一抖,一块肉掉进汤锅里,热汤烫到她的手,她都慢了半拍缩回来。
我脑袋轰然炸开。
“怎么回事?”
她尴尬地笑笑,“看你的回头草吃得那么香,我也想试试,谁知道那是打了毒药的草呢?……唉,别说这个了,快点吃东西,杏子只是笑,不肯再说什么了。
第二天的人流手术是我给她做的局麻,胎儿有三个多月,已经成形了,护士在那里一边说笑一边把胎儿破碎的肢体拼起来。她用力握着拳,一声不吭。
杏子从来都不是神经粗大的人,拖到现在她一定是想要这个孩子,而有人却不肯给她一个归宿。她那颗骄傲的心不允许她向任何人低头,所以她一直微笑,冲着阳光,把血液咽进肚子里,而后奔赴更加灿烂美好的人生。
手术完毕后我请假送杏子回家,她父母常年在国外,家里只有保姆阿姨和一只叫小疯子的猫。我嘱咐阿姨去买乌鸡炖汤,她躺在床上,猫跳上去蹭她的脸。她伸手把小疯子揽在怀里,蒙上脸,含糊着说:“奴婢今天身体欠安,就不送小姐你出门了啊。”
“好。”我摸了摸她的头发,都是湿漉漉的汗,“不要闷着。”
“嗯。”她模糊地应着。
出了门我有点难受,心脏那里。
我不知道去哪里,我很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
叶榛在家里照顾母亲,我去了他买的房子,我没有搬过来的意思,隔三差五的他会带我来睡觉。呃……就是真正的睡觉。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来到这里我就像个睡猪转世,连胃口都变得很好。叶榛家境好,全家的活儿都是保姆在干,以前他能把水烧开都是奇迹。现在他最拿手的食物是水煮速冻水饺、水煮面、蒸速冻包子。
他也很羞愧,据说在跟保姆学煮菜。
其实我的菜煮得很好,我只是不愿意再宠他了。因为被宠的感觉太好了,我已经学会了恃宠而骄。
大约是因为叶榛买的棉被太舒服了,是什么蚕丝还是鹅绒?我陷入一团绵软中,睡得昏昏沉沉,半梦半醒间我觉得自己躺在云彩上。天庭真美,霞光仙乐,还有天上的仙人们在说话,有男仙也有女仙。
女仙说:“呀,这里真漂亮。为什么要装修成这种风格?难道是因为我家装的是美式田园?……原木地板也很舒服……啊,是地暖呢,我光脚踩踩看……”
男仙语调欢快,“月姐,你先坐着,我去倒茶……啊,还是你更想喝咖啡?我们家可没有你爱的蓝山啊,只有雀巢速溶。”
女仙人被打败似的,“……天,那还是喝茶吧。”
什么时候天上的仙人也开始喝咖啡了?真先进,我还以为他们只喝琼浆玉露的……等等,这男仙的声音怎么这样像我们家叶榛呢?他还喊那女仙月姐……我一下子醒了,挺尸般坐起来。
第十回
一辈子很短,只有几十年,或者更短。我只会嫌不够,你……怎么会觉得它长呢?
1】
神差鬼使的,我没有出去,而是掀开窗帘的一角往外看。
卓月端着茶杯四处打量着屋子的装修,从厨房到卫生间再到客厅外的小花园,兴高采烈地转了一圈,正要来打开卧室的门,叶榛甩着手上的水从厨房里出来,“月姐,卧室就算了吧,我家那位就是个祖宗,不喜欢别人乱翻她的东西,要是知道了肯定又要放火烧山了。”
卓月的手跟被烫到一样缩了回去,满面都是尴尬之色,不过她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很快便用笑容遮掩过去,“果果已经搬过来了吗?我以为她还在跟你生气……她还跟个小女孩儿一样,每回见我都很有敌意的样子,她就那么怕我把你从她那里抢回来……”
有时候叶榛比我还没心没肺,笑容跟糯米一样软软的,周身像镶嵌了毛茸茸的光源。
“怎么会。她就是那样,没什么坏心眼的,月姐你看在我的面子上就让着她点。”叶榛说着就去翻水果,“火龙果怎么样?还是中间剖开一人一半?”
卓月继续笑,答非所问,“……怎么不会?你就这么不自信啊?”
“啊?”叶榛傻傻的,想了一下又大笑,“月姐你别再开我的玩笑啦,就算我有那心,你是那吃回头草的人吗?……我去拿勺子啊。”
从我的方向看过去,卓月盯着叶榛在厨房里的背影,眼神里都是浓浓的眷恋和爱意。也只有叶榛这傻蛋才会觉得他们之间只剩下纯洁的姐弟感情。我趴在窗户上翻了一会儿白眼,不知道该不该出去。
叶榛拿了勺子回来,俩人在那里和和美美地吃水果。我心里嫉妒得不行,一边想着叶榛为什么要把她带到家里来,一边讽刺卓月的口味,什么火龙果,不就是白萝卜里长了黑芝麻?
“上次的事果果没生气吧?”
“上次的事?”
叶榛很茫然,明显没听懂她在说什么,我也没听懂。
“就是你们去救灾,你抱着我跳车,后来又不要命地去找我,结果掉在雪坑里差点窒息……她那天早上走的时候连招呼都没打,不是生气了是怎样?”卓月貌似不经意地说,“真的不用我解释?”
叶榛把萝卜加黑芝麻往嘴巴里一塞,神采飞扬的,“解释什么?你看她有时候跟我吹胡子瞪眼跟头小豹子似的,其实心里根本不舍得跟我生气。姐姐你多虑了。”
“你现在倒是挺喜欢她的啊?”
“……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叶榛仰天长叹,“就这么栽了。”
我相信我的直觉,虽然除了在我的绝对领域之外,它很少有准确的时候。不过我确定卓月对叶榛贼心不死。俗话说得好,防火防盗防前女友,至理名言,有空我得去找个书法家写好找个装裱师傅裱起来挂在墙上。
卓月没有再说了,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水果,讨论着B市飞速上涨的房价物价,还有报社年底的尾牙。他们报社的头儿是台湾人,年初做头牙,年底做尾牙,对这个很讲究,也是图个吉利的意思。
俩人聊了大约有半个钟头,我算是看出来了。卓月知道叶榛买了个房子,一直想来看看。今天叶榛家的车送修了,她把叶榛送过来,顺便也看看他的新房。这么一看我可是打翻了醋坛子,三句话两句是在跟他套话。叶榛每句话都跟小飞镖似的嗖嗖地往她的心头肉里扎。于是水果也吃过了,茶也喝了,屋里有床,可妾有情郎没意,她只能走了。
我到厨房里拿水喝,叶榛送她出去很快回来了。
“怎么又光着脚在屋里乱跑?”
“我口渴。”我似笑非笑的,“看见我突然出现没吓着你?”
“你也太小看你老公的侦查能力了,家里有没有来过人我还不知道?”
叶榛有职业病,而且很严重,负重越野跑惯了的人就喜欢随时随地都把障碍物抱起来。上回去山里的志愿者都有不同程度的冻伤,而我的手保护得不错,脚就惨烈了些,如今脚趾还又红又肿痒得钻心。
在他面前我就像个大号真人版的娃娃,他把我抱到床上,又去找了冻疮膏涂在脚趾上揉开。我怔怔地看着他的后颈,修长迷人,身体的比例很好,窄腰长腿看起来十分有活力。
“你的手在摸哪里?”他问我。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它在叶榛的毛衣里,在腰部不要钱似的摸来摸去。
“哇,我的手,天啊,有股魔力控制了我的手!我无法控制它,它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救命啊,叶榛你快逃啊,快点啊……”
叶榛停下来,索性做出无力反抗的姿态来,兴致盎然地看着我胡闹。
我兴致勃勃地摸了半天,皮肤真好,腹部的小砖头手感真不错,不知道口感怎样。食肉动物就是这样,心里想着嘴已经咬了下去。口感不错,柔韧有弹性,我舔了舔,皮肤是清新的沐浴露的香味。叶榛闷哼一声,我觉得不对劲,抬头去看他,叶榛也看着我,咬着下唇双目含春脸色绯红。
啊哦,不好玩了。
我迅速地从他身上爬起来,可已经狼化的叶榛“嗷——”一声扑上来,双手被他一只手按住,另一只手在做我刚刚对他做过的事。他一边在我的颈子里乱亲一边虚弱地说:“怎么办,我控制不了我的身体,有股魔力控制了它,它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你快逃……”
哥哥,我想逃你也得先松开啊!报应来得如此之快,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
叶榛很热情也很急切,遇见障碍物连撕带扯,耐心已经完全消磨光。作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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