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第一初恋》第40章


儿,可是突然有事来不了,让我顶缸,我就来了。”
我一边掰他的手一边着急地说:“知道了知道了,快给我看看……”
“我打电话跟小净求证过的,他说他们警犬基地接了新任务,要去缉毒,我就信了。可他骗我……我知道他很想我跟月姐和好,因为他不相信我现在有多喜欢你,他一直觉得我是因为小梨才……”他抿住唇,亮晶晶地望着我,“……他们都不相信我。”
我松开他的手,认真地问他:“那你是吗?”
叶榛大声说:“当然不是!”说完又急急地喘着粗气问我,“那你相信我吗?”
我一把搂住他的脖子,“我相信,我真的相信。”
只有我相信你就够了,别人相信不相信又有什么关系?
叶榛的心跳得很快,“我以后……会尽量少见月姐,尤其是单独碰面……啊,我是说以前单独碰面也就是吃饭什么的,没别的。”
“啊?”这是在跟我解释?
“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说实话,我觉得……觉得月姐好像对我有点、有点,嗯,怎么说呢?有点余情未了。”叶榛结结巴巴的,“而且她那个人吧,想达到什么目的总是会不留痕迹的去做一些事,我觉得,还是跟她不要见面的好……”
我对天翻了个白眼,你才发现她对你余情未了吗?姐姐我早就发现了!
“给我看看你的手。”
叶榛终于把手摊开,上面都是厚厚的老趼,只是微微发红。
“用手指灭烟是不是很帅?”他贼贼地笑。
我从牙缝里“切”了一声扭头不理他,竟然敢骗取我已剩不多的那点儿同情心?
几天后我开始往新家拾掇东西。
所有的新衣服都是两家各留一半,虽然田美女总是希望我这个被退货的女儿赶紧嫁出去,可那是以前老唐还在的时候。现在我真说不准,她希望我幸福,可我又怕她寂寞。
我把脆脆和碎碎从橱窗里抱出来,用干布仔细地擦了一遍。我想碎碎一定是个刚成年或未成年的孩子,也许是因为生病或者意外死了,家人把他埋在了山里。而山体变动让他的骨头重见天日,于是被叶梨抱了回来,他跟脆脆还挺有缘分的。
这些年我已经渐渐不跟脆脆说话了,因为脆脆每次都用那个大窟窿眼眶对着我,一定都听烦了。如今已经换了小梨对着脆脆絮絮叨叨,这也算继承了他娘亲的衣钵。
把脆脆和碎碎带到新家放在墙上钉好的支架上,我怕他们冷,还在里面垫了我的兔皮手套。叶榛晚上回来看见脆脆,立刻嘴角抽动青筋突起,“怎么又把他带来了?……还两个?!”
我得意扬扬,“你跟脆脆是老熟人了,现在介绍一下我们家的新成员……脆脆的男朋友,碎碎同学!碎碎跟叶榛打个招呼……你不要介意呀,我家叶榛他不太喜欢骨头的……”
叶榛继续惨叫,“狗才喜欢骨头!……对了,你不是说脆脆是个男的?”
我扭来扭去的撒娇讨好他,“对啊……呃……怎么说呢?因为你儿子把碎碎抱回家后才发现他是个男的,不能退了,所以……呃……现在同性恋是一种时尚,我怎么知道碎碎不是因为喜欢上个男人被家人阻挠才自杀而死的?”
也许我的歪理打动了叶榛,他扶着额头倒在床上。
我继续说:“我觉得碎碎还挺喜欢你的……”
叶榛忽地又坐起来,面目狰狞,“你就把他们放卧室里,那晚上做点什么好事,全让他们看见?”
我摸着下巴思索,“对啊,脆脆见多识广脸皮厚,可碎碎会害羞的……那就放书房吧。”
叶榛一咬牙,“行!”
为了让叶榛接受他们,我做了充足的前期铺垫,比如说,本来我就在书房里的玻璃柜里留好了位置,铺好了小皮垫。叶榛仇视脆脆已久,若是刚开始就放书房,他一定会逼我把他们扔出去——希望他们有一日能握手言和。
“你都快成邪教分子了!”叶榛气得要死,“还喜欢我?你是想牢遥 ?br /> 我挺心虚的,“那……都这样了,那怎么办?”
叶榛又气了一会儿,在客厅里把电视节目都翻了个遍,把遥控器一扔,拿眼皮儿撩我,“过来!”
“干什么?”我后退一步,手里抓好了武器,草莓蛋糕一块。
他舔舔牙,翻书脸又发挥功用,“你不是糖果儿吗?来……让老子舔舔……”
我扑上去,在他唇上跟啄木鸟似的一下下亲他。
半晌,他在我耳边低语:“你以后要什么我都给你。”
“嗯嗯。”
“我爱你。”
我点点头,不知为什么眼睛发酸。
“跟我结婚好不好?”
“啊?”
“啊什么啊,快说愿意!”
“哦……”
“哦什么哦,到底愿意不愿意?”
我瞬间清醒过来,看着那一副气势汹汹手到擒来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吼:“我愿意?我愿意个屁!上回没准备也就算了,这回没人逼着你吧?连个戒指都没有……”
叶榛突然把手伸到我面前,摊开,得意地挑眉,“这样行了?”
行,非常行。
戒指很适合我的手指,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机会戴着它,毕竟手术台上是不允许戴戒指的。
“叶榛,你想好了?”
“想好什么?”
大概是因为叶榛给得太多了,我想要的,他不再吝啬。就好像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突然有一天有个人来到他面前跟他说,先生,你失散多年的姑姑在美国去世,她把所有的遗产留给了你,有两千万美元。乞丐成了大富翁,在美丽的别墅里惊醒,在噩梦中那个律师找错了人,他一无所有。因为得到的太多,所以不安心,也怕失去。
“我这辈子就这样了,脾气不大好,又过于执著,被我缠上真不是什么好事……而且,我永远都不会变成那种优雅又成熟的女性,说不定到了八十岁还是这个吊儿郎当的德行。”我越说越急,少有这么急于表达而结巴的时候,“而且就算有天你突然想通了,觉得……我让你不满意,我也不会放手的,说不定会变得性格扭曲,成为一个阴魂不散的女人……”
叶榛听了我的话,果真在认真考虑的样子,咬着下唇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如果他现在后悔,我怎么办?
我想着,顿时内心清亮,慢慢握紧拳头,现在后悔也不行,戒指我不会还给他的。
他的心,我也不会还给他的。
叶榛终于考虑清楚,指着我的鼻子说:“以后如果你想离开我,我不同意,死活缠着你一定要跟你在一起,你怎么办?”
我瞪眼,“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叶榛笑了,“对,这也是我的答案,绝对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一辈子很长……”
“不,一辈子很短,只有几十年,或者更短。”叶榛深情款款用眼眸鼓励我,“我只会嫌不够,你……怎么会觉得它长呢?”
叶榛说起情话来太好听了,我觉得飘飘然。
被爱被期待的感觉那么好,这样被他深情地包围着,我已经开始认真憧憬未来。
有他,有我,有叶梨。
我们的父母都会不在,朋友或许会生疏,就连亲爱的小东西都会有他的另一半然后离开我们,只有他,会守护着我,直到死。
第十一回
我的人生奋斗目标的终极九个字:遇见他,爱上他,嫁给他。
1】
叶妈妈是在大年初六去世的。
家里门口贴着大红的春联,是叶榛爸爸自己写的,书法不怎么样,一家人还要鼓掌叫好。不仅如此,来拜年的小辈们,比如卓月啊、沈净啊,一看就是门儿清,进了院就拼命夸他的字。尤其是沈净,简直把他吹成了王羲之再世,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老爷子乐得差点把尾巴撅天上去。
头一天是破五,她的精神头还很好,晚上我接了个紧急电话。院里有急诊,一台急性阑尾炎手术,又一台车祸手术。病人腹腔内大出血,深度昏迷。值班的医生不够用了,只能挑过年还在B市的医生加班。麻醉科好用的人,一半在外地,我就倒霉地任务重了些。出门的时候,我在鞋柜那里换鞋,叶榛像个小老头一样不停地叮嘱我,过马路不要太慌张手术仔细些,不要仰仗着自己聪明就不当回事。
要不是他青春美貌,我真怀疑老唐回来了。
我抗议,“你不要把未来的女博士当成低能儿好吧?……我工作的时候也是很吓人的……”一边跟他炫耀一边连靴子都提不上。
叶榛看我跟靴子拉链做斗争,连忙无奈地蹲下身帮我,“好,你不是低能儿,你很厉害……对了,真要考博士啊?你就不嫌累?”
“嫌啊,可是我要博学多才让你看见我就羞愧难当才行。”我催促他,“……你快点儿。”
“就跟你说买双UGG嘛,买什么牛皮靴。”
“穿UGG忒不稳重了,没有公信力。”
叶榛嘴里不知道嘟囔着什么,不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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