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第6章


他说,“我知道。你跟着我。”
然后他锁了车,拉住我的手,带我往里走。
不、带、这、样、的 !这什么世道啊,流行男同学随便就可以牵女同学的手么?张一律这样,这小孩儿怎么也这样。
我挣了挣。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说,“没熟人带你你进不去。最近查得严,他们可提防了。”
我明白,可你不用拉我的手啊,虽然我喜欢你指关节的触感。这话我自然不能出口,只见他已转回身去,继续牵着我往里走。
为了顺利见到我的新供应商,我妥协。
这家店子纵深很长,从外面进来一路摆满的都是普通音像品,看样子货品齐全,我连马三立的相声都瞄见了,简直是新华书店音像部的规模。走到尽头是一小门儿,平时该是锁着的。战士示意我先进去,别有洞天一间屋,不大,可放几十条箱的盘倒是绰绰有余了。三四个人正在扒拉着桌子上的一堆,地上还三三两两地横竖着好多。
刚才喊他进去那青年指着角落一袋子,说,“你的都跟那儿呢。”
战士没跟他客气,而是指了指那几个人,转头对我说,“你去和他们挑吧。”
我纳闷,“你怎么知道我听什么?”
他垂着眼勾勾嘴角,我竟然瞄出点不好意思的意味来,刚才跟我对峙的那气势都哪去了?他答非所问,“快去吧,要不待会儿你准后悔。”
我“嗯”了一声,把两只袖子卷到胳膊肘上,赶紧投入到了比谁眼疾手快的竞赛当中去。
要说这样挑盘可真是件矛盾着不甘心的事儿。一方面自己和盘贩子关系不够铁,摆这的都已经不是尖货了,像战士那样的待遇我现在还得不到,所以挑得十分不甘心;另一方面即便是贩子的哥们儿挑剩的,可对我这种小人物来说还是能挑出东西来的,所以为了一口闷气而放弃,我也不甘心。
半小时的样子,我攥着我的战利品,满意地从盘堆里抬出头来。战士更快一步,早靠墙边儿立着了。没人跟他抢,也不奇怪。
见我光荣下场,他说,“我看看。”
我递给他。他从里边剔出去两张净化和一张超级绿草,把其余的放进他那袋子,递给青年,“加上这些,一起。”不等我出口问原因,他已经贴到我耳朵边来,“那三张我有。”
可你有关我什么事啊?
他猜得到我的心理活动,又补充,“我把我的给你。”说着掏出钱包。我瞄了一眼,皮子已经磨得发亮。我心想他要一起付的原因大概是会便宜些,心里挺感激他——尽管我已经自力更生,不在乎多二十块还是少二十块了。
那青年找了钱给他,我小声对他说,“出去给你。”
他看看我,又抿嘴,又似笑非笑。呦,姐姐我受不了这个。
忽地他一转头,对青年说,“这我(一)朋友。以后她再来就直接找你了啊。”
我被占了便宜,却深感甜蜜,虽然我没太听得清他说的到底是“这我朋友”还是“这我一朋友”,但我知道他就是想跟我套瓷。我假装忿忿,琢磨着,又听得他给我介绍,“这是方子。你以后要是自己来就直接找他。”
我心想,以后我不自己来难道还和你一起来?可嘴上只是和方子寒暄了一下而已。方子戴那种老式圆形黑框眼镜,头发半长不短,有五四青年的风范。这行当堪比革命事业,一个老张倒下去,千万个方子站起来。
战士和方子道过别,又拉住我的手,领我出去。
这次我可真不乐意了,再甜蜜也不乐意。如果说之前拉我进来那理由勉强成立,如果说刚才他称我是他朋友是我听错了,那现在这就是摆明了占我便宜!尽管说出去大概没人信。因为照我俩这模样看,说我霸王硬上弓,老牛吃嫩草还比较可信。
我像方才进来那样,又挣了挣。
他不回头,继续走,握着我的手却紧了紧。
其实我喜欢他的手感,关节突出,指骨长,掌骨大,冰凉,掌心渗着汗,却有安全感。只是那一掌冰凉中还带着一小点更冰凉,我瞄了瞄源头,有个什么东西银洼洼的,朦胧着暗绽。我一定睛,看清楚后差点晕——他无名指上竟然有个戒指。
我这慌着神儿的工夫,他已经带我出了店子,可还不放手,拉我到墙边,不说话,静静瞧着我。
六月的艳阳天儿,我口干舌燥,试着开口,竟然嘶哑,“你什么意思?”
他还是不说话,打量我的脸,看我眼睛,看得很深,聚焦在瞳孔后方某处,估计那里是大脑。他是想知道我脑袋里想什么吗?
“你说话。”想说什么请干脆点,我这样仰着脑袋很难过。
“……你不记得我了?”
我非常无奈+无言以对地垂下了头。我自认为已经是个很过时的人了,没想到今天遇见一位更老套的。
我想了想,看了看他:老式白汗衫,深蓝工装中裤,旧得不能再旧的贝壳头老款鞋——如此不时髦,恐怕是真傻,不是装傻。再看在他刚才帮我省了二十块钱的份儿上,我决定还是耐心跟他讲道理。我好言好语,平心静气,“姐姐告诉你啊,这一招,很早就不流行了。你这样去搭讪女孩子,只会给自己减分,她们会笑话你的,长得再潇洒也没用,知道不?”
他似乎僵笑了一下,拉着我的左手松了开来,抹了抹额头,我这才发现,他已经一脑门汗了。看,这就是扯谎心虚的马脚。
下一秒,我被他指上的戒指晃了眼,这才想起还有这么个东西,猛地我就一股火窜上来,“更罪不可恕的是,你、你、你一个有家属的人,你怎么还出来沾花惹草!”
他茫然。
我拉过他的左手,挑起无名指,恨不得弄断它。
他先是一愣,后地突然就笑开了,笑得很开怀,牙齿齐齐整整,瓷白瓷白的。
“还笑!还笑!你到法定结婚年龄了么你?有二十二么你?就算有,小小年纪你早婚就早婚吧,明目张胆调戏姑娘竟然还不以为耻!这现在的孩子,这还了得!”
他这次可没沉默,似是羞却,又似在忍笑,断断续续把话放出来,“戒指是我……挡别人搭讪……用的……”
“我没……结过婚,女朋友……也没有……”
“我从来没跟女孩子……搭过讪,……不太会……”他反攒住我的手——我这才惊觉我这流氓一直拽着人家的无名指没放开——说,“今天这是……第一次……”
我几乎想仰天冷笑,可这太破坏形象。我深知自己和他的差距,可我不想跟他解释,对他,我得快刀斩乱麻。因为不这样的话,根据我今天自从见了他到现在的心跳激烈程度,我知道,不斩,我迟早得栽这个人手里去。
敛住笑意,脑筋一转,我就有了个法子。我作流氓状,大咧咧地扶上他肩头,踮着脚对他说了句悄悄话。
我等着从他脸上看到愤怒,或无奈,或嘲笑,或尴尬,可这些都不是。我看到的是羞涩——他竟然涨红了脸。
半晌,他答,“……我是。”
轮到我尴尬,无奈,自嘲,愤恨。
我抖给他的那句糟践话是:姐姐我非处男不考虑。
我自嘲于自己考虑得不周全;尴尬于对这只有万分之一可能性的答案的没辙;无奈于天上掉下来的这个美味大馅饼我无福消受——他刚才帮我省了二十块钱,他是个好孩子,我想教他懂得第一次要给深爱的人,而非流氓姐姐;愤恨于,老天,你为什么不安排我早几年遇见他???
我喜欢他。第一眼地、颤抖地、柔软无力地喜欢。
这天儿,气温有三十五度了吧。我胸口闷。
“我是认真的。”战士声音清沉,语意坚定。
我扯开他的手,说,“别跟过来,让我一人儿坐会儿。”然后转身找了个墙角,倚了下去。
坐着坐着眼泪就往下掉。他站在一边默默地看。
不知多久,我抽泣着说,“你不能跟我认真……我……我没这资格……”
他走近来,低下身子。
我抬头,对上他,“……我……我是……我是离过婚的人了。”
负四
沈东宁是我大学室友的好友的男友的师兄。认识他是因为有次我本子进毒了,可里面有重要资料,我不愿直接用重装系统解决问题。室友说她姐妹的男友是学计算机的,周末便将他请了来。他捣鼓了一通后说这个问题他也解决不了,于是第二个周末,就有了我和沈东宁的见面。
初见,我不以为沈东宁会和其他理工男生有什么两样:对电脑以及其周边(包括AV)了如指掌,可除此外对其他一无所知。这样机械化而闷骚,将来大多直接晋升为宅男的男生,我是没兴趣的。
他果真顺利解决了问题,资料得以保存,并给我重装了一个非常个性化的系统。我请他吃饭,带他逛逛校园。那时候在大学,外校生来访,东家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不推辞,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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