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第7章


他果真顺利解决了问题,资料得以保存,并给我重装了一个非常个性化的系统。我请他吃饭,带他逛逛校园。那时候在大学,外校生来访,东家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不推辞,摘下眼镜说好。我瞅瞅躲在眼镜后这张脸,其实还不赖,估计近视不深,眼睛没怎么变形;脸上有很淡很淡的痘印儿,淡到几乎看不到,还踩着青春期的尾巴,看来也是个晚熟的人;皮肤白,眉毛淡,鼻子窄,嘴巴薄,长得很和煦;头发还带点自然卷——我后来才知道那不是天生的。我当时特别想看看这人额头啥样,于是就做了一件到现在都觉得犯贱的事儿——我突然伸手把他前额的头发给撩了上去。
这一撩,我就有点咽口水。美男我见得不算少,可能让我目光驻留五秒以上的少。大概因为我爹长得帅,这免疫力我自小便练出来了。不许拍我,实话实说而已。
之所以说我当时那举动犯贱,是因为沈东宁后来坦诚,就是因为我当时撩了他,他才提早看上我的。若我当时没犯贱,我俩或许就不会有纠缠,也不会发生后来的破烂事。
我们俩的关系的确立,主动权在他。
对于男女该谁主动的问题我一向是这样想的:一定要男方,必须是男方。你对他有好感,你可以暗示,可以勾引,但决计不要说,要等他开口。他若对你有意,他若是个男人,他必定会说;反之,再多的暧昧也只不过是戏,你开了口也没用,开了口就是给自己难堪,就是落幕。
沈东宁和我就是这样,我看得起他我才去撩他,这也算是变向地暗示。然后他要我电话,他说再找我时,我就知道我俩已经开始了。
我们学校都在海淀高校区,说远不远,可说近也不是二十分钟就过得来的。他大我一届,认识时我大三他大四。他仍在校那半年,我们往来密切,相处不错,稳步发展,隔三差五插播些小浪漫小激情。他比我想象中的要有情趣些,比如突然夜里开三小时车带我去海边,比如自己会买衣服,会挑香水,会品酒品茶,不用电动剃须刀,不穿俗到爆的某内裤。
认识我之前的大三时,沈东宁就用父母给的一点小资金搞了个软件公司,做外包,零星接日本客户。毕业后直接就全心投入在自己创下的业里,做得更加有模有样,生意不错。凭良心说他是个好青年,我爸妈也比较满意。于是我临毕业前,答应嫁了。那时候有点傻骄傲的心态,自认为毕业直接嫁人是无上光荣的,有着比任何工作都好的前景。
其实我现在仍是这样认为的。青春不经蹉跎,愈早开花,愈早结果。但前提是,必须是对的那个人。所以若问我从这次儿戏婚姻中得到了什么经验教训,那便是:结婚万不能草率,三思后都不可行,要百思,要确定好他是命中注定,是真命天子,是千金不换,是生死相随。否则就别结。
我和沈东宁婚前相处一年半,其中同居半年,就是我临毕业前的那半年。那时他工作忙,回得晚,经常到家时我已因为白天忙着找工作,晚上赶着写论文而累得熟睡,七天里也就周日那天能好好在一起,自然是恩爱得相敬如宾,根本没时间去发现不和谐因素。等我过门了,他的公司渐渐上了轨道,他在家的时间多了起来,这矛盾就出来了。
其实我们这代孩子,离婚率奇高,归根结底无非都一个主因:独生子女,自私,任性,自理能力差,不懂如何与人零距离相处。我和沈东宁的问题貌似纠结复杂,但根源也可以归结在这儿。
我印象中,自己大约做过三次饭,次次失败,我俩都觉难以下咽,于是就不再有第四次,全外边解决,周末去蹭父母的;我对居住环境的态度是,只要干净,乱一些无所谓,所以我不太爱收拾东西,自认为乱中有序;至于衣服,一周放一次洗衣机,有娇贵的不能机洗的就拿去给我妈处理……对这些,沈东宁开始也没觉得什么,可后来突然有天就跟我说,“陌陌,你得有点女人样。”
我一听就不乐意了,“女人该什么样?你说说看。”
“家里东西都规矩点啊……自己会手洗衣服吧……也得会做些菜,你也知道你得靠这个拴住我的胃啊。”
“呦,沈东宁,你这是有对比了吧?跟谁对比啊?”
“瞎猜什么啊,我还能跟谁对比,你妈,我妈呗。”
“拿我跟她们那代人比,你没毛病吧?”
“谁有毛病啊,你怎么说话呢。”
……(此处略去你一句我一句的三百回合大战)
早期是这样的拉锯争吵,发展到后来,变成速战速决——三句不合,我就捂耳朵什么都不再听,不管多晚,不管外面多冷,直接开门请他出去。至于他去哪,我不关心。
别人都知道我脾气爆,所以在他们眼里,即便不在场,也断定我是更可恶的那个,包括我爸妈。
张帆后来说,陌陌,你从来没想过赶一个男人出门的后果么?他能去哪?父母家自然是不愿意回,怕他们担心;朋友各有各的忙,各有各的伴儿,谁收留他?去酒店偶尔住几次还好说,可禁不住一礼拜三次吧?那最后只能是去别的女人那里了。陌陌,把他送到别人床上的是你,是你自己!
谬论,简直谬论。
我说张帆,你甭帮你哥们儿说话。我本意决不是要他流浪在外,我想听的不过是句道歉。他宁可无处可去也不开口说那三个字。他犟,他要面子不是么?那他选了熊掌就别想要鱼。
站在沈东宁那边的不止张帆,连爸妈也说是我的错。按理,女婿做出这等好事,那岳父该打断他的腿的。可我爸我妈知道后,一致认为解决办法是要么我无条件原谅他,要么痛痛快快离婚。他们竟半点都不怨他。只有我的前公公婆婆象征性地骂了自己儿子几句,可其实心里骂的是我,我看得出来。
所有人都认为我是自作自受,所以我也很配合地给出了所有人想要的结果——离婚。心底的苦衷、难言和无奈,自己埋了。我相信沈东宁对表层下的暗流并非毫无探悉,他甚至许是早料到了流向的,可他只字不提。他宁愿大家相信表象,我何苦拆台,拆不好倒头来反成跳梁小丑。
双方都选择结束它,何须剥茧抽丝。
我们短暂的婚姻,为期半年。半年,并不至于就把一段婚姻在你大脑里打上深刻标签,可在你脑门上打上“离异”的标签,是足够了。一个有六年恋爱史的人,她没结婚,那她就还是姑娘,就还是香饽饽;而一个有婚史的人,哪怕只六个月,那你也是旧鞋一只,你没市场了。这不是我的臆想,这是我在天涯上作了调查得到的统计结果。
离婚办得挺容易的,没什么牵扯:我们住的房子是他父母的,没我俩的投资,离了我自然是搬出去那个。没孩子。车子一人一台,各付各的,各开各的。匆匆地我走了,不带走一捆钞票。
其实我知道爸妈是很心痛加为难的。一方面他们知道,劝我原谅他,继续过下去,这是委屈自己闺女;可另一方面,离异,对他们那代人来说,是非常不光彩的事,是要被同事邻居嚼舌根的。两难。所以他们说,你自己决定吧。外加一句,自作自受。
我痛痛快快搬回家,继续SOHO,当啥没发生过,也不在乎所有知情人的目光。八零后的一大优良品质在我身上可谓体现得淋漓尽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不是没有后遗症,只是来得慢。
夜深人静,身边没人抱,有点孤枕难眠;想起他点点滴滴的好,有点怪自己当时没好好体会;怀疑导致了他的背叛的第三个原因是自己吸引力减退,于是愈加频繁地对着镜子审查自己,是不是姿色变差,从而变得愈发不自信;会因为离异的身份而抑制自己去憧憬下一个男朋友,觉得竞争力大大减退,而网上调查结果更是加剧了这份不安……
所以当张一律说“我不介意”时,我是绝对意外,绝对舒气的。
所以当我遇上这位战士,这位令我生平第一次心跳如此强烈的男孩子时,我是如此迷茫,懊悔,无助,自卑。
我不配。

我抬头,对上战士的脸,啜泣着说,“我是离过婚的人了。”
毫无意外,他很意外。
我垂下了头,静静等待这场无力开始,或者说我没有入场券的恋爱的夭折。
良久他的声音才响起,问得却单刀直入,“你心里还有他么?”
我即刻摇摇头,拨浪鼓似的。
然后我听见拉锁开合的声音。他递给我一块手帕,“擦眼泪。我送你回家。”
我想了想,没拒绝。不能开始,夭折也要折得完美,有头有尾。
见我点头,他又拉我手,拉我起来,把我放到他摩托后座。那车高,我自己上不去,他扶我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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