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第27章


没多久,他出来了,拉着我就往外走,我匆忙中甩了老板一句再见。摩托前我问他,“搞什么神秘呢?”
他抱我上去,脸还红着,却埋着诡笑,“回去告诉你。”
一路疾速,飞驰到家。
进屋我摘下头盔又粘上去,“他到底领你进去干嘛了?”
他看看我,勾嘴角,那弧度仿佛蓄谋好的邪念。
“别卖关子了。”我左手扇扇子,右手端起桌上的茶杯就是一口。
他从包里拿出刚买的那堆片子,挑出其中一张不是我挑的,递给我,“这个。”
“这是什么?”这碟没封面。
“毛片儿。”
我倒。
倒完了我怒,“你、你、你需要这个嘛?!”有我,你还需要这个嘛??
“不是我自己看,咱俩一块儿。”
我K!
十九
我看着高铮把碟放进机器里去,回想着他方才的话。
他说:一,技术观摩。二,和男主比时间。
此刻我不由得深深忏悔,我愧对党和人民,愧对祖国。因为是我,亲手把一根红苗正的孩子,愣是给抹黑了整歪了。
这之前我没看过毛片儿,网上也没有。不是我甲醇,而是我不会骑电驴。我问高铮,“你以前看过没?”
他“嗯”了一下,不等我继续拷问就自觉补充,“在哥们儿那瞄过些片断。”
他也是有哥们儿的人么?我咋至今除了高飞一个都没见过?我想问,可来不及了,片子开始了。与此同时,比赛也开始了。
欧美片,场景貌似海滩,男女演员一开场就在躺椅上□奋战了,由此可见这片真实在,不掺水分。男主的身材我看了没啥感觉,满眼只看到女主的胸比我大,这让我非常自卑。我瞄了一眼高铮,发现郁闷的不是我一人而已,可他不爽个什么劲?我问他。
他噤噤鼻子,拧着眉头说,“他的好像比我的长。”
天,能再可爱点么!笨,拍这片当然要找超尺寸的才能对观众产生感官刺激,这是人家谋生的资本啊。
“一把钥匙配一把锁。”我忍不住上去狠命亲了他一口,不管多肉麻,也要说,“你能把我打开,就是我那把钥匙。”他打开的是我的心。
他高兴了,立即进入状态。
我却转头盯着女主,嘟着嘴,不予配合,同样的道理搁自己身上就行不通了。他看看我,又看看屏幕,如此看了几个回合,终于明白了我的郁点,也狠命回亲了我一口,“放心,你的形状比她好,比她圆。”
这下我也高兴了,立即投入战斗。
思想问题是解决了,可我俩仍做得三心二意,因为要借鉴技术细节,时不时得抬头学习。精神无法集中,谈何享受?简直活受罪。这样折腾了估摸有半小时,镜头都切换三四次了,我严重怀疑这片子并非一气呵成。我忍不住想抗议,他却比我先,“咱俩先别看他们了,就好好做吧。”
共识啊共识,为表赞同,我一连N个“嗯”,只是伴随着他的起伏,它们听起来很别样,完全脱离了本意——这可把他刺激大发了,“桑桑,你能别这么叫么?我受不了……”
哦我怎么忘了,观摩虽暂停,比赛仍在进行中。好我闭嘴,咬着嘴唇努力不发出声音,改用眼神儿回应。
可他的眼神儿却愈加不对劲,额上青筋愈发凸现,要爆出来。我还没等开口问个明白,已经被他一把放倒,压得紧紧,简直要压进他的骨头里去,接着耳边传来一声闷哼——这位选手缴械投降了。
他输了。
片子里俩人还继续着,高铮默喘了好久才舒过气来,“我不是输给他,”他从我颈窝里抬起脸,用手指拨开我遮了眼的乱发,“我受不住你那眼神儿……根本控制不了……”
啊,原来是我有魅力啊有魅力。
很好,我对今天这个比赛结果很满意,“战神。”我叫他。
“说我么?”他喘着挑眉。
“对,就你。”我把双臂绕上他脖子,用无比景仰的眼神直视他,用无比崇拜的口气把句子完整抖出来,“你就是我的战神。”那片子肯定是接凑的,没可比性,俩小傻瓜现在才意识到这比赛它就根本没意义。
他紧抿着嘴巴不作声,看似不为所动,微弯的嘴角却把他给出卖了。
“喜欢听就说出来。”
“喜欢。”他承认,起了身,“我有东西给你。”
我在床上翻了个滚儿,等,看他从一本书里抽出一张折好的信纸,躺回来,交给我。我没直接打开,“什么?”
“给你写的情诗。”最认真的语调,最肉麻的话。
他把小臂搭在自己后脑勺,枕着,正了正身子,拉我也躺下,“猜猜什么题目。”
我紧挨在他身边,想了想,他肯定不会来悱恻缠绵那套的,“你不会写了个‘三百双袜子’、‘三百件胸罩’之类吧?”
“还就是。”他鼓励我,“继续猜。”
“裙子?”摇头。“毛衣?”摇头。“围巾?”摇头。“手套?”点头了。
“‘三百副手套’??”——哥哥,这也叫情诗?
他又点头。
信纸仍在我手里折着,但似乎根本没有打开的必要,“这里头写的就是三百次‘一副手套’?”
他还是懒着不动,声音出流得沉静而平缓,缓住我的激动,“桑桑,你打开看看吧。我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敲出来的,可累眼睛了。”
信纸被我摊开。看着看着,我泪腺就开了。一滴,两滴,一种叫作眼泪的液体,像房檐上悬着的雨滴,积至饱和,滴落下来。
他坐起来凑近我,用指腹抹去我脸上的泪,语调失了措,“怎么倒把你给弄哭了?”
我抽泣着耍赖,“说,你给多少个姑娘写过这东西?”
他被我的话怔了会儿,之后把我放下,疏离至侧,不说话,眉头认真地蹙紧,嘴巴严肃地抿上,受伤受得很明显。
好吧我承认是我不自信,我煞风景。我厚着脸皮贴过去,贴到他耳朵上去,没别人,可我说得很低,很低,“我也爱你。”
说完我拉回脸看他的眼睛,它们不负我望地即刻由黯转亮,真的像书里说的那样——闪出流星般的光芒。“你有老式手动打字机?”
“刚卖,卖给收古董的了。送走之前,打了这个。”
老打字机不比电脑,无法复制粘贴,只得老老实实逐一敲。我翻个个儿躺到他身上,“最近又缺钱?”
“洗衣机坏了,修不好,得买新的。而且开学也该交学费了。”
我用目光摩挲着信纸,来回游移在那简单直白的内容里,怎么都舍不得抽离:入眼字头“To my S”,正文整一篇“GLOVES,GLOVES,GLOVES,GLOVES,GLOVES……GLOVES,GLOVES,GLOVES(不必逐个数,看那架势肯定有三百)”,最后落款一个“G”。
他在说三百次他爱我。
还有什么情诗能比这更直指人心?

高飞和我们一起吃饭。它有很好的身体素质,如此被它大哥亏待,却越长越帅,体型棒极了。我问高铮,“它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吧?有么?”
他摇摇头,“没合适的,宁缺勿滥。”
我笑。
他却认真严肃,“我的兄弟,当然要以我为榜样。”
我还是笑。
“笑什么?你以为谁都像你,稀里糊涂就找一个凑合。”
我不笑了。
静默横亘。
好一会儿,他低低开口,“对不起。我以后不说了。”
“我不是生气,”我过去揉揉他头发,“我是后悔……高铮,我如果早几年遇见你就好了……”
他没说话。
我在心里掐算,若要时间倒退到我认识初恋之前,那时我二十岁,那他就是十七……呃,一大学女和一高中男谈恋爱,的确不太现实。怪不得他不接话。
今天没有穿堂风,屋里燥热,他光着上身,线条如猎豹般矫健俊美,光滑的额头,服帖的耳鬓,直展的锁骨,精瘦的肌肉,汗珠一路密布,说不出的性感。他这模样我已见过不只寥寥几次,却仍能毙得我甘心做鬼风流。
我拣起他脱下的汗衫,“你有肥皂么?我把你衣服洗了吧。”其实我不会洗衣服,就连内裤都是攒一堆扔洗衣机,我抽屉里的内裤少说有三十条。大学住校时,每周末回家我都能拎回去一大包衣服,后来这也成了我和沈东宁吵架的原因之一。可我现在却主动提出给他洗衣服,我就是乐意,我心甘我情愿。
高铮去厕所拿出一块皂给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没专门洗衣服的皂,就这一块,洗手洗澡都用它。”
他的劲头让我不太明白,“你这么高兴干什么?”
“你亲手给我洗衣服啊……”
我们都是如此容易满足的人。他给我打首诗,我就进砂似的流泪;我给他洗衣服,他就吃蜜似的兴奋。爱情,如此浅简,如此深刻。
他又补充,“我看着你洗行不?”
我“嗯”,其实心里念叨,但愿你也不会手洗衣服,这样你就看不出我的破绽了。
我接过皂来,一股檀香,是老牌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