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第28章


我“嗯”,其实心里念叨,但愿你也不会手洗衣服,这样你就看不出我的破绽了。
我接过皂来,一股檀香,是老牌的檀香皂,通常只能在本土超市最不起眼的货架底端才找得到,一如他的酸梅晶,他的老枕巾,他的白汗衫……还有他本人。高铮是个老套的人:第一次跟我搭讪时用的言语,第一次被我羞辱后的愤离,第一次约我写的字条,第一次吻我时的生涩。可我就是喜欢这个老套的人,揪了心地爱惜,丢了肺地沉溺,让我给他洗一辈子衣服我都愿意。
我一边洗,他一边看,仿佛要把这镜头刻录进脑盘里。衣服不脏,只有汗迹,我这个门外汉竟也洗得轻松,我问他,“还有别的么?都拿来,一块儿了。”
他摇摇头,“你洗一件我就满足了,我尽快去把洗衣机买回来。”
“你拿出来吧,我带回家跟我的衣服一起搁洗衣机里。”他衣服少,攒不起,可别没得穿。
他对这个折中的法子也很满意,妥协,统统交出来。
包括内裤。
我像每个大学周末一样,抱着一袋子衣服回了家。进门时被我妈撞个正着,她匆匆扫了我一眼就转头继续看电视,漫不经心地问,“拿着什么呢?”
“衣服。”我说着就脱了鞋进了房间,在床上把他的和我的分成深色浅色各两堆,然后捧着浅色那堆去卫生间,放进洗衣机。我打算今晚搞定它们,明早再洗深色的,争取一个上午就晒干,下午给他送去。
我开机倒洗衣粉,调温调速,这时我妈进来了,我连忙盖上盖子,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慌什么。她盯着我问,“嘛呢你?”
我故作沉着,“洗衣服呗。”
“这是谁的?”她说着就从背后变出一件汗衫,显然是从我屋里拾获的。此刻我心里非常庆幸某人不穿深色内裤。
我讨厌她的明知故问,“还能是谁的啊?……他洗衣机坏了。”
“看来……”我妈随手一抛,衣服进了篮子,“你俩关系已经很到位了啊,连衣服都敢拿回家来洗。行,上次问你他的情况,你说不熟,那现在,你也甭掖着藏着了,给我老实儿交待吧。”
我知道这事不可能一直拖瞒下去,反正我都认定他了,交待就交待,“高铮,男,21,T大工程力学系,开学大四……”还没等我说完,就被我妈就打断了。
“大学还没毕业?还比你小三岁?”她一脸不可置信。
我点头确定。
“得,多了甭说,明儿个你赶紧去给我掰了。”
二十
把我妈的话当圣旨那是张帆,不是我。所以她那晚那句勒令分手,我根本没放心上,对高铮的热情丝毫不减,反倒是他冷了下来。开学在即,他突然忙了似的,几乎没空跟我见面,短信和电话不少,却不说他到底忙什么。我不喜欢这种未知的感觉。我不是想限制他的自由掌控他的生活,只是单纯地直觉他有不好的事,却不告诉我,不让我分担。
我的直觉是对的。
终于见上一面,利用的还是晚饭时间。我刚到他家,话都没说上,就被他用小绵羊载去了附近一小馆子。一进门他就直接叫了菜,然后拉我在外面露天的位子挨着坐下来,我这才得空好好看他的模样:他似乎瘦了一圈儿,两腮凹陷进去,眼白布满血丝,没睡好的样子。我心疼地摸摸他脸,“怎么了这是?”
他笑笑,“没事儿。”
“今儿怎么不骑摩托了?”
“摩托费油,最近我得省着点儿。”他拿开我的手,把我扯进怀里,牢牢按着不放,“想不想我?”
想,怎么可能不想,可有些谜得先解开,“你这阵子……到底神神秘秘忙道些什么呢?”
他犹豫了一会儿,招了,“忙打工。”
“打什么工打成这模样?”我面前这人,形销骨立,颜色憔悴,是被哪个周扒皮剥削的?我得拿劳动法找他去。
“好几份活儿。接了一桥梁的工程设计图,白天不是改图就是往工地跑,晚上去给一孩子补数学和物理,夜里去赶夜场,好几家店,回到家就快凌晨了,睡到早上九、十点,再接着改图、跑工地。想你,可实在没有时间见面,你别怪我。”
我不怪,我只是心酸。我抬头问他,“你这是干什么?赚钱也不能这么玩命啊。”
“内唱片公司最近资金出点问题,好几首曲子的帐结不了。我开学得交学费,等不及。你别担心,这段时间过去就好了。”
我能不担心么我!“不行你不能这样下去,身体受不了。不就是个学费么,多少?我给你。你别去夜店打碟了,通宵不睡觉可不成,看你这眼睛,都成什么样了。”星眸变成了兔子眼。
他不答应,把我的脑袋按回怀里,“这点事儿我自己能解决。”
我又钻出来,要多气愤有多气愤,“怎么解决?一天就睡三四个小时,饭也吃不好,就这样连轴转?就凭你,就这么解决?你以为你姓铁名人,还是姓金名刚?”
“不是告诉过你,你得相信我。”口气已微愠,我的话显然不受他听。
“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你这是拿身体开玩笑,等你倒了就晚了。”
“你就是不相信我。”他放开我了,闷闷不乐。
“你根本就是不自量力!”我怒,我爆发。
他沉默了,嘴巴倔强地抿着,眼圈儿乌黑。我看得既疼又气。疼他为了生计奔波劳碌至此,把身体都要搞垮了。气他把我当外人,竟然现在才告诉我;气他推拒我,不接受我的慷慨解囊。
谁都不说话,第一次冷冻大战爆发。
饭菜上来,我没胃口了。看他丝毫没低头的意思,我说,“你吃吧。我回去了。”我车停在他家门口。
他没动筷子,但也没留我,“你骑我绵羊回去吧,走着不近。那孩子家离这不远,我吃完直接去。会骑绵羊么?”
他居然还有心情留在这里继续吃。好好好,您慢用,我不打扰,“会。”小绵羊大概是最易操作的交通工具吧,比自行车还好控制:拇指边有个开关,按了它就自己启动,旋转把手就是变速,“别说是这个,”我赌气地信誓旦旦,“越野摩托我都骑过。”
我坐上去,余光瞟着他,他还是纹丝不动,真够绝的。那成,“车我给你停院里,钥匙我带了。”说完我一按开关,绵羊就咩咩冲出去了。
从饭馆到他那平房,走路要二十多分钟,可绵羊只三分钟。这是条笔直的小路,没机动车,对于我这个新手来说,是上手的好场地。是的,我骗了他,其实我第一次骑这玩意。可正如我所说,它真的很容易。
顺畅的一路,眼看最后十米,拐个弯就到了,可越接近拐角,我越意识到自己做了个错误的决定——拐弯的起点、角度等,与速度挂钩,怎么都需要点经验才能操控好,否则下场就如我现在这般壮烈:绵羊并未成功转角九十度,而是咣地撞在了斜对面的栏杆上,倒是停住了,可我的手被卡在车把手和墙砖之间,貌似蹭破了皮儿,还好没流血。下一秒隐隐觉得锁骨疼,好像刚才撞上的时候被栏杆打了一下,反作用力的威力不可小觑。
我打量可怜的小羊,貌似只前壳瘪进去一块,此外别无它伤。原地呆着,我琢磨下一步怎么办,肇事潜逃,还是等待被缉拿归案?其实根本不必多想,我只能选择后者,咱不干那么丢份子的事儿。他说他吃完直接去给人补课,补多久、补完回不回来我都不知道,不能在这干等。我掏出手机。
那边接得很快,“你到了?”
“嗯。”我顿了一下,“你……能吃完饭先回来一趟再出去么?”
他没说话。我听不到饭馆里的吵杂,那边似乎很静,隐约还有脚步声。
我交待,“我损坏点东西,等你回来处理。”
“什么东西?”他问得沉稳。
“……你回来再说吧,我门口等你。”
“两分钟。”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两分钟?他飞回来么?即便他现在放下碗筷,从那走回来也得二十分钟啊。
我一动不动地坐着等他,保护案发现场,心里却郁闷着,今天真糟糕,这是我们第一次闹别扭,我可不想今后再有第二次,我是真心想好好和他相处,我不要跟他重蹈我和沈东宁的覆辙。正想着,听见一阵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在身后忽然停住,是他吧?我转过头。
几步的距离,他慢慢移近,只打量了一眼我和绵羊这个共同体,似乎就明白发生了什么,然后把眼睛停在我的下巴,喉结滚动。“别动。跟这儿老实儿等我。”他颤声说,转身冲进院子。我听见他急切地开房门的声音,还有高飞的叫声。
没多久,人就回来了,高飞也一并奔出来,惊愕地仰视我。高铮手里拿着一堆白花花的东西,近了我才看清是纸巾、纱布和胶布。他拧着眉头,用纸巾轻轻按了按我的下巴尖儿,拿下来时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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