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海花》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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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上烟朝她走了过去,一支队伍里,身手最好的人地位反而不会太高,而我搭讪一个姑娘也不会太惹人怀疑。
“美女。”我走到她边上,朝她笑道,“我这儿有速食面,你吃你了这里的东西,要不要来一碗?”
那姑娘抬起头看着我,看了看我手里的面,又看了看我的脸,忽然反手把我的烟从嘴里抽了出去,叼到自己嘴里,对我说道:“面你省省吧,这烟老娘笑纳了。”
我愣了一下,她边上的男人就笑了起来。我镇定了一下,觉得不能被这个下马威震住,就道:“我叫吴邪,美女你叫什么名字?”
姑娘看了看我,把她嘴里的烟吐到了地上:“我后悔了,烟我也不该要,还给你。快给我滚开。”
我这辈子还没有这么狼狈过,不过我真的不是以前那个毛头小伙子、遇见这种事情会羞愧地钻到地缝里去——这时候,我只是觉得很有意思。
那姑娘吐完烟后,从我的身边擦肩而过,我看向四周看热闹的人,就耸耸肩膀 ,他们立刻笑得更加厉害了。
我问其中一个人道:“她叫什么名字?”
“我可不敢告诉你,”他说,一下子所有人又是哄堂大笑。
我也跟着笑,心说如果真是你们在算计我,等下你们就笑不出来了。一边从地上捡起烟继续抽,一边离开了这群人。
我之前做那么多举动的目的很简单,这也是我这几年做生意自己摸索出来的方法,也许也只有我这种人适合这种方法,因为只有我有相当多的精力能够注意那么多细节。
以前三叔做生意用的是一种中央集权制度,以自己的威信和制度来管理整条链子,而我肯定不适合这条路线,因为我很难在特别激烈的条件下坚持太长时间,也见不得太多的残忍和强硬。我喜欢所有人都好好的,自己赚到自己该赚的钱,然后和和气气过日子。所以我的手下都叫我“吴小佛爷”。
这个称号源于我当时一个口头禅“阿弥陀佛,放下屠刀赚钱成佛”,和张大佛爷(见注释二)没有一点关系,但我听着就是觉得非常不吉利。
但我不喜欢冲突不代表我不擅长冲突。我有自己的方法,比如说,我总是一次去谈十几个客户,统筹十几件货物的走向。这边还在谈呢,那边就开始卖了。所以,别人根本没法和我竞争,因为对他们来说,他们面对的细节和信息量太大了,根本不知道我在干吗,他们就算能抢走我某一笔生意,其他的也一定会错过。
但我在谈的所有订单、走货细节,在我这里就清晰得像我自己编织的网一样。
如果你要让你的对手露出任何马脚,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次出无数招。
假设我认为有人设局把我留在这个地方,并且把我引到了这个喇嘛庙里,那么,这人一定有着很重要的目的,他们势必要监视我。

么我的一些可疑的举动也一定会引起他们的兴趣,比如说,我下山后在一个招待所一个人待了一夜。
比如说,我往房间里所有的窗缝贴上头发,比如说我把东西藏在喇嘛庙的一个个地方,比如说我忽然做了一个弹弓,比如说我突然来搭讪他们队伍中的一个女性。
所有的行为都是十分诡异的,如果他们全都监视到了,那么他们会觉得我一定在谋划什么。
这种思考是很折磨人的,我以前经常陷入这种思考的怪圈中,他们一定会去查我到过的地方,所以我在招待所里留下了烟,在寺庙中灰尘最多的地方留下了我的东西。在那种地方,只要有人去查看,一定会留下痕迹。同时,窗缝贴头发的举动,也可以暂时阻碍一下他们的行动,至少他们不敢轻易进我的屋子了。并且这样一来也提醒了他们,我似乎已经知道了什么,使他们的行为不得不更加小心。
我的这种策略就好比是不停地在自己四周撒上钉子,只要我身边有隐形的怪物,一定会踩到。
最可怜的是 ,这怪物还不能和我翻脸,现在他们只能在我边上看着。
现在他们面临的局面是:我似乎已经知道了什么,所以他们必须非常非常小心地行事。但是,我又做了很多很多很诡异的事情,所以他们必须每一样都去查看。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没有再继续阅读,而是灭了灯,在黑暗中把床移了个位置,然后缩起来,准备早早睡觉。
我以前也监视过别人,知道让监视的人最讨厌的事情是,一晚上都没事,早上五六点的时候,那东西才开动。那时候人最困最累,也最容易犯错误。
所以我今天晚上需要好好睡觉。
3、惊人的细节
我很快就睡着了,也许是因为上山太累,也许是因为琢磨这些坏事情让我费了太多的精力。手表上的闹钟在五点就把我吵醒了。
我努力让自己起来,外面还是一片漆黑,我做了几个俯卧撑让自己清醒,便伸着懒腰走了出去。
院子里什么动静都没有,整个寺院安静得犹如死域一般。我叼上烟戴上手套,朝寺庙的黑暗中走去。
在我去的第一个地方,我藏了四只打火机,这四只打火机全都一模一样,在一面石墙的墙缝内按照顺序放着,只在我自己知道的地方有一些十分十分细微的记号。
我把打火机一只一只取下来,就发现顺序已经改变了,对方并没有发现我的小把戏。
果然有人监视我,那现在肯定也有人跟着我,可惜,我什么都感觉不到,对方是高手。
我用其中一只打火机点上烟,之后将打火机全都收进一只小袋子,放进兜里。
第二个地方是放弹弓的地方,那是一堆杂物上空的房梁上,一眼看去一片漆黑。当时我是甩上去的,现在就算我跳起来也够不到,要拿到弹弓必须攀爬或者用东西垫脚。
这里四周的杂物可以垫脚,我过去一眼就看到它们已经不是我之前来时记下的顺序了。
我蹲下来,就发现其中一只水罐的边缘有手印,把水罐翻过来,就发现它被人翻转踩踏过,底部有一个很模糊的鞋印。但那人显然不想留下痕迹,用手把所有的印子都抹过了。
我看了看其他杂物,竟然再没有任何被踩踏过的痕迹,不由得有些吃惊。
这个水罐并不高,我身高一米八一,踩上去后即使跳起来也不可能够到那个弹弓,而这里只有水罐被使用了,这里杂物很多很局促,不可能是一个弹跳力很强的人踩着水罐跳上去的,否则这里肯定会留下更多的痕迹。
拿到弹弓的人一定比我还高,但在那群香港人中,我没有看到比我更高的人。
整个喇嘛庙里,比我更高的人,可能只有那些德国人了。
他们也有份?难道整个喇嘛庙里,只有我一个人是无辜的,其他人全都有问题?
到这时,我心里才第一次有了一些恐惧的感觉,如果是这样,那这就是一出大戏了,而我是唯一的观众。
希望事情不要发展到这种地步。
我把两个水罐垒了起来,踩着它们才把弹弓拿了下来,仔细检查了一下,没有被破坏,就直接插入了后要带。
其它几个地方我不想再去了,我需要保持一些神秘感。我回到房里,关上门,用打火机把方便面烧焦,把它们捏成非常细的粉末,在水里弄均匀了,用牙刷蘸上,然后拨动牙刷毛,把黑水溅成水雾弹在打火机上。
很快指纹就显示出来,我用胶带把指纹粘在上面,采集下来。
如法炮制,我把所有打火机上的指纹都采集下来。
那天晚上,我的几个伙计来找我,我对他们交代了一些事情,便自己下山找了个有电话的地方,拨号上网,把指纹扫描发到了我朋友那里。我需要看看,这些指纹的主人是否有案底。因为,如果是我们这一行的人,很可能是有案底的。
晚上我依然住在了上次的那个招待所里。我的朋友姓毛,是近几年才认识的,主要是在打雷子的关系时,希望他提供一些便利。很快他就给了我回复,邮件里他告诉我,我提供了七个指纹,有三个是一样的,四个不同,可能是四个不同的人,也可能是一个人的四根不同手指。
他在数据库里查了,只查出了其中一个指纹是有记录的。
他在邮件中附上了指纹记录者的档案。
我拉下竖条,一份正规的电子档案就出现在我面前,我看到了一张有点阴郁的脸。
我惊了一下,忽然意识到我见过这张脸。
他妈的,这是那个女人的脸,就是昨天吐我烟的女人。
“姑娘,原来是你。”我自言自语了一句,就看到她的名字,我发现她姓张,但没有名字的记录。
原来是小哥的本家。我拉下档案,继续看下去,这人和我一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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